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成就酒圣第十四节老头,来做个交易吧
“这样吧,大家都让让。一个问题一杯怎么样?一壶泸州老窖至少也有十几杯吧。算我吃亏一些,一壶就当十五杯。一壶泸州老窖,换十五个问题如何?但你要另外给我酿造一壶。作为我将你带出凤凰城的酬谢。怎么样?”阿迪达细想一下说道。
“这个?可以是可以,但是你必须能够回答,我才给你酒。好吧,我答应你。那你就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吧。你知道五毒神教在哪里吗?”浩然说道。
“不知道。一个问题了。一杯泸州老窖。”阿迪达很干脆的说道。
“不知道也想要得到泸州老窖?这样也算回答?”阿迪达如此回答,浩然气急,郁闷的说道。
“这是你自己说的。我必须能够回答。我是能够回答啊。答案就是不知道。”阿迪达微笑着狡黠的回答到。
“好……好……好……”浩然一连三个好字出口。继续问道:“除了黑森林外,哪里还可以找到五毒尊?”
“什么,你要找五毒尊?还真是的,原来那些人传言都是真的。你真的要用五毒尊来酿造酒?”阿迪达此时也吃惊的看着浩然,问道。
“是我问你,其它少管。你只回答就好。”浩然直接打断阿迪达的话,说道。
“据说除了黑森林外,能够找到五毒尊的就只有五毒神教了。因为五毒尊是五毒神教的信奉之物。”阿迪达随即回答道。
“哼……问了就当白问。我会记着欠你一壶加两杯泸州老窖的。再见了老头。我要找五毒尊去了。”浩然说完又开始前行。
“哎……你酒没有给我,就让我离开?你把我当什么了?别以为老人家我是那么好耍的。”
“哼……小子,你必需先给我酿造出泸州老窖,再去找你要找的东西。”阿迪达追上浩然说道。
“我此时没有心情,没有找到五毒尊之前,我是不会再酿造酒的。”浩然绝决的回答到。
“小子,你要找的是五毒尊啊,那可是令所有人都闻风丧胆的毒物。一旦中毒,连神都救不了你。那时,你要是死了。我到哪里去找泸州老窖。不行,你一定要先给我酿制好再去。我怕我自己等不到你找到五毒尊。”阿迪达拉着浩然说道。
“老头,我们做笔交易怎么样?你跟随我一起找五毒尊。找到五毒尊后,我给你酿制一坛泸州老窖。你看怎么样?是一坛哦!不是一壶!”浩然故意拉长声音,诱惑着阿迪达说道。
“一坛?一坛相当于十壶了。你说的是真的?”阿迪达有些激动的问道。
“千真万确。只要你帮助我,顺利找到五毒尊,我就给你酿制一坛泸州老窖。”浩然坚定而严肃的说道。
“说真的,黑森林的确很恐怖。连武尊都不敢轻易进去,不过,老人家我也很想进去看看。好,小兄弟,我答应你。为了那一坛泸州老窖。老人家我也豁出去了。走吧。”阿迪达也豪迈的说道。
“老头,你真的不怕?”看着阿迪达为了一坛泸州老窖,而和自己一起冒险,浩然此时却犹豫了。不禁问道。
“小兄弟,我阿迪达也怕死。但我是谁?我是嗜酒魔圣。既然是嗜酒魔圣。那么我宁可为酒而死,也不愿为没有喝到一种绝世佳酿,而郁闷而死。放心吧,既然我答应了你,一同陪你找寻五毒尊。就一定会说到做到。呵呵呵……这也是公平交易。”阿迪达笑着说道。
“嗯……既然你不后悔,那么我们走吧。我也答应你。老头,我绝对不会让你死的。至少在我给你酿造出一坛泸州老窖,让你痛快喝之前你不会死。”浩然一连严肃的说道。
“呵呵……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走吧,到黑森林,还有很漫长的路程。”阿迪达说完就和浩然并肩离开这乱葬岗。
就这样,一老一少,就开始了他们的交易之路。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迎来日出,送走晚霞。
踏平坎坷,成大道。
斗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
来来来……
一番番春秋冬夏。
一场场酸甜苦辣。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翻山涉水,两肩霜华。
风云雷电,任叱咤。
一路豪歌向天涯,向天涯……
来来来……
一番番春秋冬夏。
一场场酸甜苦辣。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一条小道上,有一老一少正骑着马并排前行着,他们此时都身穿白衣。而那年轻的人正在唱着歌。他们就是正赶往黑森林的,新晋升的酒圣:王浩然和嗜酒魔圣:阿迪达。
“我说浩然兄弟,都三天了。你一直就唱这首歌。你能不能可怜可怜我老人家,给我清静一点儿?”魔圣阿迪达脸露可怜之色的恳求道。
“老头儿,不唱歌可以。可是我们两人就这样静静的赶路,你不觉得很单调,很无聊,很无趣,很寂寞吗?”浩然停止了唱歌,对阿迪达回答道。
“那老头儿,你给我说说你们魔界的情况吧。这样就可以打发时间啊,也可以消除无趣、无聊、寂寞、单调。”浩然接着说道。
“魔界有什么好说的。和人界的情况几乎一样的。魔界分四个势力区域。赌域、斗武城、青城、奴役岭。魔人除了外形比人类高大、威猛一些,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魔人嗜血、嗜杀、残暴。但是为人直爽。答应过是事情,从来不会反悔。而人类看似仁慈,其实是道貌岸然。人类狡诈、奸邪、阴险、贪婪,为达目的,不惜使用各种手段,玩心计,无所不用其极。说实话人类其实比魔人更加可怕。”阿迪达缓缓说道。
“而最讨厌的就是那蓝血界的蓝血族人。虽然人口比例是三大种族中最小的,但仗着皮肤化铠,刀枪难入的皮肤战衣,就到处向外界征战。今天去打人界边缘城市,明天去打魔界领地。掠夺食物,杀人放火,蓝血人完全就是疯子,战斗狂。”阿迪达愤然的继续说道。
“难道,人界和魔界就不能够联合起来,一起对付蓝血界?”浩然惊奇的问道。
“人界和魔界联合?小子,你究竟来自哪里?这样的事情,大陆每一个人都了解。你却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似地?魔人和人类天生是死敌。怎么可能会联合起来。你真白痴啊?”阿迪达不屑的呵斥浩然道。
“呃……那你给我讲讲蓝血界的事情吧。我很好奇啊。蓝血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浩然顿时无奈、尴尬,但却没有放弃,随即又问道。
“蓝血族人,天生好战。外貌和人类没有什么区别。但他们的血液却是蓝色的。也由此而得名。唯一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们战斗时,可以将头部和手之外的皮肤化成一层铠甲,保护自己。由于,铠甲是他们自身皮肤所化。所以铠甲穿在他们身上没有任何重量,继而他们可以随心所欲,不受的铠甲负重战斗。相对别人来说,这样自身就无需防御。而且,蓝血族人随实力的增长,皮肤所幻化的铠甲也越加坚固、厉害。他们的等级由低到高分:青衣战士、玄铁战将、青铜战狂、白银战王、黄金战帝、白金战圣、紫金战尊。”阿迪达解释道。
“哇靠……还有这样奇异之人?那他们皮肤化铠后,不就刀枪不入,立于不败之地?”浩然惊奇的问道。
“也不全是。没有什么人能够真正立于不败之地。虽然蓝血族人皮肤化铠后的战斗形态强大,但这样的强大也是有限制的。首先他们的头部没有化铠。其次,随着战斗的体能消耗,他们的铠甲也会逐渐稀薄,到他们没有再战之力时,那皮肤化成的铠甲就会消失。那时,蓝血族人就任由人宰割了。”阿迪达说道。
“哎呀……如果在他们皮肤化铠还没有消失前将他们杀死,剥下他们的皮,那不是有一套现成的铠甲?”浩然不禁脱口道。
“小子,没有想到,你的心是如此的歹毒?”
“唉……老头,我只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