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邪气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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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反击

因为之前一直有那几块晶石内的能量做补充,虽然没有吃任何东西,高翔仍没有感觉到饿,但是现在却不一样了,一走出石洞,他就感觉到肚子咕噜咕噜的叫。

现在正是黑天,月亮高高的挂在天空,洒下皎洁的月光,没有一丝乌云,在这种缺水的戈壁中,百年不遇会下一次雨,晴天并不奇怪,要是能遇到一个阴天,反而十分难得。

戈壁当中虽然缺水,植被稀少,却也不乏一些耐旱的动物,譬如鸵鸟、骆驼、沙蜥、蝎子等,虽然很少见,但要是仔细寻找,还是能发现一两只。

高翔召唤出一道狂风,卷着自己,仔细的寻找,因为怕目标太明显,被别人发现,他不敢飞得太高,只能离地三两米。

“嗖——嗖——嗖——

突然,在不远的前方有一个大约三十多厘米长的跳鼠,飞速的在戈壁上蹦来蹦去,它每跳到一块石头上,强壮的后退就用力向上一弹,飞起一米多高,两米多远。

“嘿嘿,就吃你了!”

虽然高翔并没有吃过跳鼠,但也听说过这种小动物的肉又香又嫩,他连忙凝结出一道冰刃,向前飞掷而去,只听噗的一声,就将跳鼠的身体穿透。

高翔连忙走到跟前,将跳鼠捡了起来,又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找了一些柴草,然后将跳鼠的皮毛扒光,拢出一堆火来。

没过一会儿,阵阵烤熟的肉香就传入鼻中。

“好香啊!”

高翔连忙吹掉烤肉上的炭火,大口大口的咀嚼着,没过一会儿,就将整只跳鼠吃了个干干净净,他摸了摸充实的肚子,差不多饱了。

“下一步该去哪里再找两个人,好将他们的生命吞噬呢!”高翔坐在一块不规则的方形石上,仔细的盘算着,“差不多只要再有两个人的鲜血,他的生命力就可以完全恢复了,

“可是去哪里再找两个人呢!”虽然在戈壁外的绿洲当中有很多的居民,但是不能随随便便的就祸害那些无辜的百姓,“对了,我何不在那些被布置在这里抓我的士兵当中找两个人!”

想到这里,高翔连忙四下观察。

虽然过了一个多月,但是金渊平仍然没有放弃对他的抓捕,只是这一次明叔将兵力主要布置在城内,在戈壁上的兵力相对要少一些,一连向前走了四里多地,高翔才远远的看到了两个士兵的身影。

“你们说我们天天在这里守着有什么用啊,都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还没有看到那个名叫高翔的臭小子!”两个士兵簇拥在一起,也拢了一堆火,一边在那里烤火,一边抱怨道,“我们两个天天在这里耗着,没日没夜的,到时候人没抓到,我们倒先被折磨死了!”

“是啊,金大少爷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为了那么一个普通的穷小子竟然大费周章,动用了整个平阳(说明一下,前几章笔误,我写成了开平城)的部队,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另外一个士兵道。

“算了,不说那个臭小子了,提起他就闹心,我们两个还是说点高兴的事儿吧!”第一个士兵转移话题道,“我听说你前几天得到了一个值钱的宝贝,快拿出来给哥们儿我开开眼!”

“哪有什么宝贝啊,你听谁说的,根本就什么都没有!”

“我靠,跟我你还藏着掖着的,我们两个从一当兵开始,就始终在一起,关系这么铁,你不至于还瞒着我吧,快点拿出来给我看看,是一个什么宝贝!”这个士兵说着,就趁另外一个士兵不备,将他摁倒在地,在他的衣服兜里摸索了起来。

“好了,好了,不要再闹了!我给你看就是了!”士兵说着,从怀中拿出了一个猩红的锦盒,递给他的同伴。

“哇,好大的一个夜明珠啊!”锦盒被打开,立刻光芒四射,非常刺眼,一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出现在二人的眼前。

“这么大的夜明珠真是太少见了,一定能卖到不少钱,至少能值一万个金币,臭小子,这下子你可算是发财了,我说,你是怎么得到的!”这个士兵见同伴得到了这么一个宝贝,十分的眼红。

“嘿嘿,那天我和往常一样,在这片戈壁上巡逻,寻找那个穷小子的踪迹,不过没看到那个穷小子,却看到了一个骑着骆驼的商人,他神色紧张,不断地四下张望,我一猜在他的身上就有十分贵重的东西,所以我就把他给杀死了,并从他的身上的得到了这块极品夜明珠!”

因为西北的大戈壁联通东西,是十分重要的交通要道,经常会有许多商人在这里单独或者是结伴来往,做沟通东西的生意。

“我也杀过几个看似带了很多货物的驼队,不过十分可惜,我把里面所有的货物都翻个遍,不过都是一些丝绸啊茶叶之类的东西,不要说是这么大的夜明珠了,就是最普通的宝石都看不到一个!”

“嘿嘿,你真是笨啊,我总结了这么多年的经验,那些越是看着声势浩大,带着很多财物的驼队,往往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道理很简单吗——财不外漏,而那些单枪匹马,穿的破破烂烂,看似做不了什么大生意的商人,往往身上就有好东西!”

…….

“看来这两个人没少利用自己的职权,危害来往的商旅,实在是该死!”想到这里,一道冰刃迅速在胸前凝结而出,并嗖得一声,径直刺入一个士兵的胸口,只听噗得一声,鲜血四溅,其中的一个士兵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就一命呜呼,他手上的夜明珠也跟着滚落在地。

“你…..你……这是怎么了!”另外一个士兵望着倒在地上的同伴,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还有你,即将作为我的补品,用以补充我体内受损的生命!”紧接着,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士兵回过头去,就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正缓缓向他走来。

“补充受损的生命?你…..你…..就是那个被金大少爷的通缉的穷小子!”士兵吓得身体哆嗦。

“不错,就是我!”说话间,高翔就来到了他的面前,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就你们这样的货色,还被派来抓我,简直是太搞笑了!”

“我们…..我们本不想来抓你的,只是金大少爷的命令在,实在是没有办法!其实……其实我们根本就不想和你们为敌!”士兵连忙为自己开脱,希望高翔能够饶过自己。

“想我不杀你也很容易,但是你要老老实实的回答我几个问题!”高翔厉声道,“从临州来的卡尔现在回到临州去了吗!”

“没…..没有!他现在正协助明叔,统帅整个平阳城的军队,四处抓捕你呢!”士兵回答道。

“那宿土金家有没有派高手来增援!”高翔继续问。

“没……没有,金大少爷并不想让这件事情被家人知道,所以没有从宿土城派高手来!”士兵回答道。

“这就好,仅仅对付明叔和卡尔,我还是非常有信心的!”这个答案让高翔非常满意,然后他手上一用劲儿。

“不要,你…..你…..不是答应过我…….”士兵并不想死,极力的挣扎。

“我知道你不想死,不过被你杀死的那些无辜的士兵更不想死!”望着他那一脸贪生的表情,高翔冷冷的道。

紧接着,嘎巴一声响,士兵的脖子就被扭断了。

高翔又用水元素,凝结出一个长方形的冰质容器,同时将这两个人的血液倒入容器,就和洗澡一样,慢慢坐入其中,吸收血液当中的营养成分,帮助自己的血管再造新鲜的血液。

一直到天刚蒙蒙亮,高翔将两个士兵血液中的营养成分吸收的干干净净,他血管内的血液也变得异常充沛,所有的生命力都完全恢复了。

“现在白天,目标太明显了!”高翔将身上的污血冲刷干净,然后坐到一块大石头上,思索自己的反攻计划,“等到晚上,我就溜到郡丞府,杀掉卡尔和明叔,到时候不管是金大少爷,还是郡丞鲁四方,都得任我宰割!

“不过对他们两个,我得各个击破,以我现在的实力,杀死任何一个都十分的容易,但要是两个在一起,必定会让我分心,和这个打斗的时候,另外一个肯定会从旁掣肘!”

做好决定,高翔就坐到巨石的后侧,静静的等了一晚,一直到天黑,又抓了一只跳鼠,烤熟吃了,然后就向平阳城所在的方向而去。

等来到平阳城外,已经是深夜,万籁俱寂,整个城市漆黑一片,只有几家富丽堂皇的大户人家还依稀的亮着几盏灯,其中最高大最壮丽的那片建筑,就是郡丞府。

远远的,高翔就看到了几队绕着郡丞府来回巡逻的卫兵,为了避开他们,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躲在墙壁的后面,静静地等待,终于,他趁着两队士兵换岗的间隙,搜的一下子,飞身进入郡丞府中。

“不用说,正中的大院落肯定是金渊平住着,鲁四方是东道主,肯定住在金渊平旁边的侧院,至于前面的两处偏房,肯定住着卡尔和明叔,而且明叔并不像金渊平那样蛮横无理,自然会让着是客人的卡尔,让他住在东面!”虽然高翔没有到过郡丞府,但是站在府内最高的钟楼内观察了一番,很快,就确定了各自的位置,然后飞也似的向西侧明叔所住的偏房内而去。

虽然已经二更,但明叔还没有睡,屋内亮着蜡烛。

高翔被一股清风托着,来到屋前,悄无声息,然后趴在窗户的缝隙悄悄向里面观看。

明叔正坐在椅子上,手捧着他的疾风鞋,借着蜡烛的光芒,轻轻扣动鞋子后面的机关。

在他身边的桌子上,正放着四块极其纯净的能量石。

“嘿嘿,费了一个月得劲,终于弄到了这几块高级能量石!”明叔拿起一块能量石,因为喜爱,来回的摩挲,“想不到在平阳这种小地方也会有高级能量石矿,真是太让我兴奋了,有了这几块宝石,我就再也不用担心疾风鞋的能量会被突然耗尽了!”

高级能量石因为极其纯净,就算是不大的一小块,里面也蕴含着极大的能量,就拿明叔的这双疾风鞋来说,这四块能量石足够他使用十年的。

“嘿嘿,到时候我再碰到那个穷小子,就利用疾风鞋的神速,一拳头将他的脑袋打爆!”说到这里,明叔晃了晃戴在手上的全套,一道凌厉的乌光迅速在高翔的眼中闪过。

“想打爆我的头,就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了!”高翔冷哼一声,紧接着,一道冰破刃在掌心形成,并在瞬间刺破窗户,飞速向明叔而去。

“臭小子,你还敢来,我看你纯属找死!”明叔对高翔的冰破刃并不以为然,直接举起拳头,迎着冰破刃飞来的方向砸去。

“呼——呼——”

巨大的风声兜起,拳头砸了个空。

冰破刃真正攻击的目标并不是明叔,而是转了个弯,向他身旁的桌子刺去。

紧接着,咔嚓一声,高翔也撞破窗户,飞身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