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还原犯罪真相——侦查逻辑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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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侦讯问题逻辑(4)

预审员攻克白云山杀人案后,根据郭杀人手段残忍、长期流窜作案的特点,分析郭可能还有其他违法犯罪的可能,预审员再次讯问赵国栋,认真做赵的思想工作,又促使赵交代了1991年7月间郭在深圳杀人抢车的线索。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再次审讯郭洪章,终于迫使郭再次交代了借枪给虞,参与策划,合伙杀人的罪行。

(以少博多,通过讯问扩大侦查成果,这说明讯问在一定条件下比常规侦查所起的作用还大)

(第四节)审讯中丑杂问题

一、什么是复杂问题

复杂问题是指疑问句的应答域预设Tn中隐含着假定的一种问句形式。由于这种假定是提问主体的一种肯定的事实陈述,因此,无论应答者回答肯定或否定,都将肯定问句中所隐含的事实陈述。例如:

你杀人后到醉仙楼去了吗?

你的检举写好了吗?

第问句的应答域预设Tn=你杀了人,你杀人后到了醉仙楼,提问主体对“你杀人后到醉仙楼”疑惑,对“你杀了人”肯定,而这一肯定的事实被当作疑问条件而在;第问句应答域预Tn=你在写检举,提问主体对“是否写好”存疑,对“你存在写检举的事”肯定,而这是该疑问存在的条件。设当我们用P表示复杂疑问句中的事实陈述时,这种复杂疑问句就可表达为:

Ws=p+s)?

对于此例来说,可能的回答有4种:

我杀了人,我然后到了醉仙楼;

我杀了人,我没有到醉仙楼;

我没有杀人,我到了醉仙楼;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到醉仙楼。

然而,由于一般疑问句的回答是{T、F}的集合,应答者只能在是或否之间作选择。一个事实上没有杀人的应答者面对着这一问题会感到不知所措。在应答者没有意识到条件P的情况下,如果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就承认自己杀了人。审讯中,讯问警察如果把这种应答当作真实的口供,不再作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就会造成错案。正因为如此,在法庭审讯中不能用复杂疑问句。

不可否认的是,在日常生活,在侦查讯问中,复杂疑问句是存在着的。例如:

前天看球赛时你碰见王老师了吗?

这一问句就包含着:条件:“你前天看了球赛”;疑问:“碰见了王老师”。由于这一问句附加了条件,就比单独问“你碰见王老师了吗?”包含的信息量更大,表达得也更准确。事实上你可能碰见了王老师,但是否在“前天球赛时”却不一定。一个应答者面对着这样的提问者,可能会这样回答:“碰见了,在什么时候?”应答者提出这样的反问,是因为他对你所提问题限域不明确。你所提问题的应答域是一个类域,不具体,只有在附加了条件后,才把一个类域“碰到王老师”限制到一个“在前天球赛时”这样一个在时间和空间中都非常具体的事件,问与答的交流才能顺利地实现。

二、讯问中的复杂疑问句

法庭审讯中是不能使用复杂疑问句的,除非应答者对疑问句中的条件陈述已经作了肯定。在讯问中,复杂疑问句具有其他疑问句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原因是,预审的对象非常复杂,一些累犯、重犯,他们心存侥幸,在审讯中交代已知的、罪轻的犯罪行为;隐瞒未知的、罪重的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就要根据侦查所掌握的证据和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的材料,推测出犯嫌疑人可能的事实P,再根据P建构一个复杂疑问句,从而对犯罪嫌疑人起一种“题中有意”的震慑作用。例如,在审讯团伙作案时,警察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有意识地让同案犯见面,这会使犯罪嫌疑人产生一种微妙的心理变化,“我再不讲出来的话,同伙一旦讲出来怎么办?”警察掌握了这种心理变化,就可以提出如下的问题:

问:你考虑得怎么样了,想从宽处理吗?

答:我的问题已经交代清楚,希望政府从宽处理。

问:我问你,你在qq也方作案时,开车的王同你一道进去了吗?

答:(沉默)我对不起政府,我交代。

由于审讯的第二个问题是一个复杂疑问句,它隐含着“你在qq地方作案”的事实,公安人员了解到作案工具是汽车,对开车的人是否作案存疑。在犯罪嫌疑人知道开车人也被拘捕之后,只好如实交代了自己作案的事实,并且把开车人和其他作案人都交代了出来。这一案例说明,审讯中使用复杂疑问句是“巧妙地使用证据”,是突破犯罪嫌疑人“反审讯”的一种方法。

复杂疑问句中的事实陈述P可以分成3种情况:

真实的事实;

可能的事实;

虚假的事实。

第种事实陈述是公安人员侦查所得的证据材料,或者其他在押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在审讯中被作为讯问依据。使用这种证据的目的是促使其交代犯罪事实,用这种经过查证的事实作依据建构的复杂疑问句就是真的。

第种是经过侦查,或其他在押人员提供的线索,还不能完全充分地证明犯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预审员认为是一种可能的犯罪事实,用这种可能的事实作依据建构的复杂疑问句就不必然是真实的。预审员从这种疑问句中得到的回答就不一定是真的,还必须寻找其他的材料来支持或否定它。

第是经过侦查,没有证据证明犯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却用一种虚拟的事实材料作依据建构复杂疑问句,这种问句就是假的,从这种问句中得到的回答就是不可靠的,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研究,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三、巧妙地使用复杂疑问句,避免诱供、指供

复杂疑问句中所隐含的事实陈述容易被犯罪嫌疑人被动接受,或者说不容易识别,这成了反对使用这种疑问句的理由,似乎使用这种疑问就会造成诱供和指供。

诱供是指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时诱使犯罪嫌疑人按预审员意图供认;指供是指未经查证有关的问题,指出具体情节,要犯罪嫌疑人供述。这两种方法都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而复杂疑问句则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掌握大量证据材料的前提下一种有条件的讯问方法。是一种巧妙使用已有证据,突破犯嫌疑人“防线”的有效讯问方法,简单地把这种讯问方法与诱供和指供等同是不对的。

我们主张巧妙地使用复杂疑问句,而不是滥用它。在使用这种问句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预审员应该尽量使用已知为真的事实陈述作疑问句的条件P。这样,不管犯罪嫌疑人在回答问题时是肯定或是否定,P作为条件陈述对于他来讲都是存在的。

第二,根据客观事实,在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之后,适时用证据建构复杂疑问句,从而促使犯罪嫌疑人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由于这种疑问句中所隐含的事实陈述未经全部证实,而隐含在问句中被当作肯定的事实。因此,预审员不能轻易相信这种供述,还需要犯罪嫌疑人陈述其经过。从而避免不实之词。例如以下的讯问:

问:你杀人后到醉仙楼了吗?

答:是。

问:你把杀人的经过讲一下?

答:我根本就没有杀人呀!

问:你讲的是真话吗?

答:没有半点假话,请政府调查。

很显然,单凭犯罪嫌疑人回答一个“是”就认定其犯有杀人罪是非常荒唐的,也没有充足的证据,接下来的讯问是必然的。所以,审讯中只要方法得当,使用复杂疑问句一般不会造成错案。

第三,由于复杂疑问句所隐含的事实陈述可能是假的,犯嫌疑人对这种问句不作回答并没有违反排中律。不回答也是允许的。在这种情形下,预审员不能简单地斥之为“不老实”。

第四,预审员要了解审讯对象,要谨慎使用复杂疑问句。如果你面对着一个知识水平极低的、木讷的犯罪嫌疑人,就不要使用这种疑问句。他还不能理解问句中所隐含的条件,他的回答简单明了,你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第五,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在讯问中,如果问与答的交流已经形成,没有出现交流的障碍,使用复杂疑问句就没多大的意义。讯问所得到的材料固然重要但却不是唯一证据,我们应该清醒认识这一点。

四、侦讯案例

讯问成功的关键是建构科学和逻辑的问题,以下几个成功讯问的案例说明了这一点。

案例1:

1995年2月10日,我翻阅由公安分局预审终结的卷宗,案子是一个盗窃案,一个姓颜的犯罪嫌疑人盗窃价值达28000元,情节恶劣,系逃脱累犯。我当时就想,一个因盗窃“四进宫”的惯犯,在逃脱几年中,只盗窃了一台28000元的摩托车就会“金盆洗手”不干了?几年之久他躲藏在何处?干了些什么?直觉告诉我,这个案子并不简单。

颜志高,现年36岁,男,1974年因盗窃被送少管所,后两次被判刑入狱。1992年7月21日因盗窃28000元的铁路运输物资入狱,同年8月21日在“对案”途中逃脱。1994年9月1日被抓获归案。

逃脱几年中诈骗摩托车一辆。

我看着颜满不在乎的神情,说:“你的案子已从分局转到市公安局预审科办理。”

“什么?移送你们科了!”颜闻声一颤。

“是的。”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颜脸色变得苍白,喃喃自语。

“有什么不可能?”

“我还不够资格。”

“是的,就你所供认的犯罪事实,的确还不够资格。你想一想,按理你的案子应该开庭了,为何现在又从检察院撤回移送我科办理?”“我不知道。”

“你别再想瞒天过海,这是区检察院回复的公函。”我巧妙地变更“升格’处理的缘由,藏头去尾让颜看到了: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恶劣……应移送上级政法部门处理的退卷函。

“怎么会这样呢!”颜被惊瘫了,绝望地惊叹道。

升格处理对颜震动太大,摧毁了颜固守了5个月的精神防线。“你逃脱后到过什么地方?”

“一直躲在株洲电业局。”

“没有到过其他地方?”

“没去。”颜有气无力地回答我淡淡一笑:“讲得倒轻松,干了这么大的事情,不提心吊胆,担心东窗事发?掉脑袋的事啊!”

颜低头,默默不语。

“你看检察院的公函就知道,我们接案已有一个多月。在这段时间内,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我们清楚跟你这样的人打交道,手上没东西是不会轻易缴械的。”

“该交代的,我都交代了,我没做其他什么事。”老手到底是老手,短暂的惊慌之后,颜又逐渐镇定下来。

针对其畏罪心理,对颜进行了政策和法律教育,说明我们是为了挽救他,希望他能够走坦白从宽这条路。

为了缓和审讯气氛,我们让颜在审讯室进餐。据被骗车主反映,骗租摩托车的是一对夫妻,很可能颜之妻王庚兰也参与了,颜对此只字不提。

我说:“颜志高,你挺讲义气,重感情嘛,你老婆明显是同案人,你却要硬撑着一个人承担。”

“真的没有她的事。”

“一个好丈夫,却未必有一个贤妻良母。”

颜沉默不语。

“想过是谁点你的水吗?”

“没想过,也想不出来。”

“你是因为诈骗摩托车才被重新抓起来的?”

“是的。”

“你躲的地方,你所做的事,有几个人知晓?你的案子开始为什么没有上交我科,直到案子到江东区检察院,线索为什么突然间冒了出来?”

“我不知道。”颜的情诸开始激剧变化。

“最清楚你底细的人是谁呢?你同她有什么冤仇,她非要置你于死地?”

颜在这些有意无意的含蓄语的敲击下,思路定格在最不利于他的那个人身上。

“是不是王庚兰?”颜盯着我们。

“你自己不清楚?”

“肯定是她!我们好歹是一场夫妻,她要离开我,说声不就了结了,何必要出此下策,置我于死地呢?”颜喃喃自语。

“你们为什么不抓王庚兰?”

“我们有我们的理由。”

“她检举立功就可以弥补她的罪过?”

“你说呢?”

“你们也被她骗了,她检举的都是与她没多大干系的案子,但她同我们一起盗窃。”

“那材料呢?”

“她肯定以为我不会供出那些事情。她能落井下石,我死也要拖个垫背的。反正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掉。”颜在复仇心理的支配下,供述了1993年3-4月间,伙同刘贻祥、王庚兰、李惠兰及罗兰英在株洲五里墩车站盗窃铁路运输物资……作案9起的线索。

我们继续追问,但颜就此停住,拒绝交代。

“我反正是死,多讲少讲都是一回事。你们把王庚兰绳之以法,我一定把所有的问题都交代清楚。”

“好,我们不逼你,王庚兰猜到迟早会有这一天,早就躲得无影无踪了。”我们虚晃一枪。

“不,她还在衡阳。前不久,她还假情假意给我送过一次东西。”

“你知道她躲在什么地方吗?”

“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写一张字条让你们去找一个人,有她的帮助,绝对可以抓到她,除非你们没有抓她的想法。”

“那好,如果按你的供述,她的确犯了国法,我们一定要将她绳之以法,只是希望你能遵守诺言。”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在复仇心理驱使下的颜高志也‘信誓旦旦”

2月15日,逍遥法外两年之久的王庚兰被抓获归案。被带进审讯室的王庚兰,魂不守舍,神色惊慌,显然感到害怕。

“颜志高的案子现在已移送我们办理。”等她的情绪稳定后,我们开始发问。经过一段试探性的问话后,我们突然加重语气说:“无事不登三宝殿。你躲了那么久,最终还是没逃脱。”

“我没同颜志高做什么坏事。”

“别给我们演戏了,这不是不打自招吗!‘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到来各自飞。’不要抱幻想。难道颜志高不供出你吗?你们在株洲做了那么多坏事,你还是主动坦白的好。”

王在政策的感召下,交代了参与颜一伙盗窃的事实。

我们连夜讯问了颜志高。

当颜知道王被捕后,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两个月后,起诉意见书上由原来的被告1人、盗窃作案一起、价值28000元,变成了被告9人、盗窃作案45起、价值40余万元,该案圆满地画上了句号。案例2:

1994年9月2日,珠海公安局预审处受理了刑侦支队一大队移送的陆、廖等5名犯罪嫌疑人抢劫案件。案件材料反映陆等5人于1994年7月25日持枪抢劫珠海市拱北银海新村50万元及手提电话的事实。

研究该案原材料,发现陆、廖等人作案目标明确,准备充分,分工严密,手段利落,不像是第一次作案。在第一轮审讯中,陆、廖等人表现出畏罪,怕处以极刑,服软不服硬和思想动摇不定的心理。预审员觉得该案有深挖的价值。

“集中优势兵力,先打弱敌”是分析初审和嫌疑人的心理后确定的策略。首先审讯的是骨干分子廖日青。

问:“中秋节过得怎么样,家里人有没有送东西?”

答:(沉默不语。)

问:想不想家?”

答:我很想家,妻子刚生小孩,我还不知道是男是女,我现在是有家难归。”

问: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一点我们也理解。”

答:(无语,眼睛潮湿。)

问:你生活过得怎么样?”

答:我现在连日常生活用品都没有。”(流泪)

问:谁都有自己的亲人,谁不想在中秋节与亲人团聚?你要想早日回家吃到团圆饭,只有争取立功赎罪。你以前交代问题比较好,这样的态度我们欢迎,希望你能够抓住机会,检举揭发,立功赎罪。”

答:(低头不语。)

问:思想上有什么顾虑,你可以先讲出来,这样可以解开思想上的疙瘩,放下包被。至于生活中的一些困难,我们能够解决的,可以帮人想办法,比如你没有日常生活用品,我们尽量帮助解决。”

答:“我想见我妻子和小孩一面。”

问:“你这个愿望我们理解,但你得拿出实际行动来证明你确实认罪悔罪,积极向政府靠拢,我们才好向领导反映你的要求和愿望。”

廖曰青泪流满面,默不作声。

问:“光流泪是没有用的,你应当拿出勇气,与过去决裂。”

答:(无语,犹豫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