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7节谁来做家务——比较优势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夫妻之间的分工严格而明确,在生产劳动中,丈夫为支柱,而在家务劳动中,妻子为主力,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男主外,女主内”。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至今也没有太多的改变。
据统计,在我国的城市家庭中用于家务劳动的日平均时间里,女性居民至少要比男性居民多劳动近两个半小时。但是,随着生活压力的加大,女性走向社会,从事工作,她们根本无法承担全部的家务。有人开始思考:这种传统的分工有什么科学依据呢?是根据人们的生理特征或者其他什么原因吗?男子就不能做家务吗?
我们不妨用经济学中的原理来看一下。根据古典经济学中的比较优势原理,倘若某人在从事一种劳务的时候,其机会成本低于其他人从事此项劳务的机会成本的话,那么他在从事该劳务上就具有比较优势。此外,和比较优势相对照还有一个绝对优势。下面的例子能形象地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
比如,村子里有一个鞋匠一个裁缝,本来两人关系不错,鞋匠要穿衣服了就会去找裁缝,而裁缝需要换一双鞋子就会去找鞋匠,两人分工明确,互惠互利。然而有一天,不知什么原因,两人吵了架谁也不理谁。鞋匠自己做衣服,费了布,不合身;裁缝自己做鞋子,费时间,不合脚。两人感到这样下去对谁也没好处,找了个机会和解了。以后裁缝穿鞋子找鞋匠,鞋匠穿衣服找裁缝,大家都方便。
这个故事中,鞋匠在制鞋方面有特长,拥有绝对优势;裁缝在制衣方面有特长,拥有绝对优势。他们各自生产拥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行专业分工,然后用一部分产品交换,使双方都获益,这就是绝对优势原理。
又如某老板不仅管理水平高,而且打字速度快。因此他为了节省开支,没有配备打字员。后来,他感到,由于每天工作太忙,经常与客户见面,还要开会,很多文件需要打印,没有打字员不行,所以招了一名打字员。这是因为他的管理水平高于打字水平,拥有比较优势,而打字员打字水平高于管理水平,拥有比较优势,如果按照两人的比较优势进行专业分工,两人的工作效率都会提高。
如果用绝对优势与比较优势原理来分析封建社会的男女分工,就会看到,在特定的环境下,这种比较优势是存在的。因为,受传统礼教的影响,封建社会,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太可能接触家务以外的活动,而丈夫要进行营生,维持家用,是家里的顶梁柱。相比而言,丈夫从事家务劳动的机会成本高,而妻子的机会成本较低,所以这样的分工可以实现,每个人都专门从事自己擅长的事情,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整个社会可创造的物质财富总量与其整体经济福利都会有所增加。
但那是在封建社会,人们被封建思想束缚,它并不能证明女性有某种生理上或天生从事家务的比较优势。一个社会有一个社会的文化和思想,封建社会的这种思想是当时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社会现实已经改变,如今,不光男性要面临竞争、就业的压力,女性也要面对;不光男性有养家糊口的压力,女性也有;不光男性中有能力超群之人,女性中也有,甚至有些女性比大多数男性还要有能力!
现实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有的男性事业没有女性成功,做家务却比女性好,此时,若再拿那些生理上、宿命上的不同来进行分析,就很难对今天依然存在的男女两性在家务劳动负担上不平等现象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其实,男性并不是不会做家务,不能做家务,而是大男子主义的思想让他们觉得不可以做家务。他们认为:扫地、洗衣、煮菜、养孩子,是妻子的事情,要不要妻子干什么?
女性在承担家务的时候是没有劳务报酬的,也不给国家制造GDP,男性就会觉得女性没有为家庭和社会创造什么价值,相反,是在挥霍他们的钱。实际上女性在家庭中承受的琐事负担并不比男生在职场上承受的压力小。职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丈夫的抱怨,都会让她们喘不过气来,就算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她们也会觉得越来越劳累。长期如此,她们会背上沉重的负担。
渐渐的,许多女性开始为争取从家务中解放出来而呼吁,希望男性也能坐下来,考虑一下,繁重的家务劳动是否能由双方共同协作完成,或者男女双方谁更适合做家务。很快,就有女性提出在夫妻中使用“家务分配表”,出现了“劳务分配小协议”,让夫妻在互相体谅的基础上,共同支撑起这个家。这无疑是一场把女性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的“革命”!
令人欣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丈夫能够从妻子的角度考虑问题,与妻子同心协力,实现那种“你挑水来我浇园”的眷侣生活。他们强硬的态度开始软化,他们对妻子更加体贴,态势发生了质的变化。这是适应社会发展的一种全新生活方式。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信女性的家务劳动将会减少并最终同男性达到均衡,从而使彼此的分工更加均衡、科学,也只有如此才能使家庭更加美满、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