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输”白了她一眼:“这是第二件事了!说好了,我们只谈一件事情的!”
没想到这老头子还会和人耍心眼。“那你再说,我再给你酒喝!”
“不喝了!不喝了!”“不认输”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尝了鲜,够了!”很显然,他根本就不肯把这个消息透露给陶紫她们。
“前辈,你帮帮忙嘛!只要你肯把多面郎君子的下落告诉我们,这些酒,我全都送给你!”陶紫肯求道,“现在,我的夫君和朋友全都关在大牢里,等着多面郎君去救命呢!”
“不认输”傲慢地将头偏向一边:“这能怪得了谁?当初你们如果听我的话,让陶宝拜到我门下为徒,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么?谁让你们不肯来着?现在来求我——晚啦!我醉赌鬼是喜欢喝酒没错,但也不至于会因此失了自己的原则。想用酒来攻克我,没门!”说完,他站起身来,打算走。
“慢着!”陶紫拉住了他,“您要怎样才肯告诉我们多面郎君的下落?”
“不认输”回头看了看粉嘟嘟的小陶宝,说:“还是之前那个条件,你让你女儿拜我为师,我就告诉你多面郎君在哪。”想他一身好功夫,一直找不到好的传人,如今遇上个好苗子,他自然舍不得放过。
这时,小陶宝发话了:“前辈,不是我不愿意拜你为师,可是,我们都没有见过你的本事,又怎么能随随便便答应你呢?不如我们比试一下!赌一把怎么样?”
“赌?”“不认输”听到这个字,眼睛开始发光起来,“怎么个赌法?”
小陶宝:“如果你赢了,我不但拜你为师,我还让段府把你要喝的酒全包了,这种百年女儿红,你想喝多少,就有多少。”
“好好好,行行行!”“不认输”快要乐翻天了。
小陶宝又说:“但是,如果你输了,你不但要告诉我多面郎君在哪里,还必须拜我为师!我当你的师父!”
不到六岁的孩子,竟然要当六十岁的老头的师父。真是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不认输”一把抓过小陶宝,扯着她头上的小辫说:“好你个调皮捣蛋的娃娃!竟然连尊卑都不分,等你成为了我的徒弟之后,看我怎么收拾你!”
小陶宝毫不客气地揪住了醉赌鬼的胡子:“谁是谁的徒弟,还不一定呢!”
赌局分两场,第一场为比酒量,由陶紫出面和“不认输”比试,同样的酒,看谁喝得多,谁先醉倒就算输。第二场为比智慧,由小陶宝出面和“不认输”比试,双方彼此提问,谁先把对方难倒,谁就算赢。而这两场赌局,只要小陶宝她们赢了一场,都算她们胜出。
醉赌鬼一衡量,直呼自己吃亏:“我才一个人,你们三个,不公平吧?”
小陶宝:“我们三个人的岁数加起来,都没有你一个人的多呢,怎么就不能比?哈哈,我知道了,你是怕输给我们这帮妇孺罢。”
“呸呸呸,我醉赌鬼什么时候怕过?”“不认输”说,“我就怕你们到时候输了不认帐,说我老人家欺负你们几个女人和娃娃。”
小陶宝笑嘻嘻地:“我更怕你到时候输了不认帐。”
“不认输”眼珠子一鼓:“怎么可能?谁输了不认帐谁就是乌龟。”
小陶宝:“好,谁输了不认帐,谁就是乌龟。”
就在这一老一小斗嘴这会,陶紫早已事先服下了醒酒丹,搬出两坛酒,搬到“不认输”面前:“前辈,闲话少话,开始吧!”
“不认输”的眼睛立即就乐得没了缝,撇下小陶宝,抱起酒坛就豪饮起来,众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那坛酒就已经被他灌下去一大半,陶紫还没有喝上几口,他已经把那坛酒给干光了,快乐地抚掌大笑:“哈哈哈,好痛快!”
接下来,这场比赛完全变成了“不认输”的个人表演,根本就不需要旁人动手,也不管他的对手的意见,直接跳到马车上,坐在那些美酒的正中央,一坛接着一坛地痛饮。让人惊讶的是,那么多的液体进入他的体内之后,也不晓得跑得哪里去了,他不但连点醉意都没有,就连肚皮都没有鼓一下。
而陶紫就没有那么惬意了,虽然有了醒酒丹,她的头脑一直清醒着,可那么多的水在她的胃里摇摇晃晃,让她无比难受,第一坛酒喝下去,她觉得自己快要胀得爆裂掉了,第二坛酒才喝到一半,她一口气没有喘过来,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赶紧躲到一旁狂吐了起来。
“不认输”看到陶紫那狼狈的模样,直摇头:“浪费啊浪费,百年的女儿红啊,都让你给糟蹋了!哼,你以为你偷吃了醒酒丹就能赢我么?这种雕虫小技,老夫在二十多年前就领教过了。只不过老夫看在这些酒的面子上,才没跟你们计较。你们真以为喝酒是件那么简单的事情么?用醒酒丹是最笨的提升酒量的办法。真正的酒中高手,是不屑于用这一招的。”
沉默寡言的影儿突然开口说:“前辈用的是内功吧?”
“不认输”大吃一惊,他没有想到影儿眼睛虽然看不见,可却比另两个看得见的看得更明白。不过他依然死鸭子嘴硬:“我醉赌鬼天生酒量好,才不会用这样的招式呢!”
影儿微笑道:“前辈也可以瞒得了她们两母女,却瞒不过我。我是名大夫,从医学的角度来说,肝是排解酒气的主要内脏,你喝的那些酒所含的酒气,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人的肝的承受能力好几倍,如果没有醒酒丹,早就喝得肝出血了。就算忽略掉这一点不计,我们就当是你喝酒如水,可那么多水被你喝下去,你竟然跟个没事人一般,连个茅厕都不跑,你是水井吗?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原因:你喝下去的那些酒,让你用其它手段排放到了体外!前辈是武林高手,想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需要暗暗运用体内的真气,加速血液的周转,就可以将这些酒以汗液的形式排放出去。前辈之所以坐在马车上,与酒一起,是想掩饰汗液中散发出来的酒味罢?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前辈现在的脸色虽然与正常人无异,但四肢的掌心却是血红色,并且前辈的背心处早已汗湿一片了。”