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异世之帝国鹰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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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特别的矮人

“你是矮人?到底矮在哪了?”卡普兰震惊一下,不小心把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

矮人一向是以矮壮力大著称的,斯通老爹虽然健壮,但也只是普通人的范畴,更别提他的身高了。他唯一符合矮人形象的地方也就是他那把浓密的大胡子了。

斯通老爹的脸上顿时没有了嬉笑之色,凶狠地说道:“你这是在怀疑我说谎吗?这是在侮辱我身为矮人的尊严!”

卡普兰没想到对方说变脸就变脸,立马吓了一跳。

还没等他做出戒备的动作,比尔斯就一把拉住了斯通老爹,无奈地说道:“好了,老爹你就被吓唬人了。你又不知道你长得根本不像矮人,第一次见你的人会怀疑也是正常的。”

“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嘛,你干嘛这么紧张啊。”斯通老爹的愤怒表情顷刻间就消失了,看到比尔斯的不满表情,他委屈地说道:“算了,我还是继续去准备晚餐了。你现在比起以前来,显得太正经了。”

等斯通老爹出去之后,卡普兰依然压不下他的好奇心,一边喝着药水,一边小心地问道:“这个斯通老爹,他真的是矮人吗?难道他是个其他种族的混血?”

让卡普兰出乎意料的是,斯通老爹的熬制的汤药一点也不苦,反而有一种淡淡的芳香。

“混血这话可不能乱说!不然被听到的话,老爹可真要升起了。你也不要瞎猜了,老爹他是正宗的矮人,绝对没有错的。虽然他的身高的确太高了一些,长这么高的矮人也就老爹一个。”听了卡普兰的猜测,比尔斯吓了一跳,赶紧阻止道。

晨曦大陆上,虽然也有跨越种族的结晶,但一向被各个种族看不起。如果说别人是多种族混血的话,差不多就是骂人杂种的意思了。

既然比尔斯保证了,卡普兰也只得相信了:既然前世的时候,一个以矮小著称的国家也偶尔能出一些超过两米的人,那么矮人中就出了斯通老爹一个怪胎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是第一次看到矮人,还是那么特别的一个,卡普兰的好奇心依然没有被熄灭,依然问道:“知道了,我会注意的。可他怎么会在这的?难道是因为被赶出来的吗?”

卡普兰这么任务是由依据的:大陆上的矮人一向排外,很好和外界交流。他们躲在大陆中部和北部的深山里,完全自给自足,仅仅允许少量的商人到他们的聚集地交换货物。就算是偶尔外出游历的矮人,因为不会在一个地方待太久,所以也不会像斯通老爹一样有固定的住所。

明白卡普兰是不问清楚是不肯罢休了,比尔斯只能回答道:“他是主动出来的。老爹他原本是打算到人类中学习合适他的战技。不过,他倒是意外地对成为药剂师产生了兴趣,便在人类世界定居了下来。”

“我知道矮人擅铁锤和大斧,而且他们使用的都是十分沉重的那种,难道是因为他的力量不够吗?”想想斯通老爹的提醒,卡普兰觉得这是很有可能的。斯通老爹的体型在人类中算是健壮,但在肌肉横生的矮人中就要相对“瘦弱”了。

摇了摇头,比尔斯解释道:“并不是力量不足的原因,老爹的力气还在矮人的平均水平之上,只是问题还是出在他的身高上。由于矮人普遍不高,作为矮人世仇的兽人又十分高大,因此他们的攻击大都集中在敌人的下盘,矮人中流传的战技大都是贴地攻击方式,甚至有不少战技需要使用者在地上打滚。而且矮人除了在锻造上,其他领域一向缺少创新能力,让老爹自己琢磨出合适自己的战技根本不现实。”

卡普兰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想想一个接近一米九的大个子在地上翻滚的场面,他就已经感到了强烈的违和感。

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后,他终于开始问正经事了:“这个斯通老爹和你什么关系?可以信任吗?”

现在的局势比较复杂,卡普兰为了小命着想也不得不小心些。不过他对比尔斯倒是放心了,毕竟比尔斯要害他的话,在他昏迷的时候早就可以动手了。

比尔斯回答道:“他是我做佣兵时的同伴,我们一起经历过生死考验,绝对不会出卖我的。”

皱了皱眉头,卡普兰疑惑地问道:“那你为什么给我起了个假名?还替我编造了一个身份?”

“我也是迫不得已。他虽然不认识你,但对你还真有些不满……”比尔斯还没有解释完,斯通老爹脑袋就探进了房屋中。

“小豆丁,你怎么还没有带小家伙出来?开饭了!”斯通老爹咋呼了一声,便把脑袋缩了回去。那声小豆丁明显是称呼比尔斯的。

卡普兰顿时把原先的问题忘到了一边,用诧异地眼神看向比尔斯。

“我一直让他换个称呼的,可是老爹一直不肯改。”比尔斯无奈地解释道:“矮人的寿命可是很长的,我第一次遇到老爹的时候只有十岁。而那时候我长得特别矮小。”

矮人的平均寿命在三百岁。当然,最长寿的是精灵,近千年的寿命可是让人类羡慕无比的。

和十分纠结的比尔斯来到屋外,卡普兰发现外面的客厅十分简陋,除了一张大木桌和几张板凳外几乎没有其他的家具。

而在木桌上,最醒目的是两个大木盆:一个盆子里装的是肉汤,另一个盆子里是厚实的面饼。

在斯通老爹热情的招呼下,卡普兰坐到了木桌旁准备享用矮人族的特色食物。

虽然没有碗筷,但卡普兰也没有其他贵族的讲究,抓过面饼咬了一口,再就着勺子喝了一口浓汤。

面饼的味道十分普通,甚至可是说是做工粗糙,但肉汤的味道却是很不错:满口都是浓郁的肉香,而且没有丝毫油腻的感觉。

看到卡普兰连喝了几勺子,斯通老爹十分高兴,他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得意地说道:“我的手艺不错吧?可惜我刚刚搬家,还没有时间到野外去找一种特别的植物作调料,不然这肉汤的味道就更好了。”

卡普兰随意地问道:“老爹,你为什么搬家啊?”

“该死的卡普兰!去死吧!”斯通老爹顿时怒目圆睁,大声叫道。

卡普兰再次被吓了一跳,要不是比尔斯把他的手拉住了,他就要掀桌子逃命了!

不过,在他回过神来之后,他才发觉不对劲的地方:斯通老爹虽然开始对“卡普兰”破口大骂,但明显不是对着他骂得。

从斯通老爹的粗俗话语中,卡普兰还不容易听明白了怎么回事:斯通老爹原本住在加利亚城边上的一个镇子里,在研究药草的同时靠行医为生。可在一个月前,一场大水把整个镇子冲垮了。那场大水就是卡普兰放的。

斯通老爹并不是心疼自己的屋子,会那么生气却是因为他开辟的药田也被冲没了。那可是他十多年的心血!

难怪比尔斯不敢把自己的身份说出来,看他那副样子估计直接劈了自己的心都有。卡普兰擦了下额头的冷汗,决定继续把身份隐瞒下去。

虽然卡普兰对斯通老爹的损失深表遗憾,但绝没有用自己让老爹泄恨的打算。

为了防止意外暴露的情况发生,在接下来的用餐中,卡普兰的话立刻少了很多,加上比尔斯本来就是个寡言少语的人,气氛一下子沉闷了不少。也只有斯通老爹依然喋喋不休地讲个不停,倒是让卡普兰增长了不少有关矮人的知识。

吃完饭后,斯通老爹也把装食物的盆子拿去洗涮,直接叠在一起后向两人说道:“我要先走一步了。你们可以在这里休息几天,等走的时候把门锁一下就行了。反正里面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也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再来。”

比尔斯吃了一惊,连忙问道:“老爹你不是刚搬家吗?这是到哪里去?”

“我要**里一趟,要不是还没好好招待你们一顿的话,我早就走了。我在外历练的时间早就超过了,也不知道这次回去后还能不能出来。”斯通老爹满脸遗憾地说道。

比尔斯接着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你竟然想要冒雨连夜出发?难道你族里出大事了吗?”

“和族里的事情无关,倒是和你有点关系。”说着斯通老爹拿出了一根箭矢。

卡普兰一看,立刻发觉这是自己兑换后给比尔斯的。他估计是比尔斯也对这箭矢的锋利程度感到好奇,于是拿出来向斯通老爹请教了。——作为一个矮人,锻造技术是从小开始学习的。

比尔斯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卡普兰,向斯通老爹问道:“这支箭有什么问题吗?”

斯通老爹摸着箭矢回答道:“我什么也没有看出来。不过我倒是记起我父亲说过类似的武器。不过这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我的记性不是很好,已经记不清楚了,便打算回去一趟。离开山里那么久,我也早想回去看看了,以前只是舍不得那些精心栽培的草药。现在决定了回去,倒是一点也等不起了。”

卡普兰不禁咂舌:一百多年前?你能够记起一些已经很了不起了!

斯通老爹明显是个办事风风火火的矮人,道别之后拿起一个包裹就窜入了雨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