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7节买卖双方思想的碰撞——均衡价格
买者:“你这件衣服多少钱?”
卖者:“550元。”
买者:“太贵了,我最多给250元。”
卖者:“250多不好听啊,干脆我以进价卖给你,450!”
买者:“还是太贵了,300元怎么样?”
卖者:“300元太便宜了,要不咱们都让让,400元就成交。”
买者:“350元给不给?不给我就走人。”
卖者:“等会儿,等会儿,350就350吧。这次绝对是亏本卖给你了。”
当然卖者是不会亏本的,在买卖双方的博弈过程中,350元成为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于是一笔交易成功了。
需求说明了某一商品在某一价格下的需求量,而供给说明了某一商品在某一价格下的供给量。要说明该商品价格的决定因素,就必须将需求和供给结合起来考虑。在竞争激烈的商品市场上,对于某种商品的任一价格,其相应的需求量和供给量并不一定相等,但在该商品各种可能的价格中,必定有一价格能使需求量和供给量相等,从而使该商品市场达到一种均衡状态。
均衡价格是指一种商品需求量与供给量相等时的价格,这时该商品的需求价格与供给价格相等。该商品的需求量与供给量相等称为均衡数量。
均衡价格是在市场上供求双方的竞争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均衡价格的形成就是价格决定的过程。需要强调的是,均衡价格的形成完全是在市场上供求双方的竞争过程中自发形成的,有外力干预的价格不是均衡价格。
在市场上,需求和供给对市场价格变化作出的反应是相反的。由于均衡是暂时的、相对的,而不均衡是经常的,所以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经常发生。
当供过于求时,市场价格下降,从而导致供给量减少而需求量增加;当供不应求时,市场价格会上升,从而导致供给量增加而需求量减少。供给与需求相互作用最终会使商品的需求量和供给量在某一价格水平上正好相等。这时既没有过剩(供过于求),也没有短缺(供不应求),市场正好均衡。这个价格就是供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均衡价格,市场也只有在这个价格水平上才能达到均衡。
当一个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时,物品的供给量将超过需求量,这样就会出现物品的过剩——在现行价格时卖者不能卖出他们想卖的所有物品,这种情况被称为超额供给。例如,当水果市场上存在超额供给时,水果商就会发现,他们的冷藏室中装满了想卖而卖不出去的水果,他们对这种超额供给的反应是降低价格,而且价格要一直下降到市场达到均衡时为止。同样,如果水果的市场价格低于均衡价格,此时,物品需求量将超过供给量,这样就会存在物品短缺——需求者不能按现行价格买到他们想买的一切,这种情况被称为超额需求。例如,当水果市场出现超额需求时,买者不得不排长队等候购买水果,由于太多的买者抢购太少的物品,卖者可以作出的反应是提高自己的价格而不是失去销售量。随着价格上升,市场又一次向均衡变动。
因此,许多买者与卖者的活动自发地把市场价格推向均衡价格。一旦市场达到其均衡价格,所有买者和卖者都得到满足,也就不存在价格上升或下降的压力。不同市场达到均衡的快慢是不同的,这取决于价格调整的快慢。但是,在大多数自由市场上,由于价格最终要变动到其均衡水平,所以过剩与短缺都只是暂时的。实际上,这种现象如此普遍存在,以至于有时被称为供求规律——任何一种物品价格的调整都会使该物品的供给与需求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