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汉语对联艺林丛录(“单于”读音等)
844891

艺林丛录(“单于”读音等)

紫网2023-10-14 17:00:340

“单于”之“单”或音dan

北魏官职有“羽真”一称,史籍及金石中皆见之。《高贞碑》记“贞字羽真”,则又非官名。余尝疑其为“乌珠”之译音,如特勤台吉太极,亦官职,亦名号耳。又“单于”,余亦疑其为“达乌珠”之缩音,“单”之音“禅”,则后人妄注也。(启功《论书散劄》,载《启功丛稿(艺论卷)》)

.

王世襄诗词七首

浣溪纱(代柬)

千万烦您央及他,明朝一块到吾家,墙边桃树正开花。若肯来时来莫晚,看花休待夕阳斜,还须吃盏杏仁茶。

生查子

前日值郎来,眉黛娇能语,不敢近莲塘,怕被鸳鸯妒。昨日送郎归,偏向莲塘住,不是妒鸳鸯,为忆莲心苦。

再登黄山

晨沐耽朱泌,宵眠爱玉屏。鸟啼山更寂,径熟我犹惊。客有登临意,松无迎送情。翛然千岁碧,讵为世机婴。

题元白尊兄诗画册(其中之一首)

恍见灯昏落墨时,荒寒尺幅耐人思。君家巷口萧萧树,也有鸦栖不稳枝。

蟋蟀谱集成编辑蒇事自嘲六首代序(选录一首)

喜得虫经十七章,辑成自笑太荒唐。亲朋问讯难开口,只说编修古籍忙。(自注:传世蟋蟀谱逾三十种,选入集成者一十有七)

望江南——为木趣居主人作(选录二首)

幽居好,木趣妙难言。简已简成无可简,繁偏繁到不能繁,哲匠我惊叹。

幽居好,木趣赏神工。巧斗寸材成卍亚,透镂尺幅走螭龙,真个太玲珑。

辑自《畅安吟哦》,载《王世襄集(四卷)》

画解自叙:画力五百年,过五百年神去,千年绝矣。书力八百年,过八百年神去,千二百年绝矣。文力与天壤不朽计久远,画故不如为文耶?故不为画,为画之论。昔杜元凯平吴,凿碑纪功,沉其一于江,冀陵谷变迁,得以复见也。虽或以为好名,然士故有不能已矣者。余既不能为沉碑,而于区区艺文,则陋矣。然犹愈于不为者。

《画解》之一节:客阅唐寅画,其一树樛曲则曰法马远,其一石盘礡则曰法董源,一山拳挛则曰法郭熙。凡其貌象仿佛者,皆名其为法某人也,且聚于一图。或谓其然,执以讯余。余应之曰:“余尝谓稻、黍、菽、麦,金、玉、疋、帛,混淆一器中,不能为用者谓此也。今一幅之端,众法溷陈,犹为良工乎?……”

《画解》(吴郡钦抑著),载《王世襄集(四卷)》附录一

.

下列各则皆引自《艺林丛录》(第九编)

清代习俗,凡乡、会试同榜之兄弟,皆得以同年相称。尝闻老辈言:同、光间人士,与挚好友辈,往往互算生年月日,凡一日之长,亦称为兄,并以弟呼少者,不同乎流俗互称为兄,又非关通兰谱也。(于今《读清史稿随笔》)

根据吴瞿安、陈匪石两位专家的看法,填词要依平仄,严去上,有些旧调必守四声。王伯沅先生也说,依谱填词,在可仄可平处,要特别注意,分调使用,不可通融,例如上句可平处,用了平声,则下句可仄处,也必须用仄声。至于作近体诗,必须注意平仄,要知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断不可从的俗说。还要知道律诗三、五、七句的句末一字,要配上去入三声。这是明末李天生研究杜诗的新发现。更要知道双声字必须与叠韵字作对。作古体诗,则应守三平正调。这些说法都很正确,差不多已成为作诗填词必具的常识。(楚侨《关于对偶与声律》)

.

王百里《近体诗的两忌》:诗有两忌,一忌哑,一忌犯韵。

哑的情况约分两种:一种是句哑,一种是篇哑(也叫调哑)。

句哑,一般是指一句中第三、五两字多用一个仄声,例如“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变成“仄仄平平仄仄仄”,下三字连用三仄,读起来便不好听,甚至不能读。此外,如三个上声字、三个去声字、三个入声字连用,或三个发声近似的字连用,也是哑的一种。

篇哑,是指律诗的全篇声调而言,它大约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指上句的住字(即末一字,在一首律诗中有三个或四个),这几个字必须三声互换。也就是说,仄声之中有上、去、入三声之分,不能因为它们都是仄声就不加区别;更不可用同部的字,如第三句末用“雨”字,第五句末用“语”字,第七句末用“与”字,这是大忌。第二种是指句首的一字,这八个字也不可全用平声或全用仄声。第三种是每句的第三字也不宜全用平声。

犯韵是指与韵脚同部的字不好用,如“东”韵的诗,除韵脚外,句中如“公”字、“同”字等应当回避。

.

金圣叹的“春感八首”,诗前有一篇序写道:“顺治庚子正月,邵子兰雪从都门归,口述皇上见某批才子书,谕词臣此是古文高手,莫以时文眼看他等语,家兄长文具为某道,某感而泪下,因此向北叩首敬赋。”其一云:“……忽承皇帝来知己,传道臣名达圣人。合殿近臣闻最切,九天温语朗如神。昌黎好手夫何敢,苏轼奇逢始信真。”其二云:“半夜虚传见贾生,同时谁会见长卿。……何人窗下无佳作,几个曾经御笔评?”……暴露了金圣叹对清廷统治者的卑躬屈膝、感激零涕的思想情绪,活画出一副奴才文人的丑态。(白香《金圣叹的<沈吟楼诗选>》)

《本草纲目》虫部有“衣鱼”目,《集解》中有:……段成式云:“……俗传壁鱼入道经中,食神仙字,则身有五色,人得吞之,可致神仙。唐张易之之子,乃多书神仙字,碎剪置瓶中,取鱼投之,冀其蠹食,而不能得,遂致心疾。”(外山《谈蠹鱼》)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