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大卫·科波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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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被遣离家 (1)

第五章 被遣离家 (1)

刚走半里路,我的小手帕就全湿了,这时马车也不走了。

我一探头,惊奇地看到坡勾提从一道围篱后冒了出来并爬上车。她紧紧地抱着我,把我的鼻子都压疼了,不过当时我并没意识到鼻子疼,直到后来才发觉。坡勾提什么也不说,她把一只手伸到胳膊肘下的口袋中,从中掏出几个装着糕点的纸包塞进我的口袋里,还在我手里放了一个钱包,但仍然没说什么。她又一次紧紧地抱我,便下车跑开了。

车夫看着我,好像是问我她还会不会回来。我摇摇头,我知道她不会了。

“那就走吧。”马车就接着上路了。

这时,我已经知道再哭也没什么用了。特别想到拉德里克?兰顿和英国皇家海军的舰长在艰难中,我所记得的,他们没哭过。车夫见我下定了决心,便让我把小手帕放在马背上晾干。我按他说的做了。在这种情况下,手帕显得十分小。

我现在去看看那个钱包了。里面装着三个亮闪闪的先令,显然,坡勾提因为一心要让我高兴还用白粉把这三个先令精心打磨过。但钱包里更可贵的是用一张纸包着的两个半克朗。上面是母亲的字迹:“致卫,附上我的爱。”我再也忍不住了。我强忍着用袖子擦擦眼睛,止住眼泪。

由于十分的激动,我有时发出呜咽声,但我没再哭。慢吞吞地又走了不远后,我问车夫是否一直走到那里。

“走到哪儿?”车夫问。

“那儿。”我说。

“那儿是什么地方?”

“离伦敦不远的地方。”我说。

“哎,就是那匹马,”车夫指着那匹马说,“它还走不到一半。”

“那你只走到雅茅斯吗?”我问。

“对,”车夫说,“到了那儿,我就送你上长途马车,然后再把你送到——管它是什么地方。”

对这位车夫(他叫巴吉斯)来说,话已不少了。正如我前面的某一章里提到的,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我给他一块蛋糕以示感谢,他一大口就吃了。而且那块点心在他脸上没有引起什么表情。

“这是她做的吗?”巴吉斯先生问我,他总坐在前踏板上,用双臂分别支在膝盖上,向前无精打采地侧着身子。

“你说坡勾提吗,先生?”

“嗯,”巴吉斯先生说道,“是她。”

“对,我们的点心全由她做,饭也由她亲手烧。”

“真的?”巴吉斯先生说。

他努起嘴,他坐在那儿紧盯着马耳朵,似乎在那里发现了什么新东西。就这样,又过了很长时间,他又缓缓地说:

“没有情人吧,我认为。”

“你是说杏仁,巴吉斯先生?”我误认为他还要吃点别的,就指明那是什么点心。

“情人,”巴吉斯先生解释说,“情人,没人和她要好吗?”

“和坡勾提?”

“啊!”他说,“是的。”

“哦,没有,从来没有过情人。”

“真的吗?”

“那么她做,”巴吉斯先生想了好一会说,“各种苹果饼,还有各种饭是吗?”

我回答说是的。

“喂,我想说,”巴吉斯先生说,“也许你会写封信给她吧?”

“当然会写的。”我答道。

“啊!”他慢慢把眼光移向我说,“那如果你给她写信,也许你会记得写‘巴吉斯愿意’,是吧!”

“巴吉斯愿意。”我重复道,什么也不明白,“就这句话?”

“是的。”他说着,一边考虑着,“是——是的,巴吉斯愿意。”

“可你明天又要到布兰德斯通了,巴吉斯先生。”想到那时我已离那儿很远了,我忧虑地说,“你也可以自己去说呀!”

他摇摇头,不赞成这主意,又一次很郑重地强调先前那个请求,“巴吉斯愿意,就是这一句话。”我答应了,当天下午在一家客栈里等候马车时,我就要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坡勾提写了一封信。那信是这样:“我亲爱的坡勾提,我现在平安到了这里,巴吉斯愿意。向妈妈转致我的爱。你亲爱的。附:他说他很想要你明白巴吉斯愿意。”

我做完后巴吉斯先生又陷入了十足的沉默。最近发生的一切使我累得要命,我就躺在车箱里的一只袋子上睡着了,我睡了一觉,直到抵达雅茅斯才醒来。我们驾车来到一家客栈的小院子里,雅茅斯在我眼里成了一个陌生地,以致我马上就打消了有可能和坡勾提先生家里人会面的打算,甚至可能和小爱弥丽见面的希望也打消了。

长途马车就在院子里,虽然还没套上马,但车子都干干净净,一点也不像是就要去伦敦。我正在琢磨我那个箱子怎样处置——那个箱子被巴吉斯先生放在院子靠柱子的边道上了(他把车赶进院子里转过身来)——还在想我会遭遇到什么,这时一个女士从一个半圆窗口朝外望了望,她说:

“你就是从布兰德斯通来的那位小先生吗?”

“是的,夫人。”我说。

“姓什么?”那女士问道。

“科波菲尔,夫人。”我说。

“不对,”那女士答道,“没人在这儿为姓这个的预付过饭钱。”

“是姓摩德斯通吗,夫人?”我问。

那女士说:“那为什么一开始要说另一个姓呢?”

我向那女士略作解释后,她摇铃叫道:“威廉!带人去吃饭!”一个侍者听到这话就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跑出来,当他发现要带的不过是我,显得很吃惊。

这个很长的房间里有很多很大的地图。我手拿帽子,在靠门的椅子一角上坐下,我觉得这够大方的。当那侍者为我铺上台布并拿出一套调味瓶时,我想我一定很害羞了。

他给我拿来一些排骨和蔬菜,还那么不友好地揭开盖,但我并不以为先前怎么触犯了他。但他为我在桌旁放下一张椅子,还很热情地说:“嗨,六尺高!来吧!”

我谢了他,在桌边坐下。可他站在我对面一个劲儿地瞪着眼瞧我,我觉得很难灵活地运用刀叉,或很难不把肉汤溅在自己身上,每次我都害怕与他目光相遇。看着我吃第二块排骨时,他说:

“还有为你预定的半品托啤酒。现在喝吗?”

我谢过他,并说要。于是,他把酒从一个大罐里倒进一只大杯子,并举起杯子来,使这酒看起来更诱人了。

“哦,看哪!”他说,“仿佛很多呢,是吧?”

“好像真的很多。”我笑着答道。看到他心情很好,我也很高兴了。他站在那儿一手叉着腰,另一只手举着杯子对着亮光,看上去挺和蔼的。

“昨天,这儿来了一个先生”,他说,“一个挺强壮的先生,叫陶普骚耶——可能你认识他?”

“不,”我说,“我以为不。”

“他穿着短裤,打着裹腿,戴着宽边帽,还套着灰外套,系着花点围脖。”那侍者说。

“不,”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没那么荣幸——”

“他走到这里,”那侍者紧盯着从杯里透过的光亮说,“要了一杯这样的啤酒——我劝他不要喝——他很固执——喝了以后,倒下去就死了。这酒对他来说年代久远,就这么简单。”

听到这我吃惊不小。我说我认为我还是喝点水好。

“嗨,你看,”那侍者仍眯缝着一只眼盯着从杯子里透过的光亮说,“我们这儿的人不喜欢要了的东西再剩下,这会使他们恼火。可是,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它喝掉。我已经习以为常了,习惯了就没什么了,如果我仰起头来能一口气喝干。我能喝吗?”

我回答说,如果他认为喝下去没害处就喝吧,我会很感激他,但如果他不那么认为就千万别做傻事。当他仰起头一口气喝下去时,我特别害怕,我承认,我怕看到他遭遇和那陶普骚耶相似的命运而倒在地毯上没气了。可那没有对他造成一点儿伤害。相反,他看上去更加精神了。

“我们这儿都有什么菜呀?”他把叉子伸到我盘子里说,“不会是排骨吧?”

“是排骨。”我说。

“天哪,”他大叫起来,“我不晓得这是排骨,嗨,排骨正是可以解除这种啤酒的毒性的东西,这可不是太有运气吗?”

接着,他一手拿起一块排骨,另一手拿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吃了下去,这下让我非常高兴。他又拿起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然后接着又是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我们吃完后,他又拿来一个布丁,在我面前放好,他仿佛在想什么,有些走神。

“饼怎么样?”他勉强打起精神问。

“这是布丁。”我答道。

“布丁!”他高声叫道,“嗨,天哪,布丁就这样吗!什么!”他走近了一点儿仔细看了又看,“你不是说这是个鸡蛋面粉布丁吧?”

“噢,它确实是的。”

“嗨,鸡蛋面粉布丁,”他拿起一把大勺说,“是我最爱吃的那种!这不是运气吗?快吃,小伙计,让我们比赛看谁吃得最多。”

当然侍者吃得最多了。他一次又一次要和我比赛,以他的大勺对我的小勺,以他的大口对我的小口,以他的大饭量对我的小饭量,从一开始,我就被远远甩在后面了,根本没机会追上他。我想,我从没见到什么人吃布丁吃得如此香的;布丁吃完后,他哈哈大笑起来,好像还在香香地品味那布丁呢。

看到他那么友好又好相处,我就向他要笔、墨水和纸,好给坡勾提写信。他不但拿了来,还好奇地看着我写。我写好信,他问我要去哪里上学。

我说:“离伦敦很近。”我也只晓得这些。

“哦,看哪!”他看上去很失望地说,“这事真叫我难受。”

“为什么?”我问他道。

“哦,上帝!”他摇着头说,“那不正是弄断了一个小男孩肋骨的学校吗?——两根肋骨——他还是一个那么小的孩子呢。我应该说他是——让我瞧瞧——你多大了,也就……”

我说我在八岁和九岁之间。

“就是这个年龄,”他说,“他八岁零几个月时被他们打断了第一根肋骨,到后来又被他们打断了第二根,结果他死了。”

这事件实在让人听了很难受,我无法掩饰这一点。我又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他的回答并没给我一些安慰,因为那只是三个恐怖的字:打断的。

这时,院里长途马车及时吹响了号角,于是我慌忙站起来,为了有一个钱包而自豪地问他:“有什么我得付钱的?”

“一张信纸,”他答道,“你买了一张信纸吧?”

我忘了我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