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傲笑天下之夺魄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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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微风掠过林地,吹皱了平野,清凉而且寂静。薄雾般的光晕洒落林地,抬头仰望,可以透过叶隙看见蔚蓝的天,一条溪水,穿过了林间,一路迤逦而上,延展出林地,在阳光下闪着晶亮烁光。

之所以选在这里休息,是因为方便取水。

“殿下,已经两日了,大军日夜不停的赶路,届时人困马乏,如何作战呢?”左武卫大将军严敬光说出了他两日来的疑虑。虽然陛下将皇城的屯卫军都交由了风王掌管,但毕竟,这五万屯卫军全是他的一手操练的,担心是不可避免的。

卫子君扯出一张行军图,走向众将。虽此次行军被封为剑南道行军总管,但是这些人不称呼她的军衔,还是称呼她为殿下。

“严将军,你看这行军图。”卫子君盘膝随意坐在地上,扬手,众位主将都围了上来,“连日的进攻,我蜀郡栈道被毁,那么吐蕃援军必会由漫天寨①这条唯一的峡道通行。一为只有走此峡最捷,二为,无其他路可走。此峡群山环绕,形势险峻,乃入蜀的咽喉要路。此巴蜀天险难以逾越,易守难攻。但蜀郡被围,此处驻军必然大都赶去解围,再艰难的险道若驻守兵力不足也是容易被攻破。所以我们一定要赶在吐蕃军之前赶到漫天寨,若是被吐蕃军率先占领漫天寨,我蜀郡失矣。”

“殿下所言甚是。”严敬光面露敬佩之色。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看来这风王是有些能耐的,光听这番分析,已是头头是道。

“都抓紧时间吃饭歇息吧,半个时辰后,继续赶路,”说罢起身,拍拍身上的草碎,向前走去。一直倚在身后树干的妙州即刻跟上来。

卫子君回头看他,弯起一边唇角,“你总跟着我不累吗?”

妙州不语。

正欲调侃他几句,耳边忽听得侧边林地传出的几声议论。

“这么往死赶路,想累死人吗?你看他那细皮嫩肉,八成是整日不出门,在床榻上玩腻味了,就跑出来折磨人了。”一个浓眉大眼的青年士兵抱怨道。

“嘘,别这么说,那风王要不是有点能耐哪能那么容易打败敌人?听说从无败绩呢?唯一一次还是陛下用了内应才促成和谈的。”一个士兵小声提醒。

“嗤——从无败绩?我估计呀,他在战场上就那么把怀儿一敞,屁股一撅,把人家主帅伺候舒服了,人家就退兵了。”那大眼士兵开始嗤笑,口出秽言。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士兵们一阵粗野的大笑。

“哎,听说是突厥第一男宠呀,你看他那媚样,不知在榻上怎么辗转承欢呢。”

“你看陛下那么宠爱他就该知道,不知被陛下压了多少次了。”

“是不是你想尝尝?啊?哈哈哈——”

“切——你不想?就许君王断袖?这上头的风雅玩意咱为啥就不能尝……”

还未待说完,卫子君已经走到他们面前,“好热闹啊,是在研究敌情吗?”

“风……风王……”几人见她突然出现心中一阵恐惧,不知那话有没有被她听去。“我们哪里会研究敌情啊,我们……我们在比手劲哪,哈哈……”

“是吗?谁手劲最大?”卫子君淡扫几人,轻轻挑眉。

“他——”几人齐齐指向方才口出秽言的人。

卫子君望向他,“叫什么?任何职?”

“属下叫方固,任兵曹参军事一职。”那大眼士兵答道。

“方固,好,方参军力大到如何?”卫子君抬眸问道。

“属下与人较劲可使对方骨裂。”语气中不乏自豪的意味。

“哦?这样?我来试试。”卫子君走进了几步。

“风王您这体格恐怕不行,还是不要尝试的好。”那语气中充满了轻视。

“来吧,试试。“卫子君谈谈道。并不计较他语气中的不屑。

“得罪了。”那叫做方固的参军抓起了卫子君的手,稍稍用力,她的手背已经一片红痕。方固看了看那过于细白的手,不屑的撇了撇嘴。

就在撇嘴的下一刻,那歪斜的嘴角已经凝固在腮边,众人只听得咔咔的骨裂之声想起,再看那方固,已经是神色痛苦至极。

卫子君轻轻放手,“叫军医包扎一下吧,这骨骼轻细的,碰一下就碎了,怎么上阵杀敌呢。”

转身扫视众将士,眸光瞬间清冷下来,“记住,两军阵前,撅屁股是没用的,你撅起屁股,敌人只会在你屁股上踢一脚,你敞开衣襟,敌人只会在你胸膛刺上一剑,如果你们幼稚到如此,再有如此想法,便都回家抱孩子去吧。”

话落,好似未有发生任何事情,继续向前巡视,留下一众痴傻士兵呆呆望着她走开的背影。

大军继续启程赶路,日赶夜赶,怎奈这些养尊处优的屯卫军,由于长期不打仗,好似摆设一般,吃不得苦,受不得累,大军行至第四日头里的时候,便都开始倒地狂睡不起,叫都叫不起。而这些平日里只是来回溜溜弯的马匹,更是比不得优良的吐蕃马种。终于,在第四日的傍晚,探马回报,贡松贡赞率领的十万吐蕃援军率先赶到了漫天寨。

“殿下,这该如何是好。”严敬光忧心道。

“如何是好?只有另想对策。本来战而必胜的局势,生生便失了先机。”卫子君语气冰冷而无奈,“看看你带的兵!即便不是上阵打仗,也该是有备无患。你又怎知皇城没有危险,越是皇城,兵力岂不是应该越是坚固?若不是今日,我都不知皇城的兵力会疲弱至此。因为听闻你带兵勇猛,陛下才将你的兵力派出,怎知竟是如此不堪,看着威武雄壮,想不到却是如此不好用。”

“殿下恕罪,属下也是念及他们多是出生入死挺过来的,当了屯卫军,便想着让他们舒服一下,没想到后果至此,是属下失职了。”严敬光觉得羞愧万分。

“以现在这种兵力去与吐蕃勇猛的骑兵争斗简直是送死。”卫子君手抚额头叹道。

“那,可否将殿下西突厥的大军暂时掉过来。”旁边的副将建议道。

“西突厥至此至少要十几日,十几日,只怕一切已成定局。”卫子君一摆手,“好了,扎营,睡觉,醒来将是一场恶战。”

严敬光几人正欲退出,卫子君又道:“明早集齐大军,我要训话。”

“是——”

暮霭降临,繁星满布苍穹,士兵们都睡去了,大昱军的主帐依然烛火通明。细致的面庞在烛光下荡出一片暗影,宁静而又泛着淡淡的温情。

“四公子,你都几日没睡了。”妙州觉得她盯着这地图已经有两个时辰了。

卫子君头也不抬的道:“你去睡,别跟着我熬。”

眼前一花,行军图被妙州扯了起来。

“妙州——给我——”卫子君伸手捉住了他的手腕。

温热的指尖令妙州手一抖,地图掉到了地上,卫子君俯身拾起来,铺在案上,又专注地看起来。

妙州看了他一眼,轻轻抚了抚刚刚被拉扯过的手臂,悄悄退到帐口。

第二日黎明,所有的将士聚积在旷野,一望无际的黑色铁甲在黎明前的天光下闪着幽光。端坐于马背上的卫子君,俊眉冷目,宛若月华般的清辉在她周身轻轻流动,沉冷的眸光掠过众将士,稍凝内力,清越的声音便传遍了庞大的队伍。

那声音,仿佛穿透了层层云障,穿透了漫漫尘世,直传到了地角。听到那充满力量的清晰入耳的声音,每一个士兵都为之心神一震。

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众位将士,你们都是曾出生入死为国立过战功的英雄,你们都曾经是勇士中的勇士,而今这一战,将是你死我活,将是生死一线。我对众位将士承诺,得胜回去的,全部自动升为宫城内禁,为国捐躯的,家属抚恤加倍,但是,我希望我们能都活着回去,因为活着回去,意味着我们的胜利。让我们从敌人的身上踏过去,拿出你们当年践踏敌人的风采,将敌人从我大昱的国土赶出去,那才是我们大昱的勇士。你们,都是勇士。”

稍顷,空旷的大大地涌起一片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一声声杀气冲天的呐喊响彻云霄,天地也在震动,震得周遭的一切都在发抖。朝阳也随着那震天呐喊喷薄而出。

“出发——”冷冷一声令下。大军滚滚如乌云扑卷而起,雷鸣的蹄声仿若海潮席卷而出,整齐划一的方阵迅速的移动,铁血战甲在朝阳下闪着流光。

大约中午的时候,气势昂扬的大军行至了罗川。一条大河在面前展开,按卫子君探听的消息,这里有一条浮桥,踏过浮桥,便可以很快赶至漫天寨。

只是当他们找到那座浮桥之时,却吃了一惊。

在河的对岸,吐蕃大军沿着河岸一路排开,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而且他们正在拆着河上的浮桥,想以这条大河挡住他们的前进之路。

而就在此时,那浮桥尚未完全拆除之际,那个叫做方固的参军,突然冲出队伍,向着浮桥驰去。吐蕃军正在忙着拆桥,等他们惊觉桥上突然奔来的大昱士兵之时,只看到了陌刀挥舞的银色光芒,下一刻,人已是跌落水中。

对岸的吐蕃军见状,又冲出几人,向着方固杀去,卫子君情急之下,抽出旁边士兵的弓箭,向那冲在前面的吐蕃军射去。随着那士兵的落水,卫子君由马上掠起,似一只银箭,挟着催金裂石之气,破空而去。飘忽舞起白色烈风,将挥起刀戟刺向方固的吐蕃士兵尽数席卷于河内。

大昱军欢呼呐喊声骤起,随即,都跟着他们的风王齐齐冲上浮桥。

吐蕃军眼见那飞身而至的白色身影,以及率先冲上桥来的刺着卫字的大旗,再看那势不可挡纷沓而至勇猛冲过来的士兵,都如惊弓之鸟一般快速向后退去,“快撤。是卫风的军队,快撤去漫天寨。”

吐蕃军的逃离,让大昱军顷刻之间便度过了河。

卫子君转头看了眼方固,这参军果然力大,单手挥着陌刀便可杀敌。

“手臂如何?”侧头垂睫问了一句。

“风王,没有大碍。”方固答道。

“那就好,小心别碰到。”

“是。”方固轻轻抬头,扫了她一眼。

漫天寨,建于高山,群山环绕,两侧千仞绝壁,地势险峻,是典型的易守难攻之势。此地早已被贡松贡赞的吐蕃大军占领。

但,这是唯一可以通往蜀郡的道路。

卫子君知其地势险恶,不易仰攻,所以并没有打算强攻。

招来严敬光,附耳一番嘱咐,严敬光便含笑而去。

时值晌午稍过,士兵们吃饱喝足,便齐齐守在山下,开始仰头破口大骂。

“贡松贡赞——你的胡子长出来了吗——”

“贡松贡赞——羞辱你的仇敌当前,你还不出来磕头求饶——”

“贡松贡赞——你穿女装的样子真美啊!你快出来,我们主帅可是给你准备了上好的水粉胭脂呢?他想再给你打扮你一次——”

“贡松贡赞——是不是女人的衣裳没穿够?你要敢下来,我们就再给你穿上一套女人的花褥裙——哈哈哈——再给你胸前装两个大橙子——”

“贡松贡赞没胡子——贡松贡赞是女人——”

山下叫骂声夹杂着起哄声,山上的吐蕃军都齐齐望向贡松贡赞,他们的主帅还有这样一段屈辱的经历?

眼见着贡松贡赞的脸色越来越青,当他听到那两个大橙子的时候,再也忍不住一声怒吼,“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