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她试图勾我的手,被我推开。她有些懊恼地看看我,继续缓缓步行。
我同情她,但我有自己的原则。我了解明子这个人,只要给她一丝希望,她就要拿这点希望来燃成火炬。我不喜欢她把这股火烧到我身上。
好不容易走到购物街,她还没有如我所愿地晕倒,她的意志力简直超乎我的想象。在专卖店里,明子不厌其烦地试着一件又一件衣服,只要我说好的,她全部买下。当然,只要她拿起来的,我都说好。
捧着一大袋自己未必喜欢的服装,明子喜滋滋地走在购物街上,可能是由于阳光的关系,她的脸色红润许多。真是没有原则的女人,和我没有任何的共同点,我一边暗暗摇头,一边无奈地走着。
经过一个玩具店,我偶然看见橱窗里摆放着莉莎所说的那个玩具,想了一想,进去买下。
明子一边走,一边疑惑地看着我手里的玩具盒子:“替那个叫莉莎的小孩子买的?”
我瞥她一眼:“你以为我会是买给自己玩的吗?”
明子再一次碰了钉子,沉默不语。
这天气晴朗的周六,我没有陪秦琴,没有陪莉莎,最后竟然陪明子出来购物。觉得自己最近的表现越来越不像原本的林天。
明子试探性地提出到旁边休息,被我严厉驳回。在她身边太久,我感到很不自在,起码她说话时繁缛的语法让我觉得很是辛苦。
犹如穿着日本的木屐,明子将脚底的皮鞋也敲击出滴得滴得的走路声。在这清亮的声音里,我们逐渐离开喧闹的购物街。
“林天,”明子忽然扭头看我,“你喜欢过我吗?”
“没有。”我的回答异常干脆。
明子低头走了片刻,幽幽地说:“你连一句谎话也不愿给我吗?”
“既然是谎话,还要来做什么?”我觉得明子不可理喻。
“留做纪念。”
明子的回答让我感到莫名其妙,第一次听说连话都可以留做纪念。但我还是决定连谎言都不给她,因为这实在是没意义——我是有原则的人。
“在旧金山的那段日子,你没喜欢过我吗?”明子对这个问题紧咬不放。
她指的是我刚认识她不久,她来旧金山玩的那段日子。
“没有。只是越来越讨厌你。”前一句话,我没有细想便作出回答;而后一句话,我深信不疑。对她的坏印象,就是从那段时期她的纠缠开始的。
明子再一次不高兴地看看我,继续前行。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林天,你的精神好像也不好。”
被她这么一提,我就顺便问她:“日本是不是有一种毒,能够逐渐麻醉人的神经,让人的身体慢慢失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