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是部金融史2:天下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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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出局的大国(2)

其实,自我实现、尊重,这些高层次的玩意儿不是每一个人都玩得起的,需要大量金钱做支撑,没吃饱饭就去追求自我实现的伟人不是没有,古往今来不过也就那么几个。绝大部分人活着也就是为了生存、安全、归属,普通人如果非要从低层次向高层次迈进,那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

刘瑾只是普通人,所以,他为此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

最初,出于生存的需求,刘瑾曾经拼命捞钱。王振只是要求地方大员来孝敬,刘瑾却连离京出差的官员也不放过。无论什么差事、也不管你是不是捞到了钱,一旦被派了出京的差事,回京后第一件事就是到刘瑾府上孝敬。如果忘记了或者没钱孝敬,结果必然是很悲惨的,有些朝官甚至因为无钱向刘瑾行贿“畏罪自杀”。

开始的时候刘瑾没见过世面,每次也就收几百两白银,后来一个叫刘宇的人一次向他行贿万两白银。

刘瑾非常高兴,他问刘宇:先生何厚我?刘宇笑而不答,随即,刘宇便被升为兵部尚书,加太子太傅衔。

自此,刘瑾的胃口大了起来,省级官员进京要供奉两万两白银、州府官员要供奉数千两白银(根据各地肥缺而定),县级官员来也要供奉数百两白银……

孝敬刘瑾的钱在当时还有个专有称谓,叫做“常例”。据《明史》记载,地方官“常例”的来源基本都是高利贷,谓之“京债”。“京债”的利息率是非常高的,年化利率来应该在300%—600%之间。

地方官肯承担如此高昂的利率,并非他们还款能力很强,也并非他们议价能力很差,而是因为高利贷机构本身就是自家产业。一般来说,地方官在自家高利贷机构借出“常例”送给刘公公,回到任上之后再从公库里提取白银运往京城还债,连本带利一起付清(复任之日,取官库所贮倍偿之)。在整个过程中,刘公公只是拿到了京债的一份本金,行贿者却拿到了三到六倍的利息,甚至还要更高!

当然,无论本息都会记在刘公公账上,地方官员本人还是合理合法的。

吏部尚书张彩是刘瑾的爪牙,也是刘瑾最重要的心腹。张彩毕竟是读书人,看着刘老大的名声一天天臭下去,实在有些于心不忍。正德三年,他跟刘瑾进行了一次意味深长的谈话。

张彩:刘公,你以后不要再收常例了,这是一种极其愚蠢的捞钱方法!

刘瑾:常例这么快的捞钱方法,为何要放弃?

张彩:地方大员都是贪污的老油条了,你虽然只收两万两,这些人回去就会在国库里拿走六万两,还要说这些钱送给刘公你了!

刘瑾:……

经过张彩点醒之后,刘瑾终于上档次了,不再为了“生存”贪污受贿,而是立刻有了更高的追求——“自我实现”。

正德三年,刘瑾发布了一条消息:从今往后朝廷要严厉查处贪污,我也不再收“常例”了!

——正德三年,刑部侍郎张鸾等三人从江西出差回来,按常例送给刘瑾二万两白银;结果,刘瑾不但将贿金送官,还将三人治罪,并牵连出江西巡抚以下官员三十一人。

——正德三年,刘瑾开始派员核查各地公库,但凡账目与实存不一致者都要治罪。如果不想被治罪,也可以向朝廷捐出赎金以减轻罪名,这在历史上被称为“罚米法”。《明武宗实录》记载,正德三年九月,罚米法仅推行一个月,就有一百五十三人被罚,数量从千石到百石不等,合算下来估计又几万石粮食,这在当时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也有人认为刘瑾的“罚米法”实际是一种敛财利器、打击异己的手段,但凡不肯依附于他的人往往会因为小罪名被处以数百石乃至数千石的罚款,很多人因此倾家荡产……

通过查处贪官,朝廷收到了很多银子。有了钱,然后就可以供给边用、就可以供正德皇帝继续挥霍……

然后,刘瑾就找不到北了。

刘瑾的救赎II:无解的军屯

危及大明帝国统治根本的事情无疑是流民,造成流民的根本原因则是土地兼并。刘瑾身残志坚,看明白了问题的关键,所以,刘瑾很快找到第二条自我实现的路径——不准土地兼并,即,整理军屯。

从土木堡之变到正德朝的五、六十年间,强势分利集团最大的胜利就是蚕食了皇庄、军屯,大家“侵占屯田,隐占为业,祖孙相继,盘踞自如”。正德初年,皇庄、军屯已被侵蚀的所剩无几,很多军户也变为无家可归的流民。

发现问题后,刘瑾迅速付诸行动,正德四年,刘瑾奏请正德皇帝整理军屯。刘瑾告诉正德皇帝朱厚照,整理军屯可以遏制土地兼并、可以增加国家收入、可以改善军队给养、可以减少流民、可以从强势阶层手中为流民夺回失去的土地、可以保我大明帝国长治久安……

有这么多好处,朱厚照连想都没想就把手一挥:很好,你去办吧!

整理军屯,确实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有一个前提:如果能做成的话!

这件事说白了就是把封建官僚积累了几代的财富拿回来,可是,封建强势分利集团主导财富分配的情况下,他们允许财富反向流动吗?

封建官僚确实需要巴结刘瑾,拍马屁、行贿,所有这些的目标都是为了从刘瑾手里攫取更多利益。现在,刘瑾不但不能给人家更多利益,还要夺人家田产,又何必依附于你?刘瑾在瞬间就把整个强势阶层都推到自己的对立面,诏书颁布之日,败亡便已在旦夕之间了。

《明通鉴》记载,刘瑾奏明整理军屯的时候满朝官员全部以沉默对抗,大学士杨廷和本来想出面阻止,却被另一位大学士李东阳拉住。事后杨廷和问李东阳为何阻止自己,李东阳的回答居然是:让他把天下人得罪光了吧,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扳倒这个死太监!

杨廷和、李东阳不是死太监,是内阁大学士、明史中的名臣,这样做是权谋之术,还是祸国殃民?

刘瑾得到了圣旨,兴冲冲地回到家中,死党张彩随即赶来,怒气冲冲质问刘瑾:这样大的事情,为何事先不跟我商量?

刘瑾:这绝对是一件好事,是一件百世流芳的好事,我为什么不能去做?莫非你侵吞了太多的土地怕我去查?

张彩:……

一场不欢而散的谈话之后,刘瑾得罪了最忠心的手下,也失去了重要的同盟。

不过,刘瑾是不怕这些的,以前我做坏事的时候尚且有这么多追随者,这样的大好事,还怕找不到人?

你还别说,做好事还就真找不到帮手。

刘瑾找到的新帮手是文官集团底层,选人的标准则非常别致:骂过刘瑾(看起来刘瑾倒是不记仇)。在已经上层次的刘瑾看来,凡是敢于得罪自己的人,一定是几根傲骨的,都是清官能臣!

刘瑾没有想到,有人骂他真是以天下为己任,有人骂他纯粹就是政治投机,毕竟绝大部分人的需求还停留在“生存”、“安全”层面。

事实证明了我们的猜测。

周东,成化二十年进士。到了正德朝,周东混了二十多年还没混上一个合适的位置(实在抱歉,我没有查到周东此前的官职)。别看混得不好,周东还是很有骨气的,刘瑾得势以来,他经常发表言论抨击刘瑾,见面的时候对刘瑾也是冷眼相对。

正德五年初,刘瑾要整理军屯,他想到了周东,这个人敢骂我,人才啊!随即将周东提拔为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并派往宁夏整理军屯。

跟刘瑾一样,周东也认为整理军屯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找到原始土地登记簿子,核查一下谁在耕种这些土地,让他交出来就是了!

周东也许没有意识到,自己要人交出来的不仅仅是土地,也是别人的身家性命,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啊!何况,周东想要的不仅仅是朝廷的土地,还有贿赂。

宁夏驻军都指挥使是何锦义,任职期间确实捞了很多土地,大概有两千五百多顷。在周东到来之前,何锦义就做了充分的准备,把土地挂在亲戚名下。当然,何锦义还是很懂规矩的,自周东进入宁夏地界开始就不停逢迎,伺候的那叫一个周到。

开始的时候何锦义还是很开心的,周东很豪爽,逢请必到、逢礼必收,看起来自己应该可以逢凶化吉!一段时间以后,何锦义就有点犯嘀咕了,您酒也喝了、钱也收了,这事儿到底怎么办,倒是给句准话啊。

周东没有让何锦义等待太久,半个月之后,周东告诉何锦义:我已经派人查过了你的田产,一共三千五百顷土地,都是你侵占的军屯,交出来吧!

满打满算才捞了两千五百顷田地,周东却把自己亲戚的土地全算在自己头上,自己不但倾家荡产,还要倒赔一千顷!

原来周东是一个收钱不办事的人!

何锦义很生气,不过,转念一想,周东开出这样的筹码,莫非是觉得自己送钱不够多?于是,何锦义加大了送礼力度,再看这位大理寺少卿,还是礼物照收、酒席照喝,就一件事,田产的事免谈!

实际上,何锦义还是幸运的,大概是看在何锦义级别比较高的份上,周东只是把何锦义小老婆抓起来痛打了一顿(破相了),也没把他本人抓进监狱。中下级军官乃至小兵就没这么幸运了,经常被周东的手下抓进监狱,然后痛殴人家的妻子儿女、逼迫人家交出土地!更可恨的是,周东在丈量土地的时候把五十亩田计为一顷地(实际为一百亩田一顷地),这样计算下来所有的人都在侵占军屯,即使普通的军户都要退赔土地!

整理军屯的人跟抢占军屯的人本就是一丘之貉,靠刘瑾一纸空文真的就能让贫苦的军户得到土地吗?《明史》这样描述当时的场景:周东这样的人望风承旨、敲扑残酷,富贵之家还可以坐卖田宅,普通人只能坐在街道上哭泣……

抢占官家豪强土地,刘瑾彻底得罪了整个强势分利集团;“整理军屯”又未能让天下苍生真正得到土地,刘瑾更是得罪了天下黎民百姓。

从此,刘瑾再无朋友、只剩下敌人!

早就心怀异志的安化王利用了宁夏戍边将士的愤怒,在宁夏举兵造反,同时打出了“诛刘瑾、清君侧”的口号。虽然安化王叛乱只花十八天就被平定了,但是,这件事却成为人们攻击刘瑾的口实。

正德五年八月十六日,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刘瑾曾经的战友、跟他同为宫内“八虎”的另一个太监——张勇,突然在宫廷御宴后向正德皇帝呈上了内阁成员李东阳的奏折,状告刘瑾谋反!

次日,整个大明帝国的官僚全部行动起来,六部九卿、全国十三布政司同时上书,一致弹劾千古罪人刘瑾!也就是说,文官集团、宦官集团、中央势力、地方势力,无论是谁、也无论官大官小,大家都要对刘瑾踹上一脚!

总结一下,大家为刘瑾罗列了十九条罪名,内容小到不讲文明、懂礼貌,大到谋反、贪污受贿、司法腐败,等等。正如整理军屯之初李东阳的预料,刘瑾的命运从那时就已经注定败亡!

为了查证刘瑾的罪行,刘瑾被两次抄家,第一次只抄出白银五百万两、珍宝无数;第二次,经有关部门认真核查,终于在一个房间里找到了上千幅铠甲,并在一把扇子中找到一柄匕首。

最终,经皇帝裁定,刘瑾谋反罪名成立,凌迟处死,并籍没全部家产。最后,我们借用《剑桥中国明代史》对刘瑾之死的评价:改革王朝制度的惟一具有实质性的尝试完全失败了。刘瑾死了,大明帝国也失去了一次最好的中兴机会,下一次清查土地要等到一个甲子之后,帝国沉疴早已积重难返,张居正虽费尽移山心力也未能延续大明帝国的最后一丝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