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清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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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陈寿

陈寿,字本仁,原籍江西新淦(今新干),因祖父戍卫辽东,遂人籍宁远(今辽宁兴城)。他于成化八年(1472年)中进士,授官户部给事中,从此登上仕途。曾先后担任左佥都御史、延绥巡抚、陕西巡抚、南京兵部侍郎、刑部尚书等。为官前后共达40年,自始至终清正刚直,深受世人的敬佩。

陈寿一生所遵循的信条,是为官“三不喜”,即:一不喜随意弹劾官吏,二不喜为子弟亲友争功或牟取私利,三不喜金钱财物。

在陈寿最初担任给事中时,虽然给事中是言官,纠劾百官是其本职工作,但他很少弹劾别人。有人不解,问他,他解释道:“我的父亲曾多次警告我不要作刑官,因为刑官容易冤枉人;而言官若是冤枉起人来,就更厉害了。所以,我不敢轻易上疏。”

话虽这么说,但他论及时弊,却毫无隐诲;即便涉及那些当朝权贵,也决不留情。

有一次,陈寿奉命巡视宣化、大同边防,发现派驻那儿的镇守太监狐假虎威,变着法儿尅扣军饷,中饱私囊。将士们对他恨之人骨,却又无可奈何。陈寿弄清原委后,毅然上疏,将那太监弹劾罢免。

当时的宪宗皇帝朱见深迷信僧道,贪恋酒色。掌权大太监梁芳为投其所好,就向他推荐了一位名叫继晓的僧人,专门为他炼丹和制作春药。朱见深对继晓非常宠信,竟不惜耗费白银数十万两为他修建了一座寺院,供他尽情享乐。陈寿忍无可忍,遂会同刑部员外郎林俊、吏部给事中李俊一起上书,弹劾梁芳和继晓。不料,昏君鬼迷心窍,陈寿被下诏狱。

出狱后,陈寿基于朱见深在万贵妃的挑唆下而废黜了贤达的吴皇后,万贵妃的兄弟也随之更加专横跋扈,欺压百姓,又上疏弹劾这些红极一时的皇亲国戚。结果,昏君大怒,再一次把他打入了大牢。

数年后,陈寿出狱并官复原职。这时,镇守陕西的太监廖堂正在那儿为非作歹。由于廖堂暴虐成性,朝廷派去的官吏都不敢得罪他。吏部尚书杨一清认为,只有像陈寿这样刚强廉洁的官员才能制服他,便请旨陈寿为钦差大臣前去陕西巡抚。

陈寿一到陕西,几日内便查出了廖堂搜刮民财数万金的特大案件。他一面将这不义之财留作赈灾,一面下令追捕廖堂的帮凶和爪牙,随后奏明朝廷将廖堂押回了京城。

所以,人们普遍认为:陈寿不喜随意弹劾官吏,决不包括那些贪赃枉法之流。

陈寿对其子弟亲友一向要求甚严,从不为他们牟取私利,也不许他们利用他的职权捞任何好处。

有一次,陈寿以右佥都御史的身份巡抚延绥(今陕西北部一带),正遇到当地少数民族的首领率众人侵。那些人先是派出了少数骑兵,装模作样地窜到明军大营附近来诱敌。有些明朝将领不知是计,连忙准备出击;陈寿却不准。随后,陈寿独自来到帐外,同数10位骑士坐在小凳子上饮茶聊天。敌人一见,怕有埋伏,苍惶撤退。陈寿趁机下令出击,结果将那些人一网打尽。当他向朝廷报捷时,许多人都劝他在报功表上也写上他那随征子弟的名字,他却严肃地说:“我的子弟即不习马骑射,更不会打仗,哪能欺骗朝廷呢!”

后来,朝廷为犒赏延绥将士,特地拨来了一批钱物,陈寿也不许自己的子弟与血战疆场的官兵同样受赏。

陈寿在边防多年,曾无数次打退敌军的进攻。其间,他的子弟虽未像其他将士那样冲锋陷阵,但在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方面也都做出了很大贡献,但陈寿从来没有嘉奖他们。只是其他将领实在看不下去,才将他们的功绩悄悄上报朝廷,并受到朝廷的补赏。

陈寿小时候,有一次在路上捡到了几两银子。他不知失主是谁,又怕放在路上被别人捡走,竟坐在原地等候失主来找。一直等到深夜,终于将银子还给了失主。

当官后,陈寿更加注重清廉,不但从来不贪不占,还将自己的俸禄随时周济给了生活困难的亲友们。

有一次,由于他不肯向专权的大太监刘瑾折腰,致使刘瑾给了他一个罚米的处分。但他家中一贫如洗,实在拿不出米来。刘瑾获悉此情,也不得不收回成命。

陈寿83岁被进为一品尚书,为六部之首。但他自感年老体衰,很快便请求退休了。

退休后,陈寿由于贫困而无家可归,只好流寓南京,住在一位朋友借给他的两问年久失修的房子中。他的老友杨一清为此感慨万千,说他“廉名为尤着。居常布素如寒士。老无所于归,诸子旅寓漂泊,环堵萧然。”

陈寿死后,家中无钱装殓,多亏了昔日的同事、尚书李充嗣和府尹寇天舒等人共同出钱,才为他办了丧事,将其尸骨临时埋在了南京郊外。

数年后,陈寿的亲友不忍心让他的遗骨葬在异地他乡,一起凑了笔钱,将他移葬到新淦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