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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破国:六年珍藏送在今朝

第一卷破国第四十五章:六年珍藏  送在今朝

诗依啧啧赞叹的鼓掌声道:“好一个程大才子!当年才高八斗的曹子建,因受其兄所忌,被迫七步吟诗!如今你六步作一歌,敢情还要比曹子建才高一斗啊!不知你想给自己这一首歌起个什么样的名字?”

程济忙打着哈哈,谦逊道:“曹子建文采风流,乃天纵奇才,我肚子里有几两墨水?敢跟他攀比?只是难得自创了一首歌,好歹也应有个名字!就请诗依你给它起个名字吧!”

“起得不好可不要见怪噢!”诗依打趣道。

程济点头道:“绝不见怪!”

诗依歪着螓首想了一下,眼睛发亮道:“曹子建七步而诗,世间遂传‘七步诗’。如今你即兴而发、六步而歌,便叫它做‘六步歌’可好?”

“‘六步歌’?!”程济听得眉头一皱,品评道,“挺别扭的!”

“啊啊啊。你——”诗依娇嗔道:“你方才答应说‘绝不见怪’的!”

程济忙陪笑道:“唉唉,是我不好!你行行好,再给它起个名字吧,再起一个,无论好坏,我再也不会见怪了。我保证!”

诗依神思一转,眼睛又亮起来,道:“既然你这歌为和我凤求凰而作,歌词中又有‘凰舞灼灼,为求引凤’之句,我看,干脆就叫它凰引凤吧!你看可好?”

“哎!”程济高兴击掌道,“正合我意!”

诗依高兴叹息道:“哎——不曾想谈起西厢记,竟然惹出你一首歌来!”

程济嘿嘿笑道:“你考完了我,好歹也允许我考考你吧!”

“好啊!”诗依眨着明亮的眼睛道:“你尽管考好了,我才不会输给你!”

程济不客气道:“考别的嘛,我怕你不知道!就问一问你吧,西厢记中最有名的句子,是哪一句啊!”

诗依道:“西厢记文辞优美、诗意浓郁,好句名句,于剧中实在是比比皆是!但最广为传诵的,要数第四本第三折中,叙讲长亭送别的句子——碧云天,黄叶地,西凤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程济点头赞许道:“说得不错。这句子寓情于景,用语自然,不露雕琢痕迹,写得愁浓别意长,实可称是写离愁别绪的至尊经典!你且和它一句,看看你的文采如何?”

“哎,好——”诗依边答应着边走,边走又边深思着。

程济心想她定不能那么快和得出来。所以便发起游兴,一面走一面欣赏着周边的景色!

他们此时走在稀疏的林子中,四周草木经昨晚一夜大雨的洗礼,出落得干干净净,青*人眼。早起的小鸟儿,开始在枝头上跳跃鸣叫,驱散了清晨的寒气。远处传来早起的人们*纵炊器、洒扫庭院的声音,很是和偕。

那位一大早便起来练歌的小伙子歌声更清亮了,他在曙光中高唱元朝周文质的时新乐:霎时相见便留恋,俊俏庞儿少曾见。一朵白玉莲,端端正正在湖边。细看,可怜,香风拂面,真乃前缘。

——这首小歌,程济在前些年也曾唱过,歌词描写的是一位多情青年邂逅一位妙龄女郎,便一见倾情:只是第一次相见啊,你便让我依恋难舍。你美丽的容貌,在这世间,实在少有!远远的看啊,你站在湖边上,就像一朵洁白如玉的莲花,天生丽质,聘聘婷婷,出尘脱俗。走到前面来仔细看,你长得好可爱啊,微风拂过时带来你身体的幽香,嗅一嗅,便让我迷醉温柔乡。我想,我们今生必定有缘,这份姻缘在前世便已注定了!

——好美的歌啊,好美的人啊,好美的恋爱情结!程济不由得生出飘飘欲仙之感!

“哎呀——”诗依忽然叫了一声。

她这一声叫,将他从恋爱的迷梦中惊醒过来。

“怎么了?”程济问。他在问的时候发现自己已不必再问,因为他看见了一件大煞风景的事情:诗依的右脚正踩在一株牛屎菇上。

牛屎菇又名‘稀巴烂’,和其它菌类植物一样,常寄生于阴湿之处。它春生春死,长得大时,会有碗口这么大,微含有毒,通常都不会惹来草食动物的侵犯。之所以会有这么一个难听的名字,是因为这菇过春之后,一旦被雨淋到,便会开始腐化,腐化成一堆又黑又稀又粘的事物,状如牛屎,一踩就能踩个稀巴烂。

在这样茂密的林子里遇上这样一朵、一团、一陀牛屎菇实可说是再正常不过。只是如果不小心踩在上面,那情状就很难看了!

诗依显然因为想对诗想得太专注了,一时没留意脚下,这才惹了这一脚的脏、臭、恶心兼难看,那稀得像经雨牛粪一样的事物已将她一只漂亮的尖头鹊纹红皮靴粘得一团糟。

“唉啊,真是脏死了!”诗依撞天屈似的叫起来,脸上一副悔不当初的神色。

“唉唉,唉——”程济也不禁为其不幸哀呼起来,只是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竟然一脚踩在这么难登大雅之堂的一团事物上,这情状实是促狭之极,叫人忍俊不禁。

程济忍不住笑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怎的一大清早便遇上这么可笑的一件事!哈哈……”

看着程济兀自狂笑不止。诗依气骂道:“笑笑笑,笑死你!”说话间将脚自那真个“稀巴烂”的事物上拔出!

程济无意惹恼诗依,笑过一阵后,走上前来,扶着诗依的手臂,向前走,脸上笑意犹自未退,道:“好姑娘,别生气了,济哥我给你换只靴子可好啊?”

诗依只道他又在调笑自己,一边单脚跳着随程济往前,一边更气道:“我咋的这么倒霉,屋漏又遭连夜雨,怎的就摊上这么一个不会安慰人的济哥!”

“哈哈,认命吧!”程济笑着蹲下身子去,替诗依将靴子脱下。——这么嫩这么白这么柔软的小脚啊,当真是世间少有!程济脱下那只靴子,看它已尽被‘稀巴烂’弄得又脏又湿,看来一时之间是不能再穿了,索性,他便将之一抛。那只靴子便画着简单的弧线,飞向密林深处,不见了!

“哎哎哎——”诗依大叫起来,“你怎么把我靴子给扔了,我还指望穿它走出这里去呢!”

“没了靴子,我抱着你走岂不是更好!”程济笑着试探道。

“你坏你坏!”诗依握起小拳头便来打程济。

程济赶紧起身避开。

诗依打不到,更气道:“罢了,索性光着脚走回去算了!”说话间便试着要把那只失了靴子的右脚踩到地上。

程济知她说到做到,忙制止道:“慢。慢慢。慢!”

“怎么小子,还来招惹我?!”诗依怒睁着眼睛说道。不过还是将那只快要着地的右脚收了回来!

程济还是第一次发现,一个生气的女子,瞪目竖眉竟也那么好看。他脸上闪过一道狡黠之色,道:“我给你变出一只靴子来,好不好?”

“唉,你才没这么大的本事呢!”诗依不信道。

程济装模作样,学足了舞台上魔术师变戏法的动作,然后高声唱道:“当当当,变出一只靴子来!”唱声一完,他手上便也多出了一只漂亮的尖头鹊纹红皮靴来。

诗依,瞪大了双眼,脸上神色既惊且喜,高兴道:“你真的变出来了?!你是怎么变出来的?!唉啊!太神了!”

“哈哈。”程济挥舞着手中的小靴子得意的笑着。

诗依当然不知道,其实这只靴子他已珍藏了好多年。——那年,在陕西朝邑县桐家湾甜儿泉旁边,她因为洗好的一只尖头鹊纹红皮靴被泉水冲走,痛心了好半天。为了让她重开笑容,他便到下游去帮她找靴,结果没找到。寻思之下,便买了一对尖头鹊纹红皮靴,用其中的一只谎称是她遗失的那一只,着她收回。而另一只,他则一直珍藏着,常带不离身。

不曾想,竟有这么一天,让他得偿所愿,将这另外一只也送给她!

诗依不明白个中原委,还以为他真能凭空变出一只靴子来,这才惊奇不已!

“我给你穿上,好不好啊?”程济温柔的道。

诗依听了他这话,脸上情不自已的有些红,她道:“让我自己穿吧!”

听了这句话,程济心中有些难过。不过他向来很尊重人,不想强人所难,便道:“也好,你自己穿!”说着便将手中的那只靴子递给诗依。

说真的,他真想帮她穿上那只靴子。

想那只靴子在自己怀中珍藏了六七年,他真想亲手将它套到她那只可爱的小脚上!像一个贤慧的妻子每天睡前都会端上一盘水替丈夫将脚洗好一样,他愿意每天都替她将靴子穿好!可是仅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她也不允许他去达成!

程济在这一瞬间里,觉得心中空落落的,没有依托!

“哎呀,不妥不妥!你变错了!”诗依穿好靴子后,自个儿试走了几步,觉得甚为不妥,细察之下,原来自己右脚穿的竟是左脚的靴子。也就是说,照理,程济应变出一只右靴子才对,而实际上他变出的是一只左靴子。这样,两只左靴子穿在双脚上,自是别扭得很!

“你再给我变一只嘛,再变一只吧。你——”诗依本来撒着娇,摇着程济的手臂要他再变靴子。可是忽然间她不再撒娇,也停下了自己的要求。因为她忽然看到了程济的眼睛——这双眼睛刚才还笑意盎然,可是现在却像蒙了一层秋霜,落落索索的,意兴阑珊,叫人看了快乐不起来。

诗依最终还是小心的问道:“济哥,你不高兴?怎么了?”她当然不知道,因为她要求自己穿靴子,才使得他忽然间如此心伤。

听到诗依这样问,程济暗骂自己小心眼。强笑道:“诗依,我没事!”

诗依细看着程济,脸上慢慢恢复笑容道:“是不是生气了!其实济哥变出来的这靴子还是很好穿的,又新又合适。”

程济赧笑道:“可惜,我变出的是一支左靴子。而你需要的却是一支右靴子。”

“不要紧啊!”诗依开心道:“右脚穿只左靴子,还是挺新鲜的!我穿上了,觉得浑身都有精神呢!不信吗?我边跑边跳舞给你看!”话说间,她跑到程济面前,边跑边跳边欢笑着,像一只调皮的兔子,更像一条欢快的蜻蜓!

程济忽然间想哭。他很感动!说真的。

——他知道这样为他跳一支舞,她只是安慰他,并不代表喜欢他!可是哪怕她只对他微微一笑,只给他一点点好,他便已十分感动,十分欣慰!

“诗依的舞跳得真好!”程济轻拭去眼角感动的泪水,温柔说道。

诗依停了下来,露出她独有的娴静本色,羞怯道:“谢谢。”

程济点了点头。

不知为何,两人都安静了下来,谁也没有开口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