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你看它多可爱啊,以后有它陪着你,你就不会觉得那么无聊了。”说着,还举起一只狗腿,“来,快给小姐问个好。”
金媛宝兴趣缺缺地干笑了两声,“怜雪,既然你这么喜欢,还是自己养吧。”现在除了出府,没有什么能引起她的兴趣了。
“小姐,你不喜欢它吗?怜雪看你这些日子闷闷不乐的,就想着让小狗陪陪你,逗你开心。”怜雪的嘴角微微有些下垂。
既然是别人的一片心意,自己又何必拒绝让她难受呢呢。没准这只小狗还真能给自己带来不少乐趣。想想也对,要不怎么有那么多人养只小狗小猫当宠物呢。
思及此,金媛宝抱起已经爬出篮子的小狗,对怜雪说道:“没有不喜欢,我是看你很喜欢,君子不夺人所好嘛。”
“本来就是送给小姐的,小姐喜欢就好。那赶紧给它起个名字吧。”一听小姐喜欢她的礼物,怜雪先前失落的情绪一扫而光。
金媛宝看着怀里不停乱爬的小狗,侧头想了想。“就叫它猫吧,可好?”
“小姐起的这个名字,很……很特别。”
“那“猫”你自己喜欢吗?嗯,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
怜雪看着对“猫”自言自语的小姐,有些哭笑不得。自从上次绝食后,小姐的性情大变。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到那件事情的刺激,经常说些让人听不懂,奇奇怪怪的话。可看着又不像疯了。也许是她多心了吧,只要小姐能开心,别的也就无所谓了。
“怜雪,今天天气不错,我想带“猫”出去遛遛。”跟“猫”玩了一会后,金媛宝抬头说道。
“好,我给“猫”戴上项圈,小姐好牵着走。”说着,怜雪从篮子里拿出项圈套在了“猫”的脖子上。
“我说的出去是指出府。”
“那怜雪陪小姐一起去。”
“不用了,有“猫”陪着我,保护我就成了。”
“那怎么成,小姐你从未单独出门,我不放心。”
“怜雪你不用担心,我就在附近转转。我保证,天黑前一定回来。绝对不让你和爹爹担心。”金媛宝举起小狗的前肢向怜雪作揖。
怜雪有些犹豫,她还是不放心小姐一个人出去,一直没有点头同意。
金媛宝见状一只手抱着“猫”,一只手拉着怜雪的胳膊,可怜兮兮道:“好怜雪,你就让我出去嘛。好不好,求求你喽。你是这个世上最好的人了。”
怜雪见小姐都低声下气求她了,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千叮咛万嘱咐,“小姐,别走太远,早点回来。别让老爷担心你。”
于是,金媛宝穿着怜雪为她找来的小号男装,将一头乌丝用帽子盖住。怀里揣着少许碎银子,挥别了依依不舍的怜雪,牵着“猫”走出了金府的大门。
刚一出门大门,金媛宝的脑子里就浮现出她多年看穿越文总结的经验:出门肯定是爬墙的,上街必然是要吃糖葫芦的,街上一准有个卖身葬父的,救个女的不是贪财好色就是别有居心的,买东西一定会遭遇小偷的,吃饭必定要上酒楼的,酒楼里多半有个恶霸欺负卖唱女的,结帐时钱包大多是忘带的,仗义疏财的不是有钱的就是有权的,逛妓院一定是女扮男装的,青楼里遇见的不是当花魁就是为显贵的,高歌一曲必定是《水调歌头》苏轼的,慢舞轻摇必定是翩若惊鸿的,出口成章保准是艳惊四座的,初次见面必定是惊为天人的,看着傻的往往是最聪明的,恋爱过程必定是刻骨铭心死去活来的……
这一切不可不谓是经验之谈,所以,要想平安不闯祸就绝对不要做上述事情,否则后果自负。而金媛宝偏偏是乐天派的,坚信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正如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因而,作为穿越一派的继承人,她决定跟随前辈的脚步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将穿越进行到底。秦国的帅哥们,我金媛宝来啦!
“猫,咱们走!”她冲着“猫”大吼一声,豪气万千。就差扛着一面大旗,上书“猎艳”二字了。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金媛宝一边哼歌,一边牵着“猫”,摇头晃脑,真是满面春风,好生得意。
没唱几句,她好像忽然想起什么,停下了脚步,看着“猫”严肃地说道:““猫”你给我听好,一会我要是遇到什么危险,我一喊关门放“猫”,你可要冲出来保护我啊。”
虽然金媛宝已经发挥了自己最大的肺活量,可是这是狗显然不买账,漫不经心地瞟了她一眼后,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将她完全忽视。
“嗯,既然你没有意见,那我们继续逛街吧。letsgo!”金媛宝倒是很会化解尴尬,自圆其说。她把“猫”的无声抗议,当成了是它的点头同意。
几经打听,金媛宝牵着“猫”终于来到了吴楚城的主街。街道两旁店铺林立,旗帜招展。路边种植着高大的柳树,此时正是春季,暖风一吹,柳絮便随风飘舞,落在了金媛宝的身上,金媛宝用手指轻轻捻着柳絮,仔细的看了一会才丢开。这个时节的北京应该也是漫天飘絮了吧,看见了这些柳絮,她就觉得倍感亲切。
主街分为东西两大街区:东区是商业区,酒楼林立青楼遍布绸庄书肆应有尽有;西区是住宅区,豪宅大院石狮临门灯笼高挂气派非凡。金媛宝边走边瞧,东张西望,流连忘返。原来,古代的街道是这样的。跟现代的比起来也差不多,只是看不见汽车而已。
“这位爷,进来看看呐!”
“哎呦,陈公子,你可是好久没来了。”
“王老板,想死你了,都不来捧我的场。”
“公子,里边请,快请进,我们这里的姑娘环肥燕瘦,包您满意。”
金媛宝正在一个杂耍摊前驻足观望,耳边传来了一群莺莺燕燕的销魂软语,猛然醒悟,莫非这就是穿越前辈的必逛之处——青楼。抬头一看,不出所料,只见楼前的牌匾上写着“怡红楼”。怡红楼?这名字果然很青楼,很妓院!
择日不如撞日,既然来了,就进去瞧瞧。兴冲冲地刚走到门口,谁想却被那狗眼看人低的打手给拦住了。估计是打手看她穿的寒酸,所以不让她进去。呸,以貌取人。本小姐走低调路线,你懂不?!
金媛宝一生气,瞪了“猫”两眼,你看你兄弟,跟你一个德行。
本来金媛宝还想硬闯,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改天多带点人再来。况且她今日也的确不太适合逛妓院,且不说还带着个电灯泡“猫”,最主要的是身上没带多少钱,本来就只是想出来随便转转,也没想着跟怜雪拿太多银子。
一番总结后,金媛宝恋恋不舍得挪动了脚步,再见了,亲爱的怡红楼,以后我还会来找你的,怎么说你也是剧情发展的重要场所嘛。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告别了怡红楼,金媛宝牵着“猫”开始在街上转悠,逛逛小摊,看看风景,找找帅哥。走了大半天,觉得肚子有些饿了。估莫着应该是午饭时间了,还是先吃点东西,填饱肚子再逛。
没走几步,“食为天”的招牌进入了金媛宝的视线,好名字,就这家了。刚一走进店里,小二就笑脸迎了上来。
“客官,您几位?是吃饭还是住店?”
“一位,我吃饭。”
“好嘞,您里面请。”
在小二的带领下,金媛宝上了二楼。这家店生意还不错,基本已不见空位。可是她运气不错,刚一上楼就有人结账离去。那是个靠窗的位置,坐在那里,街上的车水马龙,繁华热闹可尽收眼底。
金媛宝刚走到桌边,还没来得及坐下,已经有两人从她身后经过,在桌子两侧面对面坐下了。算了算了,吃饭皇帝大。本小姐今天心情不错,懒得理你。于是,她牵着“猫”,坐到了桌子的余下的位置上。
“我不习惯与人同桌。”金媛宝屁股刚碰到椅子,那两名男子中的一人头也没抬冷冷地说道。
NND,老虎不发威你当我hellokitty。金媛宝也火了。“我不介意与人同桌。”她漾起一抹浅笑,语气轻柔,态度温和,“如果公子介意的话,可以换张桌子。”
男子闻声微微一愣,随即抬头挑了挑眉,看了金媛宝一眼。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就出事。男子身着青衫,头束玉冠。恍若春光柳色之中,最浓艳凝翠的一抹。深邃如潭水的眼睛,黑白分明勾魂摄魄。嘴唇微微翘着,嘴角仿佛带着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嘲讽。青衫的衣领微微敞开,露出小片白皙光洁的肌肤,里衣领口的阴影下,还隐约可见漂亮的锁骨……这简直就是富有冲击性的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