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直到第二天下午,我们才穿过荒野进入一个名叫伟力寺的城市。
据说这座城市最先只有一座寺院,由于某个时代的君王十分信奉宗教,致使该处香火鼎盛,渐渐繁荣起来,发展成了一座小镇,然后又由小镇发展成为小城,最后成为今天这座伟力寺城。
伟力寺城最大的特点是:小河众多,这些小河把陆地分割成了无数的小块,整个城市几乎是被一条条的小河包围起来的。河上架着一种漂亮的石拱桥,它的古色古香让我流连忘返,谋杀了我许多菲林。逛了一天后,我才知道这种石拱桥在伟力寺城非常普遍,多到可说三步一桥的地步。
城里大概在举办运动会,到处挂着“赛出风格、赛出水平”、“青春无悔、激情无限”等字样的条幅,横的竖的都有,许多狗人手里还举着色彩艳丽的小旗帜。
初进城,我是又兴奋又害怕。
兴奋的是:这是我看到的第一座汪汪国的城市,也是第一次同时看到这么多狗人。害怕的是:他们不会认出我是猫人吧。二姐的发明虽然厉害,但是这个变装服还只是个实验品,没有通过正式检测,令人不由得不担心。
我手心里捏着一把汗,小心翼翼地走在街上,注意着每个靠近我的狗人,随时准备着一旦有人露出惊讶或愤怒的神情,我就跳到屋顶上去逃走。
听说猫人和狗人的关系以前是很好的,但三百年前的那场战争让两国断绝了邦交,边境被封锁了,一切经济、文化交流也都被禁止了,只有少数商人因为利益驱使偷偷在边境来往。
近几十年,随着网络的发展,世界大同化的趋势,以及流窜边境的商人队伍的壮大,这种关系似乎有解冻的迹象。最明显的标志是两国关于《边境流通自由贸易合化法白皮书》的出台。我也是打着做生意的口号才顺利通过边境的。
不过绝大多数人还是很敌视对方,这在网络上就很明显。我曾经听说过,一些极端的狗人恐怖分子,因为嫉妒富有的猫人商人,就炸掉猫人的房屋,抢劫猫人的产物,绑架、勒索猫人等等。
综上原因,虽有变装,还是小心为上,尽量不让自己显眼。至于托瑞,因为狗人的鼻子只嗅得出猫人的气息,所以我只是简单地用我的衣服和头巾帮他改装了一下,使他看起来像个狗人小孩就行了。
事实证明,我们的改装非常成功。在伟力寺城里逛了半天后,我终于放下了那颗悬吊半空的心。
根据托瑞的预测,我的网友就在城东不远处。我很是兴奋,脚不停地往东赶。越往东,道路越窄,不,应该说是人越来越多。这些人手里几乎都拿着小旗帜,神情激动,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关于运动会的事。
“开始了!”有人叫道。
人群立刻沸腾起来,呼啦啦地朝着一个方向涌去。我和托瑞被动地跟着人流走,到了一座石拱桥时走不动了,前面堵满了人。
“在那里!”又有人叫道。
我应声向右望去,小河对岸是一大块绿地,红黄两队人马正在进行足球比赛。绿地周围都堆满了人,我所处的这个石拱桥居高临下,倒成了看球的绝佳好位置。
我对足球没什么兴趣,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对那个在脚下滚来滚去的球那么狂热?但是被夹在人群里也没办法动,只好百无聊赖地看看。看了半天,终于看出似乎是红队的厉害些,因为每当球一滚到红队脚下,观众们就会欢呼。再凝神看时,这个欢呼声似乎又针对红队的其中一人。
比如,此时球传到了那人脚下,场内外立刻爆出一声欢呼,声音之大,震耳欲聋。
“好,花毛小子,上!”我旁边一个中年大叔激动地大吼道。
花毛小子?我疑惑地再打量,老天,那个花毛小子不正是差点撞死我的摩托车骑手吗?那个流氓居然是个运动员?
球随着那流氓的移动滚动着,跑到一半时,冲上两名黄衣球员想截球,有一个差点成功了,观众惊叫连连,却见那流氓脚一拐,球到了另一个红衣球员脚下,那人飞脚就射,但偏离球门好远,观众“哎呀”一声,说时迟,那时快,那个流氓纵身跃起,用头一顶将球顶进了球门。
全场顿时一片欢呼声、吹喇叭声,还有打鼓声。我起先也不由自主地兴奋了一下,后来一想,不对,我干吗要为那个流氓高兴啊,忙冷静下来。可是我周围的人冷静不下来。
“太棒了,花毛小子!”中年大叔扯着大嗓门叫道。
“好帅啊!”
“是啊是啊,真帅啊,他是谁啊?”
“不知道耶,听说昨天才从外省赶来参赛的,临时加入的竟也踢得这么棒!”
“听说他在外省的3000米长跑里刷新了全国纪录。”
“网球也好像是第一噢。”
“好帅噢!”
“对呀对呀,真帅噢!”
几个小女生兴奋得脸都红了,桃心不停地冒,都飞到我周围来了,我忙打散,很想对她们吼一句:那个流氓只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坏蛋而已,不要表错了情!
这时,突听得一阵惊呼,看时,只见一颗球往我们这边飞过来,众人尖叫着要躲,但是桥上人太挤哪躲得开,眼看那球就要击中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抱着那个小女孩的妇人估计被吓傻了,愣愣的没有反应。小女孩离我四五个人远,我来不及多想,纵身跳起来,用头用力一顶,“砰!”眼前一黑,耳边响起众人的惊叫,然后“扑通”一声,我掉入河中。
我本来会游水的,虽然贵族家的小姐不允许游水,但是我才不管呢,常常偷跑到后山的小河里去游个痛快。不过此刻,我脑袋被撞得晕乎乎的,哪里游得起,入水时又吃了几口水,胡乱挣扎几下就没力气了,往河中沉了下去。
恍惚中,一双有力的大手抱起了我,啊,好似小时候爸爸抱我的感觉。
那时,我最喜欢被爸爸抱起来举到头顶上去,我总是站在爸爸的肩膀上,高举着双手,然后仰望太阳。我喜欢以那种角度注视太阳,喜欢那种被太阳晒得发昏的感觉。现在似乎又在重温那种感觉,而且现在的太阳似乎更加灿烂夺目。
新鲜空气一下子灌进肺里,我呛了一口水,醒过来,跳入眼帘的是流氓那张被放大的脸。哗,好漂亮的脸啊。我在心里赞叹着。那张脸继续放大,鼻子突然出不了气,一股男人的气息扑到我嘴边。我猛地警觉:他在吻我!
身体先大脑而行,“啪!”我往那张漂亮的脸上挥了一记耳光。
我听到众人的抽气声,转头一看,四周围着无数的人。我忙推开他,叫道:“非礼啊!流氓!”
人群里有人开口打抱不平了:“小伙子,他是在为你做人工呼吸而已。”
呃?人工呼吸?我僵住,迟钝地回想起事情发生的经过。这么说救我的人是他?我不好意思地看向他,只见他气得脸都白了,反而让那五指红印更加清晰。
“一遇见你这臭小子就没好事!谁是流氓?谁要非礼你这个丑八怪!”他怒吼。
我本来还满怀歉意,觉得他救了我,我还打人家,不太道德。哪知他这么没口德,再怎么说,那可是我的初吻耶,我那三分歉意立刻就烟消云散了。
“我遇到你才没好事!两次都差点搞出人命,你这个流氓还不承认?”
“什么差点搞出人命?你不要诬陷好人!上次的事故是你自己造成的,这次应该是我救了你才对。”
“谁要你救?我才不稀罕你救!人工呼吸也不是只有你会做,这里人这么多,随便哪个做都比你这个流氓做好!”
“你、你简直不可理喻!我不想再跟你这个白痴讲话!”
“你敢骂本公……公子白痴?”
“事实为证:人家拿头顶球是把球顶到球门里,你拿头顶球是把自己顶到河里,你不是白痴谁是?”
“是你们踢的混账球快打到人家小女孩身上了,我那么做相当于是救了你,你这个流氓、白痴、笨蛋,外加****变态不要颠倒黑白!”
“我警告你,再叫我流氓小心我宰了你!”
“我怕你?你来宰啊!是先宰头还是先宰身?”我叉着腰怒吼道。居然威胁我?我要连这种威胁都怕的话,也不用出门闯荡了,直接在房里绣花算了。
“你、你这个……”他气得脸红脖子粗,半天没说出这个的下文,最后干脆掉头走了。
围观群众见没戏可看,也就陆续散去。
一个男人抱着那个梳羊角辫的小女孩走过来,后面跟一个妇人。
“谢谢你,小伙子,你救了我的女儿,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啊。”男人说。
我想起来,他就是看球时站在我旁边的中年男人,原来小女孩是他的女儿。
“没什么,举手之劳罢了。”只是这举手之劳不仅报销了我的初吻,还差点要了我的命。
“你快来谢谢恩公。”男人对身后的妇人说。
妇人走上来,含着眼泪道:“多谢恩公救命大恩,若不是恩公及时出手,小女已经……”说着说着她呜呜地哭起来。
经她这么一哭,我才发现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好事,心花怒放,忙道:“没什么没什么,令嫒吉人天相,福大命大,就算我不出手,也会有人相救的。”
“说的也是。”妇人收泪如收伞,转眼间笑容满面。
我愕然,什么跟什么啊,我只不过谦虚一下而已,你也用不着转得那么快吧。
中年男人道:“恩公衣服尽湿,天时也已不早了,何不到鄙人寒舍更衣漱洗。鄙人家里虽然算不上大富,但是薄酒小菜还是有的,请恩公务必赏脸光临,让我夫妇略表感激之情。”
画面定格——
从这里起就是第四个事故的开始。
如果说前面三个事故发生后,我做的那些决定都是被动的、没得选择而选择的话,那么这第四个事故就完全是我主动的了。因为,如果当时我有一点哪怕是百分之一的警觉的话,也不会答应这个中年男人的邀请,那么,现在我的这个悲惨状况也就不会出现了。
那对夫妇明明是现代人,却满口恩公、鄙人、寒舍的,不是太奇怪了吗?可当时我竟然完全不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儿。事后我只能归结,是因为那时我又湿又饿,或者有可能撞到了头的缘故,更有可能的是被那个流氓瘪三给气昏了头,才让我的大脑停止思考,只想到有干净衣服换、好酒好菜吃就是最高。
中年男人说他姓黄,单名一个苗字。于是我就跟着这位黄苗老兄到他家去了。
经过石拱桥时,看到托瑞蹲在路边,捡了一大堆别人丢下的爆米花吃得津津有味。我当场就给了他一脚,命令他要不扔掉爆米花,要不咱们就一拍两散,就地解散。他犹豫了许久,看我径直走了,才依依不舍地扔下爆米花追过来。
黄老兄的家离球场不远,是一幢小洋楼。据说汪汪国这两年楼价持续上涨,在主城区拥有得起这样的房子,应该是比较富有的人家了。
我和托瑞被请到楼上的客房去换洗,托瑞现在的身份是我的表弟,受到的待遇也属VIP级别——便宜了这家伙。
客房带着一个独立卫生间,我痛快地洗了个泡泡浴。自从被窃后还没有这么舒服地洗过澡呢,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家。以前总觉得那个家很闷、没意思,老想往外面闯。真的闯荡江湖了,才知道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以前的自己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梳洗完毕,已是晚饭时间。楼下的大厅里摆了一大桌席,坐了十来个人,都是黄家的亲朋好友、隔壁邻居,特地来为黄兄压惊,向我道谢的。
黄老兄夫妇热情地请我上坐,为我倒酒,说了许多感激的话,说我志士仁人、良金美玉、摩顶放踵、先人后己、拾金不昧、坐怀不乱……
我晕!
我真的很晕,不是喝醉了——也可能有点小醉,前前后后加起来大概喝了二三十杯吧——是因为从小到大我只有被人骂的分,几时听到过这么多赞美之辞的?我被赞得头晕了,笑得眼花了,整个人都飘飘欲仙、得意非凡起来。
后来不知哪位仁兄说,我跳跃那么棒,应该在运动会上大显身手一番,让更多的人瞻仰我的风采。众人于是纷纷附和,鼓励我去参赛,说这是四年才举办一次的运动会,在这个运动会上得胜会留名青史的。
我想也没想当场就答应了。
第二天,我被众人送到了运动会场。我的头还有点晕,那个对手看起来很像流氓,还冲我瞪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奇怪的是我一点也没生气,我的情绪前所未有的兴奋。
跨在两根柱子间的竹竿高度低得可笑,在我们喵喵国那可是给小学生跳的,于是,我很轻松就赢得了比赛,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在对手快掉落眼珠的瞪视下,得到一块奖牌以及一个装着不菲的奖金的大红包。
当晚在众人的赞美声中我又喝得晕乎乎的,黄老兄一直在对我说话,我一句话也没听懂,但是不知怎的心情就是很HIGH,一直在笑,一直在点头,最后的印象就是满屋的人都在哈哈大笑。
我是痛醒的,醒来时看到托瑞在掐我的脸,我不客气地一拳将他打飞到角落。
“你干吗打我?”他还挺委屈。
“你为什么趁我睡着时掐我?掐那么用力,想让我毁容啊?”
“我没有想毁你啊,我想叫醒你,可是你一直不醒,你喝多了……”
“闭嘴!我用不着你来教训我!”
“可是,可是,可是……”
“你到底想说什么?”老天,跟他说话我真的会发疯。
“他们来了,呵呵呵……”他傻笑着指着大门。
“什么?”我疑惑地看向大门。
大门开,拥进来一大群男男女女,二话不说就开始脱我衣服。我大骇,死命拉住领口,往后急退,大叫道:“干什么?你们干什么?”
众人静了静,一人笑道:“新郎官害羞了!”
众人“轰”地笑了,又冲上来七手八脚地扯我的衣服。
我又惊又怒,不住叫道:“住手!什么新郎官?别脱我的衣服!你们干什么?我要生气了!住手,听到没有!”
“哎呀,新郎官太害羞了,干脆就穿在外面吧。”
“也好,反正他身材好,穿得多也不显厚。”
于是七手八脚地为我套上一套大红的衣服,戴上一顶大红的帽子。我不住挣扎,那帽子戴了就掉,掉了又戴,来来回回搞了好多次,正在乱时,黄苗老兄进来了。
“怎么回事,还没换好?楼下客人在等着呢。”
“哎呀,老黄啊,新郎官好像不太愿意呢,衣服也不肯好好换,帽子也不愿意戴。”
我赶紧呼救:“黄兄,快救我,这些人好像要逼我成亲哪!”
“胡说!”黄苗沉下了脸,“没人逼你,是你昨晚当着众人的面亲口答应入赘我黄家的,现在外面酒席已摆好,宾客已入座,难道这会儿你还想反悔抵赖不成?”
啊——由于太吃惊,我张大了嘴反而说不出一个字。
黄苗又道:“我是看你品行不错,又救了我儿才招你为婿,否则以你一介白丁如何入得了我黄家大门?你别不识好歹!”我终于缓过气,“我不是……”
“哼!”黄苗怒道,“难道你当真想反悔?哼!你太小看我黄某了。我黄某虽未谋得一官半职,但在伟力寺还是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你以为我女儿的终身是你拿来开玩笑的吗?把他给我绑起来,堵上嘴,押到礼堂上去!”
就这样,我被绑住了手脚,口也被堵起来,在喜气洋洋的乐鼓声中,悲悲惨惨地押到了礼堂。礼堂布置得艳俗张扬,观礼的人把四周围得水泄不通。新娘子被扶出来时,欢声差点掀翻了屋顶盖,我却差点掉下了眼泪,老天,真的是那个扎羊角辫的小女孩啊。
这些人到底在想什么?这么小的女孩——恐怕还不满四岁吧——能成婚吗?要是在我国,这已经严重触犯了婚姻法,构成犯罪了。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花娘唱着古老的婚礼进行曲,四周锣鼓喧天,我被一群八婆扭着手,按着头进行着以上程序。我的“新娘”也在一群人的引导下做着同样的动作。
“送入洞房!”
八婆们不顾我的挣扎,架起我来到一间艳红得让人想吐的房间。“新娘”已经等在床上了。一把长尺塞在了我手里,一只狼爪抓起我的手,用尺挑开了“新娘”头上的盖头。四周立刻响起赞美之声——
“新娘真漂亮啊,瞧这眉眼,瞧这小嘴……”
“将来一定是个大美人噢!”
“新娘”爬下床,蹒跚着向我走来,她的脸被烛火映得红扑扑的,嘴角浸着口水,伸出肥肥的小手,手里抓着一把喜糖。
“哥哥吃糖糖。”她流着口水道。
“啧啧啧,看看,新娘真是贤惠啊。”又有人开始称赞了。
原来这里的风俗是赞美他人啊,不管真假,只要有点迹象就可以吹得天花乱坠,让人飘飘欲仙,不分东南西北,可惜的是,我明白得太晚了。
“是啊是啊,新郎也真是英俊喔,两个人简直天生一对喔。”
“是天上地下仅有的绝配喔——”
“快吃喜糖吧,吃了喜糖一辈子甜甜蜜蜜、和和睦睦、白头到老。”
有人取去我口里的布条,一把喜糖就那样塞进我嘴里。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认了!成亲我认了!新娘我认了!吃喜糖我也认了!谁叫我身在别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呢,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可是,但是,拜托——好歹也要把糖纸去掉再喂我吃吧!
被糖纸戳得口腔生疼的我,此刻当真是有口难言、有加无已、有气无力、有目共睹、有过之无不及啊!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
我只是来寻友的啊,为什么要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结婚,还举行这种老掉牙的仪式?而且还是跟个才三岁大的小屁孩,最最重要的是,我是女的啊,为什么要当新郎——
屋外猜拳喝酒声、恭贺新僖声此起彼伏,一派繁华热闹的景象;屋内却冷冷清清、寂然无声。“新娘”已被抱走,蜡烛也已燃尽——真是的,明明天花板上就挂着水晶吊灯,还要点什么蜡烛,纯粹假小资情调。
我被丢在床角,手脚的绳索仍未解去。托瑞也不见踪影,估计正在哪桌酒席上大吃特吃,想让他来帮我解绳索是不可能的了。哼,一点也靠不住的家伙!
礼都行完了为什么还要绑着我呢?怕我逃了?他黄苗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吗,我在这个地头还能跑到哪里去?总不能绑我一辈子吧?黄苗黄苗,不就是荒谬吗?怪不得会让三岁的女儿出嫁。
我转转有些酸痛的脖子,调整了一下座位。嗯,这个位置不错,正好看到窗外的明月,算算日期,已近中秋了。往年这个时候我不是被母亲死拖活拉地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赏月宴会,就是坐在后山上那棵高大的桂花树上,一边吃月饼一边对着月亮唱歌。
那时我唱——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
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如今我唱——
昔年八月十五夜,曲江池畔杏园边。今年八月十五夜,湓浦沙头水馆前。
西北望乡何处是,东南见月几回圆。昨风一吹无人会,今夜清光似往年。
“既然后悔就快点滚回去吧!”
窗外冒出一颗人头,吓了我一跳。
那人在窗台上一按,跃进屋中。定睛一看,来人长身玉立、容颜俊美、衣着时髦、神态傲慢,不是流氓却是谁?
“你说什么?”
“我说你快点滚回家去,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你不知道‘客行虽云乐,不如早旋归’吗?”
原来我不知不觉间唱出了声,给他听见了。
我哼了一声,反讥道:“黄口稚子,赤口毒舌。你怎知我‘忧愁不能寐,揽衣起徘徊’,要‘早旋归’?我偏要‘赤条条来去无过牵挂,芒鞋破钵随缘化’,你待怎样?”
“不怎样。听你唱什么昔年今年的,还以为你‘出户独彷徨,愁思当告谁’,原来你乐不思蜀啊。抱着奖牌,搂着小美女挺舒服的是不是?这么说也用不着我多事,给你解绳子了?那好,撒尤啦啦!”说着他又要从窗户跳出去。
我大急,叫道:“别走!拜托!给我解绳子啦!”
他回转身,一脸坏坏的笑。
“不是‘芒鞋破钵随缘化’吗?他们要绑,你就随它绑去啊。”
我只得赔笑,“我这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已。”
“哦?你想‘早旋归’了?”
“是啊,是啊。”我忙不迭地点头,“还望兄台高抬贵手,帮我解去这该死的绳子。”
“现在又称兄道弟了?你不是一直叫我流氓吗?”
“不不不,你是正人君子,仁人志士。”
“那你是什么?
“我、我是小人得志。”
他嘿嘿地坏笑,完全小人得志状。我恨得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虎落平阳被犬欺”,正是我现在处境的写实句啊。
“给你解绳子可以,不过你得把奖牌让给我。”
“呃?”我有些意外,“你要奖牌做什么?”
“这你就不用操心了,我自有用处。怎样?”
我本来就不在意那个奖牌,于是点了点头。
他走过来,因为我在床角,那床又是张大尺寸的,他只得爬上来。黄苗的品位还真是奇怪,行事作风那么复古,用的东西却又是超现代的,比如这张床垫就是席梦思最新的产品:超软加棉床垫。软得流氓一爬上来就下陷了一个窝。
屋里没有灯光,只有窗外的月光洒落点点,纱织的床幔随风轻荡,香炉里不知焚的是什么香,闻起来叫人心跳。他用一只手撑着身体,另一只手替我解脚上的绳子。他背着窗户,月光在他身周形成一个柔和的光圈,令那身形看起来像个被诱惑的魅影,我仿佛看到不知名的暗香在他周围流动。
绳结似乎不是很好解,他的手指时不时地碰到我的肌肤,热热的,有点痒,有点麻,每一次都让我的心脏重重地跳动一下。似乎过了许久,终于解开了一条绳索。我舒了一口气,但他接下来的举动差点让我尖叫。
他握住了我的脚,并把它举起来。我没有尖叫是因为我一下子陷进了软垫里,尖叫被棉被吸收了。
“真是不可思议,”他抚摸着我的脚,“这么纤细的脚却有那么惊人的弹跳力。”
我愣了。我在紧张什么啊,原来他只是好奇我的跳跃能力而已,我太自作多情了。
“你不会是想睡觉吧?”
他将我拽起来,因为用力过猛,我一下子撞在他的胸膛上,嗯,男人的气息,好……好好闻。
“你到底有几两重?像个娘们似的轻。”
他开始解我手上的绳子。
“要、要你管!”我结结巴巴地说。
我的脸肯定红得像番茄,因为他很快道:“你很热?发烧了?”
他摸摸我的头,我觉得心脏都快跳出胸腔了,这时手上的绳子解开了,我赶紧跳下床,但因为被绑太久,手脚发麻,立刻摔在地上。
“你急什么?”他欲拉我,我忙不迭地往后退,他怔了怔,“你真是个奇怪的家伙。算了,懒得理你,快把奖牌给我吧,我还得赶路呢。”
我从包里拿出奖牌交给他,他拿了也没多说,就从窗户消失了。
我抚着胸口呆站着,手下的心脏跳动得很厉害。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流氓一接触我,我就头昏心跳?难道我生病了?听说有人一碰到特定物品就全身发疹子,我是一碰到他的皮肤就心跳加速,看来我不是得了皮肤病,就是得了心脏病,说不定还是狂犬病。以后要注意身体健康,从明天开始要坚持喝牛奶。
我活动开手脚血脉,然后收拾包包。门外的宴席继续喧闹,看来一时半刻是不会结束的,太好了,我可以多争取一些逃跑的时间。我从窗口跳出去。
“你要走了?嗝!”一个声音突然从墙角响起。
我摔在窗下,抬头一看,是托瑞。他肯定是喝多了,正扶着墙在吐。
我没理他,爬起来往花园方向走。
“嗝!方向错了,嗝!往南,嗝!”
“什么?你不是说我朋友在东边吗?怎么又往南?”
“我不知道,嗝!我觉得,嗝,他又在南,南,南……呕!”他呕了半天却没呕出什么,难受地伸伸脖子,如果他有脖子的话。
我嫌恶地瞪着他,心里衡量着他的话到底有几分可靠,最后还是因为没得选择而选择相信他了。我躲躲闪闪来到后花园,跃过三米多高的围墙,到了街上。托瑞跟在后面,跳了几次都跳不过围墙。我本不想理他,但是他弄出的声音几里外都听得见,我怕被人发现,还是又跳进去带他跳出来。
“你滚远点,脏死了。”我说着,头也不回地往南走去。
托瑞一边打着嗝,一边努力地迈着蹒跚的步伐追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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