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郁闷只是暂时的,因为后半夜妮子就抱着枕头溜了进来。
第二天一早,市政府的司机就来接吴放歌上班,吴放歌就让妮子去农场时开他的车,妮子开开心心地开着他的车走了。到了喀秋莎的办公室,等没人的时候,她拉出抽屉拿出一个新买的带密码锁的小日记本儿,翻开第一页在上面写道:他自己说的两百万,可不能算我狠哦,刨去昨晚的两次,他还欠我一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八次,看来这辈子都还不清了哦。嘻嘻。
写完,又看了一遍,还觉得不过瘾,又在文字的后面画了一张笑脸,同时她自己也得意又顽皮地笑了,不过只是几秒钟,有人来汇报工作,怕让别人看见了,就赶紧把笑容收了,日记本也锁进了抽屉。
自此妮子除了值班,下班也不住宿舍了,就径自开车去吴放歌家,洗衣服、打扫卫生,做饭,陪床,反正跟个全职太太差不多,只是那事儿的次数控制的还是比较好,倒不是怕两百万次很快用完——人的一声细算下来也才多少天呐,根本用不完的,而是答应了小艳‘要控制下’所以陪床的事一般只发生在周末,然而妮子正处于青春年华,吴放歌身边又暂时没别的女人,都打熬不住,于是先是一三五,后来弄乱了,也分不清什么一三五二四六的,反正控制着别天天都有就是了,两人也时常为到底是一三五还是二四六争执,到也增添了不少情趣。不过总的来说次数还是不多的,毕竟吴放歌现在是副市长,外面诸多的应酬,能保证整个周末在家已属不易,平时就更不用说了。
妮子有时候也和小艳煲煲电话粥,八卦一下,不过也都是自己家里的事,这种情况通常都是发生在吴放歌在外,晚上不能回来吃饭看电视的情况下,有时候小艳会酸溜溜的说:“哎呀,我看你现在除了少一张纸,快成我二妈了。”
妮子每次听到这个都会说:“那就喊一声呗。”
“你当我不敢啊!”小艳说着。谁知日子久了,居然喊上了口,‘二妈’居然成了妮子对于小艳专属的绰号了。
第七十章中年是道坎儿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原本就有若干的传说?妮子自此几乎每天都开着吴放歌的私车去上班,时间久了自然又多了若干的闲话,好在此时这种事已经不算什么了,更何况吴放歌官声尚好,又都知他妻子在国外,故而这也就是些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八卦一下也就算了,并没有打算在这一点上做什么文章。吴放歌虽说也深知千里之提溃于蚁穴的道理,但在这一点上却是也没太在意,毕竟事情小,而要堵住众人的嘴却非常的不容易,而且操作不好反而会落得个欲盖弥彰,思来想去也就听之任之了,反正平时多留意些动态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