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异世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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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惊现:千军戮杀气】

嬴战知道自己不能阻止辛殇,毕竟这事情已经牵扯到了民族大义,而且杀亲之仇、亡家之恨,绝不是三两句话能够揭过的,必须要以仇人的鲜血来洗刷。辛殇杀掉金狻,即便儒家的紫嫣也不能说他残暴不仁,毕竟“重复仇”也是君子的美德之一。

看到辛殇挥刀砍向金狻,嬴战只能不忍的转过身去,不愿看到这朵娇艳的鲜花凋零的那一刻,那一瞬间,他感到自己的心很疼很疼,疼得莫名其妙却那么清晰。嬴战只以为自己保护金狻只是为了报答赫连勃的援手,是要完成自己的承诺,可是现在赫连勃已经死了,自己为什么还这么在意金狻?

他不知道,也不愿意去知道,只能尽力的扭过身去,独自自责,暗自懊悔。

身后的吼声经久不息,甚至更为悲怆,可是刀锋入肉的声音一直没有传来,嬴战转过身去,却看到辛殇的弯刀只是架在金狻颈上,锋利的刀锋已经将金狻耳际的发丝齐齐斩断,发丝飘落,金狻那娇嫩的肌肤被刀锋带起的刀锋割破,已经沁出淡淡的血线,可是辛殇这一刀始终没有砍下去。

虽然没说话,可是金狻那明亮的大眼睛中写满了疑惑,就好在问为什么似地。而她身前的辛殇喘了许久粗气才渐渐平复,眼中灼灼的血光缓缓收敛,架在金狻颈上的狭锋长刀也被收了回去。

“我记得这面旗,我也会记住你。终有一天,我会用你们匈奴族的血洗刷我的仇恨,记住,是你们一族,而不是你一个人,你……还不够格!”辛殇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那种坚定的语气让金狻无法反驳,甚至都忘记了说话,仿佛她自己也认为自己不够格似地。

嬴战心中感激,他知道以辛殇执着如鬼的性格,认定的事情是死都不会改变,他这么说无非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为了自己,辛殇竟然改变了自己的决定……那一瞬间,嬴战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而一旁的白凝适时的高声说道:“哇,发财了发财了,辛殇你下手真有分寸啊,这张狼皮竟然没有受到半点损毁,这该值多少钱啊……还有这个巨蟒,蛇皮、蛇筋、蛇胆,全身都是宝啊……还有赫连勃啊,这小子真是大肥羊啊……”

蒙虎和紫嫣很配合的去分赃,嬴战心中一阵温暖,走到金狻身旁说道:“你以后怎么办?”

金狻笑了笑,大眼睛中看不到半分的忧虑。她没有回答嬴战的问话,而是从怀中取出挤压得不成形的炽火樱,歉然的说:“我知道你很看重这个东西,可是它坏了,真对不起……”说完,脑袋深深的弯下,就如同一个做错事等着大人训斥的小孩子般。这一瞬间,她身上再没了身在大帐里的高贵和矜持,就如同邻家女孩般清纯可人。

嬴战接过染满鲜血的炽火樱,正如金狻所说,原本娇艳的花瓣多处挤压,很多都已经破损,粉红色的花朵也被鲜血染成深红色,那上面有金狻的血、嬴战的血,仿佛在无声的诉说着什么,令人看上去就不由自主的升起一种凄凉的感觉。

“你以后怎么办?”嬴战再次问道。

金狻不答,只是缓缓地折起金狼战旗,许久才说道:“你要把我带回唐族么?”嬴战摇了摇头。

“我可是最受单于疼爱的三公主,抓到我可是大功一件。”嬴战继续摇头。

“那个紫嫣说你是兵家未来的家主,把我带回去,你可能就变成现在的兵家家主了。”嬴战沉默了……金狻眼睛一黯,脸色瞬间苍白,苍白如纸,毫无血色。

“你走吧……”嬴战从没想过要去向孙尚邀功,他之所以沉默只是因为“兵家家主”这几个字刺到了他心中的痛处,嬴战说完这句话他就向着白凝等人走去,他丝毫不担心金狻回到匈奴王庭之后的事情,金狻小小年纪就能统帅十几万大军,王庭中肯定有着根深蒂固的势力,那些对头们想要趁机扳倒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走了两步,嬴战突然停下身来,头也不回的将一件事物抛向金狻,“这个东西给你防身,路上小心点,到家给我……不用给我报平安了。”

金狻把玩着手中的匕首,一抹灿烂的微笑在那如花的笑靥上绽放开来,她清楚的记得,嬴战就是用这把小匕首击杀了许多想要杀害自己的人,是他最贴身的事物,以后,它也将会是自己最贴身的事物。

※※※※※

战利品丰厚得令嬴战咋舌,几个金狼武士死后留下的狼牙弯刀都是上好的武器,每一柄都是削铁如泥的利器,由于战场狼籍一片,白凝他们仅仅找到了六把。除此之外就是一张完整的金色狼皮,身长逾丈的金狼是十分罕见的,更难得的是这张狼皮没有半点破口,就算开出万两黄金的价钱也会有人争着抢着要买。还有一张刀剑难伤的蛇皮,一共七丈多长,用来制作盔甲也是万金不换的宝贝。除此之外还有蛇胆、蛇筋等物。可最大的收获还是赫连勃身上的东西。

白凝对那根可以发出护盾的骨杖可是牙痒痒,如果不是这东西,赫连勃早就被他一箭射死了,所以即使这根骨杖已经被埋进了土里也依然被他给掘了出来,看着通体散发着莹润光泽的骨杖,白凝心中大喜,金狼武士们的弯刀和这个骨杖比起来就是天上地上,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不过赫连勃身上没多少东西,除了几瓶巫药就是一些散碎的银子,气得白凝将赫连勃手指上那两枚用不知名骨骼磨制的戒指也给掰了下来,为了这两枚戒指,白凝十分不小心的掰断了赫连勃十根手指,看得紫嫣大为解气。

嬴战心忧董颖安危急于下山,其他几人也不愿意在原地多留,没再继续打扫战场,都顺着原路返向山下。刚到山脚立刻就看到了公孙璇的身影,而原地的一千多匹战马也只剩下了八匹,不知道被公孙璇拉到了什么地方。

“多谢公孙兄……”嬴战一揖到底,他已经从白凝等人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他知道,如果没有公孙璇,恐怕自己此时还在匈奴人的包围中,即便能够全歼阿史那耶的人马也逃不过赫连勃暗地里的狙杀,可以说,自己这一条命全是公孙璇给的。

公孙璇也不客气,只是笑眯眯的看着嬴战,很坦然的受下了嬴战这一礼。待嬴战起身才说道:“你是要去找董颖吧,她已经自己回城了……”

嬴战一呆,看着渐渐西沉的太阳,不由记起自己和董颖是清晨出发的,这么长时间,董颖肯定不会在原地等候,恢复了一些体力自行回城也不为奇,毕竟在外面才是最危险的。

“都上马吧,走得快说不定还能赶上一场好戏……”说着,公孙璇翻身上马,当先向唐城的方向奔去,而白凝几人将狼皮蛇皮放到马背上的时候吓得几匹马瘫倒在地哀鸣不已,虽然只是皮子,可是即便上面的气息也不是寻常马匹可以承受的,不过这些匈奴马也算优良,过了一会儿便适应了那种气息,跟着几人缓缓地跑起来。

到了南门外嬴战才知道公孙璇说的“好戏”是什么。十几万匈奴兵虽然散去许多,可是留下的依然有十万上下,这些匈奴兵不甘空手而回,纠集起来一起向唐城发起了攻击,大战从上午一直持续到现在还没结束。

嬴战等人到达距离唐城十多里的时候,一直采取攻势的匈奴人终于到了力竭的时刻,孙尚抓住时机果断出兵,战鼓擂动中城门大开,早已经准备好的军士仿佛出闸猛虎一样从城中杀了出来,狠狠的撞进匈奴大军中。

看着城中出来的军队,公孙璇轻声说道:“是陌刀兵!”

对于陌刀兵,嬴战还是知道的,正如匈奴有金狼武士,唐族也有陌刀兵。陌刀兵都是从唐族中精选出来的百战余生的精锐组成,虽然只有三千人,却是唐族最菁华最强悍的战力。

这些陌刀兵身着精钢打造的全覆式盔甲,盔甲都是墨家精心打造,关节处灵活无比,不影响挥刀动作却又有着强悍的防护力,连个插针的“缝隙”都不会留下,而能够担当陌刀兵最基本的条件就是穿着这副二百多斤的盔甲健步如飞。

他们的武器则是刀身三尺九连柄一丈类似偃月刀的武器,名叫陌刀,这种大刀全重一百多斤,不是谁都能挥舞起来的,而一旦挥舞起来,不说砍,就是砸也能把人砸死。曾经就有陌刀兵一刀劈斩把匈奴将领连人带马劈成两片,这其中还包括了那将领架在头上的盾牌和身上的铁甲。

兼具了最强攻击和最强防御的陌刀兵一向是决定战场胜负的关键筹码,不到最后时刻是绝不会出动,而现在孙尚将其派出来,用意不言而喻,可是今天,孙尚注定要失算了。

PS:竟然没人发帖……哎,小受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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