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七绝《送崔子还京》读记
岑参七绝《送崔子还京》读记
(小河西)
送崔子还京
匹马西从天外归,扬鞭只共鸟争飞。送君九月交河北,雪里题诗泪满衣。
此诗或作于天宝十五载(756)九月。时岑参为“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领伊西北庭度支副使。”这年九月,岑参送崔子至交河郡之北某地,题诗告别。崔子:名不详。
交河:交河郡。时北庭都护府辖庭州(北庭郡)、西州(交河郡)、伊州(伊吾君)三州,治庭州后庭县。交河郡治前庭县,在北庭南约五百里。《元和郡县图志》卷40:“西州,交河。……北(自)金婆岭至北庭都护府五百里。 ……管县五:前庭,柳中,交河,天山,蒲昌。”
诗意串述:这首诗上联写崔子还京之喜悦。匹马西来似从天外归,策马扬鞭只与鸟争飞。下联写送别,表达滞留异域思念长安的苦闷。九月俺送君到交河之北,大雪中题诗送别泪湿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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