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十年之后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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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六章 凭什么

她曾经想过一万种他们相遇的可能。

也许是他回来看朋友的时候在街上无意中遇见,可惜直到她自己都离开了那个城市也不曾和他在街道上浪漫邂逅;也许是在她执拗地考了他所在城市的大学后,她会在某一天逛街的时候突然心里一动地一回头,就看见某人站在身后不远处,但是G市说大真的不大可是他们就是没缘分,大学读了四年了也没暮然回首成功过;也许是她在湿滑的雨地里摔跤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并且向她伸出了手,她抬起头了又委屈又惊喜的凝望着他;还也许是在她和男朋友当街争执的时候,她望着扭头就走的男友心中难过万分的时候他从旁边走来……

好吧,纯属YY。

她更想过她的反应,惊喜的,害羞的,故作恼怒的,想得最多的就是:装作不认识。

是的,装作不认识。凭什么当年他就可以说走就走,凭什么他就可以把她抛到脑后音讯全无,凭什么他自己决定闯入她的生命又擅自离开,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想起来却又觉得可笑,她那时才六岁,真的很容易会忘记生活中发生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直没有忘记他。难道真的恨比爱长久吗?

她当时一直心里恨着他恨着他,恨他把她抛弃了,屁大的一个小毛孩懂什么爱恨啊,纯属没要到糖吃的小孩在耍赖,于是每天晚上睡到床上后都要念一千遍:欧凌非,我恨你我恨你……

不知道念了多久,反正最后就成习惯了。除了姐姐没人对她这么好过,没人教她这样那样,除了姐姐之外,除了他,她没有再依赖过任何人。

所以她一直想着他。

但是又气他。

长大后明白,那不叫恨,那叫无力。他离开她,她没有办法,她只能本能的撂狠话,她哭泣她撒泼,可是还是留不住他。

当她处于青春年少的时候,对爱情充满幻想的时候,身边的男生,都被她拿来和欧凌非比较,结果没一个比得上的,没一个有欧凌非的才气,还能有他帅,没一个有才又帅还有那样好的性格。没有。到了最后,她都不知道,这样好的欧凌非是不是她幻想出来的了,她的记忆早就一天天淡去,只有那个名字那个人不曾淡去。

她是爱他吗?不然这么多年的念念不忘,还要考到他所在的城市来。她想如果爱一个人就是白天黑夜的想,一离开就想,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相思成疾,那她肯定是不爱的。她除了翻他送给她的书的时候会想起他,提起画笔的时候想上几次之外,他几乎没有存在于她的生活。

可不是吗?这都多少年了,多少天了。

也许是个精神支柱吧,就像姐姐一样的精神支柱,谁说得清楚呢?

都这么多年了,她早就对再次见到他不抱希望了,就当他是她生命中的一段美好回忆吧。

但是!今天居然遇见他了!还和他一个公司!他还是个大头头!还是以这样一种戏剧的方式,他和他的女友一起,她和她的直接上司一起,她的尖尖姐还明显对他有意思,对他女友连讽带刺,然而他的女友也不是省油的灯,连消带打不着片羽……真是复杂啊,跟小说似的。

程苏在校园里逛来逛去,无意识地,就一直在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好像还没从巨大的惊、吓中恢复过来。一直逛到不小心看了下时间,发现宿舍快要门禁了,她才急忙跑回宿舍去。

回到了宿舍里,开门,伸出手禁止百里静说话:“妹妹,今天我要想点事情,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百里静有一肚子的话要和她交流,正兴致勃勃的扑过来,见她这样说,意犹未尽地点点头,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这是她们的相处习惯了,平时没事的时候就使劲闹,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心情,程苏心里有事的时候就不想说话,习惯自己想事情,只要她说一声,百里静马上就明白,也不非要搭理她安慰她怎么怎么的。

她坐在桌边半晌,呆呆地,等室友们都上床了,她才走到墙角去。

那里有一个木箱子,打开箱子,里面全是欧凌非临走的时候留给她的书。她当年闹脾气死不见他,最后他走了也没见着。但是他把他最喜欢的书都放在她家了。连这个箱子都是原装,木头的呢,好重的。她却把它千山万水的都带过来,从没离开过她身边。

她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呆住了,基本上,她电光火石间就认出了他是谁。

拿起最上面的一本书翻开,里面有张照片,这是他们唯一的一张合照,是他带她去学校打球的时候照的,那个时候还是胶卷时代,他的一个同学给他们两个闪了一张。草地上他笑得开朗,她笑得灿烂。

他的五官真的没怎么变,要说变了,就是气质吧。

她看见他之后的第一反应是震惊,太猝不及防了。第二个反应是设想了千万次的假装不认识。但是最后她还是成熟地承认了,只是下意识地拉开了距离,好像他们从来不曾亲近过。开玩笑,她也是有自尊的好不?而且还当着他的女朋友和她的直接上司的面,不得不避嫌啊。

很惊喜,又说不出来心中那股酸酸涩涩的是什么感觉。

第二天程苏去公司上班,尖尖一见她就道:“妹妹,原来你和我们欧总还有这样深的渊源啊?”

程苏坦然道:“我都很意外呢,都十多年没见了,要不是他认出我来,我都快忘记他了。没想到他现在还是我们公司的大头头……”说着俏皮地伸了下舌头。

尖尖似笑非笑地睨她:“这算不算青梅竹马别后重逢啊?”

程苏撇嘴:“尖尖姐你可别吓我,欧总大我好多岁呢,当时估计得叫叔叔的,还青梅竹马,我可没那么老。”

尖尖意味深长地道:“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像这样的情节,一定会发生些什么……”

程苏装傻,用手抚胸:“尖尖姐你是说欧总会对我特殊照顾,看在我们当年是邻居的份上?太感动了。”

尖尖切她一声:“不和你瞎扯了。快点,速度速度来,今天你的担子也很重哦。”

程苏领命后回到自己的位置,拍拍自己的小心肝,唉,暗恋中的女人真恐怖,真是难应付。

一上午的时间匆匆过去,直到百里静来叫她去吃饭,从满坑满谷的文字中抬起头来的程苏才发现,居然就到了中午了。忙碌的时间果然是过得特别快啊。

程苏摸摸扁扁的肚子,一边收拾东西:“真是累死我了。”

百里静同情地看着她面前的一大堆资料:“哇,你跟的是谁啊?这么多资料扔给你做,太不怜香惜玉了。”

程苏将手指放到嘴唇上嘘了一声,看看四周的同事,百里静立马会意过来,懊恼地拍拍自己的脑袋,又不分场合地乱说话了。

手机很是时候地响了起来,程苏看看,不认识的号码,漫不经心接:“喂?”

“丫头,我是凌非哥。”电话里面传来的可不就是欧大老板的声音么。

程苏立马肃然起敬:“您好您好。”

欧凌非语中带笑:“丫头,别给我装模作样的啊,你骗得了别人还能骗得了我?”

程苏情不自禁地翻了个白眼,别说得他好像很了解她的样子行不,虽然她的恭敬真的是装的,她是,有点点紧张和拘谨。

“有什么事情吗?”

“好久不见了,我要请你吃饭。现在好吗?”

“呃……?”意外,太意外了。

“这个,不太好吧。”现在那么多眼睛都看着,她可不想刚进公司就有什么闲言碎语,流言蜚语的。

欧凌非沉默下:“好吧,那下午下班后吧。”

程苏道:“行。那再见啊。”急急挂了电话。

抬头看见百里静正瞅着她:“看啥啊?吃饭去啊,饿死了。”

百里静道:“谁给你打电话呢?”

程苏眼睛也不眨地:“老乡。”

百里静怀疑地:“你对老乡说您好?”

程苏道:“哎呀刚当上个小官,给他点面子,挖苦他呢。非要请吃饭,这家伙把我给愁得。”

百里静眨巴眨巴大眼:“这样的好事,把我捎上呗。”

程苏白她一眼:“省省吧。你可别去把人家吃穷了。”

百里静瞪她一眼:“你才是猪呢。”转身走在前面。

程苏抬手擦擦额上的汗,跟着走了出去。

唉真的把她愁坏了,一下午程苏就变得心不在焉起来,心思都在下班后的那顿饭上了。

好好的工作状态啊,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啊,顿时遭到了极大的挑战。程苏多次尝试着拨乱反正,但是心思总会不自觉地跑到欧凌非和他的那顿饭上去。

尖尖也看出她的不对劲,因为第一次从她的身边走过,发现她在走神,第二次从她的身边经过,发现她在发呆。这第一次和第二次中间相隔了一个半小时。

“嘿,嘿。”尖尖用手在程苏面前晃晃:“干嘛呢,回魂了!”

程苏冷静地从她的手看向她的脸:“尖尖姐。”

“你干吗呢?一下午都在发呆。”

“啊,家里面有点事。不好意思啊尖尖姐,影响工作了。”

“没事。谁家里没有点事情啊?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啊。”尖尖道。

“好的。谢谢尖尖姐。”程苏笑笑。察觉到自己的情绪影响了工作,程苏颇为懊悔,在心里暗咒欧凌非,难道她不是为他打工的吗?干嘛还扰乱她的工作。

程苏对着天花板深吸一口气,拍自己的脑袋瓜两下,才勉强把精神召回来放在了工作上。

认真工作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直到内线电话响起,里面传来欧凌非的声音的时候,程苏才扎扎实实的被吓了一跳。

“你,你怎么……”程苏心中狂叫,你为毛打内线电话不打手机啊!侧头见尖尖正在奇怪地看向她,后面的狂呼就扼杀在肚子里了。

“什么怎么?下班了,吃饭去吧。”

程苏道:“好吧。我在公司大门向左走,然后再往左转,继续往前走再向左走后,穿过人行横道后往右走的第二个巷子里面等你。”

那边保持了一定时间的沉默。

程苏久等之后问道:“明白?”

那边叹气般地道:“三个左走后过马路右走的第二个巷子,对吗?”

程苏笑道:“没错。”

“好吧。”

程苏打电话让百里静自己先走,小百同学因为实在好奇能让程苏这个懒鬼居然肯去应酬的厚脸皮老乡,因此死缠活缠的在电话里缠绕了好一会儿,中心意思就是要跟去蹭饭,被程苏无情地拒绝之后,某百里说,好吧,我刚刚上公车了,你要是改变主意,而公车没开走两站的话,我会回来的我一定会回来。

程苏的头上又挂下了几条黑线,都上车了还这么多废话,当下不管尚在电话里催眠般嚷着我会回来会回来的余音,果断地掐断了电话。

程苏慢慢悠悠地收拾好桌面上的东西,文件、稿纸排排摞,铅笔、中性笔、橡皮扔在笔筒里,得亏今天尖尖大人没有叫加班啊。

把手机、钥匙放进背包里的小格,再慢悠悠地把包包上的绳带收紧,细细地打出一朵花来,经过她这一番做作之后,公司的人已经差不多走光了。

程苏幽幽地叹口气,背上她的双肩包,走出公司。实在不是她要故作矜持,完全是形式所迫啊!要是被同事看见她和公司老总一起私下见面、吃饭,她一个刚刚进公司的新人,从此就贴上了麻雀女、拜金女等等标牌,她还怎么在公司混啊?

拐七拐八地拐进她给欧凌非说的巷子,这是进公司的第一天中午,她和百里静两个馋猫东穿西找找到的美食巷子,里面全是一些好吃又不贵的东西。

不需要特别的寻找,穿着西装、气质华贵的欧凌非在这种地方还是显得有点格格不入,程苏一下子就发现了他的身影。

程苏眯着眼看他,十几年的沧海桑田突然让她觉得恍然如梦。

欧凌非抬头,就看见程苏婷婷伫立在巷子口,正带着一丝迷茫的表情看着他,虽然身边环境很乱,声音嘈杂,没有丁香花和油纸伞,他还是猛地一下子想起了戴望舒的《雨巷》。

她现在这样的娴静,和十几年前的野丫头倒是真的天差地别啊!

程苏见他看见她了,微微笑起来,抬步走向他。

在程苏的带领下,两人走进了旁边的煲仔饭店铺。广式的煲仔饭,融合了适合当地人口味,经过些许的改良,更加迎合本地人的口味。

从店里面的人潮来看,就知道这家的味道不错。两个人寻觅了一个墙边的位置坐下,欧凌非打量了一下四周,问:“是自己去点吗?”

程苏笑眯眯点头:“当老总了是不一样啊,这种小吃店肯定不来了吧。你还是坐着吧,你看看墙上的菜单,想吃哪一种,我去给你这个大老板点去。”

欧凌非不自在地瞪她:“谁说的?你要哪一种,我去给你点。”

程苏也不和他争,反正她也没把他当老板,研究了半天菜单,“哎,想吃美味滑鸡窝蛋的,又想吃腊味煲仔饭,吃哪种呢?”真是纠结啊!

欧凌非不禁笑道:“你这个习惯还真是一点儿没变,小时候带你去吃炒饭,你都要犹豫半天吃哪一种的。”

程苏也笑起来,笑完继续纠结,吃哪种啊吃哪种啊,都想吃,唉……

欧凌非道:“好了,老规矩,我帮你决定吧。”

程苏点头:“好嘛。”

欧凌非转身走到窗口去点餐,程苏望着他的背影有点愣神,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她的这个小习惯,她一直认为,一直在乎他们之间友谊的只有她,他离开之后肯定早就忘记了当年那个才六岁的小跟屁虫。

香喷喷热气腾腾的煲仔饭端上来,欧凌非才笑着说:“大夏天的吃煲仔饭,你也不嫌热啊?”

程苏揭开煲仔的盖子,发现自己的是滑鸡窝蛋,她看着绿油油的小油菜,炸的金黄金黄的鸡蛋,胃口大口,深深嗅了一下香味,说:“想吃就吃咯。我还喜欢大夏天的吃火锅呢,那才叫酣畅淋漓啊!”

欧凌非看着她的馋样,低低笑起来,突然觉得好像也对这个热腾腾的饭很有食欲了。

程苏吹吹热气,一边瞟着欧凌非揭开他的饭,油菜里面,十几块腊肠和腊肉排成了一朵花的样子,额,居然是腊味煲仔。她不由得想起,小时候欧凌非带她去吃炒饭,每次在她犹豫不定的时候,欧凌非就两个都要上,然后……两人分吃。这样她就两种都能吃上了。

她还在想,欧凌非已经拿了勺子,对她说:“小猪,老规矩。想吃就伸勺子过来,你该不会现在嫌弃我了吧。”

听见他的话,程苏眼睛居然开始发酸,她掩饰地伸过勺子去挖他的米饭:“哼哼哼哼,我要狂吃,而且不准你吃我的……”

多奇怪,欧凌非这句话一说,两人之间久未见面的那一点陌生和距离就这样奇迹般的消失了。

两人有说有笑,边吃边聊,好像十多年来他们一直如此,没有间断过,没有离开过,默契还在,关怀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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