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非之森’。。。。。。还真是要命啊。。。。。。”
车队驶出那片森林时,一身土黄色斗篷的剑士坐在马车顶上擦着巨剑上恶心的粘液,看着悠闲地从另一辆马车中探出头来装作没事人一样的依莉叶,一副哑巴吃黄连的表情。
动了手脚,肯定是她动了手脚。
——要不怎么解释,车队一共五辆马车,一路上什么僵尸啊鬼怪啊全都偏偏只临幸我坐的这辆,却彻底无视其他四辆——
看着那对暗紫色眼眸中蕴含的邪恶笑意,这位饱经阅历的剑士一向功能超强的胃居然抽搐了起来。
依莉叶从窗中伸出手来,拍了拍马车侧面,表情那叫一个自在。
剑士这才留意到,那里贴着一张绘有各种奇怪图形的纸。
剑士们作为高级战士“武器大师”中专精大剑的一种分支,本是终生与魔法无缘的一群人。但这位无名剑士多亏积累了极为丰富的阅历,在他的流浪生涯中曾经见过法师的魔法阵,很明显,那些贴在马车上的纸画的绝不是那种圆圆的几何图,而是意义不明的乖离符号。
正如驱虫剂可以驱除蚊虫,使人远离蚊虫的叮咬,而有些图形也蕴含神秘的力量,可以让能力等位阶较低的僵尸鬼怪彻底忽视或绕行避开。。。。。。
这个女孩明显有着极为丰富的知识,她书写的太古上位语明显起到了作用。
“只是消除了马车的气味、声音、和温度罢了,对于没有视力和触觉的僵尸和鬼怪来讲,这几辆马车就相当于是不存在的了吧?”
依莉叶状似不经意地说着。
剑士又仔细定睛一看,其它四辆车上都贴着这种绘有符号的纸,单单只有自己这辆车上没有。。。。。。
他又想起出发前那女孩意味深长的话——
“既然您想要在我们大家面前展示您无畏的勇气,那我们也愿意全力支持您,给您这个表现机会。”
——直到现在他才真正理解了其中含义。
好吧,这样一切就都解释的通了。
搓着胡茬,剑士不禁对那个有勇气养着这样的女朋友的法师兄弟充满了敬佩,那一位可是每天都面临着诸如此类的严峻考验啊。。。。。。料想此人和这位长着萝莉脸的小姐生活在一起的每一天都一定相当刺激吧。。。。。。
啧啧,所以说啊。。。。。。女人这种东西,哪里有手中的剑厚道可靠?
剑士继续擦拭着叫做“无华”的灰黑色大剑,然后将它重新插回剑鞘,深深吸了一口气。
嗯,又是这种熟悉的空气么?
他抬起头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又站起身子远望了一下前方,叼着草咬字不清地喊道:
“各位,趁现在赶快抓紧时间高兴一下吧。现在我们差不多再有一天就可以到克拉维驻军的营地了。”
听到他的话,学者们的马车里立刻响起了振奋的声音。
虽然这个剑士说话总是很不中听,但很明显,他还是深得大家信任的。
剑士嗤笑一声,重新坐了下来。
这种时候还能这么高兴,真是一帮不知愁的家伙,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隐藏着什么样的危险。
如果有可能,他希望只有自己独自前去找那个危险的巫妖算账,这些人只要安安心心地进行他们的考察就好了,千万不要被卷进来。
事实上,就连他自己也对妄想迷宫那种地方敬而远之。
但是,毕竟他有着不得不去的原因。
大凡剑士,无论性格怎样都会被剑气影响,剑正则人正,剑邪则人邪。。。。。。他所持有的大剑既名为“无华”,他便也有了隐士般不为名利所染的淡泊疏狂。而大剑形态保守厚重,刚正不阿,也如他心中那把良心标尺,度量出他认定的“正义”。
他知道希望天下万事皆有正义只是自己年少不成熟时一厢情愿的幻想,他也知道所谓正义只是每个人以各自的标准进行判断而永远没有公论的,他更知道现实永远不会被人仅用幻想就能扭曲成理想的样子。。。。。。
但在诸多幻想因残酷的现实破裂之后,饱受打击而变得残破不堪的他所剩下的,也仅仅只有这个从小时候延续至今的最单纯的梦想了。。。。。。
他开始流浪后,曾经和一个来自东大陆的武师一起旅行了一小段时间。那个叫做“阵·李”的中年男人给他讲过在东大陆何谓之“侠”道,并赞他行事有侠气。
也许被赞为“正义的使者”会让他爆笑不已,但这个“侠”却不同,这是对一个战士品行和理念的最高肯定,颇让他感动了一阵子。
无论在哪里,“侠”都是表现出广大平民的一种对世间公正和清心淡泊的美好向往,体现了乱世中区分于“文”的一种代表“武”的精神追求,是东大陆独特的人文氛围所蕴育出的一种境界。
被欺压的弱者希望有强者站出来为他们出头主持公道,而“侠”行事的低调清淡与大方坦荡正好符合了平民心中的理想形象。“侠”们以“义”与“良”主持正义,这个正义则正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标准为参照。
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他们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受到人民的拥戴,这种活的精神也得以长盛不衰”。
因为“侠”们没有口口声声道德法律,而是以良知做为大旗,没有那许多束缚人的条条框框,得以潇洒人世间,因此非常受人们推崇,号召力之大往往用“一呼百应”都难以形容。
而在中大陆,“游侠”既是对高级射手的尊称,也是为了纪念那些不为强权压迫为民请命的义士或劫富济贫的侠盗————他们大都是行踪飘忽,身携弓箭射杀贪官污吏匪徒恶霸之流的射手。久而久之“游侠”这个颇有东大陆“仁侠”文化色彩的词,便约定俗成地被用以形容有道德的射手了。当然,行事符合“侠”道的其实并不止弓手而已,甚至不少刺客也为“侠”一字只挑选该死之人刺杀。
不管是哪里的“侠”,都没有什么两样,不一定执着于正义,行事但求无愧于心已经足矣。
正因如此,他们在东大陆称之“侠”,中大陆却简单以“英雄”作为笼统的概括,而事实上,细究起来,英雄和侠却还是有很多区别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英雄所行的事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铸就宏图大业,至于善恶的则可以模糊,而侠却截然相反,无论做的事多么微不足道,或许一生也只是拯救了一个平头百姓,但这种事迹已无愧其名。
这类人的故事在民间被广为传颂,最典型的就是被吟游诗人编为诗歌流传至今的“游侠罗宾汉的故事”,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义事被人们传唱。
剑士,也确实曾经成为过英雄,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但是,梦想实现之后,确实如此空虚。
看清了梦想之物成为现实之后也不过如此,曾经的热血早已消磨殆尽。
逐渐的,他终于发现了,所谓的英雄,并不是自己所要追求之物。
是啊,我如此刻苦努力,历尽千辛万苦,到头来终于得到的东西,又是什么呢?
自己所要的,并非是居高临下看着人们赞美与崇敬的掌声,而是那些得救之后看向他的充满感激的眼神,此即为以自己的双手所缔造出的成就,清澈而单纯,而并非深藏功与名的一汪死水深潭。
那种美好,才是他所向往的东西。
于是,他放弃了千辛万苦追求到的一切,重新踏上了追寻与流浪的旅程。
由于自己的名字和事迹曾经被作为英雄的象征广为传颂,选择退隐浪迹之后,为免去不必要的麻烦,便很少再报上自己的名字了。
天涯海角,处处有他的足迹。
久而久之他也成了一个无名剑士,一如手中那名为“无华”的灰黑色大剑。
他可以肯定,那个据说是躲在妄想迷宫中的巫妖肯定是他一直追踪的那一只。。。。。。
那些无辜的孩子,那些悲伤的父母,始终在他脑海中浮现。
闭上眼睛,长叹一口气。
他面容疲惫而沧桑,宽下巴上满是凌乱的胡茬,皮肤因风吹日晒而呈现棕色。
但那双眼睛,却是如此明亮有神。
——很快就要见分晓了——
冷笑,他从车顶上下来,重新钻回了马车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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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想迷宫附近驻有克拉维义勇军的三万精兵,他们既是西边克拉瓦警戒线上面那些部队的预备队,也是驻于西南部的常规守备军。
与其他两处黑暗要塞的看守军队不同,妄想迷宫再往西就是作为战争最前沿的警戒线。也正这里因离战场如此之近却无仗可打,这里的军人们可是积累了相当大的不满情绪。
尽管枕戈待旦,无时无刻不想上战场杀敌饮血,但这些悍不畏死的兵士却只能遵守命令,那就是———
“在这里驻扎,不可擅离。”
——他们能做的,只有终日望眼欲穿地远望着西边警戒线的战火硝烟,感受着手中兵器渴望痛饮敌人鲜血而发出那迫不及待的锋鸣,忍受着前线退下来的伤兵们“X的缩头乌龟”、“真TM是地地道道的预备队”、“老子在前线血拼你们在这里看戏”之类的嘲笑。
从前线暂时退下来的刘易斯·康视察到这里的驻军时,便感觉到了那种冲天的怨气。
在完成对三处原黑暗要塞的驻军后的视察,刘易斯·康就将回到王城复命,届时将有一项重要而机密的任务等待他来完成。因此,在他能安心地去执行国王直接下达的这个命令之前,必须先处理完基层军队中的事务。
剑士长阁下微微叹了口气。
这些完全出于志愿而参与到战争之中的热血男儿们,以前可都是狂放的佣兵,自由自在惯了,只是为了打仗才在这里忍受所谓的军营纪律,现在到了这里却被告知“你们不能打仗,给我好好在这呆着”。。。。。。同样当过佣兵的刘易斯很能理解他们为何满肚子的不服气。
“剑士长!!为何不让我们上前线?只要让我们上前线战斗,我们杀的敌人绝对比其他部队都要多!为什么!?弟兄们窝了一肚子火,每一天都眼巴巴地等待着上面的一纸战斗命令啊!!”
负责这里驻军的军事长官,三十二岁出身贵族的塞比苏子爵把刘易斯请入指挥所,端上一杯茶水后立刻急切地问道。
“唉。。。。。。你们的心情我很能理解,大家都是爷们儿,谁也不比谁差。但是命令就是命令,来自上面的命令,我又如何可以改变?说实话,我们前线的伤亡情况也不容乐观,正需要生力军的支援。但无论我如何上报,申请书在报到国王陛下那里以前就被大元帅和军务大臣退回来了。他们永远都是那句话:‘遵守命令’!!我X!!”
刘易斯·康像一匹愤怒的狼一样,猛地喝下那杯还烫手的茶水,然后狠狠把茶杯摔破。
“X的!!那群混蛋官僚——”
塞比苏子爵也愤恨地骂了一句:
“——早知道晋升后会活的这么闲,还不如回去当老子的骑兵中队长!!好歹那也是在前线为热血和荣誉搏命的职位,而不是在这看守个连土匪都不来的什么什么鸟迷宫!!”
与其他贵族不同,这位子爵尽管出身贵族,却是在基层军队靠实实在在的战功一步一步爬到子爵位置的,因此性格豪爽直率,很受士兵敬重。
塞比苏子爵一向忠于国王,献身使命,是个身经百战,每次都冲杀在最前面的骁勇骑兵。但就是这个血性汉子,哪里会想到,自己成为子爵后却被任命为了这支无仗可打的部队的指挥官。
“不说那些误国的混蛋了。。。。。。”刘易斯苦笑起来,“如果哪天前线再也撑不住了。。。。。。你们就不要再管命令了,踩着我们的尸体顶上我们的位置吧。。。。。。”
塞比苏子爵嘴唇有些颤抖,刚想回话时,突然有一名士兵闯了进来。
士兵恭敬地向这两位传奇战斗英雄敬礼,然后禀报道:
“报两位大人,一支据说是来自商业联邦的考察团的车队希望通过关卡,请问是否予以放行?”
就在不久之前,王都萨科樊闹出了沸沸扬扬的角斗场刺杀事件,可见暗精灵活动相当猖獗,联想到妄想迷宫是暗精灵的旧黑暗要塞,刘易斯·康突然警惕起来:
“哪道关卡?”
“是直通妄想迷宫的那条路的关卡。”
士兵回答道。
果然么?这样的话。。。。。。
剑士长在沉吟了一下后,对士兵说道:
“带我们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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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士长大人,如果我们不给商业联邦的人放行的话,是不是不太好啊。。。。。。毕竟,我们前线官兵的武器装备采买都需要通过商业联邦的贸易途径,万一得罪了商人们。。。。。。”
塞比苏子爵在剑士长耳边小声说道。
“你不用再管了,出了什么事我顶着。。。。。。没我的命令不许放他们过去。。。。。。”
刘易斯·康担心,如果随便把可疑的人放过去的话,万一这些人中藏有暗精灵的间谍或刺客,很可能诱发难以预料的后果。。。。。。
他反复看着考察团的公文,并没有从中发现作伪的痕迹。
就算这些人不是敌人,但刘易斯·康也不能放他们过关————想去妄想迷宫考察,无异于去送死。
刘易斯·康不能眼看着他们去送死。
“抱歉,我并没有接到让我开关的命令。。。。。。现在是非常时期,我们必须有非常措施,我不能放你们过关,你们请回吧!”
他摆了摆手。
古鲁特教授试图说服这位年轻的军官通融通融:
“可是。。。。。。我们只是来考察,我们有公会和使馆开据的通行证,而且大家已经长途跋涉了好多天了。。。。。。”
“我再说几遍也是一样。。。。。。在这种情势复杂的时候,我不可能放你们过去,请回。”
剑士长生硬地对古鲁特教授说道,语气毫无回旋余地。
诺弗森叹了口气,看了一眼正和同车两个女生聊得正欢的依莉叶似乎并不打算有什么动作,终于沉不住气下了马车。
仅仅几秒钟,他就恍然大悟似地点了点头。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么。。。。。。
诺弗森径直走到焦急的老教授旁边,耳语道:
“教授,给我一小袋金币。。。。。。”
古鲁特教授愣了一下,但他很是信得过这个年轻有为的法师,毫不犹豫地掏出一小袋金币交给了诺弗森,而后者则让这袋金币不露痕迹地滑进袖子里面。
诺弗森干咳了两声,走到刘易斯·康的旁边,把手伸出去和剑士长握手,同时悄声道:
“军爷,我们真的有急事,您看。。。。。。可不可以。。。。。。通融通融?这一点不成敬意。。。。。。”
他用当初无聊时耍魔术的手法,把和刘易斯紧握的那只手猛地一抖,让那一小袋金币顺着自己的袖子滑入剑士长的袖子中。
刘易斯还不明所以,一时间反应不过来这是怎么回事。
但听着袖中的那个小袋子里传来的金钱碰撞声,看着眼前这个似乎刚成年的男子笑得异常谄媚的脸,他也逐渐明白了过来。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贿赂吗。。。。。。
剑士长阁下立刻变得哭笑不得,他自问平生收受贿赂无数(尽管其中价值最大的,也只是后勤部因为敬重战斗英雄而送的一双厚棉袜子和一对护膝),没想到今天居然也会收到如此巨款。。。。。。莫非我刘易斯·康看上去就那么像个贪官污吏?
“兄弟,你误会了,这玩意你拿回去,我们是确实不能放行。。。。。。”
剑士长摇了摇头道。
“莫非。。。。。。您是嫌太少?”
虽然诺弗森努力地保持笑容,心里却早已骂开了。。。。。。
——我靠,这家伙也太贪了吧——
他到底想要多少?
当然,诺弗森并不知道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不行,妄想迷宫是非去不可的,无论如何,必须打通这个关节。
尽力克制着,诺弗森继续以和气的笑容说道:
“军爷若嫌不够,那我们还可以。。。。。。”
“不,我什么也不要,你们快走吧。。。。。。再不走我就要下令部队强行送你们回去了。。。。。。”
刘易斯·康伸出手去让这个小子就此打住,态度很是强硬。
考察团众人均没有想到这次行程会因为这种原因而被迫结束,全都变得唉声叹气。
古鲁特教授也不知道如何安抚失望的众人,只能望着已近在咫尺却无法达到的妄想迷宫的方向,不停地长吁短叹。
诺弗森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如果说考察团就这样被迫折返,那他和依莉叶如何完成上峰交待的任务?但是此刻依莉叶却依旧毫无举动,似乎根本不在乎考察团的行程即将泡汤。
那个剑士长的态度相当坚决,好像一块铁板,根本无法改变。。。。。。
突然,就在古鲁特教授无奈地准备让车夫折返时,一辆马车里突然出来了一名年轻佣兵,快步走向剑士长。
众人的目光立刻集中在了这名年轻佣兵身上,搞得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急忙解释道:
“啊。。。。。。那个。。。。。。那位很厉害的剑士大哥让我把这个给剑士长阁下看一看。他说只要阁下看了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
说着,佣兵拿出了一枚金色的狼头徽章。。。。。。
刘易斯·康本以为又是什么贿赂,正不耐烦地想把这个佣兵轰走,但却在看到了这枚金色狼头徽章后全身颤抖起来。
是害怕的颤抖么?
不,这更像是正在极力压抑兴奋的颤抖。
“黄金苍狼徽记。。。。。。黄金苍狼徽记。。。。。。。是黄金苍狼徽记!!”
他喃喃道,然后突然回过神来,喜形于色地摇晃着菜鸟佣兵的肩膀,失态地大笑道——
“哈哈哈哈!!小子,你是说,车上有个很厉害的剑士持有这枚徽记,并要你拿给我看吗?告诉我!这是真的吗!?快点告诉我!!”
“是,是真的,就是那位。。。。。。叫我拿给您看的。。。。。。”
菜鸟佣兵几乎要被要散架了,惶恐地回答道,指了指一辆马车。
刘易斯·康仰天长笑,捧着那枚金色的狼头徽章快步走到那辆马车旁边,似乎想要上去看一看,却又忍住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剑士长向那辆马车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佣兵礼节,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徽章捧向车窗。
在场的,无论是曾当过佣兵的现役军人,还是考察团的那些年轻佣兵,都识得刘易斯·康的这个礼节。
诺弗森皱起了眉头。
那是一个佣兵战士只有向自己佣兵团的团长才会行的礼节。
“团长。。。。。。鲁卡斯大哥。。。。。。从咱们团解散以来已经四年了,我刘易斯·康终于又见到您了。。。。。。”
抗击魔族的传奇战斗英雄,义勇军的剑士总长,刘易斯·康带着无比的敬畏低声说道。
满场皆静,鸦雀无声。
从车窗中缓缓伸出了一只粗糙的手,取回了那枚黄金苍狼徽记。
马车中的人,一语不发。
不知为何,如同爆炸一般,现场的所有军人突然全部沸腾了起来。
“他说鲁卡斯!你们听见了吗?剑士长称那个人是鲁卡斯!莫非是那个。。。。。。”
“没错!看那个黄金苍狼徽记,那马车里坐着的就是那个苍狼佣兵团的团长!!全天下战士的骄傲,鲁卡斯·巴冯纳!!十六岁出道,二十成名,二十五岁退隐的传奇剑士!!”
“讲述他故事的诗歌可是多了去了!!据说他刚出道不久就打败了诸多强手,二十岁就夺得了一届佣兵角斗大会的豪拳金杯。更厉害的是,他居然拿到金杯后当众就把它砸成一团金块,用剑劈成小块分给了他团里的弟兄们。。。。。。而且他品性正直,为人仗义,好打抱不平,做了许多大快人心的好事,听过他事迹的人无一不佩服他。记得我还曾经听说。。。。。。”
。。。。。。
原来我们同行的邋遢剑士,就是那个过气的传奇英雄鲁卡斯·巴冯纳?
很少关注当代吟游诗人所创作诗歌的历史系学者们还好说,我们的三流文学家诺弗森则是张大了嘴,下巴几乎都要脱臼了。
鲁卡斯·巴冯纳退隐时是二十五岁,当时十三岁的诺弗森还在大菲索雅戈学院读二年级。记得那一年“语言课”的期末检测要求大家用古语写一篇作文,诺弗森的作文其中有一段就是摘抄自一首歌颂传奇剑士鲁卡斯的诗歌,只是把诗词翻译了一下。。。。。。
在震惊过后,他开始为那些诗歌对现实的艺术加工而感慨万千,什么“金光一闪冲破邪恶”,什么“挥动大剑打败恶魔”。。。。。。为什么一见到诗歌主人公现实中的样子,这些词藻就显得那么违和呢?
隐隐听见一直在马车内的依莉叶扑哧一笑,打断了他的思考。
这个魔女!肯定事先知道些什么,一直瞒着我。。。。。。
诺弗森撇了撇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