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杰点头说:“嗯,再点个汤,拌点儿咸菜丝儿。”
于是叫了四碗饭来,点了一个鸡蛋粉丝汤,又一小碟咸菜丝。咸菜丝上面又滴几滴芝麻辣椒油。两人各要了一个大空碗,用汤泡了饭,呼噜呼噜的吃了,鮑杰又说:“我得去准备论文选题了。”
吴放歌也说:“原本想去上自习,现在晚了,还是回宿舍看书吧。”于是两人又慢悠悠的出了小饭铺,在校园了分了手,然后各自去忙各自的事。
在这之后,两人成了朋友,常常外出小聚,可就是彼此都很少说话,鮑杰怎么想的,吴放歌并不知道,但是吴放歌仿佛是又回到了在部队的那些日子里,和疯子相处的时光,那时两人就常常默默地看着血一样的夕阳缓缓陷入地平线,用残留的光辉抵抗着夜的到来。
吴放歌回到宿舍,却发现走廊上的长椅上呆呆地坐着邱千重,便觉得奇怪,因为这个人是绝少在走廊或者操场上出现的,又加上喝了一点酒,就上前挺大声音地问:“喂!回来了不进屋,在这儿干什么?”说着,还用手在他的背上重重的拍了一拍。
邱千重面无表情的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嘘了一嘘,然后又指指宿舍的门,并不说话。
吴放歌猜到了一两分,就说:“老余的那个“好朋友”又来了?嗨,那也不用在这儿干耗着啊,走!一块儿进去!”说着就要推门进去,却被邱千重一把抓的死死的,吴放歌的心一跳,压低声音坏笑着问:“不会是老余在干坏事吧……”刚才是没往这方面想,这一想还真好像隐隐的听到屋里传出了一点声音。
邱千重用手指着门,吴放歌见那门上有个虫洞,原本是用漆封住了的,可是因为年久,油漆脱落,那个洞就又露出来了。
带着恶作剧似的偷窥心理,吴放歌凑近那个洞。余峰的床铺正好对着门,只见他正弓着腰,把两条白生生的腿子扛在肩上,虽然还穿着衬衣,却没穿裤子,正在那儿“呼而嗨哟桃花开”扭着肥屁股玩的正欢。想来那女人此时正坐在他的书桌上。
偷窥得逞,吴放歌坏笑道:“这也太高难度了,我都没胆子试。”
邱千重这才说了第一句话:“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这里可是读书的地方啊。”
吴放歌说:“你也二十七八的人了,别这么死板嘛,人嘛,谁没个欲望?”
邱千重说:“他老婆挺漂亮的,家世也不错。”
吴放歌叹道:“这就是人性,不同的人,人性也不同。行了,别坐着了,咱们出去走走,不然人家一会儿完了事,出门迎头就撞到我们两个,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