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对联选萃:正义不谋利,修辞立其诚(上)
清代文人伊秉绶(1754-1815)有这样一副墨迹:
正义不谋利,修辞立其诚。
今天先看上联“正义不谋利”。
这一句出自《汉书·董仲舒传》,原文为:
夫仁人者,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大意是:仁人志士做事,只看它合不合道义,而不考虑它是否对自己有利,也不考虑它能否取得成功。
这一句说的,正是传统文化中著名的“义利之辩”。
这个“义”和“利”,到底该怎么讲呢?
比如说,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他们结的,到底是什么“义”?
仔细琢磨,他们结的“义”,即应该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结“义”的目的,即是要通过无私合作,整合三人的智慧、力量,谋求三人小集体利益的最大化。
再比如,《人民日报》登载过这样一件事:
1964年2月,内蒙古某生产大队,12岁的龙梅和9岁的玉荣小姐妹俩,替父亲放牧集体384只羊时,突然下起暴风雪,气温降至零下37℃。羊群开始顺风狂奔,她们追着走了70多里,同暴风雪搏斗了一天一夜。
由于冻伤严重,龙梅失去了左脚拇指;玉荣做了截肢手术,终身残疾。
她们用生命守护的384只羊,仅有3只被冻死。创造这个奇迹的,是两个孩子坚守的信念——“集体的羊一只也不能少”。
姐妹俩的感人事迹,迅速传遍了全国,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还据此拍了动画电影《草原英雄小姐妹》。
这里 “英雄小姐妹”表现出的“义”,即是一切以生产大队的集体利益为重。
当然,还有更高层面的,像岳飞、圣女贞德、章西女王、邱少云等人,为了民族命运、国家利益,慷慨赴难,奋不顾身,他们表现出的“义”,即是一切以民族、国家的集体利益为重。
如此说来,所谓“义利之辩”,“正义不谋利”,并不是不谋利,而是“以义制利”——鼓励大家舍弃一己之小利,而为集体谋大利。
既然如此,那“正义不谋利”,只适用于特定集体内部;不同集体之间,只能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正如丘吉尔讲的: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如果有人对集体外的人讲“正义不谋利”,那就不免成了吃里扒外的叛徒、卖国贼。
“集体”之间要争利,这个没毛病。但集体内部人和人之间,是不是都要以“义”相处,不要争利呢?
也不是的。
仁人志士,可以不顾个人利益、一心追求集体利益;但仁人志士毕竟是少数呀,想要团结普通老百姓、形成最大合力,还得靠利益。所谓“财聚则人散、财散则人聚”,说的就是这个理。
像《吕氏春秋》里记载的: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这两段中,孔子批评子贡为国赎回奴隶,却不要奖金;表扬子路救落水者后,接受对方送的牛。
不是讲好人应该“正义不谋利”吗?孔子“弟子三千,贤者七十”,这子贡、子路都是“贤者”呀,为啥孔子要表扬他们的“谋利”行为呢?
这里孔子的意思是:学生们,你们不要太清高了,做点好事,拿点好处,这才有利于化风成俗,才有利于调动广大老百姓的积极性,使集体利益最大化。
说到这里,不由得想到了当今风靡全球的市场经济,这种制度,却可以说是“以利致义”——它将所有人为自己谋幸福的“利”,和为他人谋幸福的“义”,完全给打通了。
任何人都可以在守法赚钱的同时,正大光明地讲,我以为人民服务为荣。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市场经济把这水火不容的两者、给打通了。孔老夫子要是从地下爬出来,不知会作何感想?
回望历史,东西方古代社会,也都曾在价值观上,长期压抑对私利的追捧。
究其原因,大约是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总生产长期满足不了最基本的社会总消费。根据美国学者安格斯·麦迪森的《世界经济千年史》,公元1200年之前,中国和西欧的人均GDP,都长期处于600美元之下。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贫富,主要不是生产问题(因为无力生产更多),而是分配问题。富人财富的增值,只会导致更多的穷人饿死。就像那个著名笑话讲的:
大腹便便的富翁对消瘦的萧伯纳说:“先生,一见到你,我就知道世界正在闹饥荒。”萧伯纳立即答道:“先生,一见到你,我就知道了闹饥荒的原因。”
所以古代社会都有很强的仇富心理,如古代中国大力谴责“为富不仁”,积极提倡“大公无私”、“急公好义”。西方基督教长期救苦救难,宣扬:富人进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
“正义不谋利”,正合这种环境下的社会伦理。
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个人追求财富更有利于社会总财富的增长,西方16世纪宗教改革、新教兴起,开始在理论上将追求财富与荣耀上帝相统一。
西方人讲:现代社会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又讲:财产是自由的基石。在这个意义上,追求财富,就成了发展人、完善人、成就人的必然选择。
而现代社会形形色色的、以契约为纽带的“集体”,包括社团、公司,以及俱乐部、大学,甚至国家,都可视为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自由市场。
集体因个人而更强大,个人因集体而更精彩,大家互为工具,共同谋利,多好!
于是乎,当每个人都在丰富多样的小集体中、酣畅淋漓地谋利发展时,大集体的利益也就最大化了。所谓藏富于民是也,所谓蓄水于壑是也,如此一来,“正义不谋利”,岂不乾坤倒转、成了“谋利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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