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陈应松文集:去托尔斯泰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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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魔桶》和《头七年》

都是为了爱情。前者是写一个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想嫁的人,后者是自己的女儿即将嫁给一个他不想嫁给的人。

其实《魔桶》还真有一点儿“魔”。要我说那个媒人宾尼·沙兹曼是出于一场精心的谋划,又似乎说不过去。然而正像列奥所感觉到的:“事情是朝这个路子发展”的。沙兹曼要借列奥这个即将的拉比(教士)来拯救自己堕入风尘的女儿,而列奥这样攻读了六年犹太教法典的法学博士,声称“使他心摇神驰”,“从她的身上获得新生”。这又作何解释?莫非只有邪恶才能救一个满脑子犹太法典的白面书生重新生活?

在这篇有着深深的哲学、宗教和生活悖论的小说里面,我隐隐感觉到作家对人类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洞悉。如果说这个“魔”字寓言了人在他的生活中往往是不可思议的,我倒是十分欣赏这个犹太作家的颠覆性幽默。然而,马拉默德却为何又总是表现他对自己宗教的虔诚呢?

拉比就是神的代言人,在马拉默德的笔下总是富有同情心的,这个未来的拉比渴望找到爱情,对那个满嘴鱼腥味,掉了几颗牙齿,伤心的眼神的瘦小媒人老头介绍来的几个女人一点都不满意,要么是寡妇,要么是瘸子,要么是老姑娘。似乎这个媒人是故意把这些女人弄来让这位拉比厌恶的,作为一种铺垫。可是,他又怎么知道在另一拨照片中,未来的拉比会独独相中自己“像一头畜生,像一只狗”的女儿斯妲拉?而像神一样纯洁的书生气十足的拉比列奥却在对爱情的追逐幻想中,对那张有风尘浪迹的、分外熟悉而又完全陌生的眼神一见钟情。原因就是“她享受过生活,起码是享受,还不止这个,也许是悔不该当初那种生活——心灵上似乎受过很深的创伤……她有自己的个性”。拉比内心有一种对野性生活的渴望,故纸堆里的生活在他看来那不叫生活,生活就是堕落,堕落再行拯救,而堕落会产生一种让男人们魂不守舍的销魂之美。

多年以前,我在看这个小说的结尾时,理解那句“沙兹曼靠在拐角的墙边,为死者唱着祷文”,总感觉他的女儿是一个死去的人——而列奥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小说写列奥见到斯妲拉时,看到她眼睛流露出无比的纯洁,空中回荡着提琴的声音,闪烁着烛光……这不是一幅天堂里的景色吗?现在,我理解这“死者”,就是新生之前的那个女儿,当她见到拉比后,回归了神,那么女儿得以救赎。

其实,对野性生活的追求,在那些教士们的心中也原来是一样的啊!那个译者在介绍这篇小说时,说列奥就是肩负着使命去拯救她,完全是误读。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这篇小说还“魔”什么呢?这个拉比就失去了任何书写的意义,它会变成肤浅的宗教寓言小说。马拉默德不会差到这个地步。它的妙处就在于让我们看到了人所具有的共同渴望。这种渴望在犹太教和其他宗教中,都是属于魔鬼的。

《头七年》写了一个呆头呆脑的傻瓜索贝尔。他因为穷,因为只能干修鞋工作而没有列奥那种追求野性的奢望。他只求鞋匠老板的十四岁女儿快快长大,成为他的妻子。因而,他不计工钱,不讲条件,整天锤打着楦头,在皮革气味中等待了五年。可鞋匠老板一点也没发觉这个助手的心思。当鞋匠费尔德一门心思像处理贱价商品想把女儿硬塞给爱读书的小伙子迈克斯时,索贝尔愤怒了,厉声质问老板。老板尖刻地挖苦这个帮工说是不是疯了,我女儿会同意嫁给你这么一个又老又丑的修鞋匠?那她以后不就成了个修鞋匠的老婆,跟她母亲的命运一模一样?可是帮工索贝尔说出自己埋藏在心底五年的愿望后,呜呜地哭了,浑身发抖如筛糠,不停地抽泣,一副可怜相。这时候,鞋匠老板的怜悯之情竟涌上心头,眼睛也湿润了,他想着这个助手又秃又老(其实才三十五岁),从希特勒魔掌下逃出,来到美国,竟爱上了一个年龄比他小一半的姑娘。他日复一日地坐在凳子旁边,裁剪、锤打,花了整整五年时间来等这个小姑娘长大。他又不能把话说透,因为他知道说透了肯定会遭到拒绝而让他绝望。这老板后来竟答应了助手的要求,只是说,我女儿才十九岁,还得等两年,你再向他求婚。这个已经“罢工”几天的助手,在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了店里,就像我前面引用的:为了爱情,朝皮革砰砰砰地敲打起来了。

鞋匠老板的答应可能仓促了一点,但是对于短篇小说,这已经差不多够了。何况,他前面铺垫得还算丰满,只是,助手的描写少了一些,这使得结尾有点突兀,但也很讶异。马拉默德显然像他说的,受契诃夫影响较大,但他也声称受过詹姆斯·乔伊斯、海明威等人的影响,但我在他的小说中看不出来。

《头七年》这个名字让人感觉有无穷的幽意。为什么不是《七年》、《五年》而是《头七年》?马氏也许用含泪的幽默在向世人说,你这个穷鬼来到美国,爱上一个小妞,必须用最初的七年的牺牲来换取你的所爱——这时间委实太漫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