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附录
1江冬秀:醉里吴音相媚好
记得那一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来,换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态炎凉.
锈了你奁中的刀剪,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更老了你我人儿一双!
只有那陈年的爆竹,越陈却偏越响!
——《新婚杂诗之四》
旌德江村的女子江冬秀终于出嫁了!江村的大人孩子羡慕中带点儿意外的眼光看着她被新郎接出门去。
这一年,江冬秀已经二十七岁了,在当时那个年代,女子这个年龄出嫁,是非常尴尬的事。她身后那些红漆黄杨木箱里的嫁妆,已经预备了整整十年。妆奁中的剪子,已经生了锈。人们都说,他的男人在外留洋与西洋女子相好,不要他了。她是倔强的,每日依旧一副活波的样子与女伴们玩笑打闹做女红,依旧隔三差五地拎着只小包裹兴高采烈地去上庄看望她的婆婆,甚至住几日。然而再骄傲开朗她也是个女子,心中天生就充满了自怜与惆怅。她会在夜深时放下床上的帐子,把自己关在比黑夜还黑的角落里,让泪水顺着眼角,浸湿她亲手绣满了缠枝莲的枕头。
她整日想着,盼着。他偶尔从远方寄来的一纸书信,成了她的宝。然而有一天他真的回来的时候,她却茫然不知所措——那天,他真的站在了她的床帐外。他回国了,专程来看她,她却僵了手脚,帐子揭也不是,不揭也不是——她的叔婶说,他十年未曾娶她,让他们江家在世人面前丢了脸面,趁着这机会,一定要将面子争回来。
僵持中,他走了。她一头倒在枕头上,泪水哗哗地流,以为这十年的等待都化了灰。他们自小定亲后便分离,见面不多。然而,她却爱上了他。她记得他少年时的模样,乌溜溜的一双大眼,直挺的鼻子,小小的人儿就透着一股聪明气。难怪母亲吕贤英这么喜爱他,不顾他家境败落,要定这个英气的男孩子做自己的女婿。她收着他在外留学寄给她的一张张照片,他天生一双朗朗的眉毛,配着圆圆的眼镜,英气中有一股自来的儒雅。他还会为她写情意绵绵的诗歌,“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何来迟,遂令此意负……”。面对流言,她也曾犹疑,然而最终选择坚信他会回来娶她。村头的油菜花黄了一遍又一遍,她抚着那些照片度过了一个一个孤寂的春天。在期待中,她爱上了那个在黑白照中向她微笑的、会在信中有礼而亲密地称她“冬秀贤姊”的男人。她追随着他生命的步子,从少年一路爱到青年。
当他回来了,她却愚蠢地拒绝与他见面!
她没有想到,自己还有机会穿着花缎棉袄、花缎裙子,簪一个绸缎做的大红牡丹花站在他身侧。他是知道她这十年的苦的,他没有计较她那被逼迫的任性。此刻,她沿着盖头下的一沿儿缝,瞥到他锃亮的黑皮鞋。
多少年后,绩溪上庄村人还记得留洋回来的胡博士惊世骇俗的婚礼。那场婚礼破除了旧式礼节,只是新郎新娘在结婚证书上互相用印和证婚人用印,双方交换金戒指,证婚人讲话,新郎讲话,没有拜天地,向母亲行礼也以鞠躬代替了叩头。他们甚至没有收财礼,新郎的朋友们送了不少对联、诗、字画。
胡适与江冬秀的婚礼,当时被列为民国七大奇事。一个留学生、一个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一个新派人物,居然不愿意违背自己母亲的意愿和一个小脚女人结婚。老派的人觉得他珍视伦理道德,新派的人则佩服他对家庭的责任感。
对于外界的反应江冬秀毫不在意。她依旧是那个骄傲的绩溪女儿,她只知道她爱着嗣穈,在她的心目中,他总是那个漂亮聪明的男骇,而她家论门第论财富都要高出一头,她是下嫁与他——她的脑海里,并没有觉得胡适这个洋博士与她这个小脚女人的婚姻有什么不妥。仿佛她嫁的,不是被全国女子迷恋崇拜的胡博士,只是一个老实、能干,然而闯出了些名堂的普通绩溪男人。
他还是她在照片中熟识的那个人,现在他从照片中走出来,来到了她身边。她也没有觉察出他身上的洋派的西装与她一针一线刺绣的宽脚花裤花裙有什么不相称。
她是他的妻,他是她的夫。她细心地照顾他的生活,亲手做他爱吃的徽州一品锅博他的欢喜。她在锅内码一层笋块,二层肉块,三层水面筋,四层蛋饺,五层鸡块,六层炸豆腐块,最后覆上大片的冬瓜。然后倒入一盆骨头汤,倒入用酱油、南酒、冰糖,耐心闷炖,一直炖到酥烂味厚。她还把这菜拿来招待他的朋友们,给他赚足了面子。
她也有她自己的娱乐,她喜爱打麻将,从卸去新妇的钗环到白发苍苍,她打了一辈子,而且是个中高手。她把这娱乐看得理所应当,没想过唰拉唰啦的搓麻声是不是吵到了丈夫的写作,或是这是否是一位大学教授以及大使夫人应有的得体的娱乐。
她来自江村的溪头,有着乡野的彪悍。丈夫爱上了她的伴娘,口口声声要离婚,她二话不说奔进厨房拿起菜刀架在两个孩子脖子上,威胁说敢离婚就先杀了他的儿子!她血腥却显幼稚的威胁竟然真的吓住了丈夫,他绝口不再敢提离婚。
她的这种潜伏在血液中的果敢,在他们老年时再次得到了体现。他们客居在纽约破旧的公寓,某天一个黑人小偷从窗口爬入想实施盗窃,她在厨房炒着菜听到动静,出来一看,一个黑人大汉站在客厅里,她没有发出刺耳的尖叫,而是镇定地颠着小脚走到门边,打开门,扬起手中的锅铲,高喊了一声“GO”。那壮硕的小偷被老太太的气势镇住了,真的乖乖走了出去。她关好门,没事人一般继续回厨房炒菜。
他娶她时,给友人写信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后来不知在哪一天里,他对朋友说,娶了她是他的福气。
她字识不得几个,脾气火暴,动辄与他大吵大闹拉着他要去找邻居评理。他是出了名的有学问,脾气好,温文尔雅。人们都说,他不爱她。可是,他们共同生活了45年,他忍让了她45年,谁又能说这不是爱呢?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多少火热的情人所期待的却不可得的结局,却被这对最不被人看好的伉俪得到了。胡适和江冬秀,大名垂宇宙的博士和他的小脚妻子,将半个世纪前他们婚礼上那句烂俗的祝福变成了现实——他们白头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