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默生曾经说过:“有史以来,没有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不是因为热忱而成功的。”
对于热情,卡耐基有个精妙的比喻:“内心的神”。他说:“一个人成功的因素很多,而属于这些因素之首的就是激情。没有它,不论你有什么能力,都发挥不出来。”可以说,没有满腔激情,即便怀抱雄心壮志,在岁月的侵蚀下,也会慢慢消沉下去。显然,热情是对付这一病症的良方。
乔布斯一生创办了两家公司:苹果公司、NeXT,收购了皮克斯公司。在对这几家公司的经营中,提升公司利润,使之成为市场和投资者、消费者的宠儿当然是至为紧要的核心任务。但是,倘若没有对所从事的事业的热爱,专注一心,一次又一次突破科技极限,那么这种辉煌无法长久。
乔布斯认为不应该只为了当老板而开公司,首席执行官之类的名号只是虚名,从事某项事业,必须真心喜欢他。乔布斯说很多人之所以创业是因为他们相信好的想法没人相信,只好自己开公司。苹果公司是这样,皮克斯是这样,乔布斯说必须热爱自己的想法并愿意为它冒险。创业很难,如果没有热情,你早晚会放弃。
热情,毫无疑问,是乔布斯带领苹果成功的助推力。它赋予这个男人一往无前的勇气,
向着未知的领域不断探索。
爱因斯坦曾说:愿望和感情是人类一切努力和创造的背后动力。俗话说,有了压力才有动力,表现在人们身上就是,你是否因为每天的工作而充满激情和动力,是否每天对工作日有无限的期待?在乔布斯离开热爱他的世人之前,他注定是个终日忙碌的人。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他始终对自己有着极高的要求。
事实上,热情作为从内心散发出来的行动力,除了能使自己达到一定的高度,也能感染他人的精神状态。正如乔布斯所说;:“这是我们的生活,没有谁比我们更热爱这个工作。其实,我们干得还不够好。我们还需要做得更好些。”这种精神或许会给一些人带来压力,接任乔布斯职位的库克这样说过:苹果公司不适合那些心脏承受能力不强的人。没有人再怀疑乔布斯疯狂式的激情。乔式工作风格已经深深烙印在了苹果的基因。
对于乔布斯来说,仿佛身上总有一种“在路上”的感觉,他不会因为一件产品已经完工而暂时停止工作,他会马不停蹄地投入到下一个工作项目中去。在乔布斯看来,每一个工作日都是最后一个工作日,是他最宝贵的时间。
有人曾经指出:这个时间是公平的,但为什么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失败了?这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态度——如果我们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抱着懒散的态度,一天等于半天;对工作付诸热情,满怀希望,一天就能等于两天。
在我们的身边,不难发现这么几类人,一类人如同乔布斯一样,热情满满地对待自己的每一天,对自己的工作满怀期待,饱满、热烈的心态让他每一天都朝着成功迈进一步;有一类人则完全是另一种状态,在他们的眼中,只有周末才是迸发激情的时刻,而在工作日,他们一律都是无精打采的模样。假如他们知道位于加州艾玛公司董事长赖福林每一天的状态,他们势必会感到无地自容。
每天清晨6点,67岁的赖福林都会准时来到自己的办公室,先是翻阅经营管理方面的
书籍,然后思考今天将要完成的工作,并将这一天的重点列在靠窗的黑板上。做完这些,来到餐厅向秘书布置任务,并与其商量他认为重要的事情。赖福林对工作的这种热情,极大地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效率。
主动追求和被动迎合的区别,实质上是人的态度的差异。领袖人物与被领导者的区别,也恰恰在于他们精神力量的大小。
巧合的是,乔布斯名字里的“Job”和“工作”的英文相同,他也的确是一个对工作执著透彻的狂人。他曾有言:“一周工作80个小时,而且喜欢这么做。”他甚至为自己工作时间少而焦虑。
他的一天大致是这样度过的:早晨6点起床,在孩子们起床前稍微工作一会儿,随后是吃早点,孩子们上学后再工作一个小时左右,9点左右去苹果公司上班。这期间,无论乔布斯身处何地,他的计算机都通过高速网络和所有伙伴保持连接,他随时都可以处理文件和电子邮件。
在坊间流传这样一句话:“即使堪萨斯的一个员工上完厕所不放水冲洗,他们也会给斯蒂芬?乔布斯发邮件抱怨。”对别人来说可能是负担,但对乔布斯显然不是,他很喜欢这样,喜欢这样随时处于工作状态的生活。
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答案,大到人生因何而来,为何而去,小到我们为什么会开心难过,乔布斯对“可能怎样”更是不感兴趣。对他来说,唯一需要做的是,以热情姿态去创造想要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