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2 章 第二十二回 血染朝露起之章
大寒之日。
这一日,是一年之中最寒冷的一天。
这一日,黄历显示,忌出行,宜火葬。
这一日,天空灰暗,风平树静,大雪之照。
这一日,夕拾起了一个大早,换上了几年难得穿上一次的冠冕衣裳,花很长时间准备了一番才出门。
一辆马车、三个随行暗卫,还有一个锦盒,便是夕拾此行进宫给太妃贺寿所准备的全部东西,静悄悄的动身,静悄悄的出门,跨出兰亭别院的时候,夕拾习惯性的驻足朝院子里某个方向看了看,脑子里浮现出那张安静熟睡的脸,片刻后卷起清冽而温暖的笑踏出了府邸。
暖纱帐摇曳,睫毛簇簇,一张婴孩般贪睡的面庞卷起天真的弧度,白纸黑字,一封残留温度的信笺静躺在侧,睡梦中的萤火对夕拾的离去,全然不知晓。
夕拾一出门,就被院子前的一个人影吸引住了视线,来人的衣着就和她的气质一样,高雅而富贵,而这一身衣物显然是为了配合他的仪表所精心准备过的。
眼前的人影,让夕拾不禁想起了多年前的一幕,那个人也是这样一身华服锦衣,在凛冽寒风中屹立于高架起的鼓台之上,一颦一笑,一曲朝凤阙之舞,那个翩然起舞的女子就像一株在峭崖独自开放的倔强雪莲,纯洁而桀骜,一出现就深深吸引了他的视线。
望着来人含笑行礼的身影,夕拾不动声色地走了过去,“你来了。”出口的语调没有半分惊诧,镇静地像是仿佛早就预料到了一般。
夕拾的出声反到让来人吃了一惊,吃惊下打乱了来人原本的计划或者计划出口之语,来人压低了眉头沉声道:“王爷一早就知道我要来?”
夕拾笑而不语,目光来回打量着来人,半晌才缓缓开口,“怜儿,你费尽心思搞出这张脸,难道为的不是今日?”夕拾温柔可亲的一声‘怜儿’,让一早前来兰亭别院等候的花怜优心头为之一怔。
花怜优不清楚此刻夕拾的心态,也不明白他此刻的言语有几分出自真心,但有一点夕拾说的很对,李燕的脸,唯一的用处便在她是逸王明媒正娶的王妃,她花怜优费尽心思要的也就是那张名正言顺的脸。
花怜优再次福身行礼,道:“王爷,怜儿早就不存在于世了,现在出现在王爷面前的是李三小姐,也就是王爷名正言顺的王妃。”
夕拾闻言不禁失笑,似讽刺又似赞扬地回道:“你还真是执着呢。”
花怜优缓缓抬起脸,入眼的便是夕拾一脸柔和的苍白面孔,散去尘雾的眸子眼含笑意的凝着她,这一眼瞬间让花怜优产生了莫名地错觉,脸腾地红了起来,微微侧过脸,轻言道:“王爷过奖了。”
“既然来了,不妨随本王进宫去参加太妃寿宴吧。”夕拾一只手不轻不重地搭到花怜优的肩膀上,这突来的重量让花怜优的身子自然地朝下降了降,“王爷真肯带我去?”
夕拾朝花怜优点点头,那好看的眉眼一闪一烁地就像在说着‘本王原本就是打算带你去的。’
夕拾的这种表情,花怜优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见过了,虽然心底一再告诫自己,这种表情如今是不可能出现在他脸上的,自从他把她赶出王府之后。
而这之后的七年间,她无时无刻都在怀念他的这种表情,这种魅惑人心、勾人心魄的表情,她比谁都要眷恋,她总是暗暗告诉自己,这种表情是只属于她的,从他们相遇开始。
夕拾搭在花怜优肩头的手慢慢向她的颈窝游移,在花怜优恍然间,夕拾已经揽上花怜优的肩,轻声细语地在她耳畔道:“外头冷,随本王进车里吧。”
又是在一片惶惑中,花怜优被夕拾带进了马车里。
只一道帘子之隔,里面和外面的感觉像是冰火两重天,马车里熏香萦绕,暖气夹杂着香气扑面而来,让僵硬的身子瞬间暖和起来。
一张白虎皮制成的暖垫,夕拾侧靠其上,茶几上茶水冒着袅袅烟雾,这些画面都是花怜优再熟悉不过的,早就摒弃了原有情感的她甚至觉得这一切都是夕拾故意而为之的,只为了她而做得这一切。
诚如夕拾所言,她至今为止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所图谋的,从杀陶影照开始,再到进暗花流,再到她设计杀了萤火的老父,最后导致萤火重伤,按照她所了解的夕拾的性情,他必会为他心爱之人报仇,所以她来之前已经做好可能会被他杀掉的准备,可就目前来看,他的一切行为都是那样的反常。
夕拾先是对她的到来摆出一副了然的姿态,接着那胜券在握的气势,那笃定的自信,甚至眉眼间话语间故意露出的温柔,还有他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带萤火进宫的决定,他必然也是在计划着什么……
显然,花怜优已经意识到了这些,可是她那颗坚硬的心,在看到他温柔的表情,在听到他温和的呼喊之后,再没经过她同意的前提下便兀自柔软下来,而更糟糕的是,那颗柔软下来的心还在不断告诉她:
如果说这一切都是假象,她也愿意沉溺其中。
如果说这是夕拾的阴谋,她也乐意奉陪到底。
思绪展开的时候,马车已经开始前行。
侧靠着闭目养神的夕拾,手指一直在杯子上打转,指尖沿着杯沿来回摩挲,花怜优一直注意着夕拾的动作,待她看到茶水雾气散尽的时候,叮的一声,夕拾的指尖弹上杯口发出清脆的响声,伴随着这声脆响,夕拾的嗓音也一道传了来,“知道本王当年为什么会在一众舞娘中独独看中你吗?”
没来由的话语,轻而易举搅乱了花怜优的心。
花怜优起起伏伏的思绪也被夕拾一言给勾回了过去,八年前,她还只是江州花船上一个初出茅庐的舞娘,一日三餐粗茶淡饭,除了登台的片刻能穿好看的衣服、化漂亮的妆容,打着卖艺不卖身的旗号其实干的就是杂役的活儿,日子过得清贫又无味。
就在她快要熬不下去的时候,有经验的前辈曾经告诉过她,想摆脱这样的日子,只有几种办法,一是卖艺又卖身,以出卖身子来赚取脂粉钱;二来是被有钱的公子哥看上,运气好或者能当个填房,从此就衣食无忧了;如果不想卖身又运气不好,就只能等老死了。
她不想一无所有的老死,上天赋予了她美貌,赋予她一把好嗓子和一副柔软的身骨,她必须把这些发挥到极致,以这些来赢取她的荣华富贵,此后她拼了命的练舞,要跳得好要跳得吸引眼球,所以她效仿赵飞燕的掌上起舞,在船上搭起数丈高台,然后高台之上架起一面小鼓,在狭小的空间内舞一曲超高难度的朝凤阙,摔断过手脚,摔得鼻青脸肿,可摔不掉她的信心,终在某一天,她光着脚踏着鼓面,每一次舞动都伴着激昂起伏的鼓声,在凛冽的寒风中她终于完成了这一曲朝凤阙。
而就在她完成朝凤阙的那一天,她也遇见了他,那个江州城人人赞不绝口的俊美佳公子——少年逸王。
她以为是她的努力感动了上天,所以上天给了她机会让她有份在年少轻狂的逸王面前献舞一曲,同时她以为是她的美丽吸引了这位傲气的翩翩佳公子……
时至今日,花怜优也无法忘记那日高台之上惊鸿一瞥带来的怦然心动,在一片雾雨朦朦的回眸中那个摇着折扇翩翩而来的俊俏少年就那样毫无防备地落进她的眼底,只消一眼,便刻骨铭心。
她记得,当时少年折扇一横,如沾尘雾的眸子一弯,嘴角勾起一抹魅惑的笑,指着呆愣在高台之上的她说道:“这个女人,本王要了。”那凌驾万物之上的气势,叫任何人也不敢拒绝。
之后,她便顺理成章的进了逸王府,然后成了逸王最宠爱的侍妾,一曲朝凤阙终换来一朝荣华。
但是为什么逸王独独选中了她,其间的原因她从未亲口听他说起过。
今日再次提起这原本早该揭晓的答案,花怜优竟然有些紧张了,“请王爷解惑。”
夕拾微微抿了一口茶,端着白瓷茶杯细细端倪道:“那时候的你就和这只杯子一样,纯洁又无暇,清冷傲气,浑身散发着一种叫人移不开眼的光芒,本王喜欢那种光芒。”
在花怜优的思想中,她从未觉得自己无暇过,在没进逸王府前,她只想找个有钱的男人过下半辈子,不愁吃穿不愁享用,而且一定要比船上的姐妹们都过得好。这样的自己,竟被他说成了纯洁又无暇,这个原因让花怜优费解的同时又感到动容。
“但是……”夕拾转了转手中的白瓷杯子,叹息道:“日复一日,这白瓷总是会沾染上一些污垢,无论怎么洗都洗不掉。”
进入逸王府前,她第一次见识到‘仗势欺人’这个词汇的美妙,也近距离享受了一把权势身份带来的荣耀,不知不觉间,虚荣心日渐膨胀,她拜金贪权,她想要做人上人,做出色的女人,做一个能操控有权势的男人的人……
夕拾把白瓷杯搁在茶几上,指尖不时敲击着杯身,若有所思道:“藏污纳垢也罢了,大不了弃之不用,至少杯子还是一只完整的杯子。”突然,夕拾把杯子用力地反扣在茶几上,“弃之藏之无果,便只有毁之。”
喀拉,完整的杯子被夕拾硬生生地捏碎,碎了的瓷片散落在茶几上,夕拾盯着碎片的眼神冷意涟涟。
就在杯子碎裂的同时,花怜优仿佛觉得夕拾捏碎的不是杯子而是她的心,她怎么能不知道夕拾的意思呢,那只杯子不就是她最好的象征么!
只是,只是,她的下场当真会如此杯吗?
“王爷,你是在警告我吗?”
夕拾夹起一片碎片,细细地打量着,“去碰碎了的东西,一不小心就会划伤自己的。”语未落,瓷杯碎片当真在夕拾的指腹划出了一道小伤口,指腹沁出血滴,碎片的边缘沾染上丝丝血红,夕拾蹙紧了眉头,撂下碎片对花怜优道:“如果你怕了,现在下车本王也不会阻拦的。”
怕?
她花怜优的字典里就没有这个字。
如果怕了,她就不会打陶影照的主意,甚至还动手杀了他;如果怕了,明知道夕拾什么性情,还要去找他女人的麻烦;如果怕了,今天的她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
“能伴王爷左右,是奴家一辈子修来的福分,奴家这次定会好好珍惜的。”她花怜优赌上性命想要得到的人和东西,就一定会到手,哪怕得到之后便是死。
夕拾垂首而笑,笑盯着出血的指腹,看着看着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灵机一动,在花怜优有所防备之前,夕拾沾血的食指指腹点上了她的眉心,指腹轻按,短暂停留后离开,眉心间赫然出现了一粒朱红的血点,像极了以前花怜优眉心间的朱砂痣。
夕拾望着那血点满意地笑道:“本王最喜欢你的朱砂痣了。”
朱砂痣,那曼妙的色彩代表的是什么,花怜优恐怕永远不会知道。
“如果不下车,那么就随本王进宫了喔,呵呵……”夕拾忽而以玩笑的语态调侃了起来,这种语调和心态让花怜优极度不适应。
稳了稳身子,花怜优对上夕拾意味不明的笑,他的那份气定神闲由内而外缓缓散发,而眸子中的寒气又以疾驰的速度在周遭蔓延开来,至此一瞬,摄人心魄,面对这样的夕拾,花怜优的心终于开始忐忑不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