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地下了车,怎么进门的我都不知道,只记得回家就倒在床上了,外套都没脱,一口气睡到了大天亮,而且睡得还很舒服。
“我不拍啊,这种idea 一点儿创意也没有,不拍。”那个白朗简直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这个方案是客户同意了的,丫就是死活不拍,要不是有大老板撑腰我都想跟大家一起宰了他得了。无论谁劝都不管用,问题是还有三天就要交了,时间紧张,我们挨个跟李莲英似的求他都不成,最后我想起了程光亮,这个白朗一直对他贼心不死。
“不去!”
程光亮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死活都不去,后来被我们抬到了白朗的办公桌前,现在就这一个办法了,不然就死定了,客户等着要呢。在我们杀人的目光中,程光亮只好去给白朗使美男计,相约一起吃午饭,顺便想办法感化他拍了那个广告。
程光亮只好对着白朗笑,要么说爱情的力量大呢,只一笑白朗就从了,不光答应我们拍广告,还说要跟大家去郊游,顺便拍点儿风景。其实我们谁都不想带他去,但是没办法,白朗现在不亚于我们的衣食父母,没他真没饭吃了,那客户还不撕了我们,大老板那头儿也好不了。不过我知道万一真开了我们,只有一个人会是例外,那就是现在搞色诱的程光亮,白朗喜欢他。
没事别惹前男友
郊游是我们大家说好了的,大家趁着周末去看看花啊什么的,我还带着狗,本来刘赫也吵着要去,但是临时被公司叫去赶场子了,惹得大家一阵心痛。也不知道刘赫有什么好的,跟个胖头鱼一样,还谁都喜欢。至始至终我都没觉得他帅过,也没准儿是看习惯了不觉得,要么就是让刘赫那个德行给恶心的,反正就是没什么好看的。
说起来,刘赫那屋都成我们家的禁地了,根本进不去人,满屋子乱七八糟的东西,要洗的衣服和干净的衣服放在一起,臭袜子满地扔,每次出门前都要从床底下往外面扒拉,扒拉出来哪双穿哪双。再有就是那些能埋死人的剧本,到处都是纸,我的狗最喜欢在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冲进去叼起个本子就甩,然后等着刘赫骂,表情还特美。它现在把我哥的房间当探险迷宫,一高兴了就进去翻东西,这也是刘赫拖着不背剧本的借口。他到外面去倒是光鲜照人的,那是因为公司给他配了专门的化妆师,每天恨不得连胡子都让人家帮着刮,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到了吃饭的地方,我们在地上铺了一大块野餐布,白朗这个假小资还带了瓶红酒,后来让我们就着寿司给喝了,一边喝一边说还不如喝啤酒呢,气得他半死。其实他这人除了臭毛病多了点儿其他没什么,混熟了以后还是挺招人待见的,尤其是那些保养的诀窍,绝对不亚于左晓洁,甚至优于左晓洁,还就喜欢跟我们混在一起,天天“我们女人、我们女人”的,要是说他哪天做了变性手术,我一点儿都不奇怪。
吃到最后,大家就开始玩牌,输了的往嘴里塞餐巾纸,程光亮给塞得都不能呼吸了,真是笨死。我倒还好,有李想帮忙放水,一张餐巾纸也没有。但是问题就出在大家太专注了,玩着玩着,叮叮抓着牌在布上胡噜,好像是想拿东西吃。后来摸到一个软软的跟棍子一样的东西,她还以为是火腿肠,结果举起来一看才知道是条花了吧唧的蛇,尖叫一声就扔到了白朗的脸上,吓得白朗当场就吐了白沫。大家一哄而散,逃跑的时候我推了程光亮一把,程光亮一冲又抓住了李想的领带,然后我们仨就一路滚到了一条沟里,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李想被压在最下面差点儿挤死,最上面的是我,中间的程光亮也没好到哪里去。
后来检查下来,我磕破了腿,李想扭了手,程光亮没什么事,就是被挤得够戗,还说是我太胖了压的。白朗被吓得差点儿归了西,短时间内看见根黄瓜都怕,叮叮从此戒掉了一切棍子状的食物,除非切开,否则不吃。最后刘赫总结说大家不是去郊游,而是去送命去了,但是基于我们都太讨厌了,连阎王老子都不想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