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医疗纠纷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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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医托儿”骗诊应追究什么责任?

男青年徐某患了一种怪病,经常喊头痛,家里为了给他治病,已经花了全部积蓄,但他的病情却不见任何好转。不久前,家里又一次找人凑了几千元钱,然而不幸的是被医托儿所骗买了假药,吃了医托儿介绍的药后,周某病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没有多久便死去了。请问,“医托儿”骗诊这样的情况要追究什么责任?

“医托儿”实质上就是取得患者的信任,把患者介绍给医院或医生的非法中介人员。他们常常在大医院的门前活动,主动与就诊的人搭讪,先是问寒问暖,然后现身说法以取得患者的信任,随后就介绍给某个医院或者医生,自己从中获得不法利益。但是医托儿带患者前去的医院或者看病的医生并不像描述的那么好,往往是医院与医托儿联合起来对患者行骗,有一些医院或者医生根本就没有行医资格,完全是非法行医。医托儿的存在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不仅使患者多花了冤枉钱,而且会耽误患者的诊治,使得患者的病情更加严重。

对于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会给行为人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机关追回违法所得后,会返还给患者的家属,如果患者还有其他损失,则可要求医托儿和行骗的医生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