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整个墨城最后一次有人听到星眸小姐唱歌,她有着天籁一般的好嗓子。
据说,歌声凄怨,却婉转动人。
飞珠溅玉,声如裂帛。
时值盛夏。可墨城外这荒山一隅,却寂寞冷清如九月寒秋。
四目所及之处,遍是长满了野草的荒坟——这里,正是无名的孤魂野鬼们胡乱栖息的地方。
乱坟岗。
挽着竹篮的绯衣小婢芸儿,找了很久,才在过人高的草丛里,找到了那块斑驳的石碑。
“小姐,”她扭头,叫道:“是在这里。”
人常说:想要俏,一身孝。——芸儿身后不远处,那白衣里裹着的瘦小女子,果然生就了倾城的俏丽容颜。白衣的她不比紫衣华贵,憔悴许多。
芸儿放下香烛元宝和祭品,而后便默默立在一侧。
寂寂的荒草丛里,白衣女子锵然俯身下去,长跪不起。
她身后,是斜阳幽草,飞鸿点点,江上远帆摇曳。时而,有风吹过,拂乱了她鬓边的发丝。此时此景,若丢开那诡异荒芜的坟头,简直就是一卷美不胜收的风景。
可芸儿却看到,小姐那哀戚的神色中,掠过一丝清绝的恨意。
终于,一杯酒,洒落坟前。
“哥哥,小眸很想听你的话。可是我心里,就是放不下……那个女人为什么要这样害你……”她重重地磕下一个响头,眼神却变得含恨而坚毅。“所以,即使是沉沦苦海万劫不复,我也还是要求为你讨回公道!”
再为你唱最后一支歌,下辈子我们不要做兄妹……星眸狠狠一扬手,白绢纷飞!
沿着锦上开花的缠枝牡丹绣鞋往上看,只见一袭撒金百褶的芙蓉裙,罩在窈窕的美人身上。再往上,是一段纤柔的腰肢,裹在鹅黄色的小衫里。披帛罩了撩眼的桃红轻纱,自香肩倾泻而下,云一般,轻柔地散在裙角处。
不必露脸,单这站在晨光中花团锦簇的一个侧影,便已经一寸寸打乱了座下贵族公子们的心。
更不用说,那转身时裙角撩起的牡丹花香,是如何的令人迷醉。
待到曼声开口,唱词沿着丝竹声大珠小珠落玉盘时,那些人,早已经醉倒在她艳丽的色相中,无法自拔。
是夜,隐耀的烛光底下,宋妈妈数着大把的银两,看着一匹匹上好的锦缎,嘴巴笑得合都合不拢——“哎呦我的心肝儿,你瞧瞧,这可是上等蜀锦。啧啧,这位小侯爷,真是舍得花辣价钱讨你欢心……”
星眸恹恹地瞥了一眼,嘴角滑过一缕不易察觉的笑。示意婢女芸儿收了锦缎,而后转身,上楼去了。
四更快尽了……
又是,一夜。
数日前,墨城国师府上的星眸小姐,在烟花阁一鸣惊人,唱响了招牌。没几个月,就成了墨城最红的乐伎娘子。达官贵胄蜂拥着上门来请。墨城里的世家公子们,更是像把魂儿丢在了烟花阁里,天天上赶着来扔银子。
为什么?
星眸冷冷一笑。虽然身陷这红尘滚滚的风月场,可她心里,却始终比三九天的寒冰还薄凉清楚。——狂热,只因为她不是妓女。
她不是千金卖笑的花魁娘子。也不是装作假惺惺说什么卖艺不卖身,其实是等着钓条大鱼好翻身的“清倌”。她是乐伎,只是乐伎。自始至终,她卖的,只有那一把好嗓子。不管座下何人,能得到的,都只有这声音。
她在台上站成一卷倾城的风景,台下的看客却只能远远望着。这就好比是水晶缸里一条鲜活的金鱼,让馋猫看得到却摸不着。
那感觉,才真正是百抓挠心。
所以才会愈加趋之若鹜,所以才会疯了般的讨她欢喜……
芸儿把托盘里的锦缎搁在桌上,静静退了出去。
星眸随意取过一卷,顺手抽出剪刀来。
只需剪一个小口子。然后,双手用力,一撕。——便将那万字流云不到头的图案,生生扯断。
也还真是难为那些公子哥儿了,不惜工本寻了各色稀奇的锦缎来……
可是,他们没有人会想到吧?她搜罗锦缎的爱好,只是为了……
是的。她只是为了毁灭。为了可以在笙歌散尽的寂寂深夜,一刀一刀,把这一匹匹绚烂的珍贵,毁成满地碎片。
“嗤”的一声响过。心里忽然畅快了许多。
人人都说她有一把好嗓子,唱起歌来飞珠溅玉,声如裂帛。呵,都是胡言。他们哪会懂得,只有这样狠狠的碎裂,才是真正的裂帛之声。
她知道东方楚会来,他怎么能够让她一个女人毁了名声。说到底,星眸毕竟是他名义上的妻子。
东方楚指着星眸,问老鸨:“她不是入宫封了昭仪么?”
寒星点点,新月如钩,紧了紧琵琶弦,星眸的嘴角勾起一弯笑容:“听说那晚在皇上身下婉转承欢的女子叫……慕容湮。”
不过是一时失神。下一秒,东方楚已经冲进了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