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弗洛伊德3、4:释梦(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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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释梦(60)

这里引述的两个例证与睡眠状态都不无关系,因此对于证明上述观点也许并非完全恰当。所以我希望读者参阅我对一位患有幻觉型偏执狂妇女的分析(弗洛伊德,1896b[第三部分]),以及我对精神神经症的心理学研究手稿。它们所提供的证据表明,在思想的回归性转换条件下,我们绝不能忽视记忆、特别是童年期记忆的影响,这些记忆或遭受压制或一直处于潜意识中。与这种类型的记忆相关、并因稽查作用的禁止而得不到表现的思想,往往被记忆引入回归形式,它正是这种记忆本身的藏身之所。我还可以引证《癔症研究》(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1895——如布洛伊尔的第一个个案史)所发现的事实之一,即为幼儿期的景象(不管是记忆还是幻想)被带入意识中时,这些景象看起来都像是幻觉,只是在报告过程中失去了幻觉特征。还有一个更常见的事实是,对某些人而言,虽然他们的记忆通常不属于视觉性,但他们童年期的最早记忆终生都保持着感性的鲜明性。

如果考虑到幼儿期经验或以此为基础所产生的幻想在梦念中起的重要作用,以及它们的某些部分经常在梦境中重现梦的愿望也经常地由它们产生,那么我们就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即思想在梦中也转换为视觉形象,部分地是藏身于感性形式并急于重现的记忆的吸引结果。正是这种记忆对那些无法达到意识却又努力寻求表达的思想所施加的影响,才使之转化为视觉形象。就此而言,梦可以看成是幼儿期景象的替代,这些景象因被移置于某一新近经验而受到改造。由于幼儿期景象自身不能重现,它便满足于转化为梦的形式。

幼儿期景象(或其幻想产物)在某种意义上是作为梦的内容的模板而发挥作用,这一发现排除了施尔纳及其追随者们关于内部刺激源假设的必要性。施尔纳[1861]假定,当梦表现得特别鲜明或含有特别丰富的视觉形象时,就必然存在着一个“视觉刺激”状态,亦即在视觉器官内存在着内部兴奋[参见第227页]。我们不必反驳这一假设,但必须指出,这种兴奋状态只适用于视觉器官的精神知觉系统;而且,我们还可以指出,这种兴奋状态是由某一记忆引起的,它是某一原初直接的视觉兴奋的复现。就我自己的经验而言,我还无法为幼儿期记忆产生这种结果提供恰当的例证。与我对别人的梦的设想相比,我的梦一般都缺乏感性成分。但是,在我近几年所做的最生动美丽的梦中,我能够轻易地把梦境幻觉性质的明晰回溯为或近或远的印象的感性特征。在第463页记录的那个梦中,深蓝色的水面、船上烟囱冒出的浓烟以及深褐色和红色的建筑物等,随后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梦应产生于某一视觉兴奋,但究竟是什么使我的视觉器官进入这种兴奋状态呢?那是一个近期产生的印象,它又与一些早期印象发生联系。梦中看到的颜色首先来自于一堆玩具积木块。就在做梦前一天,我的孩子们用这些积木块搭起一座漂亮的房屋,并向我炫耀不已。大积木块均为深红色,小积木块或为蓝色,或为褐色。这还与我最近几次观光意大利时的颜色印象相关:环礁湖和伊桑佐的美丽蓝色以及卡索高原的深褐色。梦中的美丽色彩只是记忆中的某些事物的复现而已。

下面,我们就有关梦倾向于用感性形象重构其观念内容的特性的研究发现做一总结。我们虽然尚未解释梦的工作的这一特征,也未把它回溯到任何已知的心理学定律,但已把它揭示出来,认为它对我们理解未知富有启发,并用“回归”(regression)一词来描述其特征。我们已提出一个观点,认为不管它发生于何处,这种回归都是反对某一思想沿着正常道路进入意识的抵抗的产物,同时也是具有强烈感性力量的记忆对这一思想的吸引结果。对梦而言,回归还可能因白天产生于感觉器官的感觉流在夜间的终止而更易于发生;对其他形式的回归而言,这一辅助因素的缺失必然被回归的它种动机的巨大强度所代偿。我们切不可忘记,无论是回归的这些病理情况还是在梦中,能量的转换过程均不同于正常心理生活中产生回归作用的能量转换,因为在前两种情况下,能量转换过程能够造成知觉系统完全幻觉性的精力贯注(cathexis)。我们在分析梦的工作时所说的“表现力问题”可能与由梦念触发的感性回忆景象所产生的选择性吸引有关。

我们还应该指出,和在有关梦的理论中一样,回归在有关神经症症状形成理论中也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区分出三种回归现象:(1)地形学回归作用(topographical regression),系就上述φ系统示意图意义而言;(2)时间回归作用(temporal regression),系指向旧的精神结构的倒退;(3)形式回归作用(formal regression),系指表达或表现的正常方法被原始方法所取代。但从根本上讲,这三种回归作用是同一的,而且总是同时发生,因为时间上的旧就是形式上的原始,在心理地形学(psychical topography)上也就更靠近感觉末端[参见弗洛伊德,1917d]。

在结束梦中回归作用这一论题之前,不能不确定一个观点,这一观点我们已多次碰到,而且当我们更深入地研究精神神经症时,它还会给我们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从总体上看,做梦是梦者回归到早期状态之一例,是他童年期的一种复现,是支配梦的本能冲动及其在童年期得以表现的方法的复现。在个体童年期的背后,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发生学意义的童年期,即人类的发展历程,个体的发展不过是在生活的偶然条件影响下对人类发展的一个简化的复演。我们可以猜想,尼采的话是多么的正确,他说在梦中“残留着某种我们现在怎么也不能直接达到的原始人性”;而且,我们也可以设想,梦的分析将有助于我们理解人类的远古遗风,理解人的精神本质。梦和神经症对人类精神痕迹的保留,也许比我们所能想象得更多;所以,在所有试图重构人类起源最古老、最昏暗的历史时期的学科中,精神分析应获得一个更高的地位。

我们关于梦的心理的这初步研究也许不能令人满意,但可以聊以自慰的是,我们已经在黑暗中摸索出一条道路。如果我们没有完全陷入谬误的话,那么其他的研究必将和我们殊途同归,那时我们将感到更加踏实了。

三、愿望满足

本章开头那个小孩燃烧的梦,为我们体会愿望满足理论(theory of wish—fulfilment)所面临的困难,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若说梦无非是愿望的满足,这不免使人感到吃惊,而且这还不仅是因为焦虑梦对此提供了一个矛盾。当分析初次向我们揭示,在梦的背后潜隐着一种意义或精神价值时,这种意义在性质上如此单一,肯定为我们所始料不及。根据亚里士多德准确而简单的定义,梦是在睡眠状态中进行的思维[参见第2页]。那么,既然思维在白天能够产生如此种类繁多的精神活动——如判断、推理、否定、预期、意向活动等等,它为什么在夜间只能产生愿望呢?不是有许多梦也表明,其他精神活动如担忧亦转换为梦的形式吗?本章开头的那个梦不正属于这一类吗?在那位父亲睡着时,火光照到他眼睑上,于是便得出一个担忧的结论,即可能有一支蜡烛倒下来烧着尸体了。通过赋予以感性情境和现在时态,他将这一结论转化为梦。愿望满足又在这里起了什么作用呢?难道我们看不出在梦中,有一个从清醒生活持续而来或是由某种新的感觉印象所激起的思想在起着主导影响吗?所有这些考虑都是有道理的,并迫使我们更深入地考察愿望满足在梦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持续入梦的清醒思想的重要性。

我们已根据愿望满足把梦分为两大类。我们已经发现,有些梦直接呈现为愿望满足,也有些梦看不出是愿望满足,并借各种可能的手段加以伪装。我们已经知道,在后一类梦中存在着稽查作用。我们也发现,虽然成人似乎(对这个条件,我要加以强调)也做短暂的、直接表现愿望的梦,但不伪装的愿望主要发生于儿童。

我们现在可以问,梦中实现的愿望起源于何处?在提出这个问题时,我们又想到了何种对比的可能性或选择呢?我想,这就是在有意识地感知到的白天生活与那种处于潜意识中、而且只有在夜晚才能被意识的精神活动之间的对比。对这种愿望,我可以分出3种可能的来源:(1)在白天被唤起、但由于种种外部原因而未得到满足的愿望,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愿望已被认识到但未加处理而留待夜间处理;(2)可能在白天已经产生但却遭到贬抑的愿望,这种情况下的愿望不是被满足而是被压制了;(3)与白天生活无关,而是产生于心灵的被压制处并在夜间变得活跃起来的愿望。若参照前述精神机构示意图,那么我们可把第一种愿望归入前意识系统;第二种愿望由前意识系统被逐入潜意识系统并在潜意识系统继续存在;关于第三种愿望冲动,我们必须假定,它们永远也突破不了潜意识系统。于是这里又产生一个问题,即由这些不同来源所产生的愿望,对梦是否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和激发力?

如果我们为回答这个问题而检验所有已知的梦,那么我们立即就会感到,我们得为梦的愿望补上第4个来源,即夜间产生的当前愿望冲动(如那些由口渴或性的需要所引起的冲动)。于是我们便可认为,梦的愿望产生于何处,这对于它激发梦的能力也许没有什么影响。这里我可以引证那个女孩因白天中断而在梦中继续划船的梦以及其他孩子做的梦[参见第127页以下],这些梦被解释为起因于前一天未实现却遭受压抑的愿望。一个愿望在白天遭到压抑,夜间却在梦中寻求实现,这样的梦例俯拾皆是。关于这种梦,我想补述极简单的一例。梦者是一位喜欢戏弄人的女士,她的一位比她年轻的女性朋友刚订完婚。一天来,她的熟人们总是向她打听,她是否认识那个年轻人,以及她认为他怎么样。对此,她只是以大加赞赏作答,并由此掩盖她的真实看法,因为她倒想说出实话,即他是个“Dutzendmensch”[字面解为“一打人”,意为极平常的人——这种人可以成打地数出]。当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被人问及同样的问题,并一律答道:“在以后订货时,只需说出号码足矣。”通过大量的分析,我们终于明白,凡经受伪装的梦,其愿望均产生于潜意识,而且这种愿望在白天是无法感受到的。所以初看起来,似乎所有的愿望在梦中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的诱发力。

这里,我提不出任何证据表明事实与此相反,但我可以说明,我坚定地认为,梦的愿望的决定是更加严格的。虽然儿童的梦确实毋庸置疑地证明,白天没实现的愿望在夜间可以作为梦的诱发因素起作用,但不要忘记,那只是一个儿童的愿望,是一种其冲动力量适合于儿童的愿望。我想,在成人而言,白天未实现的愿望,其力量是否强大到足以产生梦,那是很值得怀疑的。相反,随着我们的思维活动对本能生活的控制的不断成熟,我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形成或保持类如儿童的那种强烈愿望是不妥的。在这方面可能存在着个体差异,某些人对幼儿式精神过程比另一些人保持更长一段时间,就像在视觉意象的减弱方面存在着类似的个体差异一样,而视觉意象在生活的早期是十分鲜明的。总而言之,我认为,对成人而言,前一天未实现的愿望是不足以产生梦的。当然,我承认,起源于意识的愿望冲动有助于激发梦的形成,但仅此而已。如果前意识愿望不从别处获得强化,那么梦是很难实现的。

在事实上,这种强化来自潜意识。我的假设是,一个意识的愿望,只有当它成功地唤醒一个与它具有同样意旨的愿望并从中获得强化时,方能成为梦的激发因素。从对神经症的精神分析的发现来看,我觉得这些潜意识欲望总是十分活跃,随时都在寻找表达的出路,一有机会就和来自意识的冲动结成同盟,并将自己的巨大强度传递给较弱的后者。所以看起来好像仅有意识的愿望在梦中得到实现;只是梦的构成中的某些细微特征,才使我们看出来自潜意识的强大联盟的蛛丝马迹。这些潜意识愿望永远是活跃的,并且可以说是永生不灭的,它们令人想起一个有关泰坦人的传说。自远古时代起,这些泰坦人就被胜利诸神镇压于群山之下,而他们的肢体仍不时地抽搐并震撼着镇压他们的群山。但是,正如我们关于神经症的心理学研究所表明的那样,这些被压抑着的愿望本身都起源于幼儿期。所以,我想取消刚才[第551页]所做的那个论断,认为梦的愿望起源于何处是无关紧要的,而代之以如下说法:梦中表现的愿望必然是幼儿期愿望。这种愿望对成人而言,起源于潜意识,对儿童而言,它就是清醒生活中未得到满足、且未遭受压抑的愿望,因为儿童尚未形成前意识与潜意识的区分或其间的稽查作用,或者说这一区分正处于形成之中。我知道,这一论断不可能得到普遍的证实;但即使对于未知梦例,它也经常是正确的,而且,作为一个普遍命题,我们也很难提出对立的例证。

因此我认为,对梦的形成而言,由意识的清醒生活遗留下来的愿望冲动,必须被降居次要地位。作为梦的内容的影响因素,它们只能作为其他因素的作用中介,如睡眠中使感觉材料活跃起来等[参见第228~229页],除愿望以外,对于其他从清醒生活中遗留下来的梦的诱发因素,我们下面以同样的思路进行研究。当我们决定睡觉时,我们能够成功地暂时中断对清醒思维的能量贯注。凡能轻易做到这一点的人,其睡眠都非常好,拿破仑一世可算是这种人的一个典范。但我们往往不能够成功地或完全成功地做到这一点,未解决的问题、折磨人的担忧、深刻难忘的印象等,所有这一切都将思维活动带入睡眠之中,并保持着发生于我们称为前意识的那个系统内的心理过程。如果我们要对睡眠中持续着的思想冲动做出分类,我们可以分出5种类型:(1)那些在白天因某种原因未得出结论的思想;(2)因我们的心智能力的不足而未解决的问题;(3)在白天被排挤和压抑的思想;(4)由白天的前意识活动在潜意识所激起的强烈思想;(5)白天发生的无关紧要并因而未做处理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