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奇缘猫猫狗狗的童话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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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猫猫狗狗的童话故事(陶然笑)

前言

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我想写一个两家是世仇的爱情故事,看了《加菲猫》我又想写个猫猫狗狗谈恋爱的童话故事,看了《指环王》我对魔法又很感兴趣……哎呀呀,我真是眼大肚皮小——更正——我是说我有点贪多嚼不烂。

怎么办呢?左想右想,东想西想,最后终于给我想出了个绝妙的点子,那就是:干脆把一切搅和在一起写,就像干饭搅成稀饭……唉,你们不要用烂苹果砸我嘛,很痛耶,如果要砸请砸鸡蛋好了,不很痛,还可当护发素(被砸中,默……)……

(砸完重新等场)来说说主角吧,这是大家爱听的。话说这个女主角呢,性格正如内容提要中介绍的,其实那也是照着我本人宣科的……

(无视鸡蛋继续广播中)说到男主角,呵呵,那是我的梦想啦,相信也是众位MM的梦想,脸蛋一级帅噢、身材一级棒噢、那个也是¥%#@&*,呵呵呵,咕咚(吞口水时不小心吞了一只鸡蛋)……

咳咳咳,我本来是想让他们在比赛中通过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助友爱、互通有无、互相残杀(被一只写着“你有完没完”的鸡蛋砸中)……来互相通电,产生美丽的爱情的,但是,不知怎的,他们的爱情跟运动会好像关系不大。

啊,你问我为什么?我怎么知道,你应该去问他们……唉,我说过请不要用苹果砸我,怎么又来了,还是红富士水晶苹果,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种?难道你偷偷调查我?哎呀,请不要这样啦,人家会害羞的啦、啦、啦……

(这次没有任何东西砸过来,原因是大家都在狂吐中!)

唉,真是对不起大家了,其实我想说的是: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第一章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花娘唱着古老的婚礼进行曲,四周锣鼓喧天,我被一群八婆扭着手,按着头进行着以上程序。我的“新娘”也在一群人的引导下做着同样的动作。

“送入洞房!”

八婆们不顾我的挣扎,架起我来到一间艳红得让人想吐的房间。“新娘”已经等在床上了。一把长尺塞在了我手里,一只“狼爪”抓起我的手,用尺挑开了“新娘”头上的盖头。四周立刻响起赞美之声——

“新娘真漂亮啊,瞧这眉眼,瞧这小嘴……”

“将来一定是个大美人噢!”

“新娘”爬下床,蹒跚着向我走来,她的脸被烛火映得红扑扑的,嘴角浸着口水,伸出肥肥的小手,手里抓着一把喜糖。

“哥哥吃糖糖。”她流着口水道。

“啧啧啧,看看,新娘真是贤惠啊。”又有人开始称赞了。

原来这里的风俗是赞美他人啊,不管真假,只要有点迹象就可以吹得天花乱坠,让人飘飘欲仙,不分东南西北,可惜的是,我明白得太晚了。

“是啊是啊,新郎也真是英俊喔,两个人简直天生一对喔。”

“是天上地下仅有的绝配喔——”

“快吃喜糖吧,吃了喜糖一辈子甜甜蜜蜜、和和睦睦、白头到老。”

有人取去我口里的布条,一把喜糖就那样塞进我嘴里。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认了!成亲我认了!新娘我认了!吃喜糖我也认了!谁叫我身在别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呢,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可是,但是,拜托——好歹也要把糖纸去掉再喂我吃吧!

被糖纸戳得口腔生疼的我,此刻当真是有口难言、有加无已、有气无力、有目共睹、有过之无不及啊!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

我只是来寻友的啊,为什么要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结婚,还举行这种老掉牙的仪式?而且还是跟个才三岁大的小屁孩,最最重要的是,我是女的啊,为什么要当新郎——

这一切要从那四个事故说起。

第一个事故发生的那天下着雨,不算很大,但沥沥淅淅的也让人心烦。我在电脑前坐了好几个小时了,一遍又一遍地拒绝别人的呼叫,只为等待那一个号码。天渐渐黑了,虽然已是初秋,但从窗外吹进来的风还是带着一股燥热,吹在身上黏乎乎的,让人心神难安。

“欣蒂!你怎么还没换衣服?”

声音突兀地在身后响起,吓得我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回头,母亲拉着一脸无聊的二姐闯进门来。

我还未开口,母亲大人已经将我推到镜子前,两片擦得鲜红的嘴唇对着仆人们不停地吩咐:“快给公主梳头!衣服挑那件粉红的!把那套金色的首饰拿来!香粉多扑些!动作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女仆们随着她的声音在我身周团团转,梳头的、拿首饰的、化妆的、硬掰着我的手臂往衣服里套的……终于,在我开始头顶小鸟乱飞之际,打扮完毕。

众人散开,香粉首饰一瞬间就收拾干净了,只留下镜子里那个穿得金光闪闪、擦得雪白鲜红的怪物。母亲大人左看右看,似乎还不满意,又往我脖子上加了两串钻石项链。

我实在无法忍受了,叫道:“这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

“你还好意思说!”母亲拍了我的背一下,让我挺直了腰,“前天不就跟你说过了,今天要到宫里去赴宴的吗?你敢跟我说你忘了?”

我的确是忘了,这种无聊的事谁会记着,我关心的是“他”为什么不再上网了?不过我也没胆在母亲大人面前这么说,只是暗暗吐了一下舌头。

“那也用不着打扮成这样啊,像个妖……”

“妖什么?”母亲竖起了两条细眉,警告地瞪着我。

“没什么。”我识相地闭嘴。母亲大人真要是发起火来是很可怕的,我那身为喵喵国一品公爵的父亲大人从来都只是敢怒不敢言,我就更没胆反抗啦,据说就连皇帝也要让他这个妹妹三分呢。

“……为什么你一直没再上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二姐凑在我的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

“啊——”我尖叫着冲过去抱住电脑,“你、你干吗偷看人家的电脑?”

二姐耸耸肩,不以为然,“无聊呗,为了你把我拉到这里来,这些时间我可以做好多实验了。”

“实验实验,成天就只会搞那些破玩意儿!”母亲走过来斥责道,“都老大不小了还不成家,像什么样子,都是那些实验害的!你别带坏你妹妹!”她转过头瞪着我,“警告你,别搞什么网恋,否则收回电脑!”

“我哪有,只是普通的朋友,大家谈谈文学、电影什么的。”我急急地申辩。开玩笑,这会儿收回电脑会要我命的。

“最好是这样,你可是贵族世家的小姐,别学那些市井小民干的事。还有,到了宫里不要给我穷吃饿相的,知不知道?”

“我哪有。”

“还说没有!上次不是一口气就把盘子里的食物吃光了吗?”

“那、那是我饿了。”

“饿了也不准吃完,这是贵族小姐最起码的礼节!”母亲一边说着一边领着我们出门去。

我在后面做了个鬼脸,二姐翻了个白眼。

到了宫里,我才知道我为什么要打扮成这副妖怪样了,原来是要跟皇帝的某个儿子相亲。

皇帝一共有七个皇子,小时候我们经常在一起玩,长大后因为要遵守礼节就没再来往了。现在我都记不清谁是谁了,只看到一个满脸豆豆,梳着老气横秋的大背头的男子,在跟父亲和大哥很正式地交换着礼节,吃饭时还被安排在他旁边,听他讲汪汪国的商人多么无礼多么傲慢多么狡猾等等。

老天,他难道不知道在女士吃东西时谈政治才是多么不礼貌吗?拜他所赐,我第一次很淑女地没有吃完盘子里的食物,若不是有厚厚的粉遮住,我相信我的脸也跟桌上的绿色食品一样绿。

拜托,尊敬的父亲大人,高贵的母亲大人!就算我吃相不佳,常常丢你们的脸,也用不着这么急急忙忙地把我嫁出去吧,我才刚刚进入青春期呐,大好的美丽的时光在等着我呢,我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踏进婚姻的坟墓里自取灭亡?就算要进坟墓,至少也要等我周游完世界再说啦。

于是我连夜收拾包袱卷款而逃——啊,不是,是从父亲的钱箱里借了一笔数目不菲的现钞,我想他应该不会介意他心爱的宝贝女儿借用这点钱吧。

除了钱外,我还偷拿了二姐的实验品——变装服。

在那些无聊的宴会上,常常听说喵喵国的商人在汪汪国如何被欺侮、歧视,甚至迫害。为了以防万一,我不得不变装。

变装服是二姐应国王的要求试制的,据说无论什么人,只要一穿上这种衣服,就会被汪汪国的人认为是同族。这大概是皇帝被商人们闹烦了,不得已想出来的法子。虽然二姐曾说这是个无聊透顶的实验品,但我却觉得它很伟大,因为我在异国他乡的安危就全靠它了。

我不是没有目的地乱走,我的目的地是网友所在的汪汪国。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下我的这个网友。

我是三年前偶尔在一个影视网站上认识他的,当时大家正在讨论一部讲述一个商人如何在各国经商的小电影。讨论的人分成三部分,三分之一骂那个商人唯利是图,没有民族荣誉感;三分之一认为不能故步自封,自由经济和民族荣誉没有冲突;另外三分之一作壁花,没有实质感想。

我本来属于最后三分之一,但是在他的影响下渐渐站到第二个三分之一去了。他的一句话令我很感慨,他说:无论哪个民族都有好人也有坏人,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民族的某个坏人就否认一个民族,那样的话就没有哪个民族能够幸存了,包括我们自己。

就是这段话让我的立场顿时鲜明起来,所以才会对那个梳大背头的王子很是反感。

站到那部分去了后,我搜了许多相关的东西来看,渐渐地就和他熟了。他上网时间不多,但是断断续续地也维持了三年。可是,一个月前,他突然消失了,没了任何音讯,这是三年来从未发生过的事,以前就算暂时不能交流了,他也会在网站上留个讯:有事,暂离;或者最近很忙,过一阵再上网……诸如此类,从没有知都不知会一声就音讯全无的。

难道他出事了?我不得不这么想。然后我的脑海里就不断出现如车祸啦、仇杀啦、从楼梯上摔下来成了植物人之类的情景。这些妄想搅得我终日惶恐不安,趁着这次的“婚变”,我一定要亲自去了解事实真相。

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出国,我兴致勃勃地一路玩耍着走,仿佛旅游一般,不过我的热情很快就被第二个事故浇熄了。

在一个小城中,我遇上了万恶的小偷。

因为觉得女装还是有点不方便,所以我到发屋去剪短了头发,又去搞了一套男子的服装,得意洋洋地准备到红灯区去逛逛。才走到那条著名的“歌台舞榭一条街”街口,就被窃了。

于是一眨眼工夫,我就从身怀巨资的商人变成了一文不名的流浪汉,这才体会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最可气的是我无法报案,怕家里会寻着线索追过来。可以想象父亲是如何的暴怒,母亲大人说不定已经到宫里逼着皇帝派警察、派特种部队、派FBI来搜我了,我那样做只会自投罗网。

也许我可以到南部的姑妈家去借点钱,我这个姑妈极其厌恶现代文明,不要说电脑,就是电话也没有,当他们找到她时我可能已经找到了我的网友;或者我可以利用变装跟某个汪汪国的商人套近乎,随他的商队出国;再不然,我把头用袜子蒙起来,闯进超市去打劫。

在街心公园的冰冷的石头凳子上,我进行了深刻的思想斗争:一则姑妈太爱唠叨,万一拉着我一说说到追兵到,岂不糟糕;二则商人太狡猾,说不定在他卖布匹时顺便就把我卖掉了;三则用袜子蒙头太难看,我好歹也是一个公主,今后哪个“烂友”拿着登着那种照片的报纸来跟我确认,我可受不了。

思前想后,最后网友的安危胜过一切。我变卖了身上所有的饰品,放弃飞机和打的,改乘火车和步行,继续觅友旅程。但在我离开喵喵国最后一个村庄,进入汪汪国地界后,又发生了第三个事故。

当时艳阳高照,我走在荒野里,前后左右都是一人高的、枯黄的杂草,就是跳起来也只能看到远处的群山,可以说方圆百里除了杂草,别无他物。

几个小时前越过汪、喵界墙时,我还激动了一会儿,“啊,我出国了!”现在却一点激情也不剩了,顺着一条二趾宽的土路走了一阵,前面是一个三岔路口,两条路的尽头都只是荒草而已,该走哪条好呢?我犹豫起来。

说实话,我并不清楚网友的具体住址,每次一想起这个,都好后悔当初没有问他具体哪个城市、第几条街、第几号。

这时肚子咕咕地叫,我抬头看看天,也该是吃饭睡觉的时候了,大白天赶路对身体不好。

我把一块布铺在地上,席地而坐,然后从包包里拿出一块并不太新鲜的鱼干吃起来。好在我对吃一向不深究,肚子饿时什么都能吃。我的食量一直很好,从来没有像别的贵族小姐那样为了饿身材节食过。不过我也不胖,我对自己的身材还是很自豪的。

我一边吃着晚饭兼早饭,一边想着该如何进行下一步,危机就在此时突然而至!

一辆摩托车没有任何预兆地出现在道路尽头,风驰电掣般地飙过来。

一时间我吓愣了,或者说我的大脑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好在我的身体先我大旁做出了条件反射:脚用力一蹬,“刷”的一下纵身跳起来,呼地从摩托车上方越过,然后在空中略略调整了姿势,安全着地。

平时我常常背着母亲到后山去爬树采果子,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这么干净利落的跳跃就是那时练出来的,这就是俗话说的:练兵千日,用在一时啊。

身后“吱”的一声刺耳的轮胎摩擦声,跟着一连串的哐啷巨响,回头看时,但见那摩托车斜插在草丛里,骑手却被远远地抛在了另一边。

我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就在刚刚那一瞬间,我差点被压死!

在我如此青春年华时,在我还没有结婚时,在我还没吃够鱼干时,最重要的是还没有见到网友的面,还不知道他是否安全时,我就差点不安全了!

我后怕得两条腿开始打颤。

“妈的……哎哟……该死的!”

那个被甩到一边的摩托车骑手哼哼叽叽地撑起身,把头盔脱下,晃了下头。啊,他是一个狗人!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看到一个汪汪国的人,我立刻睁大了眼细细地打量他。

他的身材很高大——早听说狗人都是些五大三粗的家伙,但是他的高大并不显得笨拙,却给人修长感——他有着宽阔的双肩、漂亮的手臂肌理和被太阳晒成小麦色的光滑的肌肤。他穿着时下最流行的行头:黑亮亮的钉满银扣的紧身上衣,有意或无意地有两三颗扣子没扣,露出平坦的小腹,一只银环闪烁在肚脐处,时髦的低腰牛仔裤里包裹着修长结实的双腿,脚上的皮靴也是今年最流行的款。

他的脸庞线条棱角分明,高高的鼻子,下颌较突,唇线优美,不过他那染得五颜六色的头发却让人不敢恭维。虽然不愿意,但我不得不摸着良心说:即使整个喵喵国最漂亮最时髦的时装界也很难再找出第二个这么漂亮的人了。

而最让我吃惊的是,他的耳朵和眼睛的形状跟我们猫人完全相反:我们的耳朵是如叶片般的尖形,而他那竖在头顶,戴着七八只形状不一的银环的两耳却是圆的;我们的眼睛是像珍珠一般的圆形,而他的眼睛却是带点棱角的椭圆。此刻这双漂亮的眼睛正燃烧着熊熊怒火。

“你该死的在路中间干什么?”他吼道,声音完完全全是男中音,宽厚沙哑。

“我?”我看看我的“餐桌”——早已变形的“餐桌”——“我在吃饭啊。”

“吃饭?吃饭!你该死的在路中间吃什么饭!”

“吃晚饭兼早饭。”

“你!”他看起来像是快要背过气去了。

我不太明白他在发什么怒,该生气的应该是我才对吧,我才是那个被打断了晚餐兼早餐、差点被洗白的受害者吧。这么想着,我的口气硬起来。

“我差点被你压死,你知不知道?”

“是我差点被你吓死吧!”

“不,是我,你事先不按个喇叭,横冲直撞地冲过来,若不是我会跳,这会儿已经死掉了。你应该向我道歉!”

“我向你道歉?凭什么?你在道路中央吃饭,我还没告你妨碍交通呢。”

“就这条土坡坎也算道路?好吧,就算是道路,可也没有标志说这就是车道吧,我要说它是人行道呢?就这么点地方,我不在这里吃在哪里吃啊?”

“我管你在哪里吃,你就是要在天上吃都不关我的事,别挡大爷的道就行!”他蛮横地说,一边将摩托车扶正,拍拍泥灰,跨上去把油门踩得轰轰响,喷出的油烟直冲我脑门。

“滚开,丑八怪!”他道。

我生气了。我确定我真的生气了。虽然自从出门以来我就一再告诫自己尽量不要惹事,出门在外与人方便,于己方便,万事和为贵,退一步海阔天空……但是,这会儿我真的忍不住了,这个流氓、土匪,真的让我火大了!

就在他发动机器准备启程时,我跳起来,对准他的脸狠狠踢了一脚。由于出其不意,他没能躲开,第二次摔下摩托。这一次,他起来得很快,腾地站起来,横眉竖眼地向我冲过来。我忘了狗人的奔跑迅速是很快的,眨眼间,我都还来不及跳起,就被他抓住了。

“你这个该死的臭小子,居然敢踢本大爷,你知不知道老子是谁啊?”

他的力气好大,我的手臂差点被他抓脱臼,痛得眼泪都快出来了。而这会我才迟钝地想起,这里可是荒无人烟的荒郊野地,就是被他杀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知道的。难道今天就是我的忌日?

“放开我!放开我!”

也许是恐惧过头,我突然浑身充满了力量,拼命挣扎起来。可是他抓得好紧,我的挣扎一点用处也没有。我要死了!这么想着,眼泪冲出眼眶。

他愣了一下,嫌恶地道:“你哭什么哭,堂堂男子汉像个娘们儿似的。”

我张开嘴往他的手臂上使劲儿咬下去,他尖叫一声,甩开我。

啪!我被甩在草丛里,一时头昏眼花,起不了身。

只听他怒冲冲地吼道:“臭小子!不要让我再碰到你!否则你死定了!”

随后听到摩托发动起来,轰轰地开走了,去的方向是右边那条路。

从小到大还没受过这种待遇,我气得拔着身周的杂草出气,每拔一根就骂一句“流氓”、“土匪”、“杂种”、“变态”,渐渐地拔成了一个草垛。后来我累了,就倒在草垛上睡着了。

我是被一阵叽喳叽喳声吵醒的,醒来时天已经黑了,但这对我不会构成多大妨碍。我看到一个小小的身躯在“餐桌”那里晃动,我慢慢地向那边接近,尽量不发出响声,然后——你猜怎么着——我看到了一个鼠人!

老天啊,三百年来,在这片大陆上几乎绝迹的鼠人哪!

我不禁怀疑起我的眼睛,是否认错了。我再靠近一些,那个人一点也没有察觉我的存在,正在兴高采烈地享用我忘记的晚餐兼早餐,那叽喳叽喳声就是这样发出的。

他的身高只有我的三分之一,头部不成比例地小,眼睛却很大,几乎占了整张脸的一半。他没有下颌,嘴巴尖尖地向前突出。他的上衣颜色古怪,裤子式样滑稽。老天,他还有一条尾巴!很短,但绝对是一条尾巴!

没错了,是鼠人,简直跟历史书上画的一模一样。

由于惊讶,我发出了轻轻的“咦”一声,这声音惊动了专心吃东西的鼠人。他停止进食,抬头向我望来。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碰,一时间双方都愣了。后来我估计他也是第一次见到猫人。

我们愣了大约有一分钟,然后他想起什么,惊叫了一声开始逃窜,逃跑之余却没有忘记带上那块鱼干。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后来我才明白这叫遗传),我没有惊慌,呆在原地没动。

又过了一分钟,鼠人还在尖叫着逃窜。

再过了一分钟,鼠人仍然在尖叫逃窜。

然后又一分钟……

十分钟后,我终于受不了他的聒噪,踢了他一脚,喝道:“闭嘴!”他果然不再尖叫了。

我将他提起来,发现他正在发抖,我很惊讶他会怕我(后来我才明白这也叫遗传),于是想说点什么来放松一下。

“你是不是路盲呀,跑了半天还在原地打转?这样不行啊,会被人吃掉的。”我开玩笑道。

我的话完全没有让他放松,他反而抖得更厉害了,就在我想再说点什么时,他突然咬了我一口。我像先前那个狗人一样痛得叫起来,甩手将他摔在地上。他跳起来,又开始逃窜。我气了,心想:大个儿的我制不了,你这个小个儿还制不了吗(典型的欺软怕硬型)?扑上去,一把抓住他。

“放开我!放开我!”他大声叫着。

我正在想这话怎么这么耳熟,他又叫:“不要吃我,魔鬼大人,我会给你烧钱的!”

真是不吉利。我呸了他一口,放开他。

“谁要吃你!你很好吃吗?”

他跑到一边去,哆哆嗦嗦地道:“不,不好吃,一点也不好吃,真的。”

我还煮的呢。我白他一眼,问:“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去干什么的?”

他老实地回答:“我叫托瑞。我从家里来,到汪汪国去,去吃东西。”

我晕!这个人不仅是个路盲,还是个白痴啊。

“我是问你,你家在哪个城市哪条街哪个门牌号?”

他转转眼珠,想了半天,“好像是……扑冻开发区建新西路1号街2号。啊,我居然都记得耶,呵呵呵。”莫名其妙的,他笑起来。

我翻翻白眼,那是什么地方啊,听都没听说过。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这傻小子迷路了!

我不想再跟他蘑菇,便收拾起行李来。

“魔鬼大人……”他开口道。

“再乱叫,小心我真的吃了你。”话出口后,我发现自己态度太差,对着这个鼠人我好像缺乏耐心似的,他又没对我做什么坏事,比起先前那个恶霸狗人不知要好多少倍。

“什么事?”我放软了口气。

“请问你知不知道怎么回家?”

“我知道我的家怎么回,不知道你的家怎么回。”

“啊,这样啊?那你知道汪汪国的吃的在哪里吗?”

我又快要暴走了,吐纳了十来下才稳住了情绪。

“不知道。”

“噢。”他失望地垂下头。

我觉得他挺可怜的,想了想,又把包包打开,拿了两块鱼干给他。

“哪,只剩四块了,给你两块吧,省着点吃,也许能挨到你家人找到你时。”

我想象中应该是:他接过鱼干,感激涕零地向我道谢,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在口袋里。

谁料他大大的眼里精光一闪,纵身扑上来,一阵狼吞虎咽。我完全呆了,大脑在那会儿一片空白,等我回过神时,那两块鱼干就只剩下鱼刺了。罪魁祸首还一边舔着油嘴,一边望着我包里仅剩的另外两块。

啪!

我一巴掌甩过去,将他打个趔趄。我狂怒道:“臭小子,谁叫你现在吃的,你知不知那两块鱼干可是我两天的食粮啊?”

被偷后,我就一直在节衣缩食,更何况在这荒郊野地没了食粮真是不可想象。我是看他可怜才让他两块的,他却如此不知好歹,怎叫人不生气?想到好不容易才省下的食粮被这么糟蹋了,我心疼得快掉下眼泪来。

托瑞捂着被我打肿的半边脸,茫然地问:“我做错什么了吗?”

我不再理他,重新收拾好包,背在背上,转身就走。

“咦,你不是去找朋友吗?为什么要走左边呢?”托瑞在身后道。

我怔了怔,疑惑地转过身,“你怎么知道我要去找朋友?我不记得跟你说过。”

“啊,这个,”他摸摸头,“我看到的,应该是吧,很像啊,难道我看错了?好像是很淡。”

我不知道他乱七八糟在说什么,又问:“那你怎么知道我朋友在哪个方向?”

“我觉得是这个方向。”

“你觉得?”

“呃,我的直觉比算卦还要准呢,他们说算卦还是很重要的,可是我记不住那些手势,有很多种喔,很复杂喔……”

“你会算卦?”

这么说来,我好像听过这种传说:鼠人有种神秘的力量,他们会操纵那些远古的法术来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难道眼前这个傻兮兮的小鼠人也会?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我重新走回来,反正我现在也不知道该往哪条路走。

“我的网友在哪里?你算算,算对了我就不跟你计较那两块鱼干的事了。”

他眼睛亮起来,含着食指,“我可以再吃一块吗?”

“算对了,要吃多少都行。快算吧。”

他高兴地在地上翻了个跟头,然后扯了根草,口里念念有词地比划。

我看不懂他在比划什么,等了半天,忍不住问:“怎样?我的朋友在哪里?”

“还,还没。”他的额头微微冒出汗珠。

我又等了好一阵,心想他会不会是为了要吃鱼干故意骗我的?正准备放弃时,只听他叫道:“啊,出来了,是在——那边!”

他指的方向是东方,也就是那个狗人所走的右边那条道的方向。

“是吗?”我将信将疑。

“应该是吧,我的直觉也是这个方向。现在我可以吃了吗?”他的手摸向我的背包。

我瞪了他一眼,他赶紧缩回手。

“你不是说,算对了吃多少都行吗?”他无比委屈地指控道。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随口乱说的,要吃鱼干等找到人再说吧。”

“我的直觉很准的!”

我哼了一声,懒得多说,往右边道走去,他赶紧跟上。

“我说的是真的,魔鬼大人。”

“闭嘴!再乱叫,我把你吃了!”

黑夜里,荒野小道上,我和鼠人托瑞向着黎明的方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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