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房价的猜想——抓住看不见的手第1节安得广厦千万间——保障性住房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诗人杜甫一千多年前触景生情写下的宏愿。而今时代更迭,岁月变迁,住房依旧是人们的一块心病。
“民以食为天,家以居为先”,住房作为生活的一项基本需求,时至今日,已成为中国百姓普遍关心的一个严峻话题。近些年来,房地产业一直是我国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一个高利润产业。在以市场化为主的指导思路下,房地产商大多追求高利润,从而导致房地产畸形发展,让太多的老百姓望而生畏。其主要问题表现为: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市场上一个楼盘接一个楼盘,一座大厦接一座大厦,大街上、小区内,那么多房子,真正适合老百姓住的却没有几套。
过高的房价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直接影响。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是,因为没有房子,许多美好的爱情不了了之。虽然两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不管什么时候,结婚后总得有住的地方。在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老百姓都讲“盖房子娶媳妇”,如今,在现代化的城市里,演变成“想结婚买房子”。然而,一套房的价格对大多数年轻人来说,称得上是天文数字。再者,人们的生活除了住房之外,还有子女的上学和老人的健康,这两者都需要做很大的储备,人们不可能把钱全用在房子上。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对保障性住房的渴求就不难理解了。“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兴建或收购的,限定建设标准、对象和销售价格或者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和特定用途的住房。保障性住房与市场上的商品房相比,一个为了公益,一个为了赢利,两者着眼点不同。对于老百姓而言,保障性住房的最大特点就是便宜、实惠。
实际上,在1997年的住房改革中,保障性住房就已经被钦定为主角,但由于各种原因,它一直站在中国房地产这个大舞台的边缘。现在,伴随着经济形式的改变,民主住房困难加剧,保障性住房终于转换了角色,在人们的住房生活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006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明确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构建了住房保障政策后续发展的基本框架,而2008年该意见提出的一些措施得到了初步研究。一是国家明确提出住房保障的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要求。提出2009~2011年,将增加200多万套的廉租住房,400多万套的经济适用住房。另外还有220多万户林业、农垦、矿区的棚户区的改造。二是保障性住房的税收减免政策,根据《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商、个人等主体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以及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
2008年第四季度在保增长政策的推动下,保障性住房投资计划大幅增加。1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其中安排2800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目前,金融危机已演变为实体经济的危机,我国经济增长明显受到影响。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成为4万亿元投资措施的第一项。2009年房地产政策的基调为:要把满足居民合理改善居住条件愿望和发挥房地产业支柱产业作用结合起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减轻居民合理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负担,发挥房地产在扩大内需中的积极作用。
2009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调整的政策成效将在市场供给中更大地显现。随着住房保障政策以及2008年各地住房计划的落实,2009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供应会集中增加。
古语说得好,“安居”才能“乐业”。良好的住房条件是保证充沛体力,进行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必要前提。随着保障性住房的推广,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拥有安定适宜的居住环境,这也有利于我们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