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艳眼睁睁的看见吴放歌把一片鸭肠烫的熟了,而且平平整整的,礼貌地放到她的油碗里,说:“卫姐,你先吃。”然后就自顾烫的烫、涮的涮,熟练地吃了起来。
原来这火锅汤鸭肠也是有点学问的,烫的太生太老的自然不好吃不消说,所谓真正的食客,都是用筷子夹了鸭肠,让鸭肠在油面上来回来去的‘跑’,这样烫熟的鸭肠,不但保持了气本身清鲜爽口的特性。而且模样平整细嫩,让人一看上去就食欲大增,而一般的烫法虽然也能烫熟,但是鸭肠也就‘卷’了,不但不好看,而且里面过嫩,外面过老,美味程度也就降低了。
其实卫艳今天也才是第二次吃火锅,上一回她外出去访老乡,老乡请她吃火锅,她吃了以后觉得意犹未尽,老乡就送了她一点火锅料让她回来自己做,并且对她说了鸭肠等几种赶口食物的烫食方法,只不过她自己总也掌握不好,可尽管如此,部队里,特别是基层连队,此时也没几个人吃过火锅,原本打算借这个机会炫耀一番手艺,却发现吴放歌原来是个老食客。由此又想起当初自己想利用吃过桥米线的机会捉弄他的事情来,心里觉得好笑:原来一提到吃,这个家伙倒是个老手,看来他家庭条件应该不错,不然哪里知道这些?于是娇嗔地用肩膀撞了他一下说:“你呀,一说到吃,没人能强过你。”
其余的人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卫艳想利用吃过桥米线捉弄吴放歌这件事,却多少有些耳闻,于是都暗自发笑。
重庆火锅虽然好吃,却不是人人都能消受的了。陆昊家在江南,口味以咸甜为主,何建是东北人,也不爱吃辣,只不过一是觉得新鲜,二是毕竟是当兵的人,口味颇粗,虽然吃的下,却还品不出好味道来。只有疯子,慢吞吞的吃,却也是一副食不甘味的样子。
“哎呀,不行了,太辣了,嘴唇儿都木了。我得来口酒压一下”说了,吱溜一口又干了一杯,卫艳笑道:“何建,那酒难道不是辣的?”
“那辣的可不一样。”何建说着,找了块咸菜头,要了一大口,在嘴里嚼烂了,又喝了大半缸子白开水,然后吐着舌头说:“行了,这下儿缓过来了……不行……舌头尖儿还是辣的,嘴唇儿也烫烫的发热啊。不好吃,不习惯。”他摇着头,对重庆火锅做出了评价。
大家见他那样儿,都笑。
酒过三巡,大家都微醺了。大家都放开了,话也多了起来。何建和陆昊早已敞开了怀,只不过何建露出的是胸肌,陆昊就只有排骨。卫艳和吴放歌也觉得热了,把领口的扣子解开了两颗,唯有疯子,依旧军容整齐,连风纪扣都扣的严严实实的,额头上的汗珠却都有了绿豆大。虽然如此,也没人劝他,大家各自有各自的习惯个性,疯子就是个严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