书城现代言情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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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一个说故事的人。

什么叫故事?就是一点点的真实、一点点读者想看的、再加上一点点作者的期望值,所组合成的东西。

所以严格来说,我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文字敍述者,上述的几点,我都没做到。一直以来,我总是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加人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绪,失去一个客观的、说故事人的立常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严重的是,写别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笔去写自己、以及身边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难的。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很挣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裸裸地摊开在读者面前吗?那还有什么神秘感可言?读者会幻灭吧?

所以在挣扎了许久后……(极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末考刚结束,脑袋还没完全恢复正常前,一团混乱地下笔了。否则在我恢复理智,或者看到成绩单时,我想我会沮丧到无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个你!不要再左顾右盼了,这不是序文,你已经进入故事了,相信我,翻开下一页吧!

这个故事,要先从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想不开,决定重拾书本开始。

算是一种职业倦怠吧,我强烈觉得,再写下去,我一定会乏味无趣至死。但是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有生命的危险,而老天爷那阵子又刚好在闭目养神,不太有天理地让我蒙到了一所学校。

什么?问我考上哪一所学校?对不起,我不打算让你知道。

什么什么?问我几年级?对不起,我还是不打算让你知道。

什么什么什么?你问我什么都不讲,那还有什么可以说的?有啊,当然有,我不是说要告诉你这个故事了吗?

这个故事,开始于我身上某个魔咒——关于科学所无法解释的异象,我通常将它统称为魔咒。

我很会跌倒。

不晓得为什么,平平路让我走,我就是有本事跌倒。这不是小说剧情,而是真真确确、血血淋淋的事实,尤其初到陌生地方,十之八九都会到此一跌,以资纪念。只不过小说中可爱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时,都有男主角适时出面化解危机,做为一段浪漫邂逅的开始,而我,跌了N次,从没人成功英雄救美过,唯一的附带效果,是跑中医诊所像跑自家厨房。

接下来,是不是又有人要问我,魔咒和这个故事有什么关系?

有,当然有,关系还大得很。这个魔咒,让我第一次庆幸自己跌得真好,因为,我认识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