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太乙金镜式经
999200000005

第5章

推太乙所在法

《传》曰:太乙者,天帝之神也。主使十六神,知风雨、水旱、兵革、饥馑、疾疫、灾害之国也。常考之,顺行八宫,不游中五,三年徙一宫。第一年治天,齐日月、星辰,使七曜无差其度,以明天道。所临之分,承天道而行,则获治天之考。第二年治地,调四气、八风,能使风雨不愆其候,以明地道。所临之分,无兴土木之功、役人民、妨稼穑,则获治地之考。第三年治民,使君臣、父子、长幼无失其序,以明人道。所临之分,进忠良,察狱讼,恤孤寡,则获治人之考。古太乙考治天下。若无道之国、失礼之君,恃干戈恣侵伐,则兵灾、水旱、饥馑、流亡以行其罚。若守道安民,戢兵禁暴,则五纬不愆度,四民无失业。故《经》云:太乙所临之国,有道则昌,无道则殃。乐产云:能使日月无光,五纬孛现,山崩地震,川涌河竭者也。

推五将所主法

五将者,太乙监将,并上下二目、主客大小将也。监将者,东方岁星之精,受木德之正气,王在春三月。

上目者,南方荧惑之精,受火德之正气,在天为阳,号始击将,属客,王在夏三月。

下目者,中宫镇星之精,受土德之正气,在地为阴,号文昌将,属主,王在四季。

客大将者,北方辰星之精,受水德之正气,主兵革,王在冬三月。

主大将者,西方太白之精,受金德之正气,主战斗,王在秋三月。

又五将各应五方,随四时各有休王。《经》云:主客两阵相当,乘生气者胜,乘死气者败。

假令八月攻东方,以大蔟为始击将,乘生气也,大胜。若高丛为始击将,乘死气也,大负。他仿此。

岁计者,岁星之使也,谓计岁、月、日、时之事也。

是故圣人则而象之,创法而制局。太乙为人君,二目法辅相五将,定主客八门,分胜负、运沉机于樽俎之间,突雄略于帏幄之内,盖王佐之要道也。

推九宫所主法

昔燧人氏仰观北极而定方,包牺氏因画八卦。帝宣受命,使大挠造甲子,容成以造历数,八卦九宫之旨,自此兴焉。九宫之义法以灵龟,以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三右七,戴九履一,此为不易之常道也。黄帝又命风后为太乙式,九宫皆差一位,自晋以前,莫详所以推。

郭璞《曜灵经》云:地缺东南,宫数多者不出于九,故差九以填之。乐产曰:太乙寄理,以明人事,后王得之以统一天下,所以差一宫以就乾位。王希明曰:太乙统人事,以知未来之道。故圣人特差一宫,以明先知之义也。

一宫在乾,主冀州、并州。若文昌将关囚,必有迫肋君父之象矣。二宫在离,主荆州。若太乙临之,君诛大臣、将相矣。三宫在艮,主青州。若始击临之,嬖宠进中宫,兵起。四宫在震,主徐州。若始击临之,主西戎来侵。六宫在兑,主雍州。若客大将临之,南楚来侵。七宫在坤,主梁、益州。若主大将临之,梁、益二州兵起。八宫在坎,主兖州。若太乙临之,臣欺君也。九宫在巽,主扬州。若客大将临之,幽、冀二州来侵。

张良《经》云:八、三、四、九为阳,二、七、六、一为阴。一宫为纯阳,九宫为纯阴。五月一阴生,至戌月单阳,亥月绝阴,戌、亥在一宫之地,故曰绝阳。十一月一阳生,至辰月单阴,巳月纯阳,辰巳在九宫之地,故曰绝阴。凡六、四为绝气。二午八子,冬、夏之至位,阴阳交易之地,故曰绝气。凡至阳绝之,气与事皆凶也。

推八门所主法

玄女云:天有八门,以通八风也。地有八方,以应八卦之纲纪、四时,主于万物者也。开门直乾,位在西北,主开向通达。休直坎,位正北,主休息、安居。生门直艮,位东北,主生育万物。伤门直震,位正东,主疾病、灾殃。杜门直巽,位东南,主闭塞不通。景门直离,正位南,主鬼怪亡遗、惊恐奔走。死门直坤,位在西南,主死丧、葬埋。惊门直兑,位正西,主惊恐奔走。开、休、生三门大吉,景门小吉,惊门小凶,死、伤、杜大凶。八节八门各主王四十五日,遇王,以战胜,吉;不王,凶。

推十六神所主法

《尔雅》云:四时和为玉烛。《律历志》曰:太级运三辰五星于天,元气转三、五流行于下地也。

子神曰地主。建子之月,阳气初发,万物阴生,故日地主也;

丑神曰阳德。建丑之月,二阳用事,布育万物,故曰阳德也;

艮神曰和德。冬春将交,阴阳气合,群物方生,故曰和德也;

寅神曰吕申。建寅之月,阳气大申,草木甲拆,故曰吕申也;

卯神曰高丛。建卯之月,万物皆出,自地丛生,故曰高丛也;

辰神曰太阳。建辰之月,雷出震势,阳气大盛,故曰太阳也;

巽神曰太炅。春夏将交,盛暑方至,阳气炎酷,故曰太炅;

巳神曰太神。建巳之月,少阴用事,阴阳不测,故曰太神;

午神曰大威。建午之月,阳附阴生,刑暴始行,故曰大威也;

未神曰天道。建未之月,火能生土,土王于未,故曰天道也;

坤神曰大武。夏秋将交,阴气施令,杀伤万物,故曰大武。

申神曰武德。建申之月,万物欲死,荠麦将生,故曰武德也;

酉神曰太蔟。建酉之月,万物皆成,有大品蔟,故曰太蔟也’

戌神曰阴主。建戌之月,阳气不长,阴气用事,故曰阴主也;

乾神曰阴德。秋冬将交,阴前生阳,大有其情,故曰阴德也;

亥神曰大义。建亥之月,万物怀垢,群阳欲尽,故曰大义。

推太乙式仪法

黄帝受命,龙马负图而出河,因体其象,而制太乙式。体有三重,上青法天,下黄法地,中体象人,即天、地、人三才悉备。天有十二辰,地有十二次,四维、八门、九宫、十二神,咸有象焉。

推太乙运式法

《经》云:运式之仪有八:一详太岁所在,欲求计神,故先详之;第二详太乙所在宫,以立监将;第三详何神为天目,以置文昌、始击诸神也;第四详何神为计神,以知主客计;第五详何神为始击,以计神加和德宫,求文昌所临宫,以艮为鬼门方,求幽冥吉凶,故加和德而计之;第六视天地二目各在何所,求主客之算;第七详置算之数,以定主客大将之宫;第八论主客置算,若得十,置一;若得二十四,弃二十,置四,余皆以例而推之,各视天目所在宫而行算。若天目在正宫,则按本数。若天目间神,则加一数而行算,至太乙宫止矣。

假令太乙在九宫,大义为天目,后大义一算,地主八算,和德三,高丛四,计得十六。余仿此。

推太乙用式不同法

《礼》设尊卑,《易》陈贵贱。臣行君道则政悖,子行父道则义乖,故用式之道,事各不同。《洪范》曰:洪者,大也。范者,法也。言天地之大法也。

王省维岁:

王所有岁,兼总群吏,如岁兼四时也。

卿士惟月:

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别也。

师尹惟日:

象正官之吏,分治其职,如岁有日也。

岁、月、日、时无易,各顺其常,故王者用岁计,卿士惟月计,师尹惟日计,故时通上下,则上自天子,下及庶士,时通用也。

推阴阳和不和

张良《经》曰:阴阳和不和者,谓太乙及上、下二目就算数以相配。下目立正宫,为阳;立间神,为阴。立阳,算得奇为重阳;立阴,算得偶为重阴,则不和。上目所临阳宫,算得重阳,为重临正二宫,算得奇也。临阴宫,算得阴为重阴,为临间神,算得偶也。若在阳,算得偶阴,算得奇为阴阳和,和则吉,算十一、十三、十七、十九、三十一、三十三、三十七、三十九为阳数。目临为重阳,算中阴阳。若算得二十二、二十四、二十六、二十八为阴,皆不和也。太乙在阳宫,算得奇者为重阳之数,八、三、四、九为阳宫。太乙阴宫,算得偶者为重阴之数,二、七、六、一为阴宫,皆不和。

若太乙在阴宫阳奇,算得偶数者,为阴阳和也。王希明曰:三、九寅辰为纯阳;二、八巳丑为杂阳;二十六未亥为纯阴;七、一戌申为杂阴;三十三、三十九为重阳;二十二、二十六为重阴;二十四、二十八为杂阴;十三、十九、三十一、三十七为杂阳。皆以次凶尤甚。太乙、天目在阴位,算得纯阴在阳位,算得纯阳为内外有谋,在纯者胜。太乙、天目在阴位,算得重阳为内有谋。若算得十四、十八、三十三为上和,二十三、二十九、三十二为次和,十二、十六、二十七、三十四、三十八为下和,若太乙、天目立阴阳位,而算阳多者,利为客;阴多者,利为主。更须考其深浅,以明胜负也。

推帝王年纪法

臣希明自周厉王三十七年甲子为上元,至大唐开元十二年甲子岁,通计积一千五百六十一年矣。

周厉王三十七年甲子入第一纪;

周幽王五年甲子入第二纪;

周惠王二十一年甲子入第三纪;

周桓王三年甲子入第四纪;

周定王十年甲子入第五纪;

周景王八年甲子入第六纪;

周敬王四十三年甲子入第一纪;

周威烈王九年甲子入第二纪;

周显王十二年甲子入第三纪;

周赧王十八年甲子入第四纪;

秦始皇十年甲子入第五纪;

汉文帝三年甲子入第六纪;

汉武帝元狩六年甲子入第一纪;

汉宣帝五凤元年甲子入第二纪;

汉平帝元始四年甲子入第三纪;

汉明帝永平七年甲子入第四纪;

汉安帝延光三年甲子入第五纪;

汉灵帝中平元年甲子入第六纪;

魏齐王正始五年甲子入第一纪;

晋惠帝永兴元年甲子入第二纪;

晋哀帝兴宁二年甲子入第三纪;

后魏太武元年甲子入第四纪;

后魏太和八年甲子入第五纪;

西魏太武文统十年甲子入第六纪;

隋文帝仁寿四年甲子入第一纪;

大唐高祖龙朔四年甲子入第二纪;

大唐开元十二年甲子入第三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