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民和君书礼似乎是熟识,见了君书礼,个个面色大变,恍如大白天见了鬼一般。
“不好啦,君大魔王又来啦!”凄厉的声音如杀猪般响起,音贝之高,居然盖过了天上隆隆的雷声。
街上的镇民,挑担的挑担,提篮的提篮,纷纷夺路而逃,有的人甚至连地上的摊子都不收拾了,直接跑路。家家店铺,纷纷上板关门,不做生意了。
霎时间,整个镇子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连那些洗衣服的女人们也跑光了。那情景,啧啧,简直可媲美鬼子进村。
看来,这君书礼的名声似乎很不好啊。叶枫和秦韵荷用狐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君书礼。
君书礼自嘲地笑了几下,只是声音干瘪瘪的,比鸭子叫还难听。
“无知村夫,不要理他们。”君书礼缓缓说道,惊慌的神色很快就消失了,整个人又恢复了从容。
“这家伙,情绪控制如此了得,只怕是个大奸大恶之人,自己可得小心了,别被人卖了还傻傻地帮他数钱。”叶枫立即警惕起来。
一个老头耳背,反应慢了点,正准备关门的时候,叶枫三人已经走进店里。
“李大伯,有什么好酒好菜只管拿上来,今天我请客。”君书礼豪爽地说道。
“君,君大老爷,你就高抬贵手,饶了李老汉我吧。我还有一家七口都眼巴巴地等着我养呢。”那老头苦苦哀求。
“你这是什么话啊。我这里有客人在也,你这不是扫我脸面吗?给,十两银子,有什么好吃的尽管端上来。”
“这银子不会又是假的吧。”那老头怀疑地问道,用牙齿咬了下,脸上立即露出笑容。剑修哪怕再穷,相对世俗界的凡人比起来,也是富得流油,拔一根寒毛都比人家胳膊粗,把石头变银子骗吃骗喝这样的缺德事,也只有君书礼才能做得出来。
“咦,是真的,是真银子。奇怪了,这个君魔王什么时候变成大善人了?”李老汉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后脑,不过,当他看到叶枫身旁美丽如花的秦韵荷时,立即明白了——某人春心动也。
“刚才得罪之处,还请各位客官见谅。请稍等片刻,好酒好菜马上就端上来。”
本来李好汉还畏手畏脚,但当发现自己抓住君书礼的弱点后,立即神气起来。
上好酒菜,也不用叶枫他们招呼,他自己直接坐了上来,也不客气,斟满一碗酒,一口喝光。
“两人客官怕是外地人吧。我是担心两位上君大魔王的恶当,所以才冒死提醒两位。”
“李老汉,你怎么能拆我墙角,太不象话了,亏我们还是老乡呢。真是老乡老乡,背后一枪,太令人心寒了。”君书礼气得浑身都发抖,不过在美人面前,为了维持形象,我忍了。
“你们知道君书礼为什么叫君大魔王吗?”李老汉喝了酒,胆儿壮,话匣子一下就拉开了,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这君书礼啊,坑蒙拐骗,无所不做,方圆百里之内,都被他坑得鸡飞狗跳的。他这人有个好处,就是不强迫,不抢劫,讲究你情我愿,当然,一般是被欺骗的情况下你情我愿。回去后,清醒过来的众人个个气炸胸肺,恨不得和君书礼拼命。可惜君书礼这厮是剑修,连官府都不敢惹他,见了他还得恭敬地称呼仙长大人,谁惹得起啊,只好打落门牙和血吞了。久而久之,大家就给君书礼取了个君大魔王的外号,寓意无法无天。
不过,这家伙也不是一无是处啦。他格外尊老爱幼,镇子里唯一一家敬老院,就是他盖的,而且日常的生活费用也是他提供的。至于孤儿,也是他一个人收留,盖了座孤儿院,花费大量钱粮,让孩子们愉快地成长。
原来,君书礼是孤儿出身,被镇上一位好心的老人抚养。十岁时,老人因病去世,君书礼又变得孤苦无依。这时,恰好有炼器宗的弟子在这里路过,见君书礼根骨不错,带上稻梁山,拜在炼器宗门下。炼器宗是雷天界一个不入流的小派,功法不咋地,不过在炼器和禁制上很有自己的一套,名气还不小呢。
那时候君书礼还年轻,对人情世故不太懂,仗着自己有几分才能,在炼器宗孤芳自赏。须不知,木出于林,风必摧之。如果一个人的才能远超常人,最好的方法是装孙子,这样才得善始善终。可惜君书礼不知道,他太高调了。
没过多久,他被人陷害,赶出炼器宗。那时候,他才十三岁,在炼器宗前前后后不过呆了三年。
天地茫茫,人海涌涌,可何处是我家!
经过过这样打击的人,一般都会走上极端。一种是从此更加封闭,变得更顽固,更孤傲,仇恨一切世人。另一种是华丽地转身,变得非常无耻,为了生存,无所不用,无所不惧。反正,他只是一个人,没有家,也没有亲人,没有什么可失去的。
他变了,那个才华盖世、风骨袭人的君书礼变了,变成了个贪婪吝啬,欺软怕硬,见风使舵,阿谀奉承,卑鄙无耻的家伙。
他什么都不相信,道德,信仰,友情,统统见鬼去吧。他唯一相信的就是金钱,有钱就是万能的,没有钱就没有一切。
为了捞钱,他不择手段,弄得周围鸡犬不宁,怨声载道,就连方圆千里大海上的海盗们,听了君大魔王之名,也个个噤若寒蝉。
盗亦有道,他主张你情我愿,决不强迫。骗人可不是说起来那么容易的,这可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啊,一般人是干不来的。但君书礼太聪明了,聪明到他骗了你,你还要感谢他,还要帮他数钱。等你反应过来时,一般是三天后,或者半个月后。虽然诅咒归诅咒,但众人对君书礼的才能还是很佩服的。
如此人才,不走正道,可惜了!
现在嘛,琴书礼第一次觉得,除了金钱之外,女人也很重要。真奇怪,为什么自己以前没有发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