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弗洛伊德10:达·芬奇的童年回忆
10574900000035

第35章 非专业者的分析问题——与无偏见的人的谈话(7)

如我们想把医疗科学变成应用治疗学,我们只要找到研究中的立场、观点即可。病人是个复杂的机能组织,他提示我们,即使是难以捕捉的心理现象也不能从生命现象中抹去。神经症患者确实是不受欢迎的复杂体,对他们的治疗方法就像法规和军事纪律一样多。但他们存在着,并受到医学治疗的特殊关注。然而医学教育对他们的理解和治疗实在是无能为力。以我们区分物理与心理间初始联系的观点,我们希望有那么一天能理解影响神经症的致病因素和有关知识,并将机体生物学和化学引入神经症领域。那一天似乎还很遥远。就目前而言,用医药治疗,我们仍然无法攻克这些疾病。

假如医疗教育仅仅在神经症领域不能给医生一些指导的话,我还可以忍耐。更糟的是,它给医生一种虚假与有害的指示。对于那些生理因素并不能激起他们兴趣的医生来说都轻易地低估他们,嘲笑他们不科学。正由于此,这些医生不能够真正严肃地对待与自己有关的事情,也认识不到自身的义务,因此,他们就堕入了对心理学研究肤浅的外行人行列,使他们自己的任务降低了标准。是的,既然神经症患者是病人,那么找到了医生,就一定要得到治疗。一个人必须时刻准备去做一些新事情。但为什么要有那么久的准备?我们将努力完善一切,但谁能说他们在精神分析机构教授的知识都是有用的?对精神分析懂得越少,他就越易冒险,只有真正懂得多的人才更谦虚,因为他明白他的知识有多么不足。

你所提出的对精神分析与其他医疗领域的特殊情况的对比,尽管想要安慰我,但却是不合适的。医疗院校对于外科医生、眼科医生等都提供了继续深造的机会,而精神分析培训机构则数量少,建的晚,不具权威性。医疗院校不承认它们,也不注意它们。对于那些已取信于老师而没有机会训练其判断力的医生们,他们将乐意抓住任何一个机遇,在这片还没被权威认可的领域内发挥重要作用。

还有些事情有助于使一些医生看起来像分析治疗的庸医。如某人想做一个没有充分准备的眼科手术,哪怕只是摘除白内障和虹膜切除的小手术的失败,或缺少病人,都足以使他带有风险的事业走到尽头。而精神分析的实践相对安全多了。公众是被眼科手术的平均成功率所迷惑,所以希望通过眼科手术治愈眼疾。但如果一个神经症专家没能治愈他的病人,那么没人会感到奇怪。人们并没有被神经症治疗的成功所迷失。确实,神经症专家也遇到不少麻烦,目前我们并不能做得尽如人意,但相信自然与时间都会帮助我们,就像妇女的初潮、结婚、停经、最后死亡会帮助她们解决一切。此外,医疗界的分析者对他们的病人所做的工作十分不显著,以至于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指责。分析者没有使用仪器和药品,他们仅仅通过交谈把患者引入或引出某种境地。这样做确实毫无坏处,特别是他避免触及那些悲惨的或令人担忧的话题。那些没受到任何严格训练的精神分析者,无疑将不会放弃任何促进分析的机会来拔掉毒牙使病人愉快。然而懂得机敏地适可而止,才是明智的做法,因为如他真的冒险唤起了患者的不满,却又不晓得怎样应付,那他真的是希望自己名声扫地了。

诚实使我承认,一个未经训练的精神分析者对病人的行为确实要比一个技术生疏的外科医生有更小的危害,它带给病人的危害仅仅局限于带给患者——无用的花销或使他们康复的希望减少。这也是精神分析疗法的名声一直被贬低的原因。它是令人不快的,但危险性还远不如庸医手中的手术刀。在我看来,病情的严重和长期恶化,都不足以使一个无技术的精神分析者惧怕。过不了多久,这些不遂人愿的反应都会消失。跟那些引起疾病的生活中的创伤相比,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犯的一点小错误根本算不了什么。一种不适合的治疗方法只是不会带给病人什么好处罢了。

“我已经倾听了你关于庸医的分析,并没有打断你。但我形成了这样的印象,你被对医生这个职业的敌意所控制着,而你对医生职业刚刚做了历史性的阐述。但是我要提出一点:如果要进行精神分析的话,那么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的人才行。难道你不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着手进行分析的医生会尽全力去获得培训吗?”

我认为并非如此。只要医学院校对精神分析机构的态度不转变,医生就会发现敷衍了事的诱惑力是极强的。

“看来你不断在回避对由外行人进行精神分析这个问题发表直接看法。我猜想,由于不可能禁止每位想从事分析的人去进行分析,所以出于报复——你建议以剥夺医生在分析界的垄断,通过把分析治疗技术向外行人开放来惩罚他们。”

我说不准你是否已准确地猜到我的动机,或许过会儿我可以向你提供一些更为公正观点的证据。但我仍强调:没经过特殊训练的任何人无权进行精神分析,然而他是不是医生,我都觉得无所谓。

“那你能提出什么明确建议吗?”

迄今为止我还提不出,我也不能说将来是否能提出。我想与你讨论另一个问题,首先来谈一个特殊要点。据说当局在医学界的唆使与煽动下想要禁止一切外行人进行精神分析。这种禁令也影响了精神分析学会的非医学人员,他们曾受过出色的训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如果这一禁令实施的话,我们会发现自己陷入这样的境地:一些能让人充分信任并且会做得非常好的人被禁止进行分析,而另一些没有能力做分析的人却被允许做这项工作。这绝不是立法应当带来的后果。然而这个特殊问题既不是很重要的,也不是很难解决的,只是一小部分人与之有关,而实际上,他们也受到很严重的伤害。这部分人可以移居德国,那儿没有法律约束他们,他们会以自己的熟练技术而被认可。如果人们不希望伤害他们,减轻法律的严肃性,从一些为人所知的先例中,可以发现这也很容易办到。在奥地利的君主制度下,就经常有允许名声很坏的庸医行业的事情,他们可以在某些领域里从事医疗活动,因为人们相信他们具有真正的能力。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曾治愈过农民,而他们的建议似乎通常来自于曾经为数众多的女大公之一。但对城市居民来说,如果医生有了专业保证书,想让人们相信他们也是容易办到的。这样的禁令会对维也纳的分析训练机构产生重要影响,这些分析训练机构将不接受非专业人员参加培训。由此,我国的这种从事智力研究的行业将再一次被压制,而它在其他国家却可以自由发展。我是最后一个有能力对法律的法规作出判断的人,但我看到重视庸医的法律并不能使我们向今日的德国迈进一步。另外,把法律运用到精神分析上也是不合时宜的做法,因为法律颁布的时候还没有诸如精神分析这类事情,而且神经症的特殊性在那时也没被认识到。

现在我要提一个重要问题:对我而言,对它的讨论更为重要,精神分析的实施是受到官方的干预,还是任其自然发展更为有利?现在当然不会对这一问题下结论,但我还是冒昧地提出这个问题,请你考虑。在我们国家,对禁令的热衷一直是一种惯例。我们也知道,那种对人们指手画脚、乱加干涉、强行禁止的趋势从未带来任何好的结果。在我们的新奥地利共和国,许多事情似乎没有太大改变。我想,你对于目前大家都关心的精神分析会有重要的话要说。我不了解你是否对反对官僚趋势有期待或影响。无论如何,我不会把我的没有威权性的观点强加给你。我认为,规则与禁令太多会有损法律的权威。我们可以观察到,凡是法规较少的地方,那儿的人们就会认真地遵守;而法规无处不在的地方,人们就不去重视它。进一步说,这并不意味着人们是十足的无政府主义。人们认识到,法律规则不能一开始就声称代表神圣,且不能超越;相反,它们常常是不充分的,常有辱我们的正义感。对于当局的迟缓感,人们除了大胆地冒犯这些法规之外,没有其他的办法去改变这些不正当的法规。再进一步说,假如有人想维护法律法规,那么应建议他不要在那些无论遵守或超越都没有人监督的地方颁布法律。关于法律正想方设法去压制外行人实施精神分析的问题,我上述引用的由医生实施的精神分析材料都可以在这里重复使用。分析过程最不明显,既不用药物,也不用器械,只包括谈话和信息的交流。要判断一个外行人是否在进行“分析”并非容易,尽管他说,他正在为寻求心理帮助的人提供一种鼓励和解释,以努力建立一种健康人的影响。正由于医生有时也进行分析,因而禁止它是不可能的。在英语国家,基督教相当广泛,它是在对基督教的信任与渴望的基础上建立起的对生命中的邪恶的辩证否定观。我敢断言,这种过程本身代表了对人类精神的令人遗憾的背叛。但在英国或美国,有谁想过去禁止和惩罚这种活动呢?难道当局真的有某种正确的救助之法以至于竟去阻止个人按自己的方式拯救自己吗?假如人们陷入危险境地、产生悲伤,当局是否应该仔细圈定出一些区域,告诫人们不要逾越,而对于其余的区域则尽允许人们靠经验和相互影响进行自我教育?精神分析是这个世界的新事物,绝大多数人都没受过此等教育。传统科学对它的态度仍动摇不定,用立法干预它的发展,我看是有些太草率了。我们不妨让病人自己去发现,向不了解如何给他帮助的人去求助心理治疗是有害的。假如我们向他们解释这一点,提醒他们防范,那我们就省得去阻止他们了。在意大利的主要街道旁矗立的架有高压电缆的铁塔上都有令人瞩目的标语:“触我者死!”这是一种极其简便的警告方式,它告诫不要触碰铁塔上的悬线。像德国的此类告示中却写有这样不必要且冒犯人权的冗长语句:“严禁触碰交换线,否则性命难保!”何必如此禁令呢?任何一个珍惜生命的人都将自立这样的禁令,而任何想通过这种方式自杀的人也不会向官方申请许可。

“我在这儿举几个通过法律程序反对外行人进行精神分析的例子。它们是:反对外行人实施催眠术的禁令,和最近刚刚推行的反对实行精神分析疗法或成立精神分析团体的禁令。”

我不能说我赞赏这些举动。第二个例子毫无掩饰地侵犯了警方对限制学术自由事件的管理。我不怀疑人们对一些众所周知的神秘现象深信不疑,并有认识它们的渴望。这些禁令不会减小人们对那个假设存在的神秘世界的兴趣,相反则会伤害并阻碍人们公正的好奇心,而这种好奇心本该形成能使我们摆脱困扰的判断。但我再次声明这仅仅适用于奥地利。在其他国家,“心灵学”的研究并没遭到法律的阻碍,催眠术从某种意义上说与精神分析有些不同。催眠是指唤起一种非正常的心理状态,现在仅被一些外行人用来作哗众取宠的表演。假如催眠疗法一直保持当初的魅力的话,它的地位可能与精神分析并驾齐驱。顺便说一下,催眠的历史从另一角度为分析提供了先例。当我还是一个年轻的神经症理学讲师的时候,医生们就曾激烈地抨击过催眠术,宣称催眠是一个骗局,是魔王撒旦的诡计,是十分危险的过程。今天,医生们却垄断了当初曾被抨击的催眠,并毫不犹豫地把它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加以利用。对于一些神经症专家来说,催眠仍然是他们对病人进行治疗的主要手段。

我已经说过,我不想就精神分析是应由法律来控制,还是应任其自然发展的问题提出什么建议。我知道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上,官方人士个人倾向的影响可能比学术见解大。我已打算谈谈似乎有利于Laisez faire政策的观点。如果赞同积极干预的政策的决定被采纳的话,那么,在我看来,无论如何单是粗暴地禁止非医生实施分析这种站不住脚的和不公正的手段、措施都将是不适当的结果。还有一些情况我们不得不考虑:要建立这样的氛围——使所有想实施分析的人都能获得允许,必须建立权威机构,人们从那里可以学习什么是精神分析和需做哪些准备工作。要强化分析过程中的指导。所以,我们要么让分析治疗顺其自然,要么就使它有序化和明晰化。我们一定不要使用从不适当的规则中机械导出的孤立禁令,去莽撞闯入复杂的境况里。

“虽然如此,但各位先生们,医生们!我没能引导你们进入我们谈话的真正主题。你们仍在回避着我,这是一个当医生们满足了相应条件后,我们是否该给予他们对所有我关心的人实施精神分析的专利权的问题。和你们一样,你们所代表的大多数医生并不是分析领域里的庸医。你们自己说过,你们绝大多数的学生和追随者也是医生。但我知道,这些医生与你们在关于外行人从事精神分析问题上的观点大相径庭。毫无疑问,我可以假定你们的学生会同意你们要做好充分准备等等的要求,但他们却认为制止外行人实施精神分析是应该的。是这样吗?真是这样,你们该如何解释?”

我知道你们消息灵通。是的,确实如此。事实上虽不是全部,也有相当一部分我的医学同事,在这一点上与我观点不同。他们赞同医生们享有精神分析的专利权。这表明即使在我们的阵营中也允许持有不同见解。我的立场众所周知,而且对于外行人精神分析的对立观点并不影响我们之间很好地理解,我该怎样向你们解释我的学生们的态度呢?我并不十分知晓。我想一定是职业感的力量。他们成长的过程与我不同,他们与同事分开仍感到不适,他们愿意拥有自己可享有充分权利的“职业”,进而可被人们接受。他们不想作出忍让,而且准备牺牲一些对他们来说重要性不明显的东西。也许会有不同情况。要说他们是出于竞争动机,这不仅要谴责他们感情用事,而且要斥责他们目光短浅。他们经常准备将其他医生介绍进精神分析领域。从实质性的观点来看,无论他们是与医学同事,还是与外行分析者共同分析病人,都是无关紧要的,只是情况不同,作用也有异。我的学生们也许受了某些因素的影响,即确保一个医生在分析治疗中具有高于外行的优势。

“保证他有某种优势?我们已有那种优势了。看来你终于要承认这种优势了?这就可以说明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