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壹号皇庭之反叛皇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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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反叛皇庭之首次辩护

第一章 反叛皇庭之首次辩护 第四节

首次交锋

万子权案开审,听审的人很多,媒体对此事也将大肆渲染而报道。丁柔作为高级检控官,一年前离职,回港后接受的第一次案件就是帮助万子权辩护,而素以“鬼才”著称的当红大状余在春重回律政署接受高职,此案正是其上任后第一件工作,是否可以漂亮的完成,使万子权被定罪,都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而更八卦的记者竟然挖到了丁柔和余在春是正在分居期间的仍然维持法定婚姻关系的夫妻这个爆炸性新闻,于是,这场法律界大战未拉开战幕,已经硝烟四起。作为丁柔的多年下属和多年男友加一年老公,在春不会不知道丁柔的弱点在哪里,丁柔也不会不知道在春的弱点在哪里。

Michelle素以严谨出名,她在法庭上的打法,从来不犀利,也不走偏锋,只是她擅长于把所有的证物滴水不漏的串联起来,有充足的证据使得陪审团看到事实真相。她会给自己陈词和法庭盘问思路密织一个紧密的逻辑网,即使有人捅开了一个网洞,她也有足够的能力用来自我修补而不给对方任何破洞而入的机会。而对辩护律师时常提出的偏激问题或特例假说,丁柔则会以她睿智的方式给予避重就轻的打法或来个以牙还牙。丁柔不是没在法庭上输过,但她从不输给真相。作为高级检控官,她坚信法庭审判是为了还原事实本质而不是一定使犯罪嫌疑人定罪。这是她一贯的原则,也是她对法律的崇高维护和信仰。Ben和Michelle不同,他是个“狡猾”的律师,虽然他很有正义感,很有同情心。Ben天生的刀子嘴,损人损的乐此不疲,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即使从前和丁柔辩护也不逊色。Ben是个鬼才,往往能在法庭里使案情锋回路转,最爱使的招数就是出奇制胜。

在和方伟豪第一次交手的案子里,Michelle曾经对Ben说过“我没你那么聪明,所以我要以勤补拙”,的确不是恭维,也不是推脱,而是很好的概括了两个人的法庭战术。如果说Ben是奇招,Michelle则更像一种大开大合的武功,所以,这是Ben所最不能相信michelle可以在辩护上赢他的事情,辩护,永远是钻空子的,而Michelle,最不会钻法律的空子,她是个完美的捍卫者!正式审判开始后,在开庭陈词时,Ben指控万子权预谋杀妻,做案动机是嫉妒心和占有欲。离婚之后,万子权对钟敏与年轻英俊的男人约会非常吃醋,尤其是拥有完美体格的体育教练魏西柏。

他一直希望破镜重圆,但希望日益渺茫。案发当天,在体育俱乐部偶遇,据目击证人汤小姐口述,钟敏对万子权非常冷淡,使他萌动了杀机。魏西柏则属于当时正在现场与其约会,而偶然被杀。法医殷芷杰鉴定表明,被害人死亡时间大约在晚上10点到10点15分之间。万子权声称,当晚9点40到10点50之间,他在家中独自睡觉,无法提供证人。Ben:法官大人,我想将编号331证物呈堂,这是一份死者钟敏生前好友秦小姐在警局录下的口供,由于秦小姐近期被公司派往巴西公干,故以书面形式将口供呈堂。秦小姐明确表示,钟敏生前曾多次向她诉苦,说被告殴打和威胁她,要求复婚,否则就要杀了她。

此外,控方还找到案发当日在男死者工作的俱乐部同事汤小姐作证。为此,控方传召第一位证人,现于蓝猫体育俱乐部工作的汤小姐。Ben:汤小姐,请问你现在做什么工作?汤:我在蓝猫体育俱乐部做助理教练。Ben:请问案发当天发生了什么事情?汤:上午我和魏先生照常帮助顾客训练…Ben:哪位魏先生,是死者魏西柏先生吗?汤:是的。Ben:请继续。汤:钟小姐,就是死者钟敏,10点来训练体形,大约半个钟头左右,被告也来了,因为他也是我们俱乐部的成员,和钟小姐一样是定期训练的。被告跟钟小姐打招呼,但是钟小姐没理他,后来我去辅导另外一个学员,接近11点的时候听到被告和魏先生他们大吵,被告很生气的说了一句“我会好好收拾你们的!”就气冲冲的走了。Ben:谢谢。法官:辩方律师可以开始盘问证人。Michelle:汤小姐,请问被告是否第一次恐吓两位死者。

汤:不是,这种事情发生不是一次两次了,三个月前起,被告就一直对他们进行威胁。Michelle:换句话说,被告和两位死者从三个月前起就经常吵架,被告总会说出‘要好好收拾你们’这句话,而事后并未对他们动手,是吗?汤:是。Michelle:那你觉得会不会是被告一时生气说的气话呢?要知道我们生气的时候总是说重话,而未必会去行动。Ben:反对!反对辩方律师引导证人。法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辩方律师的问题。汤:会。Michelle:谢谢你。法官大人,我问完了。Ben:控方要求传召另外一位证人,是案发当晚承载被告去机场的礼车司机郭先生。Ben:郭先生,请问你按照预约时间去被告家接人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郭:我比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来到被告家门口,就是当天晚上10点45分。上前多次按门铃但没有人应答。我就打电话给公司经理,经理要我继续在门口等。

Ben:你是否看到被告门口停着白色的越野车?郭:没有。Ben:后来发生什么事?郭:再过了10分钟,我再次按门铃,万先生,哦,被告说他睡过头了,要洗个澡,换好衣服马上出来。过了大约15分钟,被告出来了,我便载他去机场。Ben:你相信被告所说的睡过头吗?Michelle:反对,反对控方要求证人作无专业应答。法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郭:不相信。Ben:为什么?郭:因为被告的声音很洪亮,而且被告出来时,也不像洗过澡的样子,乱糟糟的,他说到了那边再换礼服。Michelle:郭先生,请问你把车停在哪里?郭:正大门。Michelle:在晚上11点左右,你能在正大门看到围墙侧后面停放的车辆情况吗?郭(迟疑):不能。Michelle:那就是说,你没有见到我当事人的车,不代表我当事人的车当时不在哪里,是吗?郭:是的。Michelle:请问我的当事人是约的几点的车子?郭:11点。Michelle:你知道飞机是几点起飞吗?郭:11点40分。M:你是老司机了吧?驾驶技术一定很好,平常开过快车吗?郭(先不好意思的笑):我开车10几年了,技术还可以,偶尔也开快车的。

M:如果让你驾车从我当事人家到凶案现场就是半山区,马上开车回来,需要多长时间。郭:如果开快车,大概50分钟。M:谢谢你郭先生。M:我的当事人当晚要赶飞机去三藩市参加活动,他已预约了豪华出租车送自己去机场。这个安排实际上堵死了他本人作案的后路。因为他必须在短短1小时10分钟之内,驱车前往现场,选择作案时机,执刀连杀两人,逃离凶案现场,藏匿血衣凶器,洗净残留血迹,启程前往机场,而路上来回就需要50分钟。整个环节稍有差错闪失,就会耽误飞机起飞的钟点。这时,出租车司机便会成为重要证人。另外,对万子权这种缺乏训练和经验的业余杀手来说,使用枪支是最佳选择,根本没必要手执利刃割喉杀人。这种作案方式不仅会弄得自己满身血迹,而且会在凶杀案现场、白色野马车和自己住宅中留下难以抵赖的“血证”。Ben再申请传召控方证人鉴证科主任王sir.Ben:王sir,请问你们对血迹的化验结果如何?王:凶杀现场两处发现万子权的血迹;现场提取的毛发与万子权的头发相同;警方在现场和万子权住宅发现的血手套是同一付,据DNA检验,上面有两位受害人的血、毛发和衣物纤维以及万的福特车内的毯子上的纤维。

在万子权住宅门前小道、二楼卧室的袜子和白色野马车中,都发现了万子权和被害人的血迹。Michelle:王先生,目前DNA检验有没出现失误的可能?王:没有。Michelle:可是据我所知,DNA检验出现失误的案例不是没有。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辩方证人,美国加州刑事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Stephen的助手Spring,她带来了Stephen先生在美国发表并得到科学认证的报告。Spring递交报告,并带来导师的传真鉴定资料,指出,这只袜子两边的血迹竟然完全相同。Michelle义正词严开始反驳:“根据常识,假如袜子当时被穿在脚上,那么袜子左边外侧的血迹,绝不可能先浸透到左边内侧,然后再穿过脚踝浸透到右边内侧。只有当血迹从袜子左边直接浸透到右边时,两边的血迹才会一模一样。换言之,袜子当时并未被穿在脚上,血迹很有可能是涂抹上去的。”“反对!”Ben听着听着终于听出这么多专业知识背后的真正用意,连忙站起身反对。Michelle趁着法官还未反应过来先抢过话:“如果,血迹是被人刻意涂抹上去的,我们有理由怀疑证物的可信度。

”Ben这次更加要反对了:“法官大人,我反对,反对辩方律师用假设性问题诱导陪审团。”法官终于醒悟:“反对有效。请辩方律师注意措辞。”Michelle道:“对不起,我收起刚才所说怀疑证物可信度的说话。”接下来,Ben向法庭出示了几张发现血袜子和其他证物的现场照片,并询问了证人周文彬帮办。轮到Michelle发问,她请求法庭再次播放此照片,“请大家注意,照片上的时间的顺序,案发之日下午4点13分拍照的现场照片上,没有这只血袜子。可是,4点35分拍照的照片,却出现了血袜子。

那么,血袜子究竟是原来就在地毯上?还是后来被警方移放到地毯上?”对此问题,周sir也忽然被搞懵了,表示无法给出肯定的答复。另外,Michelle请求传召辩方请来的DNA专家在检验袜子上的血迹时,发现其中含有浓度很高的防腐剂。Michelle提醒陪审团,案发之日,警方在抽取万子权的血样之后,在血样中添加了这种防腐剂。其次,从现场勘查报告看,身高体壮的魏西柏曾与凶犯展开了一场血战。他的随身物品,一串钥匙、一个信封、一张纸片以及一个手机都散落在不同的地方,这说明打斗的范围很大,搏斗很激烈。魏西柏的牛仔裤上有血迹向下流的形状,说明他不是在极短时间内死亡,而是在负伤之后,仍然挺身而斗,拼死抵抗。

他被刺中了10余刀,最后因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致死。据此推断,凶犯浑身上下肯定也沾满了血迹。可是,为什么在白色野马车上只发现了微量血迹?更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凶手下车后,却在围墙前门车道和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上留下了很多明显血迹?Michelle道:“这些细节都请大家留意,假设万子权穿着血衣血鞋沿前门小道进入住宅大门,又穿着血袜子走上二楼卧室,为什么在门把、灯光开关和整个住宅内的白色地毯上没发现任何血迹?”Ben今天几乎进入傻眼状态,一来,他从不知道Michelle的反驳能力竟然这么强,而且并不像自己那样从偏入手,她完全是从资料上一点点做分析的。他不得不再次狠狠的佩服michelle一次,能把严谨的态度带到辩护中来是非常难得的。二来,他从来都没怀疑过证物,而Michelle竟然敢从这里入手。第一天的庭审,Michelle状态十足,显然占了上风。不过,检方手里仍然掌握着重要的证据,Ben对自己还是有信心的,只是没了之前的拳拳自信。Ben很想知道michelle在美国那一年是怎么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