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霸道狼王的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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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拿到机票后,连药都没去医院换,郎胜天便独自一人,先行离开了南京,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那么迫切地想要逃离。

坐在飞机上,看着舷窗外迷蒙的云层,郎胜天的心,也陷入了一片沼泽,那段在他的生命里,曾经占据过最重要位置的情事,如同冬眠以后苏醒的蛇,缓缓地抬起了头,蜿蜒地展示着它的曲折:

曾晴晴,那个他曾经深深爱过的女孩,曾经像自己的血液一样,流淌在自己的生命里,她是个可怜的女孩,和郎胜天是一个小镇上的邻居,在她很小的时候,爸爸因为好吃懒做,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在一次借了黑社会的高利贷无钱偿还的情况下,竟被活活打死在街头上,在见到她爸爸血肉模糊的尸体时,她妈妈受不了如此强烈的刺激,精神彻底崩溃,经常蓬头垢面地坐在小巷的巷口,傻傻地呆笑,曾晴晴的生活,只能靠孤苦伶仃的奶奶,靠拣垃圾来维持。

所以,小时候的曾晴晴,像根小麻杆一样瘦弱,整个身躯,经常被包在宽大的衣服里摇摆,她的衣服,大部分都来自邻居们的施舍,还有一些是奶奶捡垃圾时捡回来的,只要看着还没破,就会洗洗给她穿。

小孩子,尤其是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小孩子,对于同龄人的苦难,往往是非但不能理解,还会雪上加霜,穷苦落魄的曾晴晴,永远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没有爸爸,还有个精神分裂的妈妈,自然成了很多孩子欺凌和奚落的对象,她经常会被一群男孩子围在中间,忍受他们的取笑和辱骂,而她因为没有父母可依靠,从来只有逆来顺受的份,只能默默地流眼泪,而那些孩子,一看见她哭,仿佛打了鸡血一样,更加兴奋,非但不收敛,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羞辱她。

那个时候的郎胜天,还叫小强,在一次出去买弹珠的时候,他发现了被一群孩子围着欺负的曾晴晴,虽然年龄还小,但他从小就有英雄情结,非常希望自己有一天成为了不起的大侠,因此,他果断出手,将那群孩子打了个七零八乱。

当曾晴晴抬起那双盛满了眼泪的大眼睛,充满感激地望着他时,郎胜天陡然生出了一种要一直保护她的欲望。

于是,从那以后,郎胜天的身后便多了一个小尾巴,出去玩的时候,曾晴晴总会跟在他身后,不离左右,并时常拽着他的衣角,怯生生地叫着小强哥。

这一拽,便从儿时拽到了初中毕业,虽然郎胜天有着冲天的抱负,不满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硬是逼着父母给自己改了学名,但是,在曾晴晴的嘴里,却一直喊他小强哥,而这也成了她的专利,郎胜天特赦只有她一个人可以这么喊他。

初中毕业以后,基于内心的英雄情结,郎胜天选择了入伍,他觉得,只有经过军队历练的人,才能算得上是个真正的男人,而曾晴晴因为家庭的特殊情况,从小学到中学,一直享受着当地政府减免学费的特殊照顾,她自己也很勤奋,初中毕业的时候,考了全县第一名,这个成绩,也将她自己直接送入了当地最好的高中,也让她有了继续享受减免学杂费的资格。

两小无猜的生活,让当时还是少年少女的郎胜天和曾晴晴,暗自萌生了相守一生的情愫,在郎胜天入伍的前一天晚上,两个人互相约定,此生非此不嫁,非彼不娶。

入伍的日子里,郎胜天和曾晴晴一直保持着通信,郎胜天每月都会把自己省下来的少得可怜的津贴,按时寄给曾晴晴,嘱托她要增加营养。

当郎胜天退伍的时候,也是曾晴晴考上大学的时候,开学前夕,曾晴晴含泪找到郎胜天,用了那双让郎胜天看一眼就会心疼不已的泪眼,凄然地看着他:“小强哥,我不想去上大学了。”

“为什么?”

“我去上大学以后,谁来照顾奶奶和妈妈呢?我想在咱们镇上找个厂子打工算了。”

“那哪行?你都已经考上那么好的学校了,怎么能不去呢?你放心,你奶奶和妈妈,我来想办法。”

“你?你能有什么办法呢?”

“你放心去上学,我会把你奶奶送到敬老院,然后把你妈妈送到疗养院去,钱我来出,不用你操心。”

“你刚退伍,哪来的钱呢?”

“这你不用管,你只要安心上学就好了,其他所有的事,都让我来解决。”

看着郎胜天那股男子汉的豪气和责任感,曾晴晴感动地扑到了郎胜天怀里:“小强哥,你对我的恩情,我这辈子都不会忘的,等我大学一毕业,咱们就结婚,好吗?”

“好。”郎胜天拥着已经浑身散发着青春气息的曾晴晴,内心也感慨不已,这个从小受了这么多罪,吃了这么多苦的女孩,自己一定会用尽所有的力气和力量,去保护她,给她温暖,给她幸福,让她此生不再受苦。

郎胜天说到做到,第二天,他就着手联系了当地的养老院,将曾晴晴的奶奶安顿了进去,并把曾晴晴的妈妈,送到了疗养院,而郎胜天的家庭条件也不好,他不能让父母负担这笔费用,他瞒着家里卖了几次血,又四处借贷,才凑足了这笔费用。

为了供曾晴晴上学,也为了能持续给她奶奶和妈妈住院的费用,更为了他们将来的小家和前程,还为了就近照顾她,郎胜天毅然选择了北上,跟随曾晴晴到了她上学的城市,开始四处打工,维持生计。

因为从小便有了相携一生的承诺,他们便在市郊租了套房子,置办了点简单的家当,过起了日子,白天,曾晴晴去上课,郎胜天出去打工,晚上,曾晴晴下课后,会去菜市场买甩卖的青菜,做好了等着郎胜天回去吃。

那段日子,虽然清苦,但他们彼此都觉得非常幸福。

郎胜天本就是有着雄心壮志的人,因此,他不甘心整天做最基础的民工工作,在积累了一些经验和金钱之后,他组织了几个老乡,开始自己成立施工队,慢慢承揽工程,虽然是个小队伍,揽到的也都是些小活,但是,郎胜天坚信,只要自己努力坚持下去,早晚有一天,他会做大做强,给曾晴晴一个幸福的未来。

然而,就在郎胜天雄心勃勃地追逐着梦想,为了他和曾晴晴的未来奋力打拼的时候,他却遭遇了来自曾晴晴的背叛。

那段时间,曾晴晴先是变得爱打扮了,忽然多了很多漂亮衣服,后来竟然开始化妆了,回来以后,眉梢眼角也带着一种别样的神采,后来,她变得不爱回家了,而且,在和郎胜天说话的时候,时常蹦出几句英语,而看见郎胜天对此茫然无知的眼神时,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往昔看郎胜天的时候,总是充满了崇拜和爱意,此时,竟然充满了不屑和轻蔑。

那种眼神,在深深刺伤郎胜天自尊心的同时,也让他感到了隐隐的不安,在他的内心深处,似乎已经看见了他和曾晴晴之间风雨飘摇的未来。

事情的发展,果然没有辜负他的预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迎来了人生中最灰暗的一天。

工程队的小梁忽然遭遇了车祸,为了救他,他将所有的工程款都拿了出来,又经过苦苦哀求,医生才勉强同意给他做了手术,一直在医院守了好几天,好不容易等着小梁死里逃生了,他才回了一趟出租屋,异常干净整洁的小屋,前所未有的空荡让他感到了一真窒息,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了心头,他开始在小屋里搜寻曾晴晴的痕迹,却发现,所有属于她的痕迹,都被她用橡皮擦过了,她带走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在桌子上,赫然摆着两封信,一封信上,有他再熟悉不过的字体。

郎胜天颤抖着双手把那封信拆开,曾晴晴的话,虽然寥寥数语,却似一颗颗钉子,将他的心,扎得鲜血淋漓,在信里,曾晴晴告诉他,她认识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他肯给她家里一笔钱,这笔钱,足够她的奶奶和妈妈住好几辈子的养老院和疗养院,还说,她要和这位公子哥一起出国留学,所有的手续都已经办完了,等他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她可能已经在大洋彼岸了。

郎胜天疯了一样地跑去了曾晴晴的学校,向学校打探她的情况,果然,她已经办理了退学手续,而她找了个公子哥,跟着他出国留学的事情,也从其他同学的口中得到了证实。

郎胜天没想到,自己从小保护的这个女孩,那个信誓旦旦要用一生回报他的女孩,以这种方式离开了他的生活,这么多年,他打拼的意义就是为了让那个女孩过上幸福的生活,如今,她却轻而易举地就将这一切,全部否定了。

郎胜天不死心,在整个城市,漫无目的地,疯狂地寻找曾晴晴,他不相信,她竟然真的离开了他,那个拽着他的衣角,怯生生喊着小强哥的女孩是那么柔弱,离开了他的保护,她能生存吗?

直到有一天,在他结束了这种盲目的寻找后,回到小屋的时候,才发现另一封躺在灰尘中的信,木然地撕开,他刹时就愣在了那里,信是家里寄来的,上面只有简短的几个字:爷爷病重,见信后请速归,万请速归。而落款日期,却已然是半个月以前了。

等郎胜天风风火火地买了火车票回家,跌跌撞撞跑进家门的时候,门口撒落的,是一地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