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反叛皇庭之最后的辩护 第五节
坚信清白
Ben看着坐在沙发上偷笑的Michelle,又拽了起来,奔到Michelle面前道:“同情我啊?”Michelle瞥了他一眼,道:“不想要啊?我去签另一张喽。”Ben连忙抱住Michelle,连声求饶。Michelle看着他严肃的说:“我有条件的。”Ben也正色道:“什么条件?”Michelle道,“不用让Michael找Laura姐了,你付钱给我不就行了。”Ben一脸惊讶。Michelle一歪美丽的脑袋,问:“怎么,舍不得花钱吗?”Ben笑着紧紧的抱着Michelle,生怕她飞了,道:“我不想让你那么辛苦,这次的证据很不利……”Michelle摇摇头,道:“只要你没做,都会有办法的,Paul嘛,不用担心,上次Kelvin那么麻烦,你也有办法。一人一次,很公平啊,难道你对我没有足够信心?”Ben连忙笑说“我哪敢”,他忽然问:“有没有折扣?我怕我请不起。”Michelle笑道:“不行,我要抬高价码。”Ben把Michelle搂到胸前,笑骂“衰人”。
婴儿车里的Bobby,此时像受了电击似的,竟然破天荒的说了此生第二个学会的词语——“衰人”,还开心的一边拍手一边连续大叫。Michelle和Ben像见了怪物似的的对视几秒钟,Michelle开始发怒:“余先生,下次在家不许再讲这种话,你看看儿子被你教成什么样了小Bobby显然对这个新学会的词语很感兴趣,才懒得理Michelle,乐呵呵的傻笑着,又叫道:”爸爸……爸爸……衰人……“连Michelle都忍不住笑出声。Ben边笑边说:“他以后一定比我更口臭,哈哈哈,果然不愧是我儿子,哈哈哈。
”Michelle回头再次严厉警告:“记着,下次不要再瞒着我做什么事了。”“是……”Ben拖长了声音。官司的阴影,瞬间被冲淡了,只是,大家的心里,仍然挥不去那片乌云,阳光,只是暂时的照射进来。Michelle详细的询问了Ben有关当天晚上的一切事项,包括先到哪里吃饭,后到哪家Pub喝酒,喝了什么,喝了多少,是否确认没有违反不准酒后驾车的条例,有哪些人一起,重点是后来在马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有没有看到其他什么证人等,同时综合了承宇和Grass、Spring他们收集到的资料,开始为Ben思考如何辩护。开庭那天,Ben的父母,朋友全赶了过来。
为了减轻Ben的心理压力,老爸还是先臭批了Ben一顿,做事毛手毛脚,不够稳重,最重要的是,竟然有了儿子这么大的消息还没通知家里人,难怪上次拿了小时侯的照片还没还。Michelle站在一边都有点尴尬,还好Ben一向是这么被骂惯了的,不被老爸责骂还觉得不自然,一边做听话状,一边悲惨的回答:“我已经很惨了,就不要再落井下石了,老爸。你再这样,我不让你看Bobby.”余父“哎呀”了一声,道:“你小子翅膀长硬了,不让我见孙子,你敢。”余母连忙过来把他们拉开,道:“老头子,你就少说几句,别让家嫂看笑话了,影响他们的情绪,在春,真的没事吗?”余父道:“没事就不会上法庭这么严重啦。”Ben宽慰道:“妈,没事的,老爸不损我几句,他不舒服,有Michelle在,不用担心。”Michelle冲公婆点点头,示意他们捏担心。第一场交手,Paul立刻陈述了立场,控告余在春酒后驾驶撞人并逃逸。丁柔代表在春否认控罪。Paul传召控方第一位证人,交通部督察詹启峰。
Paul:詹sir,请问你路面鉴定情况如何?詹:案发路段有我们提取的一段清晰的刹车痕迹,按照痕迹鉴定来看,是由一辆跑车急刹车而造成,同时案发地经过我们勘察后证实就是第一命案现场。我们对被告的车辆进行了检测,证实该车辆是造成该地刹车痕迹的原因。Paul:也就是说,被告的确在当地进行过急刹车。詹:是的,这点被告在露口供时自己也承认。Paul:如果以被告当时的车速来看,是否足以将死者撞死。詹:可以,被告是在超速驾驶的。Michelle:詹督察,我想请问你们对当时路段进行查看时,是否该地只有我当事人的跑车痕迹?詹:不是,还有其他的痕迹,比较模糊,紧急刹车痕迹则只有一条。Michelle:根据警方的资料,地面擦痕较严重的有两处,且都比较新,可以证实是最近造成的,是吗?詹:是。Michelle:如果我做这样的猜测,另外一个擦痕是真正的肇事车,那么根据警方的鉴定标准,这个擦痕所推断的车速,是否足以使受害者毙命?詹:可以。Michelle:请问警方在对我当事人的车辆进行测定时,是否有检测出血液反应?詹:没有。Michelle:如果按照死者的死亡状况来看,肇事者的车子是否会大面积的喷溅上血迹。
詹:是的,但是不排除肇事者事后做过处理。控方依次传讯了志辉,和控方目击证人。志辉:被告当晚和我们一起吃饭,后来去Pub饮酒。Paul:被告当时是否喝酒了,只需要答是或不是。志辉:是。Paul:后来呢?志辉:后来被告接到妻子的电话,很兴奋,要先走,就一个人离开了。Paul:为什么被告很兴奋?志辉看了看Ben:因为被告的儿子第一次开口叫爸爸。Paul:被告当时是不是很急切的想赶回家?志辉:是。Michelle:我的当事人在酒吧里喝了多少酒?志辉:一小杯。Michelle:这种酒精含量的酒一小杯会不会影响驾车?志辉:不会,这在正常的酒精含量范围内,不属于醉酒驾驶,而且我们不是第一次去喝酒,之前也都是喝一小杯,大家聊聊,再开车回家。控方目击证人任阿叔上庭。任:我那天收工,关了店铺门,忽然听见一声刹车,就看到一辆白色的跑车停下来,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低着腰跑到车前面去看了一下。因为我没再听到什么声音,就先走了。Paul:你认不认得这个男人?他今天在不在庭上。
任:认得,就是被告栏里的那个。Michelle:任先生,你戴着眼睛,是近视还是老花?任:哦,老花。Michelle:案发当晚能见度并不是很高,你真的清楚的看见我的当事人了?任:是的,我看见了。Michelle:我当事人下车,低着腰跑到车前去,你清楚的看到了他的长相,是吗?任:是。Michelle:你撒谎,据我所知,你的店铺在马路的右侧,而我的当事人靠左侧开车,本来就在马路的对面,即使我当事人当时停下车去看前面是否有人被撞伤,以你店铺的位置角度,你也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背影,当被告转到车前去时,你根本是无法看清他的长相的,因为他的样子完全被车挡住了!庭上哗然,证人有点不知所措。
Michelle继续发言:所以,你看到的,其实就是一个男人刹车,然后下车,并怕到车前去查看情况,而无法判定到底你看到的是谁?是吗?任老伯想了半天,没敢吱声。Michelle再次发问:就算你看到的真是我当事人,也不能看到车前发生了什么事,有没有人受伤,是不是。任老伯终于承认:是的。Paul拿出法医鉴定的证据,证实死者姜秋莲是在当晚10点至11点之间被汽车撞死,死者手指里有被告的衣物纤维和皮肤组织,而死者的衣服上也有死者的指纹。对此,控方要求审问被告余在春。在春详细的讲述了当时的经过,承认了超速驾驶,但否认撞死受害者。Paul:为什么在死者身上出现这么多你的证据?在春:是死者自己冲出马路,当时我下车扶过她,她是抓着我的衣服站起来的,当然会残留我的痕迹。Michelle:余先生,你如何确定死者在你离去时的确没受到任何伤害?
Ben:因为我在发动车子时,回头看到死者与一男性纠缠在一起,拉拉扯扯的,像是情人之间拌嘴。第一天的庭审结束,大家都很疲惫,Michelle对控方的理由基本都提出了反驳,但反驳的程度都不算重,这种证据,真不好解释,只好等着回家理理思路再打。离开法庭时,Michelle和Ben与死者姜秋莲前来的听审的男友擦肩而过,其对两人礼貌的点点头,便离开了。回家以后,Michelle一直沉浸在案子里,暂时理不出头绪,Ben也不敢多烦她,料理好Bobby,把他弄睡着了,才来到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