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乱世小混混:朕本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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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风浩然至此才一跃落地,到了云凤弦面前,笑道:“好生威风啊!端得是少年侠士大展身手,锄强扶弱,英雄了得。”

云凤弦苦笑一声:“也无非是捡着软的捏,用三脚猫的功夫去对付更没用的家伙,到最后还要仗势欺人。”

风浩然挑挑眉,“你那玉佩可是什么贵重信物?”

云凤弦摇摇头:“我身上可以证明自己身分的宝贵之物都让人搜走了,要是还有信物,我自可直接到风灵国使臣府去,甚至向金沙国借兵保护自己,可惜那玉佩只是个价值不菲的珍物,上面刻有奇异的花纹罢了。”

风浩然一怔:“那你交给何非有什么用?”

“当然有用。”云凤弦看着成顺落荒而逃的方向,微微一笑,“那何非不过是个小管事,哪知道什么,看那玉佩只知道珍贵,又见玉上花纹,还不知道是什么刻符印信呢!我这般大剌剌有恃无恐,衣饰又这样华丽,他很自然就会以为我是风灵国的贵人。他怕得罪贵人,将来追究,自是不敢再来找这位老丈的麻烦,也不敢再来找我寻仇。”

“可是,他只要往上一递一问,岂非就瞒不住了。”

“问题在于,他怎么会递会问?他得罪了贵人,掩饰还来不及,哪里会跑去告诉上司,这等欺上瞒下的行径,官府之中、大户人家之内,多的是。瞧那人,怎么看也不是一人做事一人当的硬汉子吧!”

风浩然目瞪口呆:“你用的是诈术。”

“只要针对人心理作战,用什么手段都无妨,最重要是成功,而且就算他真把玉佩往上递又怎么样?就算那风灵使认不出来,也不敢确定我是假冒。区区一个驻金沙国的使臣,也不是什么最高等的身分,朝廷最高的刻符印信,他认不出来,也是合理的。”云凤弦眨眨眼:“别忘了,我说过,他的上司要是认不出来,可以找他上司的上司。我那玉佩虽非信物,但却是价值千金的云阳温玉,非显贵所不能佩。他们要真一层层递上去、问上去,惊动了上面的人,弄清我的行踪,于我,反而是好事。”

风浩然叹了口气,他自问闯荡江湖,也算是个精明人了,却实在不曾见过云凤弦这等人,说笑之间,一桩小事,也有这么深的心思、这么远的打算。

云凤弦只是对他笑笑,在地上拾起成顺留下的值钱物事,又走过去,把吓呆了的老人扶起来:“老人家,你受惊了。”

老人睁着苍茫的眼,怔怔地看着她。

云凤弦笑容可掬地道:“老人家,虽然我警告了这帮人,但是为防万一,这几****还是不要出来摆摊,过些日子,看看情形,再出来吧!这些银子,也足够赔偿你的损失了。”

老人慌乱得连连摇头:“公子,公子……这个,我怎么……”

云凤弦笑笑道:“这样吧!老人家,你要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就收留我和这位风兄几天,你看好不好?”

老人一怔,愕然望向云凤弦。

云凤弦微笑:“有些我不喜欢的人在找我,我想找个地方躲几天,老人家家里,有没有空余的地方?”

老人讷讷地道:“有是有,只是太简陋,只怕……”

云凤弦急忙道:“没关系,有瓦遮头即可。”

这位老人的家,连好一点的瓦片都没有,只是三间相连的茅草屋,到处都透着冷风。明显是大雨大漏,小雨小漏的屋子。屋里无非一桌二凳,都已破烂残缺,不知有了多少年历史,看过了多少金沙国人的风尘苦难。所谓的床,其实就是地上放些砖头,再在砖上放几块烂木板。全家也只有一床被子,也已经补丁连补丁。老人要把床让给云凤弦,云凤弦无论如何不肯,连声说自己是练武之人,必须吸收地气,直接用茅草打地铺了。

老人惶惶然安顿了云凤弦,自己忙着去做东西招待客人。

风浩然总算找着机会问云凤弦:“为什么要住到这里来?”

“因为,有可怕的敌人在搜拿我。我不敢小看他们的才智,我既不能往炎烈国去,而其他的路上,必早有他们安排的人等着我,同时他们可能还在四处搜查。留在荒郊野外,一来生活困苦,二来,要吃要喝要睡,总会留下痕迹,让人查知。我无法向风灵国使臣府求援,因为我相信他们早就安排了人监视使臣府,我也没有身分可以向金沙国王求助。还有,客栈肯定也是他们的第一搜寻目标,我无法入住。思来想去,只好找一处民居来住。金沙国困苦又常受风灵国人的欺,一般的百姓只怕是不会愿意接纳一个风灵国人,并为之保密的。那么,除了这位老丈,我还能求助于谁呢?”

“你可以住到我的家里去,何必连累旁人。”

云凤弦笑而摇头:“风兄,你既出手救我,难道他们搜查的时候,会忽略有关你的情报吗?”

风浩然长叹一声:“你不像个贵公子,倒似个老江湖了。”

云凤弦笑眯了眼:“我虽不是江湖人,江湖故事却听得多,自然经验就多了。”

风浩然看她一眼,没说什么。

这时老人端着食物从厨房里出来,云凤弦忙跳起来过去帮忙,从老人手里接过托盘,放到桌上。随便一瞄,也无非是黄色的馒头、一碟豆子,还有一些劣酒。

老人有些忐忑:“我去买些酒肉来。”

云凤弦忙按他坐下:“老人家,不要忙了。”

“可是,这样,太不像话了。”

“好得很呢!我就爱吃清淡的东西。再说,我这不是为了避难吗?老人家你出去买肉,别人就会觉得不寻常,万一传到其他人耳朵里,只怕我就没有什么好日子过了。”

风浩然也是朗声一笑:“我是有酒万事足,对我来说,这酒就是最好的菜了。”

老人有些拘谨地笑一笑,显然不知道应该说什么话。

云凤弦觉得金沙国的百姓,很像现代那些贫困山区的农民,贫穷、纯朴,虽然不灵活,却让人觉得舒服。

他笑着拉老人坐下:“老丈,我们一起吃吧!”她自己先拿起一块馒头,用力咬了一口,因为事先心理已经做好了准备,所以也不理馒头的粗硬,只是爽朗一笑:“很不错啊!”

风浩然喝了一口酒,淡淡道:“自然不错。你可知道,就算是这种馒头,对于金沙国人来说,已经是好得不能再好的食物,如果不是最尊敬的客人来到,或是过年过节,普通人家里是不会吃的。如果让老丈把他平时吃的食物拿出来给你看,你肯定连吃都吃不下去。”

老人连忙说:“实在是委屈公子了。”

云凤弦垂下头,用力又咬了一口馒头,掩饰了自己的目光,过了半晌才低声问:“老丈,你家里就你一个人吗?”

老人摇摇头:“家里人淘金子去了。”

风浩然眼中有着郁郁的火焰在燃烧:“风灵国和炎烈国就是两座大山,压在金沙国头上,敲骨吸髓,不留半点余地。金沙国国内,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人全要去淘金、挖金、搬金、炼金、运金,以应付两国的掠夺。田间地头种地打铁做劳力的,不是十五岁以下的稚子弱童,就是五十岁以上的苍苍老人。”

云凤弦长叹一声,望着老人,欲言又止。

老人也知道云凤弦是风灵国的人,恐她不自在,手忙脚乱地打断了风浩然的说话,“来,别说闲话了,先吃饭,先吃饭吧!”

云凤弦强笑笑,坐下来吃东西。不知道是食物太粗陋,还是她心情太郁闷,实在是食不下咽,可是在老人忐忑不安的目光中,却又不得不装做吃得很开心的样子,大口咬下去,用力咀嚼。

在老人家里一日三餐,云凤弦可谓是食不知味,而到了晚上,她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终究撑不住,披了衣服悄悄出来,却见风浩然早她一步,坐在附近一棵大树的顶上,拿着一坛酒,喝一口,就看一会儿月亮。

云凤弦跳上树去,不声不响,和风浩然并肩坐着。

风浩然也没有看她,只是把手里的酒坛子递过去。云凤弦接过来,用力喝了一口,然后不出所料地拚力咳嗽。风浩然急忙把酒坛夺过来,免得被她这么一咳,给失手跌坏了。

“怎么样,贵公子总是喝不习惯劣酒?”

云凤弦抹抹嘴,笑道:“这酒的味道是冲了一点,不过,喝得多了,倒觉得,很有冲劲,比那昂贵的琼浆玉液,另有一番味道。”

风浩然抱着酒坛,望着天空中那躲在乌云背后的月亮,“看不出来,你打地铺盖茅草,一点也没有不自在?”

云凤弦淡笑不语。

风浩然看看她,良久轻轻地说道:“不管你是什么身分,既然算是风灵国的贵人,将来有机会,帮卫人一点吧!”

云凤弦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会尽我的力量,但是你不要以为,我可以改善整个金沙国的困境。问题并不只出在风灵国身上,就算换了一位正直的使臣,面对炎烈国的威逼,一样会尽力为风灵国打算。金沙国的人受的苦难固然让人不忍,但做为风灵国的人,一般来说,还是更在意自己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