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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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1)

要说格兰杰福特上校,那可是位绅士。他整个一副绅士派头;他家人也都跟他一个样。他就像俗话说的那样,有个好出身。人要有个好出身,就像一匹马有个好出身一样重要。谁也不否认道格拉斯寡妇是镇子上的头面人物,她就是这么说的;就连只能算个下三滥的爸爸也这么说过。格兰杰福特上校身材特别高,肤色白中有黑,可就是没有半点红润;他每天早上都把那张瘦脸上上下下刮得溜光,他有一副特别薄的嘴唇,鼻子挺高,鼻孔狭长,眉毛浓重,一对乌黑乌黑的眼睛深陷在眼眶里,你会觉得,它们像是从山洞里窥视你一样。他的额头挺高,一头不带卷曲的黑发一直拖到肩膀上。他的一双手又长又瘦。

他一年到头每天都要穿一件干净衬衫,外面还要从头到脚穿一套雪白的亚麻衣裳,白得叫人看一眼就晃得眼睛生疼。星期天,他就穿一件缀着铜钮扣的蓝色燕尾服。他手持一根银头红木手杖。他的举止一点儿也不轻浮,也从来不大声说话。他对人要多和气有多和气,人们都能感觉得到,所以嘛,人们自然就跟他亲近。他微笑起来挺好看;不过,他要是把腰挺得像根旗杆一样直,眉毛下面喷出闪电一样的怒火时,你就恨不得蹿到树上去,再窥视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从来用不着告诫别人注意举止,只要他在场,人们都特别讲礼貌。人们也都喜欢跟他在一起;他就像一道阳光,我的意思是说,有了他,人们就觉得天气晴朗。他要是凝成一团乌云的话,立刻就会变得天昏地暗,足能让一个星期不再有人胡闹。

他和老太太每天早上下楼的时候,全家人都站起身向他们请安,他们不坐下,谁也不敢先坐。接着,汤姆和鲍勃到放着餐具的橱柜旁,为他调制一杯苦味酒,递给他。他把酒端在手中,等汤姆和鲍勃的酒也调好。然后,他们边鞠躬边说:“给您请安,先生,太太。”他们也微微点头,说声谢谢,接着,他们三人一起喝酒。鲍勃和汤姆往喝剩的一丁点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和杯底的糖中加上一勺水,递给我和巴克,我们也向老人们请安,然后把水酒喝下去。

鲍勃是老大,汤姆是老二。他们都挺漂亮,个头高,肩膀宽,头发又长又黑,古铜色的面孔,眼睛乌黑发亮。他们像老先生一样,从头到脚穿着白色亚麻衣裳,头上还戴着巴拿马草帽。

再说说夏洛特小姐吧。她二十五岁了,个头高,派头足,只要没人惹她,她脾气好极了;可要是有人惹了她,她就跟她爸爸一样,准让你吓得魂飞魄散。她长得挺漂亮。

她妹妹也挺漂亮,可跟她不是一种类型。她年纪只有二十岁,脾气就像只鸽子,又温和,又甜蜜。

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黑奴专门服侍,连巴克也有。侍候我的那个黑奴真舒服死了,因为我还不习惯让人帮我干活。可巴克那个黑奴却每天忙得脚不沾地。

这家现在就这些人,可以前还有过几个:三个儿子让人家给打死了;那个埃米琳也死了。

老先生拥有大片田地,有一百多个黑奴。有时候,许多人骑着马从方圆十几哩的地方来,住上五六天,在附近和河上游玩,白天在树林里跳舞野餐,晚上就在家里开舞会。这些人大都是这家人的亲戚。男人们带着枪。跟你说,那场面真是排场极了。

附近还有一帮阔佬,一共有五六家,大都姓谢泼德森。他们跟格兰杰福特家族的人一样,上等出身,派头十足,财大气粗。谢泼德森家和格兰杰福特家用同一个码头,那个码头在我们的房子上游大约两哩的地方;所以,有时候我跟我们这儿的许多人一起去那里时,常见到很多谢泼德森家的人骑着好马。

一天,我和巴克在树林里打猎,忽然听见一匹马跑过来。当时我俩正要穿过一条路,巴克说:

“快!躲进树林里!”

我们奔跑着躲进树林,透过树叶朝路上看。不久,一匹马飞奔过去,马背上的年轻人神气十足,把枪横搭在鞍子前面,活像个士兵。我先前见过他,是年轻的哈尼·谢泼德森。只听耳边巴克一声枪响,哈尼的帽子应声落地。他抓起自己的枪,掉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跑来。我们可不等他来,撒开腿在树林里狂奔起来。树林不密,所以我不停地扭回头看,想避开子弹,有两次,我看见哈尼用枪瞄准了巴克;后来他又掉转马头,朝来路跑去,我估计是去捡他的帽子,可我看不见。我们没停下脚步,一口气跑回家。老先生的眼睛里闪亮了一下,我看那主要是因为喜悦,接着,他的面孔沉静下来,用温和的口气说:

“我可不喜欢那样从树林里朝人开枪。你干嘛不走到路上去呢,孩子?”

“爸爸,谢泼德森家的人就不会那么做。他们总是放暗箭。”

巴克讲述的时候,夏洛特小姐高高扬起头,神气就像个女王。她的鼻孔张开,眼睛眨动着。两个小伙子面色阴沉,可什么也没说。索菲娅小姐的脸色变得惨白,可她弄明白那个年轻人并没有受伤时,脸上的颜色又恢复过来。

后来我把巴克引到外面,走到树底下那些谷囤子边,左右没人,我说:

“巴克,你刚才真打算杀了他?”

“可不是嘛。”

“他怎么欺负你了?”

“他?他从来没欺负过我。”

“那你为什么想打死他?”

“什么也不为,就为报家仇。”

“什么是家仇?”

“你怎么搞的?你是在哪儿长大的?难道连家仇都不知道吗?”

“从没听人说过。你快告诉我吧。”

“好吧,”巴克说,“家仇是这么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争吵起来,把他打死了,那个人的兄弟又反过来把他打死,接着,双方的兄弟们都互相报仇,后来,堂兄弟表兄弟们也参加进来,直到大家都给打死,家仇才总算了结。不过这事慢得很,要花很长时间的。”

“这桩家仇已经结了很久了吗,巴克?”

“我敢打赌,三十年前就起了头,差不离有这么久了。两家为件什么事吵起来,后来打了场官司;输了官司的那人一枪把赢官司的人打死,他自然会那么干的。谁不会那么干呢?”

“最初是为什么事争吵的,巴克?是为争土地吗?”

“也许是那么回事吧,我不知道。”

“那么是谁开的枪?格兰杰福特家还是谢泼德森家?”

“鬼才知道呢,那可是很多年前的事啦。”

“没人知道吗?”

“哦,有的,我看爸爸知道,有些老人也知道。可现在人们都不知道最初争吵是怎么挑起来的。”

“已经有好些人给打死了吗,巴克?”

“是啊,举行葬礼成了家常便饭啦。可他们不见得每次都能打死人。爸爸身上就留着几颗大子弹没取出来呢;可他并不在乎,反正他的体重本来就很轻。鲍勃让人捅了几猎刀,汤姆也伤过一两回。”

“今年有人给打死过没有,巴克?”

“有。我们死了一个,他们也死了一个。大概三个月前,我十四岁的堂弟巴德骑着马穿过河那边的树林,大家都说他太傻,身边什么武器都没带。到了个偏僻的地方,他听见后面马蹄声越来越近,看见老鲍迪·谢泼德森手里握着枪追上来,一头白发迎风乱飘。巴德没有跳下马躲进树林里,他以为自己的马跑得快。两人就一前一后赛开啦,一直跑了五六哩。那老头的马越跑越近,巴德眼看跑不脱了,干脆掉过头来面对那老头,想闪过他的子弹。结果,那老家伙跑过来一枪就把他打倒了。不过,他也没高兴了几天,不到一个礼拜,我们的人就把他撂倒了。”

“我看那老家伙是个胆小鬼,巴克。”

“他才不是胆小鬼呢。一点儿也不胆小。谢泼德森家的人没一个胆小鬼,一个也没有。格兰杰福特家也没一个胆小鬼。有一天,那个老头子跟格兰杰福特家的三个人打起来,那家伙坚持了半个钟头,最后还打胜了。他们当时都骑着马,他跳下马,躲在一堆木头后面,还让马也躺下,给他挡子弹。格兰杰福特家这三个人都没下马,围着老头转悠,朝他啪啪直放枪,他也躲在那里朝他们开火。最后,回家的时候,他和他的马浑身是血,一瘸一拐,可格兰杰福特家的人都是抬回去的,其中一个第二天还丢了命。伙计,要想在谢泼德森家找出个胆小鬼来,那可是白费工夫,他们家就压根儿就不养那号人。”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天,我们全都去教堂做礼拜。去教堂大概有三哩路,大家都骑着马。男人们都带着枪,巴克也不例外。到了教堂,人们不是把枪夹在膝盖中间,就是把枪立在墙边,顺手就能抓到。谢泼德森家的人也都一样。讲道挺烦人的,尽是仁爱之类的废话;可大家却称赞说讲得好,回家的路上大家还一直喋喋不休,谈论什么虔诚、行善、施恩、报应之类,我根本听不懂,反正我一辈子从来没碰到过这么倒霉的星期天。

午饭后一个钟头左右,大家都打起了瞌睡,有的在椅子上歪着,有的在自己屋里睡,实在乏味。巴克和一条狗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睡熟了。我就上了楼,想到我们的屋里去睡一觉。我发现可爱的索菲娅小姐站在她的屋门口,她的屋子就在我们屋子隔壁。她把我领进她的屋子,轻轻关上门问我是不是喜欢她。我说喜欢。她又问我能不能帮她做点事,不告诉别人。我说能。她就对我说,她把《圣经》和另外两本书忘在教堂的座位上了,她要我悄悄溜出去把书取回来,别告诉任何人。我说行。于是我就悄悄溜出去,顺着大路往教堂走去。教堂里没有人,只有一两头猪。教堂门不上锁,夏天,猪喜欢趴在粗木地板上歇凉。你要是留神就会发现,人迫不得已才去教堂,猪可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