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贪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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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胡长清

2000年3月8日,随着江西南昌的一声枪响,结束了一个背叛理想信念,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的典型腐败分子胡长清的生命。这是新中国建国五十年来,第一个被判极刑的副省级干部。

1948年8月,胡长清出生于湖南省常德市一个偏僻的山村,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当时这里的农民生活还很贫苦,他就是在这样一个穷乡僻壤的小山村长大的。胡长清的父母由于子女多,生活格外贫穷,一年到头,年复一年靠种地养家糊口,所以,胡长清是一个典型的贫苦农民的孩子。

童年的胡长清虽然在家中是老小,但由于家里贫穷和劳动力不足,未成年的他,放牛、砍柴、种田样样农活都要干。随着年龄的增长,到了接受教育的年龄,父母受传宗接代传统意识的影响,为了胡家的香火旺盛,使儿子跳出山沟“奔前途有个出息”,忍痛割爱,让胡长清的两个姐姐辍学,集中财力供胡长清一个人上学。但贫穷的胡家就是供一个孩子上学,也得靠省吃俭用攒几个钱交学费。所以,为了解决买书本和交学费的钱,胡长清经常要挑着十公斤萝卜到镇上赶集卖萝卜挣几个钱,为父母分担一些费用。因长年挑担子,脖子上都磨出了血泡。至死,他脖子后还留有小时候被扁担磨破的疤痕。因胡长清的家离学校比较远,所以他每天上学要跑四公里路,家中没有钱买鞋,他的一双球鞋破了补、补了破,整整穿了五年,直到确实无法穿了才舍得丢掉。有时乡亲们看到后,也伸出手接济一下他家。所以胡长清的童年是艰辛的。

农村的孩子要想脱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环境,出路只有两条一升学、参军。由于处在。“文革”期间,升学之路已经堵住。因此,胡长清走了参军这条路,1968年3月在家乡父老一片羡慕声中,这位幸运儿响应号召应征入伍,去尽一个公民的义务。由于青春的热血,在部队的培养教育下,胡长清进步很快,入伍的第二年,即1969年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但这时的胡长清对待入党的心理既单纯又复杂,也就是说,为什么入党,入党干什么的动机还不是太清楚。正如他自己讲的,“对入党的动机和目的没有真正搞明白,带着入了党就有了个人政治资本的想法”钻入了党内。十年军旅生涯,虽然锻炼改造了他,但由于其思想基础不牢固,所以世界观改造并不彻底,带着一种幸运儿的心态和光宗扬名的心理于1979年转业到地方工作,并担任了一定的领导职务。此时,在他的心中,不能说没有为党的事业奋斗的信念,但“光宗耀祖”和“升官发财”的思想根深蒂固,党性严重不纯,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胡长清的人生观中缺乏坚定的思想基础。从此便带着这种复杂的心理走上了仕途道路,开始了人生的“转折”。

人们讲:人生成功有两大要素,一是素质,二是机遇。但这要看一个人如何去把握。有人用自身的努力和奋斗去创造机遇,而也有人挖空心思,投机钻营,采取各种手段去“创造”机遇。胡长清就是后一种。胡长清转业到地方工作一段时间后,通过关系,于1987年调到了北京工作。先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后又跳到国家税务总局并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又过了几年他又成了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5年8月又抓住下派的机会到江西省担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后又担任副省长。由于胡的入党升官目的不纯,所以权欲特别重。因此,为了权力,他更使尽各种手段攫取权力,整天打着攀权的“小算盘”。他的脑海里,早已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几个字所含的严肃意义。在其思想深处,“做官”动机和目的早已变质为个人物欲的贪婪和享受。为了扫除仕途障碍,胡长清从1997年初至1999年6月先后五次向他人行贿,共计人民币八万元。特别是到江西省任职后,权欲急剧膨胀,千方百计疯狂地攫权,用权力捞取金钱,再用金钱换取权力,周而复始。这时候的胡长清已是一个一心为了个人、置国家和群众利益不顾,干起了与一些不法商人蝇营狗苟的勾当。为一些“大款”批条、写信、打电话,帮助违纪申请贷款、开发项目等。在江西短短的四年间,为了表示对朋友的“义气”,胡长清先后因慷国家、人民之慨,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达千万元。而胡却恬不知耻地对他的一些“朋友”说:“我有权,你们有钱,咱们相互帮助,各有所得。”有一次胡长清给一个体老板打电话,叫他送些钱到北京,并称自己“年轻有为,政治前途无量”:“现在我花你们点钱,今后等我当了大官,只要写个条子、打个电话,你们就会几百万、几千万地赚。你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胡长清的毁灭,再一次给那些抱着“升官发财”目的钻进干部队伍的人一个警示:如果一个人为了私利去追逐官位,那么“做了官”的下一步就是“坐牢”。所以权力欲重的人.必然走向人民的反面。

胡长清由于存有升官发财的私心杂念,所以一旦大权在手,便利用职权的便利及影响,大肆索贿受贿。在他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长助理、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主任期问,先后九十多次接受、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约五百五十万元。此外,胡长清还对其明显超过自己合法收入的一百六十多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社会步入改革开放新时期,而面对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西方资产阶段腐朽思潮的冲击,胡长清的思想观念被冲开了缺口,为了私利他不务正业,把精力用到歪门斜道上,悄悄地倒卖钢材,代销沥青,承揽存款,投资股票等。“一切向钱着”的思想已开始占了上风,只是当时还没有条件用写批条打电话捞钱。

进入九十年代,胡长清走上领导岗位以后,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下,他开始肆无忌惮地大把大把地捞钱,特别是任副省长期间受贿金额竞“日吞万元”。胡长清到江西后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个体老板——江西奥特集团总裁周XX,由于臭味相投,便把杯换盏,成了哥们义气,酒肉朋友。二十六七岁的周XX早就梦寐以求地想攀上什么官儿做靠山,便抓住这难得的机会,贴上去了。一个看见对方有权,一个看见对方有钱,各怀鬼胎,并开始走了互相利用之路。由于他们之间权钱交易,所以周XX有了困难就找胡长清,胡长清是有求必应。周XX提出搞经营需要从银行贷款,每次都能轻易得手。周XX要建“奥特客运停车场”和解决长途汽车客运线路问题,胡长清二话不说,大笔一挥,有关部门见“御批”行事,一路开绿灯。就这样胡长清及其妻子先后收受、索要周的人民币八十三万元、美金二万五千元、港币七十五万元及价值人民币十四多万元的贵重物品。

臭肉招蝇,在江西关于胡长清“乐于交朋友”,很“义气”、很“豪爽”,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朋友”求助,他都肯去“帮忙”,贪钱吃黑能办事的名声传出后,一些借水行舟、借权发财的人,纷沓而至,千方百计高攀这棵大树。而且只要有利可图,胡长清是大事小事都要“管”。南昌海威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人,因“宝马”车档案被交警查扣和服装制作生意上的事找胡长清帮助,疏通解决,胡以收到十四万五千元的人民币和价值三万八千元的贵重物品的“报酬”,为“朋友”帮忙二话不讲。更有甚者,胡长清只是帮助江西金阳光集团尽快办理营业执照,便收受索要该公司董事长人民币十六万元,美金一万元。江西伟梦集团董事长通过胡长清找到一个进出口公司帮助提供二百四十六万美元信用证的担保,代价是十七万人民币。只要有好处,公事私事胡长清都管。胡长清为福建迅荣房地产公司在一建项目列入国家安居工程及解决工程纠纷问题,收受该公司董事长人民币六万元。而胡长清对此并不满足,事后,他还向林索要价值八万多港币的劳力士手表两块,才算“心理平衡”了。几年来,得到好处的胡长清全然不顾什么纪律和法规,没有了是非,没有了原则,不管公事私事、大事小事,不管违规不违规、合法不合法,只要找到胡某人,一定当成头等大事去办,但却从不白干,而且权钱交易已成了他人生的“座右铭”。所以,从1997年至1999年7月共收受、索要有名有姓人士的人民币一百五十三万元、港币七十五万元、美金三万五千元,以及价值一百四十余万元的高级手表、钻戒等贵重物品。

在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他迎合了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需求,把事业看成是副业,把以权谋私看成是主业,开始追求享受。他走上领导岗位以后,把学习看成是“装潢门面”,为了满足“名”的欲望,买学历,偷学位。在副省长的位子上,包养情妇,嫖娼宿技,他不仅经常出入豪华宾馆,而且吃要吃山珍海味,喝要喝上万元一瓶的洋酒。在穿戴上,从头到脚都是“名牌”,手腕上一块劳力士就价值十几万元,还惟恐别人不知道,总喜欢在众人面前吹嘘一番。“牛栏里关猫,进出自由。”这是胡长清的自白,他就是这样一个“天马行空,独往独来”的猫。他在江西期间为办私事,先后二十多次秘密去外地,说来就来,说去就去,从不打招呼,他认为业余时间谁也管不着。胡长清在谋取女色方面也丝毫“不甘寂寞”,经常笑纳一些大款不惜一切代价为他提供“女朋友”享用,这些所谓的“公关小姐”还一概不从本地出,怕的是当地人在电视上认出胡某人,所以胡某人出场一般都以“书法家”和“大老板”的面目出现。为了方便,胡长清还经常利用外出开会、招商引资的机会或利用星期天和节假日,外出“潇洒”。有一次他去广州出发,身边还带着妓女。公务之余,支开身边工作人员,隐身去了澳门,带着“小姐”游山玩水,住着高级饭店,看着艳舞表演,抽空还涉足赌场,潇洒风光,一掷千金。更为甚者,胡长清有时外出,嫖娼找女人,为了掩人耳目,竞为自己搞了几个身份证,住宾馆登记从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姓名。其中他假借一个广东农村农民的身份证就在广东一些大宾馆周转了好几次,无人知晓。所以,胡长清“包情妇”、“泡小姐”长期难以发现。还有一次赴外地参加一个展览会,会后“走失”,省里领导来电话找他,工作人员不知去向,手机全部关闭,找遍所有会场、宾馆均不获而归。事后,才知道胡长清自己外出泡“小姐”,用的假身份证登记房间,结果“副省长”失踪长达十几个小时。

胡长清自走绝路,理所当然地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