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夕阳西下
一个人最寂寞的时候,便是最最脆弱的时候。
昏鸦并不是一个脆弱的人,但是他却喜欢寂寞。
他时常告诉自己,没有酒喝,没有人和他说话,这并不是寂寞,只是你感觉寂寞而已。
真真正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觉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此时此刻,他背对夕阳,自酌自饮,无半句言语。
他讨厌夕阳,憎恨那种使他绝望的颜色。
身处闹市,喧嚣的世界将他遗忘,他蓦然的看着周围的人群,袖中的刀安静的像一只猫,仿佛和这个世界达成了微妙的平衡。
半柱香之前,他刚刚杀过人,那个人的血像夕阳一样洒遍他全身,他索性将外衣烧掉,一如他一贯的作风,做事情,容不得自己有半点后悔。
钱袋中的钱足够他挥霍一阵子,昏鸦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是个陌生的地方。
其实任何一个地方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因为在他眼里,只有他自己的世界。
那处杨柳纷飞,这边晓风残月。
一切仿佛早已跟他无关。
今宵花天酒地、狂欢极乐,却连自己明日会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甚至连今宵酒醉何地都不知道。
他明白,自己只是一个受雇于他人的凶手,一个不愿意和周围人多说一句话的怪人,一个十足的疯子。
昏睡的乌鸦,只有在杀人是才是最清醒的。
一个人清醒的时候太多,岂非也很痛苦?于是,每次经历过手起刀落鲜血四溅的疯狂之后,他都选择买醉,这才使他觉得痛快。
世间有太多人心中充满了嫉妒和仇恨,昏鸦很高兴他们可以这样,因为只有这样,才有生意,才有钱赚,才有他痛快的感觉。
又是一坛酒,他依旧毫无知觉,犹如行尸走肉。
酒之一物,真奇妙,你越不想喝醉的时候,醉得越快,到了想喝醉的时候,反而醉不了。
忽然间,他仿佛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没错,是他刚刚杀死的那个人,那个人模糊的脸扭曲成诡异的形状,他伸手去抓,却怎么都抓不到,朦胧中他看到那个人离他远去,渐渐消失殆尽。
许久,他笑了,他对自己说,昏鸦,你终于醉了。
一个沉溺于这种生活的人,通常毫无牵绊。
然而,昏鸦却很怕死,他害怕鲜血,然而那种颜色却让他疯狂让他绝望。
自己不想死的人,通常也不想要别人死。
这句话的另一面也同样正确。
你若想杀人,就得准备着被杀!
也许只有昏鸦觉得自己应该死在另一个和他一样疯狂的人手上才是痛快,因为那样的人对他来说,才是难得的朋友。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死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对于不知道的东西,他总是很害怕。
聪明人总是时常有烦恼。
有烦恼至少比没有烦恼的好。
因为世上只有死人才真的没有烦恼。
然而,昏鸦却没有任何烦心的事情。
他倒是觉得他让很多人从世界上消失了却烦恼,然后换来他夜夜买醉是很公平的事情。
也许,他早就已经死了,死的很彻底。
不知不觉,已是傍晚。
昏鸦早已不省人事,趴在桌上昏昏睡去。
他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会醒来,在哪里醒来。
袖中的刀被他压在脸颊下面,反射不出任何的光亮。
梦中,尽是荒凉的景象,像极了他心中的某一个地方,他并不愿意醒来,清醒的时光对于他来说才是最大的痛苦。
这种画面他早已习惯。
他这一生骄傲至极,从不会相信任何人,然而,却被一个人轻而易举的欺骗。
可悲的是,这是唯一一个令他难忘的人。
越是精明的人,越是容易被骗倒,只不过你要懂得用什么法子而已。
骗他的,是一个女人。
昏鸦,原本并不叫做昏鸦,他决定忘记自己的姓氏之时正是那女人出嫁的之日。
因为他知道自己永远得不到。
以他的显赫家室,以他的傲慢孤独,他是不会理解得不到这个词的含义的。
于是,他放弃了自己的家,选择一个人流浪。
他以为自己会忘记。
然而,这只是他以为。
既不懂得应该怎么样被爱,也不懂得应该怎么样去爱别人。
这种爱才是最真的。
你只有在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有真正的痛苦。
这本来就是人最大的悲哀之一。
更悲哀的是,昏鸦选择了等。
等到他忘却日月,忘却时间,忘却岁岁年年。
那个女人其实早已化为万劫不复的飞灰,门前的落花化作春泥,任人践踏。
墓碑上的名字,他不敢抬头去看,结局早已知晓。
于是,他再也没有回去过。
即使他听说自己家族破败,即使他听说自己的亲人死于非命。
没有灵魂的人,往往是最可怕的。
昏鸦做到了,因为一个永远得不到的女人。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却有恃无恐。
昏鸦是个粗人,这一点,他不懂。
夜色更浓。
街道上依旧灯火通明,来来往往的人不断。
这个奇怪的夜晚,仿佛大家没有睡意,只有昏鸦乐在其中。
他不知道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袖中的刀。
那双眼睛从昏鸦杀人之后就一直跟到这里。
黑暗中,轻蔑的眼神以及一丝诡异的笑容。
等他醉酒,等他睡去,等他变成刚出生的婴儿一样毫无防范。
萤火虫闪耀着微弱的光点,飞舞,缓缓地在空中打着转。
微弱的光亮瞬间被街灯掩盖,无声无息。
那虫子轻轻的落在昏鸦身上,然后连同尾巴上的线,一齐钻进他的袖口。
昏鸦并没有醒来。
很快,袖中的刀被就这样一根极细的线拴着,缓缓地向外移动,无人察觉。
只是片刻,那虫子的所有动作,一气呵成,完美的像一首诗。
即使被发现,躲在黑暗中的他也可以轻而易举的逃之夭夭,只剩下一根细线留给昏鸦做纪念。
只是,他从未这样做过,因为他是古道,永远的偷神。
在他眼中,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偷的,没有什么是他投偷不到的,废铜烂铁他偷过,奇珍异宝他也偷过,这回偷一把可以藏在袖中的刀倒是第一次。
也只有这样,古道才会觉得兴奋,才会感觉人生是充满乐趣的。
然而,偷神心中有着自己的规矩,他总是把偷来的东西扔掉一部分,然后送一部分给他认为值得给的人,可以是乞丐,可以是青楼女子,可以是上一个被他偷的人,只有最后一小部分留给自己。偷神可以活的这么久,不仅仅因为他明白什么是有价值的东西,而且他也更应该清楚,人最大的弱点就是贪婪,人越是贪婪越是不满足就会死的越快。
古道显然没有活够,于是,他把钱当成身外之物。
可是这次,他想要把这把刀据为己有。
因为这把刀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也许他天生就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
人世间能将偷演绎的如此充满艺术感充满想象的人,也只有古道能够做得到。
因为刀轻轻的从昏鸦眼皮底下溜走,在古道眼里,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合理。
然而,古道并不知晓,昏鸦最憎恨的就是日出日落。
风拂过,像女人在哭。
就在古道心满意足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他突然感觉背后杀气袭来,这种杀气他好像在哪里感受过,一时间他竟动弹不得。
偷神就是偷神。
没错,身后的人,就是昏鸦。
昏睡的乌鸦清醒过来,飞上房顶,等待下一个黎明。
在等待黎明之前,乌鸦总会嚎叫几声,代表着绝望的等待。
此时的昏鸦站在古道身后,他的影子将古道完全盖住,像一个孤魂野鬼,让人毛骨悚然。
而古道却将那把刀若无其事的放进口袋,冲着昏鸦,送上孩童般天真的笑。
时间静默的前行。
夜,无限漫长。
“你笑什么,”昏鸦问道。
“呵呵,你不会杀我的,我知道。”古道轻松的对昏鸦说,又像是自说自话。
一个即将死的人是感觉不到恐惧的,只有等待死亡的人才是最痛苦的。昏鸦道。
“我现在既不恐惧也不痛苦,因为我知道你杀不了我,你的刀在我这里,我看过你杀人,你的刀掉在地上的时候你并没有立刻赤手空拳的去搏斗,而是去拣那把刀。这把刀对你来说的确重要,因为只有它在你身边,才会使你保住性命。”古道边打着哈欠,边解释给昏鸦听。
“可是,我现在可以赤手空拳的和你打,为了那把刀。”昏鸦眼神中充满着无限自负。
“赤手空拳?那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你讨厌血,古道说,“只要我吐一口血在你身上你就会厌恶得立刻停止打斗。”
昏鸦没有回答。
一个人如果完全暴露自己的底牌,他要么离开,要么死掉。
古道有着偷神最敏锐的嗅觉,他闻到昏鸦身上那种杀气逐渐褪去,抬起头看他的脸,他居然面无表情。
昏鸦并没有离去。
古道也没有离开。
许久,二人放声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