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美国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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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1

第二章1

纽约州莱科格斯,位于乌蒂加和阿尔巴尼之间,人口两万五千左右。塞缪尔?格里菲思家里到吃晚饭的时间了,家里人都聚拢来准备吃饭。因为塞缪尔?格里菲思出了四天门,刚回来,所以晚饭做得更丰盛一些。他到芝加哥去参加了一个有关衬衫及硬领作业的会议。他刚回到莱科格斯。午后他打电话告诉家人已经回来了,要到办会室去,晚饭时再回家。

格里菲思太太对丈夫的脾气早就摸透了。这个人非常自信,总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不容改变的,因此她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她知道,他不久会回来见她的。

她清楚丈夫最喜欢吃羊腿,就让相貌平平却非常能干的管家特鲁斯台尔太太准备这道菜。各种菜谱准备好之后她想起了大女儿麦拉。她前几年毕业于史密斯学院,到现在还没有结婚。原因是麦拉长得不够漂亮,这一点格里菲思太太心里十分清楚。麦拉鼻子太长,眼睛太小,下巴太尖,没有一个令人喜欢的模样。她喜欢学习、思考,不太喜欢城里的社交活动。她也不像有些姑娘那样,虽模样不够美貌,却工于心计,至于吸引异性的魅力,就更不行了。在母亲看来,她眼光太高,太爱挑剔。可却无过人之处。

她从小生长于富豪家庭,不必为生计担心。不过她要想在社交和爱情上取得一点儿进展,也确实不太容易。在这两个方面,要是没有美貌和魅力,就像一个乞儿要做百万富翁那样——天方夜谭。从十四岁起, 就开始看到——到现在已有十二年了——在她的周围,男女朋友们都过得快快活活,可她却整天读书、搞音乐,穿得整整齐齐,去访问朋友,希望碰到知心人,可结果呢?即使算不上是很辛酸,至少也颇为悲凉,尽管她从小泡在蜜罐子里长大,也不能抚慰心灵的创伤。

她现在正经过母亲的房间,向自己屋里走去。她的神态显得百无聊赖。她妈妈正想办法让她快活一下。这时,小女儿蓓拉朝她跑过来。她刚从斯纳特克学校放学,顺便到邻居芬琪雷家玩了一会回来。

麦拉个子挺高,皮肤黑里透黄。相比之下,蓓拉个子虽矮,却要标致而健美得多。头发深棕近于黑色,皮肤棕黄而红润,和蔼的褐色眼珠闪耀着热切的光芒。她不但体格健美,而且有充沛的活力和灵动的神采。她的四肢优美灵活。她看见什么就喜欢什么,很善于享受生活的乐趣,因此,受到了很多男人和小伙子的青睐,大家都喜欢她,她父母也清楚这一点。适当的年龄,不愁没有人向她求婚。何况,现在已经有大堆的男人围着她转了。因此现在问题是为她选一个合适的丈夫。她倾向于广交朋友,不仅跟本城一些地位尊贵而又保守的世家子女来往,而且也跟本区后搬来的,社会地位低下的人家的子女结交,这一点母亲不太同意。有些人家五花八门,有卖咸肉的、做瓶罐的、做吸灶机的、做木器的、藤器的、做打字机的……。这些人虽然有钱,却在本城交际场合中被称为“贪图享受的人们。”

格里菲思太太认为,现在时兴的这些活动,跳舞、下馆子、乘车兜风等等,实在太滥了,而且没有人看着。但与姐姐麦拉对比起来,蓓拉总能让人少担点儿心。格里菲思太太之所以对她目前的交际活动担心甚至反对,只不过是为了适当地监护她,以便将来能按传统宗教的规矩结婚。她想保护她。

“哪儿去了?”女儿跑进屋来,把书一丢,走到壁炉边时,她问。

蓓拉一点都没在意,她答非所问:“妈,芬琪雷家今年夏天要放弃在绿林湖的房子,搬到松树湾附近十二号湖去了,在那儿盖一座新房子。桑德拉还说,这回就盖在湖边,不像现在离湖这么远。他们要盖一个硬木的大阳台,一个能放三十英尺长电动汽艇的船坞。芬琪雷先生打算给斯图尔特买这样一艘船,这多好。她还说,要是您同意,我可以到那儿住一个夏天,爱住多久都行。吉尔高兴的话也去。就在埃默雷别墅和东门旅馆的湖对面,知道吧。就在芬特家那边,乌特加的芬特家,就在莎伦他们家的附近。这简直太棒了。您应该跟爸下决心,也到那边去住,妈,我看现在有点儿钱的人差不多都搬过去啦!”

她不停地晃动着身子,说个不停。她一会儿瞅瞅壁炉里的火,一会儿又朝窗外望去,能看到前面的草坪,还能望见威克基大街全景。冬季黄昏时分,大街灯火通明,煞是好看。在她说完她的话之前,母亲一句嘴都插不上。后来,她总算说了一句:“什么?安东尼家、尼科尔森家和泰勒家吗?我倒没听说他们要搬出去。”

“嗯,据我所知,这三家不搬。他们怎么会搬呢?他们太守旧啦!无论如何,十二号湖与绿林湖是不一样的,这你也知道。两岸上的有钱人一个个都会搬过去的。桑德拉说,克伦斯顿家明年也要搬的。我敢说,哈里特家也快啦!”

“克伦斯顿家、哈里特家、芬琪雷家,还有桑德拉家。”她母亲既觉得好玩又不无厌烦地说:“克伦斯顿家呀,你呀,贝蒂娜呀,桑德拉呀,这些天来,我听到的尽是这些。”克伦斯顿家和芬琪雷家虽说在这些新搬来的,讲究享受的人家里比较发达,但名声却非常不好。他们把克伦斯顿钨丝公司从阿尔巴尼搬到这里,把芬珙雷真空吸尘器公司从布法罗搬到这里,在莫霍克河南岸大建厂房,又在威克基大街盖豪华的房子,在西北二十英里外的绿林湖建避暑别墅,把这些当成家常便饭。他们跟这里的富翁比阔,让人感到讨厌。他们穿最新潮的服装,开最新式的汽车,从事最新型的娱乐。经济条件不太好的人,本来认为他们的地位、陈设,都可以固定不变,可现在不行了。克林斯顿家和芬琪雷家太喜欢出风头,气焰逼人,让莱科格斯另外那些有身份的人家感到很不舒服。

“我叫你不要跟什么贝蒂娜啦、莉塔?哈里特啦,或是她哥哥来往,你总是不听。那些人太自大了,目空一切,到处乱跑,胡吹一气。你爸爸也是这么认为的。还有那个桑德拉?芬琪雷,要是她整天跟贝蒂娜在一起,你也不要去找她了。再说了,还不知道你爸是不是同意你这样,连个同伴也没有就到处乱跑。你还小呢。还有,你要到十二号湖上芬琪雷家去的事,除非我们大家都去,否则你不能去。”格里菲思太太喜欢按那些大家族的礼数办事,生气地瞪着女儿。

可蓓拉却一点儿也没害羞或是反感的表示。她很清楚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知道母亲非常爱她,也知道父母因为她人漂亮,又长于交际,高兴得不得了。她爸爸尤其喜欢她,常常为她的一个微笑,要天上的星星也给摘下来。

“我还太小,我还太小,”蓓拉不高兴地嘟囔着,“过了七月,我就满十八岁了。我什么时候才能出去走动不用你们管着?你们俩要到哪儿去,我就一定得跟着;我要到哪儿去,你们俩却也非跟着不可。”

“蓓拉,”母亲说,女儿很不耐烦地站在那儿。她接着说:“那当然了。否则你让我们怎么办?要是你现在二十一、二了,还没有结婚,那你不妨四处走动。但现在这个年纪,却是休想。”蓓拉美丽的小脑袋扭向一边。这时,楼下门开了。他们家惟一的儿子吉尔伯特?格里菲思走进来,上楼去了。他面孔和身材都很像住在西部的堂弟克莱德,但神态却不像,且不像克莱德那样优柔寡断。

他身体结实,以自我为中心,爱讲虚荣。他今年二十三岁,跟他的两个姊妹相比,他更严肃,也更讲求实际,而且精于生意,这方面麦拉和蓓拉都不感兴趣。他的行动很有活力,但耐心不够。他自认为自己的地位绝对稳固,他只看重商业上的成就,但对本地社交场中的动态倒也颇为关注,认为自己和他的家庭是本地最重要的。他老是按很高的规格说话、办事,在外人看来,他机智聪敏,盛气凌人。他不太爱玩,这与他的年龄不大相配。不过他确实年轻、英俊,引人注目。他虽然称不上雄辩,但舌头却是很厉害的,大半是出于天赋,常常一语道破天机。由于他和他家庭的特殊地位,他成为莱科格斯最受欢迎的年轻单身汉之一。但他太重视自己了,根本没留什么余地去关心别人。

蓓拉听见他上楼走进他自己的房间,就走过去问:“喂,吉尔,我能进去吗?”

“当然能。”他兴奋地吹着口哨。因为有好玩的地方要去,他正装备换上晚礼服。

“到哪儿去?”

“没什么,去吃晚饭。吃过饭后去威南特家。”

“那康斯坦丝也去吧?”

“不,康斯坦丝不去。你怎么会想起她?”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别胡说八道了。你来就是为了说这些话吗?”

“当然不是。芬琪雷家打算夏天在十二号湖上盖一所房子,就在湖边,芬特家旁边。芬琪雷先生还打算给斯图尔特买一艘三十英尺长的汽艇,还要在湖上盖上个船坞,还要盖日光浴室呢,这么够劲儿,嗳?”

“不要说‘够劲儿’,不要说‘嗳’。拜托你别讲这些土话吧。你说这些话时的样子像个工人。你在学校里就学了这些吗?”

“可你自己呢?你刚才还讲土话,我听见了。”

“啊,我大你五岁,而且我是男人。你什么时候听麦拉说过那些话?”

“别提麦拉了。想想人家要盖新房子了,夏天的时候会多快活。你想不想我们也搬去?只要我们想搬,就可以搬过去。就怕爸妈不同意。”

“我想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他哥哥回答,实际上他也很关心这件事,“除了十二号湖,还有别处啊。”

“是有别的地方,但我们的老朋友都在那儿,阿尔巴克和乌蒂加的有钱的人还能到哪儿去,桑德拉说,那儿要变成一个热闹的活动中心,沿西岸一排漂亮房子。无论如何,克伦斯顿家、伦勃特家、哈里特家很快都要搬去了。”蓓拉语气越来越肯定,“这样一来,绿林湖就不会留下多少上层人了,虽然安东尼家、尼科尔森家还不搬走。”

“克伦斯顿家也要搬去?听谁说的?”吉尔伯特也注意起来。

“桑德拉说的。”

“她听谁说的?”

“贝蒂娜。”

“哼,他们越来越得意了。”她哥哥阴阳怪气地说:“莱科格斯,很快便容不下他们了。”他把蝴蝶领结拉到中间,做了个鬼脸。

吉尔伯特虽然加入了父亲的公司,担任制作部总监,并很可能领导整个企业,却非常嫉妒那个年轻的格兰特?克伦斯顿。因为克伦斯顿跟他一样年轻,帅气,惹人喜欢。在姑娘们看来,也有吸引力。克伦斯顿认为可以一方面享受社交的乐趣,另一方面替父亲做事,两不相误,这是吉尔伯特很不同意的。格里菲思总是想责备克伦斯顿生活放荡,但到现在为止克伦斯顿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而且克伦斯顿的钨丝公司蒸蒸日上,成为莱科格斯的一大产业。

“要是由我来管理他们的企业,”他接着说,“我决不会把摊子铺那么大。好像他们是世界第一富翁似的。”可是他到底觉得克伦斯顿一家人跟他们不一样,不那么热衷于社会地位,但行事却非常果敢,他对他们甚至有点妒忌。

“还有,”蓓拉接着说,“芬琪雷家还想在船坞上建一所舞厅。桑德拉说,斯图尔特希望你今年夏天去玩一阵子。”

“哦?是吗?他是希望你去多玩一阵吧。今天夏天我得工作。”吉尔伯特语带讽刺地说。

“他决不是这么说的,你总是自作聪明。而且我们就是真去又能怎样?又有什么可丢脸的呢?恕我直言,绿林湖已经玩不出什么新花样来了。”

“是吗?妈听了这些才高兴呢。”

“你要把这话告诉她吗?”

“我才懒得呢。我觉得我们没必要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搬到十二号湖去。你要去,自已去好了,只要爸爸答应。”

这时,门又响起来。蓓拉不再跟哥哥争辩,跑下去接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