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侨北昆是全球财富榜上前十位的富豪,他白手起家,在马来西亚稳扎稳打,经过短短二十年的时间就创立了天华集团,成为马来西亚的首富,但是因为年轻的时候忙于工作未曾想过结婚生子,直到四十岁的时候才娶了他的秘书,隔年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北野。
北家别墅外面,八岁的北野刚从补习班回来,路过家门的时候突然看见路旁有一只似乎是被人丢弃的小毛球在晃动着。
“停车!”年仅八岁的北野身高就已经达到了一米六左右,虽然声音还略显稚嫩,但是说起来的老道却不比一般的大人差。
司机小李听到少爷的命令,赶紧停下车。
北野看着那墙角一只土黄色的小狗睁着一双远远的大眼睛乞怜的看着他,只有两个拳头那么大的身子紧紧缩在一起,冷得瑟瑟发抖。
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一幕他突然觉得它好可怜,好像收养它,一想到这里,他就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小李看到少爷不寻常的举动也赶紧下车撑开伞帮少爷挡雨。
“少爷……”少爷今天怎么了,平常他是分秒都不肯浪费的,而现在却……
“不要吵!”北野看着那团毛茸茸的球不悦的说道。
小李赶紧闭上嘴巴,不敢再说半个字,虽然说少爷只有八岁,但是命令起人来可是毫不逊色,威胁的样子每次都让他恐怖!
他蹲下身,抱起那只瑟瑟发抖的小狗放在自己的手掌上,拿出自己的手帕擦拭着小狗被打湿了的身体。
小狗?少爷想养宠物吗?可是就算少爷想养条狗也不需要在路边捡啊,而且瞧它的样子也不想是什么名种狗!
小李奇怪的想着。
“回家!”北野没有理会司机小李的满脸疑惑,迅速回到车上。
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雨中捡条狗回来,而且还是条来路不明的狗,但是看到它弱小楚楚可怜的样子,真的让他好想保护它,照顾他,而且从它的眼神中他也可以看出这条狗的企盼。
捡回家后,北野给这条狗取名叫做乐乐,从此一人一狗的主仆生活就开始了,而且这条狗很忠诚,特别是对他这个冷傲的主人,虽然他大都的时间都是在学习,但是只要一待在家里,这条取名叫乐乐的小狗就会趴在他身边静静守候着主人的英姿。
十二年之后,当他从美国哈佛大学拿到双博士学位回到马来西亚的时候,他忠诚的狗居然跑掉了,而且仆人们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以至于在见到少爷铁黑的脸时各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这件事情让他难过了很久,虽然表面上没表现出来,但是他知道对于这条陪伴了他十二年的狗,他已经把它当成一个朋友,一个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宠物了。
又过了十二年,当北野三十二岁生日那天,他被父亲急招回家,告诉了他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
“儿子啊,今年你都三十二岁了,也该找个老婆了吧!”面对跟自己性情十分相似,爱好相同的儿子,北昆又是自豪又是难过,儿子跟他一样都是工作狂,一个星期七天都是在公司度过的,以至于时间一晃而过,儿子的婚姻大事就这样耽搁了下来。
“爸,有什么好急的,你还不是四十岁才生的我,放心,我们北家是不会绝后的,时间一到自己会把你孙子带回来!”北野不懂他才那么年轻,为什么父亲就要这么着急。
“你不懂,你爸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想,但是看着你慢慢长大才发现自己老了,而且要是时间可以倒流的话,我宁愿早几年生日,我现在也就不用这么着急着抱孙子了,你数数你老爸我都已经七十多岁了,还有几年好活的,说不定明天就翘辫子了,所以我已经等不及了,这个女孩就是我为你找的女人,今年二十三岁,正好是你的岁数的反数,而且这个小姑娘很聪明,又活拨,他们家还有一个弟弟,照这种状况或许能给我们家带来更多的子嗣呢?”北昆满意的看着照片中的女子。
“我不要!”但是面对父亲满脸的悦色,北野想也不想立刻拒绝。
干嘛要那么早结婚,老爸是不是老糊涂了!
“我不管,今年之内,你们两个必须结婚,否则——否则——我就吞下安眠药早点去陪你妈!”北昆知道这个儿子的脾气跟自己一样硬,而且说一不二,如果不用这种办法逼他的话恐怕他到死都不能抱到孙子。
“爸……”北野不满的叫着,但是看着老爸认真的样子心里还是有点顾忌的。
“你不用说了,这个女人是你们公司总裁宁阳熙的女儿宁子乐,你跟那个宁阳熙不是很熟吗?顺便娶了他家的女儿,就熟上加熟了,你说是不是,因为那个女孩儿名字里有个乐字,他们家的人都叫她乐乐!”北昆贼笑着观察着儿子的反应,心想若是这桩婚事成了,他不仅可以得到一个媳妇,或许还能开拓他们家的业务,岂不是一举两得。
正在北昆高兴的时候,‘乐乐’两个字突然飘进北野尚的耳朵里。
乐乐!乐乐!……
“你……你什么时候给我弄来的这事,为什么不事先跟我说一下呢!”北野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想着——乐乐吗?不就是他以前养的那条狗的名字?这是巧合还是……
“跟你说,你会同意吗?而且说不定还会搞砸了这件事情,反正我已经跟宁阳熙那老头说好了,无论如何今年之内务必让你们两个结婚,来年我一定要抱到孙子,知道没有?不然你不仅没有儿子连老爹都没有了!”
“爸……”无奈!越老越糊涂了!
北野无奈的哀嚎着,但是北昆仗着自己长辈的身份硬是压下他的声音。
“你不用说了,我什么都不想听,现在我要下去招待宾客,你也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