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哥为了保护自己的一班朋党,也为了防止自己的劣迹暴露,又做出一条规定;凡百司百官收受贿赂,不须台宪官员审问,只须本行了断。当时,各部衙门,官官相护。对于部下属员犯事自然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就为当时的贪官污吏肆行贪赃不法的行为大开了方便之门。尽管如此,桑哥及其属交的贪赃行为,仍然不断地受到大臣的奏劾。监察御史周柞劾桑党忙兀带、纳速刺丁来里等奸害百姓、贪赃不法。然而由于桑哥党人已经布满朝野,周柞的奏疏被桑党知道以后,桑哥马上组织材料,诬陷周作,奏请忽必烈流放了周评,并把他妻子家财皆没人官府。漕运司达鲁花赤怯来,未曾巡查沿河的各处仓库,致使粮谷被盗、腐烂的很多,桑哥建议以兵部侍郎塔察儿取代他。自从设立尚书省,所有的仓库诸司,无不检查考核,先是委派六部负责,后又认为职责不专,于是设立征理司,以惩治应被追回财物、粮谷的人。当时桑哥以清理核算粮谷、钱财为主要任务,条分缕析,管理仓库的人无不破产;及至应该更换替代时,人们抛弃家小四处逃避。中书参政杨居宽。郭佑。台吏王良说、等皆因同样情况或被诛,或被弃在桑哥的疯狂迫害,使得朝中上下再也无人敢与桑哥作对,无人敢轻易奏劾桑哥及其同党。
桑哥占有了大量财赋,他又以财赋不断地向忽必烈邀功市宠,以求继续加官晋爵,当时,总制院所统属的西乐各个宣慰司,主要掌管当地的军民钱谷,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机构。桑哥向忽必烈提出,应将宣慰司改为宣政院,级品提高为从一品,并且用三台银印。忽必烈问:“谁能肩此重任?”桑哥恬不知耻地回答,说:“臣最合适。”忽必烈一生“黩武嗜利”,谁能为他聚敛财富,他就可以慷慨封官,他马上满足了桑哥的要求,命他兼任宣政院使,并赐给开府仪同三司的待遇,就这样,宣政司级别的提高,又为桑哥谋得一个更高级的职位。
桑哥每窃取二份权利都设法以权谋私,谋私取利。此时,他又利用新的权利来卖官纳贿,或者安插亲属。西蕃有一个巩昌府,原来是驻扎地方军队的一个区域,桑哥利用新得的职权,把巩昌府“特升为宣慰司”,从属于宣政院,这样一来巩昌府就与行省平级。然后他安排其弟答麻刺答思为使,掌管巩昌府宣慰司。通过这一环节,桑哥不仅安插了自己的亲属,并且进一步控制了陇西一带财谷大权。
罗甸,本是西南边陲一个小邑,原名普里,桑哥征滇时归附蒙古,隶属云南行省,设为普定府辖管的一个县。至元二十七年,普定府的斡罗思、吕国瑞听说桑哥兼任宣政院使,便向桑哥及桑哥,的妻党要来木等朝中要员送去大量礼物,请求增设罗甸宣慰司,桑哥收到贿赂以后,马上答应了这个要求,将罗甸小已连升数级,置为罗甸宣慰司与行省平级,斡罗思、吕国瑞二人同被任为宣慰使。
桑哥的权利欲远远没有止境,他的贪婪之。远没有满足。至元。十七年年底,他又在忽必烈手中窃取了一部分封赏大权。他假惺惺地上奏说:“有封地的大臣,都以土地贫瘠为理由,请求增加赏赐,但是财物并非是天地自然生出的,都取自于人民,假如征取不慎,恐怕国家的财用就不够了。”忽必烈信以为真,说“自今尔后,不该赏赐者由你划去,应当赏赐者由你奏报,最后我才来裁定。”这样,谁要得到赏赐,必须通过桑哥这一关,桑哥也因此也“广开财路”了。
接着,桑哥又把手伸向中书省,企图摘取中书省向外颁发和宣布皇帝“敕”“诏”的大权,桑哥向忽必烈密商此事,果然如愿以偿,忽必烈下令:“自今宣敕并付尚书省”,即一切颁发命令的大权都由桑哥主管。至此桑哥不仅控制了财政大权,也控制了封赏大权和控制了官吏进退、黜沙大权,“凡控调内外官,皆由于己”,同时又控制了宣诏大权,几乎控制全部朝政,不仅取得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而且也驾空了忽必烈。桑哥窃取上述大权以后,即“刑爵为货而贩之”,当时,凡是贪徒败类,“成走其门,人贵价以买所欲,贵价人,则当刑者脱,求爵者得。纲纪大坏人心骇愕。”
三、横征暴敛官逼民反
桑哥竭精全力地敛财,但毕竟财有限而敛无度,地方仓库可征者甚微,其效果亦一年不如一年。至元二十六年十月,桑哥又想出一个敛财新招:增值钞引,增加盐、茶赋税。此外,桑哥又上奏,加征迁移户的赋税。这些都迎合忽必烈的胃口,忽必烈自然开心,一切都按桑哥所说施行。
桑哥每次推行一项新的敛财之术,都故伎重演,出卖一批官职,网罗一批贪官污吏,让这些贪官污吏镇使四方。这些贪官污吏的贪赃不法,推行桑哥的敛财措施极为用心。当时增值钞引,增加赋税,他们也十分卖力地督办,借机从中勒索,大饱私囊。然而重重的苛捐杂税,逼得人民走投无路,一些正直官员也冒死上书揭露桑党的不法行为。京师地区更是首当其冲,桑党的贪酷行为很快被忽必烈知道,忽必烈为平息民愤,决定给负责在京师地区催征的官员萧仪重罚。但又念其多年聚敛有功,贷其不死,让他徙边淘金,桑哥不忍物伤其类,在桑哥的要求下,贪官萧仗义被忽必烈宽释。
桑哥不遗余力保护同类,而对于违件他的人则给予残酷打击与排斥。早在钩考钱谷之初,就有少数御史曾冒死奏报朝廷,可是桑丹倚仗威势,鞭挞御史,压服大臣。同时,他又安插亲信赵国辅为御史中丞,控制台政,压抑下属,严禁揭露和奏劾桑哥及其党人。但是,桑哥越是想一手遮天,越是引起大多数人的不满。御大台有一老臣赵世延曾率领同班御史五人,共同劾奏桑哥敛财乱政、奸贪不法的罪状,并当面质问赵国辅,要求赵国辅必须奏报忽必烈。赵国辅见众人气势汹汹,只好表面上答应了。但他实际上却扣压奏一,并把超世延等人情况密报桑哥。桑哥先发制人,罗织罪名参奏起世延等五人,把他们全部黜至外地。当时,集资院学士兼传御史程巨大深受忽必烈赏识,眼看“桑哥专政,法令苛急,四方骚动”,便亲自向忽必烈参奏:“今权奸用事,书钩考钱谷,以剥割生民为务;所委任者,率皆贪香邀利之人……”强烈要求忽必烈制止、惩治桑党。桑哥听说这事愤恨万分,六奏忽必烈诛杀程巨大。忽必烈没有准奏。忽必烈虽然没有诛杀程巨大,但是,他也并不重视程巨大的意见,更没有处治桑哥。
桑丹贪赃不法,残暴聚敛的各种倒行逆施,虽然受到大部分大臣的参奏弹劾,但由于忽必烈视若无睹,放任自流,致使桑哥越发有恃无恐。在残暴聚敛的政策统治下,各地民不聊生,饿裁遍野。官逼民反,人民不得不揭竿而起,举行了反元大起义。至元十六年,全国起。多达。古余处。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南贫民钟明亮起义。此外,广东的黄贤举,福建的立老大,漳州的陈机察、建昌的丘元、泉州南安的陈师七、兴化的朱三十五,浙东台州的杨镇龙,基州、处州的吕重仁、杨元六等,都先后举起反抗压迫的大旗。农民起义如火如茶,给统治者以沉重的打击。
四、身首分离罪恶下场
严酷的事实迫使元王朝的最高统治者不得不考虑对策,不得不对引起农民起义的原因进行急索。也先帖木儿等相继参奏桑子专术黜货。奸贪不法的种种罪恶勾当,语言皆无比犀利。忽必烈受到震动,数次遣召定信的大臣不忽木询问症结,不忽本也奏曰:“桑哥欺上罔下,壅寨圣听,贪赃枉法,紊乱朝政,忠良受辱,小人见用……如今百姓失业,盗贼蜂起,祸乱旦夕。桑哥不诛,遗患无穷。”
至元二十八年二月,世祖诏谕大夫月儿鲁说:“屡屡听说桑哥破坏朝廷纲纪,杜塞进言者之口;还曾殴打御史,他有什么罪状,应该坚决审查处理。”桑哥等人拿着御史李渠等人已经审查的文卷前来,世祖令侍御史杜恩敬等人查验并与桑哥辩论,先后往返四次,桑哥等人理屈辞穷。次日,世祖驻在大口,又召集御史台和中书省、尚书省的官员辩论。尚书省官员拿着文书上前进奏说:“前任浙西按察使只必,因在监督焚烧钱钞时接受赃钱一千锭,曾发送檄文给御史台征召他,却二年没有得到结果。”杜思敬说:“文书发送的次序,都在卷宗里,如今尚书省却拆开卷宗应对,可见其有弊。”速古儿赤暗里抱着卷宗上前进奏说:“用红色印章封于纸缝,是为了防止欺瞒之弊,这些人身为宰相i却拆开卷宗破坏封印与人辩论,这是教唆属吏作奸犯科,应当将其治罪。”世祖表示同意,又责备御史台说:“桑哥作恶历时四年,暴露出来的奸邪贪赃之事不止一件,你们御史台之臣很难说不知道。”中丞赵国辅回答说:“知道。”世祖说:“知道而不加弹劾,该当何罪?”杜思敬等应对说:“夺去官位,追还俸禄,唯靠圣上裁决。”辩论多日没有结果。大夫月儿鲁上奏说:“御史台的臣属任职长久的,应当斥责罢免,新任官者留下。”忽必烈即时下诏,罢免桑哥所有职务,停止钩考,清算桑哥旧账,没收桑哥的家产,三百禁卫军包围了桑哥住宅,抄出金银财宝无数,几乎是皇家内府所藏之半,朝廷上下无不触目惊心。
桑哥被罢免抄家之后,各地揭露弹劾桑哥罪行的奏章就像雪片似飞向朝廷。
至元二十八年四月,中书省臣麦术督下、崔或上奏曰:“桑哥专横四年,中外百官无不以贿赂而进身仕林,其兄弟、故旧、亲族,皆得高官关职、此等险恶之徒惟以欺蔽天下,贪剥百姓为能事,宜让中书、尚书严加考校。凡是桑哥党人,皆应籍除为民。”忽必烈接受了这个意见,开始清查桑党,桑哥党人自此纷纷落网。
五月,桑哥妻党要来木被下诏“械致湖广省诛之”。桑哥妻弟八吉由因“受贿积赃”,被罢免燕南宣慰司使职务,被诛身死,桑哥昆弟、巩昌宣慰司使答麻刺答思畏罪自杀、七月,扬州路学政李诠上言尚书右丞叶李妄举桑哥之罪“宜斩叶李以谢天下”。叶李未等到审判就死了,在朝野上下的强烈要求下,桑哥亦于当月在京师街市被砍头,十月,下诏捕桑哥党羽、佛教首领杨琏真伽、沙不丁、乌马儿回京师,十一月,查明“沙不丁、纳刺速下来里、乌马儿、王巨齐、杨琏真伽、沙的、教化的皆桑哥党羽,受贿肆虐,使江淮之民怨怨声载路”,忽必烈下诏将其全部逮捕下狱。至元二十九年三月、纳刺速了来里以盗取官民钞一十三万余锭,忻都以征收迫杀五百二十人,都被处以极刑,翰林院应奉使唐玉曾结党桑哥,被逮捕入狱至元三十年十一月,上都同知孙民献,被籍其家财、妻奴,械送至湖广处死、至此,桑哥党羽中,除佛教头目杨琏真伽、沙不丁二人受到忽必烈的宽释以外,其余皆受刑严惩。
元朝花了近三年的时间才推倒了桑党,诛杀了部分贪官污吏,但是,元王朝的政风并没有多少改变。正如时人王件所言:“贪图贿赂,蔚以成风,擅征横敛,无所不致,”明代叶子奇也指出,元代,贪污名目繁多:“所属始参,曰‘拜见钱’;无事白要,曰‘撒花钱”;逢节日,曰‘追节钱’;管事而索,曰‘常例钱’;论诉,曰‘公事钱’,觅得钱多,曰‘得手’;得肥差曰“好地分”;得职近,曰‘好实窟’。”桑哥在执政期间,曾暗示手下人为其树碑立传,歌功颂德,于是在至元二十六年十月,制成了《桑哥辅政碑》,树立在尚书省前,在上面盖了一座搂,并涂以红漆;这块碑也就成了桑哥的耻辱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