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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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错案12 (1)

第十二章 错案12 (1)

谋杀也是没有的事

“请允许我提醒各陪审员先生们,这是人命关天的事,要慎慎又慎。公诉人自己也承认,直到最后一天,直到今天开庭之日,他对是否应该指控被告杀人完全是有预谋的一直拿不定主意。一直动摇到读了今天有人向法庭交出的那封“醉后书简”为止。干的和写的一模一样。

“但我还是要重申:被告是跑去找那个女人的,惟一的目的是发现她在哪儿。这是严峻的事实。当时她如果在家,被告就不会到那儿去,就会在她身边,就不会去干信上扬言要干的事。但是快速跑到那里去的,当时对于自己醉后所写的信根本记不得了。‘他抓住一根杵子就跑’,——各位还应该记得控方如何在这根杵子上大做文章,向我们讲心理课:他为什么一定要把这根杵子看成武器,当作武器带走,等等。在这个问题上我倒有一个特别的想法:如果那根杵子不在显眼的地方,没有摆在被告方便取走的搁板上,而是收拾起来放回柜子,——它就不会进入被告的视野,被告就会空手跑去,那么也许就不会杀死任何人。如果这样的话,我又怎能认定这根杵子就是预谋杀人的凶器?

“这一点是不错的,但被告多次在酒店里叫道要杀父亲,而在这以前两天他写那封醉后书简的晚上,他比较安生,只跟一名店员吵了架,据说‘卡拉马佐夫以吵架为生命。’对此我的回答是:如果他已有谋杀的念头,并且还按照原来写下的计划进行,那么他肯定不会吵架,或许根本不会踏进酒店,因为对想干这等勾当的人来说,僻静冷落总是他们的最佳去处。寻找销声匿迹的办法,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忘了我,’——这并非精明,而是本能。

“陪审员先生们,心理学是一把双刃刀,我也会用。在这整整一个月内被告不断从酒店发出叫嚷这件事,比妨一下,这和孩子们或从酒店里出来的醉汉们互相吵架时叫嚷‘我要杀了你又有什么两样,’谁都知道他们并不会杀人。其实,这封致命的信又何尝不是醉后的气话,这难道和酒店里出来的人叫嚷‘我要杀人,我要把你们统统杀光!’又有什么两样。

“可是为什么不一样看待?说那封信是致命的,为什么觉得它不可笑呢?因为发现了他的父亲被人杀害的尸体,因为有证人看见被告从花园里走过,当时正手持武器仓皇逃走,自己还被他击倒,干的和写的一模一样,所以说那封信并不可笑,而是致命的。

“感谢上帝,我们总算说到点子上:‘既然他到花园里去过,人就是他杀的。’这两个分别由两个字构成的词儿——既然去过,一定就是——把一切都包括了。控方的全部论据是:‘去过,就是’。有并没有这种可能,虽去过,却并不就是。

“哦,我承认给人的印象相当深刻的是把许多事实揍在一起。不过,也不妨把它分开来看,不受其总体影响,比如:控方为何拒不承认被告说他从窗前逃跑?让我们回想一下,控方刚才在谈到凶手时的涌起的毕恭毕敬,诚惶诚恐的感情,可谓极尽冷潮热讽之能事。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就不能有类似的感情?即便不恭敬孝顺,就不能诚惶诚恐?‘想必这一时刻母亲在为我祈褥,’——被告在预审中曾供称当他刚—确定斯维洛娃不在父亲屋里时,马上就跑开了。‘可他隔着窗子能确定吗?’——控方会提出异议;可是为什么又不可能。在被告发现暗号后窗户已经打开。当时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可能说了一句话,或发生一声叫唤——被告一定要按我们的想象推测?为什么一定要在我们想象的框框内进行推测。现实生活中有无数事物可能为观察最精细的小说家所忽略。

“不错,可是格里果利看到门是开着的,可见被告肯定进过正屋,可见人是他杀的。”

“各陪审员先生们,让我们先谈谈这扇门吧……事情应该是这样的:只有一个人证明这扇门开着的,这个人自己当时所处的状态……。好,就算这样,就算门开着,就算被告出于自卫的本能撒了谎,以至死不认帐,这在他那种处境是可以理解的,就算他去了正屋——那又怎样?为什么一定要说,‘既然去过,人就是他杀的?’他可能闯进去,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可能推桑父亲,然后打了父亲。但在确信斯维特洛娃不在父亲屋里之后就跑了,为她没来和自己没杀父亲而高兴。一分钟后,他之所以会跳下围墙去看被他一时性起击倒的格里果利,不正因为逃脱了杀父亲的诱惑,因此才问心无愧,并为没有杀死父亲而高兴,只有这样,他才可能产生纯真的感情,才能动恻隐之心。”

“刚才公诉人以惊人的笔墨向我们描绘了在莫克罗耶镇的可怕心态,那时爱情又向他张开怀抱,引导他走向新的生活,可他已无福享用,因为城里有一具他父亲血淋淋的尸体,而尸体导致的后果将是惩罚。不过,公诉人还是容忍了被告的爱情,并用他的心理学理论来阐述这和爱情:被告处于酒醉状态,好比死囚被押赴刑场途中还觉得路还长一样,如此等等。但是,我要再次问公诉人先生:您创作出来的有没有可能是另外一个人呢?如果被告真的和父亲的命案有关,难道他就这样麻木,这样没有心肝,在这个时候还情意绵绵,甚至还考虑如何向执法人员耍花招?

“不,不,不!绝对不是,他的心上人是爱他的,并把他叫到自己的身边,向他许诺幸福的新生活,——哦,我可以对天发誓,如果被告果真负他父亲一条命案,当时他一定会多次想要自杀!不,如果情况果真如此,他就不会忘了手枪放在哪儿!我很了解被告:控方给他的麻木不仁,丧心病狂是与他的性格是不相容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他本来会自杀,他之所以没有自杀,因为他的心在父亲被杀这件事上没有负罪感。那天夜里在莫克罗耶,他只为倒在血泊中的老仆格里果利而苦恼,而伤心,暗暗祈求上帝保佑老头苏醒后能站起来,但愿他刚才那一下不是致命的一击,那样他就不会因此而受到惩罚。

“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对这一连串事件的说法?我们又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告在撒谎?

“‘他父亲的身体!’马上就会有人向我们指出,‘如果他没杀父亲就跑了出去,那么又是谁杀了老卡拉马佐夫呢?’

“我可以再说一遍,控方的全部推理可归结为:如果不是他,又是谁杀了人?没有人替代他。

“陪审员先生们,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难道没有其他任何人可怀疑吗?我们曾听到控方扳着手指数过,共有五个人那天夜里在这宅院或者到过这个宅院,我同意,其中三人完全可以排除,那就是死者本人,老仆格里果利和他的妻子。剩下的便是被告和斯麦尔加科夫,公诉人激情声称,斯麦尔加科夫之所以被被告嫁祸,是因为没有别人可以诬告。要是有第六个人,亦或是第六个人的幻影,被告人就会渐愧地放弃指控斯麦尔加科夫,而指向第六人。但是,陪审员先生们,难道我就不能得出相反的结论吗?对象只有两个,被告和斯麦尔加科夫。难道我不可以这样说:你指控我的当事人仅仅因为没有别人可指控了?而没有人可指控是您已经先入为主地把斯麦尔加科夫排除在怀疑范围之外。

“诚然,指控斯麦尔加科夫只有被告本人,他的两个弟弟,斯维特洛娃,但是也有一些人持这种看法:社会上模糊地酝酿一个疑问、一团疑云,还可以隐约听到一些流言,隐约可以感到存在着某种等着瞧的气氛。最后,某些事实的相互证明也能说明这个问题。虽然我承认这不是定论:首先,羊痫风正好在惨案发生那天发作。而又有什么缘故公诉人认为自己有义务为这次发作的真实性辩解。后来斯麦尔加科夫又在开庭前突然自杀。接着被告的二弟今天突然在法庭上提供了同样的证词,而在这以前,他一直认为兄长有罪,可是今天不但带来了钱而且再次宣布斯麦尔加科夫就是凶手!我和法官,检察官一样完全相信伊万?卡拉马佐夫患有脑炎,他的作证可能是在神志不清状态中的奋力一搏,为救兄长而把事情推到死人身上。然而最后斯麦尔加科夫的名字还是被说了出来,同时又让人感到几分神秘。陪审员先生们,你们好像还有什么话没说透,没说完。也许以后还会有说透的时候,然而现在这事我们应该先搁一搁,等到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