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我老公是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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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老公是狐狸精(骆青砚)

第一章 再遇命中克星

林朗朗推门而入时,她身后星光满天,灯火辉煌,映衬着她一张略显晦气的、心不甘情不愿的、晶莹璀璨的小脸。

像是心电感应似的,正在与客户谈话的顾尘寰含笑的眼角不经意地瞟向了门厅,那一幕正好落入他的眼中。

心中震荡,脸上的笑容和神情却是一丝未改,专心地与面前的人倾谈,没有人会发现他曾经出现过的不专注。

林朗朗在他身后的那张桌子坐了下来,因为临窗,两张桌子挨得很近,彼此间的谈话,尽在耳边,没有了隐私和秘密。

林朗朗坐下时,已经收起了满脸的焦躁和不耐,换上了一副痴痴憨憨的表情。

坐在她对面的那个男人,虽然说不上英俊,倒也是长的中规中矩,清爽利索,气质儒雅。

他对她礼貌地伸出了手,自我介绍:“我叫李慕山,初次见面,你好。”

她愣了半晌,才“呵呵”傻笑了两声,细声细气地说:“我叫林朗朗,可是,我不可以和你握手。妈妈说,不可以让不认识的男人随便碰我。”

李慕山终于察觉林朗朗异于常人的言行举止,他试探地问:“听伯母说,你毕业于新大?”

他满心疑惑,毕业于新大的人,总不会是一个白痴弱智吧?

她又是“呵呵呵”几声傻笑:“那是妈妈花钱给我买的假学历,妈妈说,这样,就不会有人再以为我是傻瓜了。不过,妈妈说,这是秘密,谁都不可以说,你不可以告诉别人哦?”

惊异之余,他脱口而出:“你是弱智?”

林朗朗小嘴一扁,眼中水光氤氲,眼泪花子“哗啦啦”地就流了下来:“妈妈骗人,妈妈说你会对我好,可是,你也像那些小朋友一样,骂我是傻瓜。你别以为我听不懂,弱智就是傻瓜的意思。我才不是,妈妈说我很聪明,我会自己穿衣服,自己洗脸刷牙,自己吃饭。呜呜呜,我不要和你玩啦!我要回家!我要找妈妈!”

李慕山吓得落荒而逃。

不过这个李慕山还算是蛮有风度,落荒而逃之余,还不忘记结了账单。

看着李慕山的身影消失在餐厅外的夜色里,林朗朗的哭音顿时止住,她取出一张化妆纸,对着化妆镜,细细地擦去了脸上的泪痕,唇角扬起了一抹得意诡谲的笑意。

这时,她听到身后传来几声忍俊不禁的低笑声。

这笑声听着有几分诡异,是在笑她吗?她忍不住回过头去,只见一个男子背对着她,在那个男子的对面,是一个时尚干练的女子,简约合体的套装,短发烫成了时下最流行的发型。

他们低声交谈,像是一对情侣。她暗暗失笑,笑自己的多心。

其实,她也不喜欢这样装疯扮痴,一切缘起于——她的老妈林素。

她的老妈林素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在老妈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地存在着一个恐怖的想法,那就是——女孩子在十八岁的时候一定要有一个感情已经很稳定、可以论及婚嫁的男友。

二十二岁,是女孩子出嫁的最佳年龄。

二十四岁,是女孩子步入老处女的最后底线。

而她,已经冲破了老妈的最后底线。

读高中的时候,别人家的父母都是千叮咛万嘱咐,学业为重,千万不可以谈恋爱,玩早恋!只要考上了大学,以后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家老妈可好,只要是她带回家的男性同学,老妈都会像是盘问祖宗十八代一样将人家从头到尾的盘问一遍。每一次都会害得她好尴尬的向人家解释,兼道歉:“对不起,请你们不要介意,我妈她是有一点点神经质啦。”

可是那些不领情的臭小子们居然对她说:“你为什么这么说阿姨?阿姨很幽默呢,好可爱!如果我妈也像阿姨这样风趣就好了!”

啊,晕倒!

老妈借他们用一个月试一试?到时就知道她有多么的可怜。

每一次那些臭小子们走了以后,老妈就像是一个小女生一样,将所有的男生对她品头论足一遍。

还记得当时老妈最喜欢的一个男生是她中学时的同班同学,只是,她不再清晰记得他的样子和名字。她只记得,他有一个很拗口、很难记忆的名字,和一张狐狸精般的美丽笑脸。

她的记忆力一向对三样东西缺了三根根神经:

一、 记人。(包括他们的名字。)

二、 记路。(包括公交车路线。)

三、 记数字。(包括电话号码在内的、所有与数字有关的东西。)

她之所以对他还有一点点的印象,那是因为,那个男生实在是长得太漂亮了,漂亮得足以让最美丽的女生自卑。一个男生没事干长得那么漂亮做什么?真是活生生气死人!更要命的是,自从老妈见到他以后,天天在她的耳边碎碎念:“他将来一定会是一个好男人好老公,相信老妈,你一定不可以错过他,你要紧紧地把握住他,记住了吗?”

她立刻将他列入黑名单,从此永不往来。只要是老妈喜欢赏识的男生,通通打入她的黑名单。

嘿嘿,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今晚,只用了十分钟,她就顺利的解决了自己的难题。

林朗朗结了账单,开心地离开了餐厅。

坐在顾尘寰对面的女子是鑫坤房地产公司前期部的经理舒曼,舒曼外表端庄沉静,实是一个玲珑剔透的女子。所有的事情都看在眼内,没有她看不明白的事情,却是本分做人认真做事,从来不会多言多语。她追随着他不露痕迹的眼神,笑了:“尘寰,你认识这个女孩子吗?”

顾尘寰笑一笑:“我和她初中高中总计同窗五载,直至高三分科,她选择了文科,我选择了理科,这才分开。”

舒曼又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为什么不和人家打个招呼?”

顾尘寰的眼中闪过一抹淡淡的苦涩:“她——不喜欢见到我,而且,她也不记得我了,我又何必自讨没趣?”

舒曼的心中不禁有了几分好奇,什么样女孩子可以令得顾尘寰这样世事圆通、有着一副玻璃心肝玲珑肚肠的一个人牵肠挂肚?

这是一间纯女孩子的房间。

透明得几乎不存在的落地玻璃窗,粉色的窗帘,纯白色的双层纱帘,在风中漫漫地飘舞着。

粉红色的书桌书柜,粉红色的衣柜梳妆台,和一张超大的——粉红色的床。

这间房间最初装修落成时,静书狠狠地嘲笑了她一顿——没品!幼稚!

切!喜欢粉红色的房间就是没品幼稚吗?

还是以旋贴心,冷冷一笑,嗤之以鼻地说,只要自己喜欢就好,管旁人做什么?

静书是她中学时代的死党,以旋是她青梅竹马的死党,偏偏这两个人超级不对盘,谁看谁也不顺眼。

静书说以旋是交际花,不正经,坏女人。

以旋说静书是假正经,假道学,其实一肚子的男盗女娼。

两个原本都很有品位的女人,仇视至此,林朗朗无奈。

林朗朗此时像一只蜘蛛般张牙舞爪地盘踞在垂满了蕾丝花边和流苏的精致美丽的床上,毛毯几乎都已经从她的身上滑到了地上。

正午的阳光暖暖的从玻璃窗照射进来,温柔地洒落在她的身上。

她——好梦正酣。

一个外表看起来又清秀又斯文又美丽又有气质的中年妇人,此时此刻站在了林朗朗的房间门口,她抬起脚,一脚就踹开了林朗朗的房门,然后跳上了床,抓住了她的双肩,一阵昏天黑地地乱摇乱晃:“林朗朗,你给我醒来!”

林朗朗张开了眼,眼神混沌,呆呆地坐在床上半天,然后问:“老妈,我的头为什么又痛又晕?”

“又痛又晕?”美妇人林素凶相毕露地说,“我没有横刀要你小命一条,就已经对你很客气了!”

林朗朗只想立刻再跌进她那温暖的被褥:“老妈,你又在犯什么神经病啊?难得我今天又不用上货,又不用结款,你就让我好好地睡一觉吧!等我睡饱了睡够了,再陪你疯好不好?”

“不行!”林素斩钉截铁,不容商量。

“上帝啊!耶稣啊!佛祖啊!”林朗朗受不了地仰天长呼,“你们谁来救救多灾多难的小女子林朗朗啊!”

林素挥掌打落了她在半空中群魔乱舞般的双手,哀叹地抱怨:“我看需要拯救的人是我吧?”

望向女儿时,林素忽然脸色一变,一正:“我给你安排的那些相亲,所有的人无一例外的都被你吓得落荒而逃,你到底做了些什么好事?”

林朗朗露出一副又纯真又无辜的表情,嘻嘻一笑,一副惫懒模样,想要蒙混过关:“也许是你的女儿长得实在是太对不起人了?也许是那些和我相亲的男人全都是一群有眼无珠的家伙!又也许,我就是那么倒霉,碰上的全都是不喜欢我这一型的男人!”

“林朗朗!”林素的肺部濒临爆炸,她一字一字地说,“我以前还一直在纳闷呢,我林素的女儿虽然说不上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但起码也是沉鱼落雁,闭花羞月的吧?”

虽然是在夸自己,林朗朗也回转过头,忍无可忍,悄悄地做一个呕吐状!

“林朗朗!”林素用尽了所有的耐力才可以忍住想要拿一把榔头敲破女儿脑袋的冲动!

“是!”林朗朗立刻垂眉敛目,上演乖巧状。

“你这个混蛋,你居然敢给我装弱智扮白痴,李慕山回家就埋怨他的姨妈。我和他姨妈是最好的朋友,你让我怎样对人家解释?”林素气急败坏。

她小声嘀咕:“看他还长得人模人样的,怎么似长舌妇般,回家就告状?”

林素痛心疾首地说:“你知道吗?这个李慕山刚刚自日本留学归来,那当真是前程似锦,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的眼睛都在盯着他呢。你这个不知好歹的混蛋,也就是我和他姨妈是好朋友,人家才会见你,你居然还往外推。你真真是——气死我了!”

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说:“反正我也不善于争抢,抢也抢不过别人,就让别人抢去吧。”

“你今天没有什么事吧?我刚刚好像听某人说过,她今天不用做事。”林素咬牙切齿地说,那副表情,就好像如果林朗朗现在敢悔口说她今天有事,那某人一定会死得很难看。

林朗朗已经猜到老妈今天一定又给她安排了相亲大计,她暗自哀嚎一声,垂头丧气地耷拉着双肩,任由老妈摆布。

她已经可以想象得到拒绝老妈的后果,老妈一定会上演最古代最原始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剧码,虽然古老,却很管用。

“我有时间啦,什么事?”

比川剧大师变脸还快,老妈那一张阴云密布的脸孔,顷刻间笑颜如花,阳光灿烂:“今晚七点,金酷肥牛。尘寰知道你喜欢吃火锅以后,特意安排在那里,尘寰真的是一个很体贴的人呢!”

“哦。”她漫不经心地应着,老妈说是,她敢说不是吗?还不扒了她一层皮?

咦?她皱眉,老妈说出口的名字好像有一点耳熟。

老妈献宝般捧出一张照片拿给她看,她应付地瞟了一眼,心中一震,老妈犹自在喜滋滋地说:“怎样?尘寰长得越来越英俊了吧?这个孩子,他从小我就喜欢他。”

所以的记忆,刹那间,通通自动回归脑海中。

照片中的人,化为灰烬她都不会忘记,她都会记得。

顾尘寰!

那个没事干长得像狐狸精一样的家伙!

那个男女老少通吃的可恶的家伙!

那个毁灭了她美好的初恋、让她想起她的名字就会做噩梦的家伙!

实事求是的、客观的说,照片上的这个家伙长得真是不赖。

可是,她已经现在已经有了泠宇,管他酷哥帅哥,型男美男,都再难入她的法眼。

这是一个秘密,她才不想要老妈知道,因为老妈好像不太喜欢泠宇。她对老妈说:“妈,泠宇和静书一样,只是好朋友。”

老妈顿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最好是这样,不过,听老妈一句话,不要和刘泠宇做朋友,这个人一副聪明玲珑像,满脸的精明,一肚子的算计。”

“妈,你干嘛这样说人家?”

“宝贝,相信老妈的话,老妈……”

“老妈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要多。”林朗朗受不了地接道,仰天长叹,双眼翻白。

“你最好记住老妈的话。”

“是是是。”她虚与委蛇。

“这一次,你如果再敢给我装疯卖傻,你就不要再叫我妈。”

“是是是。”她无奈的应允。

老妈不喜欢泠宇,是她保守和泠宇交往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她才不想刚刚大学毕业,就步入婚姻的厨房,天天价围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打转。

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她的青春正等着她放肆的挥霍。她还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去做,她要吃遍天下美食,赏遍天下美景,穿遍天下绫罗绸缎。

当然,最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爱老妈,也爱泠宇,她不想让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因为她而感到难过。尚未逼到最后时刻,也许时间可以慢慢地解决所有难题,就将难题都留给时光吧。

相亲话题一开,她知道老妈一定会喋喋不休地唠叨一天。她起床开始飞速地梳洗,飞速地说:“妈,我忽然想起我和世纪商场的苏经理有约,迟到不好,我就先走了,晚上再联系。”

老妈的声音犹自遥遥传来:“记住,晚上七点,金酷肥牛。”

林朗朗几乎是逃也似地逃出了家。

唉!她无奈的叹气。

虽然今生今世她再也不想要和顾尘寰有任何的交集,虽然顾尘寰是她今生今世最大的噩梦,可是,她更怕老妈的一哭二闹三上吊。

唉!她又叹气,谁让她有这样一个活宝老妈呢?

看看表,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打电话给刘泠宇,约他一起出来吃午饭,他沉声说:“我中午有事情要忙,下次吧。挂了,有空我会打电话给你。”

林朗朗正要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刘泠宇已经挂断了电话。她又打电话给她的死党好友静书,静书的口吻竟与刘泠宇如出一辙。

以旋现在在内地看货,不在乌市。

她的心里忽然有一点点委屈,她的男友,她最好的朋友,竟然都忘记了她的生日。

百无聊赖之际,打电话给苏曼文,试一试自己的运气。谁知她居然难得地一口应承:“那你下午过来吧。”

坐在世纪商场这间冷气十足的经理办公室里,林朗朗满身的燥热不但丝毫未减,反而火气更盛。

今天是她林朗朗的倒霉日吗?

早上老妈才拿来他的照片逼她与他相亲,中午,她就在苏曼文的办公室里见到了真人版。

每次遇见他,都不会有好事发生。

苏曼文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你先坐那里等我一下。”

平日里最讨厌听到苏曼文架子十足的这句话,因为这句等我一下,常常意味着她要干坐两三个小时。可是今天,她巴不得听到这句话。

缩着脖子“哦”了一声,坐进沙发里,转过头假装望着窗外。

不知道坐了多久,她实在是无聊到了透顶,心中的惊吓也渐渐地淡去,她终于忍不住偷眼望向了那个令得苏曼文心旷神怡的狐狸精。

他双眉修长,双眼漆黑澄澈,肌肤细腻白皙如瓷器,脸上含笑,似笑出一幅明媚春光。春山含黛,春水荡漾。

这样美丽得倾国倾城的笑容,真真如那祸国殃民的狐媚。

这如狐狸精般的笑容有一种深入骨髓般的蛊惑,让人见了,就会忍不住答允他的任何条件,这样的家伙,这样的笑容,会是老妈口中那个将来绝对会是好男人好老公的家伙的笑容吗?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苏曼文一向看她不顺眼,总是爱找她的茬。这两个人聚在一起,还会有她的好日子过吗?

她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寒战。

镇定!镇定!

她安慰自己,不要自己吓自己,也许顾尘寰早已经不再记得她了。每天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人数以百计,他怎么会记得他区区一个数年不见的初中兼高中同学呢?

也许,真的是人有相似。

仔细看一看,这个人比顾尘寰多了几分成熟稳重的气质,多了几分精明睿智的达练。

越看越不像,这个人一定只是和顾尘寰长得有点像而已。

林朗朗一向有这个本事,不喜欢的、不想要记住的的事情,她的大脑自动按下删除键,选择遗忘。

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她等得昏昏欲睡。

等得时间越久,心中的火气越是旺盛。

这个长得很像顾尘寰的家伙,真是一个让人忍无可忍、讨厌至极的家伙!

他明明知道她在等着苏曼文办事,可是,他就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和苏曼文有说有笑,丝毫没有离去的意思。

和顾尘寰一样惹人讨厌!

最可恶的还是那个苏曼文,每一次来结款,有事没事,她总会刁难她一番,就好像前世她欠了她的钱,兼是她的杀父仇人一般。

她咬牙切齿,但——不敢发出丝毫声响。

她下意识地握紧了双拳,修剪得整齐而精致的指甲陷进了肉里。

她的怒气已经濒临绝境,脸上依旧露出一个虚伪的、已经快要僵硬的、而且主人看都不看一眼的笑容。

主人——世纪商场的经理苏曼文。

因为苏曼文,她深刻地认识到了一个问题——女人不可以当官。

一切缘起——尹尚秀。

尹尚秀,是林朗朗代理的一个化妆品品牌,她的品牌入住了全乌市各大商场。

而最令她头疼的——就是每个月月底的货款结款之日。

而最最令她痛苦的——就是问苏曼文催要结款。

已是六月天,她却在催要四月份的货款。

原来——苏曼文那张好像永远别人欠了她钱似的、晚娘般的脸孔也有挂满了笑容的时候。

原来——苏曼文那双总是尖酸刻薄、挑剔刁钻的眼睛,也有如许温柔的时候。

当她望着她对面的那个男子的时候,她浅笑低语,柔情如水。

呕!

林朗朗暗暗呕吐!

因为那笑容里,堆积了太多的讨好,让人反胃,不忍观瞻。

林朗朗忽然想起,想必她面对苏曼文的时候,也是这副嘴脸吧?唉,为自己长鞠三把感叹之泪。

她低头悄悄地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四点十八分,这意味着,她已经足足等候了五十八分钟。三点半,她准时来到了苏曼文的办公室,彼时,这个很像顾尘寰的家伙已经在坐。苏曼文眉眼不抬,看也不看她一眼,只是淡淡地说一句:“你等一会儿。”

好一个等一会儿!

打落牙齿和血吞!

我忍!

林朗朗忍得受内伤。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已经六点钟了,她必须要走了。母亲和顾尘寰约好是七点,她虽然对相亲这类事情深恶痛绝,对顾尘寰也是深恶痛绝,但,她对于不守时这一恶习更是深恶痛绝。

守时是一种美德,不分男女。

迟到是别人的事,她没有这种习惯。

她起身,走到苏曼文的办公桌边,一种生怕打扰了她的小心的轻言细语:“苏经理,你先忙吧,我就不打扰你了,先走了。那——我改天再来?”

“哦。”她来,她去,苏曼文都没有看过她一眼。

顾尘寰问她:“曼文,为什么要刻意刁难她?”

“我们商场刚刚开业之初,她携带着她的尹尚秀进驻我们商场。那时,这里还在装修,只是在二楼临时安置了一排接待客户的办公桌。在这暗沉沉的钢筋水泥丛林里,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心下顿生亲切之感,满心欢喜的正要与她打招呼,她的眼光却漠然的从我的身上经过,在她的眼中,我与那些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并无不同。初中到高中,我与她同窗六载,她居然真的不认得我了。”苏曼文怏怏然地说,“也许是我做人失败,这才迁怒于她。”

顾尘寰唇角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背:“你的心情我能够理解,你也不是不知道她,从小到大,一点记性都没有。看在我的薄面上,你就原谅她吧,不要再与她计较。”

“是,我明天就叫她过来结款,以后也不会再刻意为难她,好了吧?”苏曼文无奈,“尘寰,你的心里还是放不下她吗?”

心中苦涩,他却笑了:“人,一定有前世今生。我前世一定欠她良多,所以,今生特来偿还。”

顾尘寰的笑容从来都是如阳光般温暖清澈,有一抹纯真无邪的味道,偏偏又美丽妖异如狐媚般倾国倾城,魅惑人心,让人如中蛊般情不自禁深陷其中,身不由己。而此时此刻,他那无时无刻总是完美无缺的笑容,淡淡地蒙上了一层尘,有些无助,有些无奈,有些忧伤,有些恍惚。

她的心顷刻间瓦解,为他温柔的波动,敞开,一览无遗。

她握住了他的手:“尘寰,为什么你一定非她不可?如果她珍惜你,我也无话可说。可是,她从来都是对你视若无睹,你为什么还要如此固执?你知道吗?我,我,我——一直都很喜欢你。尘寰,我是真的喜欢你。”

顾尘寰反握住了她的手,柔声说:“曼文,很多年前,从我第一次见到她,我的心就搁在林朗朗的身上了。见到她以后,爱不爱她,已经全不由我做主。所以,曼文,别把年华荒废在我这样一个在感情上已经废了的人的身上。”

顾尘寰开着一辆银灰色的捷达驶在华灯初上的街道,苏曼文忧伤失意的声音幽幽渺渺地漂浮在他的脑海:“我好后悔,那年你和安露在一起后,我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早知道你也可以选择林朗朗以外的女孩子,我应该早一点向你表白的。”

安露?

他想起了他第一次见到安露时,正是他心情最低落的时候。高考结束后,他兴冲冲地去找林朗朗,想要对她表白,因为,他就要去外地念大学了。

可是,她的身边,居然已经有了刘泠宇。

大学四年浑浑噩噩,他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混过来的,总之也是大学毕业了。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做业务员,他讨厌整天死气沉沉地坐在办公室里,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

做业务员,也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有一点多姿多彩。

日子,都是一样的日子,毫无新意。

就在这时,安露的笑脸映入了他的眼中。

安露是和他同期招入公司的新人,她有着和林朗朗一模一样的笑容,一点点惫懒,一点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